(这几天抽空补看了最后几集,又整个重新梳理了一遍,我前面的观点没什么变化,就不把新想法穿插进前面的文字中了,直接在后面把新的想法补完整了。
还是那句话,我这人比较字唠——就是不由自主会码很多字——所以有些表述可能看起来有点啰嗦,总之,欢迎喜欢这个剧的盆友来一起继续讨论吧。
2023.8.2)发现一个很可怕的问题,很多人觉得赵寻摇摆不定,模棱两可,甚至说她又当又立,却几乎没有看到有人对成功“追求赵寻”这个行为本身的评价,大家都在探讨“赵寻为什么不说不”,却极少看到有人探讨“成功该不该追求赵寻”。
大家都不自觉的直接把关注的重点讨论的重心放在了赵寻的应对方式如何如何上面,却忽略了成功这样一个男性作出这一系列举动是否合适合理这个问题。
我相信很多人跟我的观点是一样的,成功就是“恶”的,而且是很清醒的“恶”,哪怕他把他的言行伪装的多么冠冕堂皇。
但是我确实看到很多评论在单方面的质疑甚至嘲讽赵寻,我想说的是为什么有些人对成功这类人的言行会感觉很合理很正常,甚至有人认为“被成功这样的人PUA要比被某些人白嫖强多了”……我其实是对这些人更觉得无语和可悲,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可以接受和容忍“男人的天性就是blabla”这个理念甚至快要美化为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了,又继而以此直接作为大前提直接去批判事件中女性的应对方式。
赵寻肯定是一个不完美的受害人,她有自身的问题,但我觉得她的懦弱和畏缩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包容的,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我们也理应包容各种各样的受害人存在;但是对于成功的言行,我最多可以从人性的角度犯罪心理的角度去理解但我没法包容和容忍,我觉得也根本就不应该去包容和容忍成功这类人和这类言行的存在。
而且我想先说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其实在前几集就已经表述过,成功把赵寻带到卧室门口的时候,赵寻明确说“送我回家!
”,但是成功却对警方说赵寻说的是“抱我进去”,他撒谎了。
但我发现很多人对这个剧情完全忽视,如果从主观意识的角度去看,这里赵寻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拒绝进卧室拒绝进一步发展,但是成功直接把赵寻的意思扭曲成了“我愿意”或者至少是扭曲成了“我不拒绝”,并且利用了赵寻醉酒后行动不能完全自如不能全力反抗这一点直接把她抱进了卧室啊。
很多人质问为什么赵寻三个月来都不明确拒绝,那事发当下的这句“送我回家”就不算拒绝了不算数了吗,这里不就是恰恰体现了成功彻彻底底的“恶”,体现了他彻彻底底的老谋深算蓄谋已久的丑恶意图和低劣手段了吗。
他为什么要撒谎,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听到女方说“送我回家”这句话不可能不明白女方的意思就是在“拒绝”,而他恰恰就是明白这句话的主观意思是拒绝所以才要撒谎,他根本不是他自己说的那样无辜,这里的问题是只有双方证词没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所以很难定性为强奸罪,但是上帝视角来看他这个撒谎行为足以证明他的用心险恶,他根本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完全没感受到赵寻不愿意。
后面的剧情也交代了这一点,看看他这一大段独白,他自己承认了,他心知肚明赵寻“不情愿”和他发展为情人关系,但是他非常乐于“玩弄”她或者说“玩弄”人性,他享受这种“玩弄”带来的快感。
这些天看到了各种各样批判赵寻的评论,如果只是因为被前期剧情营造的模糊假象“误导”或者单纯的“怒其不争”,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那些觉得成功更可怜甚至觉得他才是受害者的,我有点觉得可笑了,剧中林阚也提到过的人与人之间的“认知偏差”,是真的能达到匪夷所思的可怕程度。
最离谱的是看到一个评论林阚这条线的,大概意思是:“吴教授挺冤的,他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是正当追求,看他妻子的说法他是对妻子早就没有情分了,所以去追求别人也无可厚非……”,我心里已经骂出声了好吗。
且不说吴教授比林阚大多少岁、俩人还是师生关系,林阚父母可是吴教授的同学啊,林阚父母是把他当成父辈的角度才把孩子托付给他的,他该对林阚有这种念头吗?
再说他有家,不管他对自己妻子还有没有感情,那都不是他可以对林阚有念头的理由,从另一面说,就算他真的对妻子没有感情了,那他还一边耗着自己妻子那么多年让人家在他的冷淡下熬着一边立一个无辜的痴情种人设,这不卑鄙吗?
从哪儿能得出他对林阚是“正当追求”这一说?
所以真的觉得很多人是不自觉的在认同甚至纵容侵害者和侵害行为存在,而不自知。
说回成功,成功也一样,他本身就不该对赵寻有这种想法,他有妻子有儿子,甚至还有正牌的三,他还是不满足还要对更多的美色下手,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呀,这个有家有室的男人本身产生追求赵寻的想法就是错的,并且他心里也明知道追求赵寻是不符合道德标准的(我不相信一个成熟男性不懂这一点),但是他的经济实力和职场地位让他有足够自信可以攻下赵寻(他也非常自信哪怕赵寻内心不情愿他也能达到目的)并且还可以全身而退,他在心里其实分明知道女孩的心态究竟是“很愿意”还是“不情愿”,但是他的自信自负让他敢于无视女孩“不情愿”这个心态,并将之解读为“没拒绝就是愿意”、“不拒绝就是可以更进一步”,他的自信来源于他的经济实力职业权势以及他相对于赵寻而言压倒性的阅历优势,所以面对警方面对律师面对所有人,他才会那么坚定的陈述这件事在他的认知里毋庸置疑“不是强奸”。
也正因为他心里什么都知道,他才要采用非正常恋爱形式的特殊手段,所以这本身就是一种强权的压制。
所以探讨“赵寻为什么不说不”应该是第二层次或者第三层次的问题,而第一层级的问题应该是成功所代表的这类男性本身就不该对赵寻所代表的这类女性产生这种低劣的念头并且利用自己在各个层面的绝对优势而掌控的隐形强制手段去压制女性的反抗意识。
相对于被模糊的假象误导和单纯对赵寻“怒其不争”的人,我恶心的是,那些思维定式直接将“男人的本性就是这样”作为了大前提的人,继而对这类事件第一时间进行评判的是女性是如何应对的、直接质问女性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提早回避的人,这些人居然不去质疑男性的这类言行(尤其在剧中这类性骚扰事件中)。
说的极端一点,有些人就是认为男人在有家室的情况下仍然对各种女性出手是正常的,甚至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但是同样的事件中,对女性的要求却是极高的,女性接受是错的,女性不接受不拒绝也是不够清白不够道德的,如果女性要保证自己的清白就必须女性自己明确的激烈的表达出抗拒才有可能在法律层面在世俗道德层面保住自己的清白,甚至哪怕是女性明确的激烈的表达出抗拒在法律层面保证了清白的情况下都未必能在世俗道德层面保住自己的清白。
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类问题上,有些人对男性的道德标准低到了几乎无,而对女性的道德标准却高得离谱了。
成功、林阚的教授、房思琪的老师等等,他们就是明知这种想法和做法是错的是道德所不容的是低劣的甚至可能是违法的,所以他们才将这个想法和做法美化为“爱”,用他们既有的绝对优势包装成“追求”,从而强化自己的那一套诡辩论,压制对方的反抗意识,其实本质上这就是强迫的一种表现方式。
我觉得很多人还是不自觉的被套进了“受害者有罪论”这个思维定式里,后面晏明跟支队长对峙的时候的一连串质问,我特别理解她,如果“有想法”+“有行动”+“有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就可以对行为人定罪,那么赵寻成功这个事件中其实只差“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而强奸案中是否有“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的评判标准的要件,恰恰赵寻都没有,这在法律层面上确实是个死局,但是如果除去“法律意义“上的危害结果这部分,那么成功、林阚的教授、房思琪的老师在受害者的心里其实本质上就是实施了“强奸”行为。
或者说如何给赵寻那句“送我回家”定性,将直接决定成功的行为到底是不是“法律上的”强奸行为。
这里在看前半部分剧情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什么细节要在大结局部分披露,所以就前半部分剧情来看还是对这个事件不能明确定性,哪怕这部分剧情展现的就是事件的真实完整面貌,从世俗角度和从法律角度所得出的也可能是截然不同的结论。
但就算法律层面上成功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是将舆论压力道德谴责一股脑的砸向赵寻的理由。
前半部分剧情中,赵寻那句“送我回家”确实无法拿出其他证据进行佐证,但我想说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指责她三个月来没有明确拒绝,但是却对她事发当下的这句“送我回家”就不做评价了呢。
我也始终觉得,只探讨“赵寻为什么不说不”,却忽略“成功该不该追求赵寻”这个问题。
这就像——看到大街上的随机性侵案件,有些人问“她怎么不躲远点儿、穿多点儿、怎么不死命反抗?
为什么回家那么晚、为什么喝酒?
”,而不问“该以何种方式警示行为人约束自己?
为何部分大众可以容忍甚至认可这类行为存在?
”——差不多。
而且,即便是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律上认定不了成功构成强奸罪,但是他的言行本身就是理应被谴责被批判被约束的,他的言行是错误的开端,理应受到更多的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如果要道德审判,至少要给予双方批判和警示,而不是一味的单方面批判赵寻。
这部剧其实是想通过赵寻这样一个处处瑕疵的“受害人”,引发人们对现实中这类事件中受害方的处境和出路的各个层面的思考,更是想问“为什么舆论对受害方如此苛刻?
舆论却极少去质问去抨击去更强的约束加害方?
”。
其实第一集开头就点题了,开篇周迅的角色林阚其实也在经历跟赵寻同样的遭遇,但是此时林阚已经有一定的职场地位了,她可以非常有底气的怼回去不吃亏。
这场戏就是要跟后面赵寻的遭遇做对比的,赵寻是职场新人没有地位没有背景,遇到这样的事不管内心是不是愿意的,不管拒绝还是不拒绝可能最后都会吃亏。
而更令赵寻惊慌的是和成功发生关系后,她还没想明白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性质自己到底接下来想要怎么办的时候,这件事直接被曝光了,不管定性是不是强奸,不管她跟警察说是自愿还是被强迫,对赵寻来说名誉都毁了,此时她处于绝对劣势,所以她才那么纠结,考虑那么多。
这里另一个角度是,即便是已经处于职场金字塔上端的林阚,有实力说不的她也仍然面临着职场性骚扰,而大众很少去把舆论压力给到这些做出骚扰行为的人,却不自觉的把各种责难给到被骚扰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在这类事件中,做出骚扰行为的人不那么容易社死,而被骚扰的人却常常轻易的被舆论淹没更彻底的社死。
所以,并不是说要强行给成功们定罪,而是希望对成功这类人和言行施以更多的道德约束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不是要求法律越线去偏袒谁,而是希望在法律难以涵盖的层面给予双方警示,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嘲讽弱势的一方。
另一处对比,后面交代了林阚年轻时候也经历过的类似遭遇,那时候她也曾像赵寻一样不知所措,一样无力、无助。
赵寻在面对成功的各种非寻常攻势/诱惑(压制)下,仍然不愿放弃已经在大成集团得到的和未来可能会得到的,从而选择继续留在这个潜在危险身边;而学生时代的林阚断然放弃了在教授继续扶持下读博的机会,从而远离潜在危险。
这个对比很微妙,很多人就是因为赵寻明知成功是潜在危险而选择继续留在他身边质疑和嘲讽她。
但是我们来对比林阚的选择,即便当年林阚放弃了读博的机会远离吴教授也仍然有人一直在质疑她毕业后所走的路并非全靠自己的实力而是大大借助了教授的背景,但我们可以看到林阚的实力和她的努力都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她选择在教授扶持下读博是不是还会得到更多?
)。
也就是说即便是女性做到这样的程度也仍然在被诟病被误解被指责,在某些人潜意识中就是在直接认可和接受教授这类人的言行的前提下,直接去评判林阚的应对方式,也就是我前面说到的“甚至哪怕是女性明确的激烈的表达出抗拒在法律层面保证了清白的情况下都未必能在世俗道德层面保住自己的清白”,这其实本质上不也是受害者有罪论吗?
而更令人唏嘘的是,现在林阚成为了很可能是加害方的成功的代理律师。
这个微妙的人物关系的设定非常吸引我,看完前几集,我很想继续看林阚这个角色后面都是怎样应对的。
不过,最后剧情发展到林阚宁愿注销律师证、舍弃自己在大正打下的小江山,也义无反顾的要为赵寻代理,我确实也很意外。
但我绝对能够理解林阚这个人物会做出这样的抉择,我不觉得荒谬反而非常被打动。
她不仅仅是在为赵寻声援,她是在为女性的自我辩护,也是在试图给自己一个答案。
女性在这类事件中,真的必须(活该)承受这么多吗?
为什么不敢勇敢的说不?
为什么舆论给予男性的人性弱点各种容忍却很难容忍女性有丝毫的人性之弱?
为什么在这类问题上女性有时候卑微到被侵犯反而要去自省“为什么被侵犯的是我”这个程度??
林阚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也作为一个有过同样遭遇的普通女性,她觉得自己有义务去替那些“受害者”发问。
这里很多人质疑这段剧情不现实,首先,理解很多法学专业以外的人不明白林阚为啥还可以给赵寻代理,这个问题其实剧中已经明确解释了其中的复杂规定和程序,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剧中的解释是完全没问题的,理论上是行得通的,这个有兴趣的朋友去稍微研究一下《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等法规中与剧中这个问题相关的具体规定,就懂了。
其次,有很多人说现实中不会有律师干这种事,律师不做了钱也不赚了blabla,觉得这个剧拍得太不现实。
就这一点,还是那句话,影视剧如果不存在一定的理想化和更多的人性高光那就不是影视剧了,完全贴合现实一板一眼地复制粘贴现实那叫纪录片。
影视剧就是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的呀,很多时候不仅仅是反映现实问题,更是想要呼吁和警醒大众,甚至是试图提升大众认知水平啊。
第三,说真的,如果现实中我们遇到法律难题,难道我们不想要一个林阚这样负责任有底线的律师吗。
不要跟我说林阚怎样怎样对待成功了,前期剧情中,林阚在现有的客观事实面前已经非常尽心尽责的为成功争取最大的权益了(甚至在承受着职业操守和个人道德底线的极度拉扯下仍然最大限度的为成功争取权益),直到成功自己曝光视频明示默许李怡去散布和主导带有煽动性误导性的舆论,并且彻底暴露出他的低劣本性的时候,林阚才觉得彻底触及了自己的底线,才选择彻底与成功割裂开。
我觉得她已经非常仁至义尽了,没啥好诟病的。
再说,成功的一系列骚操作还很有可能涉嫌侮辱诽谤呢,他还有脸去告赵寻?
真的,我说有些人有那精力诟病林阚,是不是更应该恶心恶心成功啊?
(这里成功自顾自的说了一大堆强行逻辑自洽甚至自我信仰的独白,周迅在听的过程中的面部微表情把人物内心呈现得特别恰到好处。
这里林阚也没有说任何多余的话,我觉得这个剧情设计特别好,特别值得玩味。
)我对周迅这个角色非常喜欢,她的诠释太好了。
作为成功的代理律师,从职业角度她必须全力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她也要求自己尽自己所能找出所有对成功有利的证据,哪怕她发自内心的共情对方当事人(赵寻),哪怕她的职业敏锐度让她能够感应到事件最可能的原本面貌。
而作为一个同样经历过职场/校园性骚扰、一个同样曾被权力压制而不能——或者说不知道如何发声——的年轻女性,她又深深的同情赵寻,所以她鼓励赵寻勇敢说出自己心里的真相,鼓励她勇敢面对真相,勇敢面对自己。
我觉得周迅对这个人物的理解非常到位,这个角色有作为职业女性的稳重和理智,有作为法律从业者的敏锐机智和恰当的城府,同时也保留了女性的本真天性和细腻柔善的一面。
周迅将这些人物特质表达的特别好,该激烈时激烈,该内敛时内敛,她的眼神和微表情都很恰到好处。
因为这个角色头脑和内心都很复杂,有很多不能用台词表现的情绪,如果眼神和微表情表现的不好,很可能会给人一种“八百个心眼子”的感觉,而不是这个人物所应该呈现出的“睿智”的质感,这一点上真的很喜欢周迅的表演,她是用心揣摩了人物的。
赵寻自杀这段戏,我虽然为赵寻惋惜,但我是在看到周迅这几个惊慌、自责、心痛的眼神的时候,忍不住跟着哭了的,就是特别心疼这个人物。
剧中还有多少她绝妙的呈现就不用多说了。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处理的非常好,周迅剧中常用的包包是两款无印良品的背包,这个点我尤其喜欢,之前看过的律师职业剧,几乎对所有的精英律师的呈现都是名包豪车大豪宅,b格爆表,每次看都会在心里暗暗吐槽,现实中这样的律师真的少之又少,其实现实中绝大部分律师都是和普通打工族一样的“在为生活奔波”这个状态,即便是已经成名的老律师也极少是全身奢侈品豪车豪宅的,电视剧可以美化这个职业,但有些呈现明显是太过了。
周迅在剧中的着装和用的包包不浮夸不花哨,给人感觉非常舒适,让人不由自主的关注点更加聚焦在她的专业能力上。
我觉得剧中法律部分的呈现非常严谨,感觉剧组找的法律顾问团队非常好,而且导演编剧也一定是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加上女性导演独有的细腻感,把事件和人物那种模棱两可在禁忌线上飘忽摇摆的微妙变数和情绪呈现的很棒。
另外特别喜欢这部剧的台词,很严谨,且言简意赅,能非常精准的表述出想要告诉观众的内容,也与人物背景相符,加上几个主演台词说的非常好,让整个剧的质感又提升很多,这一点特别棒。
很多人觉得林允的演绎让这个人物给人感觉莫名其妙,变来变去,有点神经质。
对,我也觉得是“神经质”这种感觉,不过倒是能理解在这样的事件中赵寻这个人物会不知所措飘忽不定,会害怕、怯懦的心理,所以呈现出来的状态会是有点“神经质”的。
我觉得,这个人物在这个事件中的心态首先肯定是“不情愿”,一般情况下,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漂亮女孩肯定是更想要谈个正常的恋爱而不是直接选择被包养啊,但是面对成功这样一个老板,也许她想过"为了自己的未来豁出去一下?
”,也许存在着侥幸心理觉得“不明确拒绝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并且只要不越底线就能保住最后的尊严?” ,但不管她的心理状态是多么纠结,有一点是肯定的,和成功发生关系一定不是她”心甘情愿“的。
然后在事件发生当下,她还没想明白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性质自己到底接下来想要怎么办的时候,这件事直接被曝光了,不管定性是不是强奸,不管她跟警察说是自愿还是被强迫,她的名誉都毁了,所以她摇摆不定,极度纠结。
所以我能理解为什么林允要用这种表演方式呈现这个人物,不能说林允演得很差,这个人物本身内心就是不够坚定不够勇敢的,林允呈现出的角色特质也确实是”怯懦“”纠结“”不甘“”困惑“。
但我肯定不觉得她演得好,就是感觉还是缺了点内在的东西,至少前几集她的部分我只能通过她的这些表演推测出剧情走向,而不是通过她的表演对这个人物产生共情,就是感觉她的表演还是缺少一点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说实话,她去自杀那个片段,我其实更多的是我通过自己对人物的内心解读、我自己进行脑补之后产生的同情和惋惜,这个片段我觉得她的表演还是有点太表面,她的呈现看起来就是开开心心去赴死了,但是这个人物我觉得应该是这时候虽然“放下了”却仍然是怀着很复杂的心理状态的,既不舍不甘心又觉得屈辱又想要解脱甚至想要以死来证明自己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不堪这样的心理状态,她其实没有很好的呈现出来,眼神啊肢体动作啊都没有表达出这种复杂的内心状态。
这个片段我是一直到看到林阚坐在崖边慌乱失措的样子才被感染到哭出来的。
赵寻这个人物确实很不好呈现,但是在降低预期的情况下,我还是觉得林允的表演不太合格,可能是阅历不够?
感觉她不是没有努力,而是她对于人物的理解和揣摩以她现有的资质难于达到那个层面。
她演技的缺陷直接导致一部分观众没法对这个复杂的人物更快速的理解到位。
不过有意思的是,我觉得这个瑕疵也刚好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普罗大众对受害一方是多么苛刻,人们往往会因为受害一方的各种瑕疵而将“这是一个受害者不管TA是否完美”这个本质不自觉地忽视。
浅浅的说说董洁,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到了还是这些年的经历所致,她现在的气质和眼神跟早些年确实很不一样,当然了年龄有很大原因,但她整体的气质变了很多,我觉得还是跟她这些年的经历有很大关系,感觉人变得锐利了,这个不能说好坏,人在经历多了之后肯定会不自觉的颠覆一部分的自我,对很多事的认知会变,导致整个人看起来跟之前不一样,样子还是那个样子,但内里透出来的气场变了很多,就是这种感觉。
当然了,如果这个感觉是她完全为了匹配角色设定而表演出来的,那就不得不佩服她的演技了。
觉得陈数这个角色跟她之前的角色差不太多,有头脑知进退睿智理性的大女人形象,演的很好但也没有什么大的亮点。
这部剧的剧情和演员都很吸引我,不知道后面大结局就成功赵寻事件本身是不是还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爆点,如果没有也不意外,这个剧其实就是在探讨“权力绝对不对等的前提下,弱势一方究竟如何发声,如何应对,而作为旁观者(围观者)究竟如何看待这类事件以及事件中的各方当事人才是更合理的。
”这个点。
它其实并不单纯是事件发生当下各方的反应的问题,它应该是一个向前向后延伸的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所有琐碎细节进行整合后分析再行评判的问题。
从法律理论的角度认定罪名是否成立,拿出明确的证据,符合明确的能否定罪的要件,就能得到明确的结论;但现实中很多东西是模糊的是模棱两可的,这就是“不完美”,说不清楚自己明确意图和想法的当事人,模糊不清的证据和证词,这些都是案件的不完美之处,就很难简单的依据理论进行评判。
在法律层面,对受害者和施害者的认定和评判究竟怎样才是更公平更合理的;而在法律所能涵盖和干预之外,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道德层面和舆论导向上,到底该如何对双方进行评判,当事者又该如何更好的应对、和预判预防,是导演和编剧想要和大家一起思考的问题吧。
大结局看完再来补充新的想法吧。
(2023.8.2以下是看完最后几集整理的一些新的想法)等看最后几集的时候,大概知道最后会有至少两场庭审戏,看过了周迅前面的精彩呈现,我真的超级期待这几场庭审戏,看完最后几集,我只能说周迅太棒了,远远超出我的预期。
不是说她能背下几页台词所以棒,演员背台词其实是基本功吧,这里我是感叹,她给我的感觉是她完全理解到位了剧中辩护词(米芒案)和答辩状(赵寻案)的法律专业层面的意思,正是因为她研究了揣摩了这些法律专业层面的东西她理解到位了,所以她能从语气语调以及眼神、面部微表情上非常到位的把这几页纸的台词想要传递的东西完美呈现给观众,这是我觉得特别敬佩的。
(这样对比可能有点不人道,就只是单纯对比表演的精彩度不是要刻意指摘林允)林允在剧中也有不少大段的独白,她呈现出的效果就不太容易感染到我,我通过她的台词可以明白和理解到剧情要传递出什么,但我明显有一种她是输出台词的“工具”这样的存在的感觉,而不是她作为剧中这个人物要告诉我什么。
刘奕君在大段独白的呈现上也是给了我和周迅的表演一样的感受,而林允确实这部分做得不够好,感觉她还是不能对人物和台词理解到位,这个我前面也说了,可能确实是阅历不够导致的,还是希望她能再多一些对人、事、物的琢磨吧。
从开播就看到很多对晏明的负面评价,这里我也说说我对这个人物的感受吧。
作为侦查机关人员,她程序上是没有违规的,很多人质疑侦查期限的问题,这个《刑事诉讼法》里面规定得非常细致,剧中其实也解释了对成功拘留期限的问题,理解法学专业外的人可能会有点迷糊,可以去查一下法律对此的规定,确实没有违规,这里就不细说了毕竟也不是普法栏目哈哈。
就我看来,公安机关人员理应在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对案件细节了解更多,搜集更多相关的证据和线索材料,就是因为当事人自己很多时候没办法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线索,所以才需要相关司法机关存在呀。
晏明作为公安人员想对案件细节了解更多没有问题啊,我不是代入受害方才会这么想,代入成功也是一样的,晏明对案件扣细节的程度,其实在某种层面也是给了他“法律层面的”清白啊,经过各种抠细节都不能走到检察院这个阶段,不能定性为强奸行为,这也是在给他法律层面上的清白——哪怕他自己心知肚明自己撒了谎,也心知肚明赵寻“不情愿”。
这里其实也是通过这样的戏剧呈现来引发和警示受害者去思考,究竟该怎样保护自己,在何种程度上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里晏明在程序上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只是对比现实中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她做的要多很多,可能我们总认为现实中没人会这么的尽职尽责,所以不能接受剧中这样一个理想型的公安人员。
如果说她不够中立带有女性立场,那反观剧中的男性公安人员呢,他们在看待这个案件的时候就没有不自觉的带有男性立场吗,那个支队长,他可太有男性性别立场了吧。
我觉得在这个层面不可能要求办案人员彻底摒除性别立场,任何一个职业都是如此,我觉得只要保证程序正当合法的前提下,且在最终评判定性上面没有偏袒某一方,严格依据法律得出结论就没问题,就比如剧中,侦查阶段无法认定存在强奸行为,所以不对成功提起公诉并释放他,后面的民事部分也明确提到那天晚上的事件中他不成立强奸,但是在其他时间段里成功的某些行为成立“性骚扰”,已经很公正了。
我觉得硬要说晏明这个人物的问题,其实是她侦查的方向有点问题,感觉她最开始没有好好去追查报案人(尹声)相关的线索,尹声的相关线索和最终的现身,更多是林阚去努力的结果,而晏明在最开始成功被释放后她对案情不甘心的情况下,没有去继续追查尹声这个重要人物和相关线索反而是去找林阚发泄了一通,直戳林阚痛处,我觉得这是这个人物最该被指责的点。
尹声这条线索也体现了林阚作为律师严守职业操守的一面,她查到尹声这条线索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成功在这个事件中不是他自己说的那么冤,但还是尽自己所能为成功争取最大的权益,自始至终尹声这条线索也不是她透露给晏明的(如果公安机关能更及时的掌握尹声这条线索一定是能在某种程度上帮到赵寻的),这就是律师的职业操守啊。
很多人诟病林阚通吃双方当事人对成功的做法违背职业操守,但是现实中又有很多人总问律师为什么要帮坏人,有点讽刺。
律师要帮的是需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不分好坏,坏人也有他法律框架内的合法权益,律师不能以普通人的视角评判好人坏人然后去做事,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去为委托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
她在为成功代理的时候是非常尽职尽责的,甚至做了很多不必要做的事,她在最后为赵寻代理的时候,严格来说也没有利用到前期参与了强奸案件侦查阶段的优势。
赵寻起诉性骚扰人格权侵权损害赔偿这里,尹声提供的证词也是“强奸事件”以外的其他时间段里他所看到的成功对赵寻的“性骚扰”行为,这里民事诉讼这个阶段并没有建立在“强奸事件”的基础上进行,法官也只是在庭审时一句话带了一下说“成功不构成强奸罪”(我感觉这句话其实更是特别给观众听的),但是那个晚上以外的时间里,成功的“性骚扰行为”在尹声这个证人作证的情况下是成立的,即侵权损害赔偿这里,赵寻胜诉了。
她胜诉的意义也不在于她依据这个判决可以提出索要多少赔偿金,而在于她争取到了自己在法律层面在社会舆论层面应有的权益。
我觉得这部剧在法律层面还是非常严谨的,它在呈现法律这方面,其实是很高于现实生活的,就是在“严格依据法律”这个层面它是比现实更严格的。
因为这是一部法律从业范畴的剧它也力求不能误导大众。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我这样说,觉得“它拍得并不现实啊”,“剧情的呈现并不正确啊”等等。
你这样来看,现实中,很多成功这样的人遇到这种事,可能第一时间就联系各方关系把事件平息掉了,这个动作里面其实有多少不合规甚至是违法的操作就不必多说了,这就是现实中权势带来的非正常力量,这个不可否认的现实(社会某些现状)让我们觉得剧中很多东西是“不现实”“不正确”的,但是我们固有印象中的那些个“现实”本身就是错的呀,反而剧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呈现,我们倒不习惯了。
剧中确实有多处“不现实”的点,现实中,成功可能根本不必踏入警局半步,现实就是,强权压制下,你可能连想一下思考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击垮了。
就因为“现实”可能是这样的,我们才更要呼吁、弘扬和追求像剧中呈现那样的理应存在的公平正义的大环境啊。
剧中人物没有上帝视角,他们各自困惑,但作为观众的我们知道成功的言行有什么问题啊,所以现实中才更需要相关机关人员更理性更细致深入的甄别案件的性质和探究各种细节啊。
这里其实也在引发另一个思考,如果公检法各机关在认定事实问题上,在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再多一些细致入微,再给当事人各方更多一些耐心,是不是法律的价值能够更好的体现。
剧中在法律层面是理想化的给予了当事人相对现实要完美很多的公平正义的。
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偏袒任一方,剧中虽然理想化但也恰恰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
哪怕是受害者,在法律层面该自己承担的也不能推卸责任给别人,要为自己的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哪怕是侵害方,也只能在法律框架内要求其承担与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相适应的责任。
就如本剧结尾,成功强奸罪不能成立,但“性骚扰”是成立的(关于性骚扰的法律规定大家可以自己去查,它在《民法典》里面,注意它是民法的范畴哦,而强奸罪是刑法的范畴,这个区别是非常大的。
);成功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不承担强奸罪的责任,但要为性骚扰承担责任。
成功应该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惩罚,但在是否成立强奸行为这一点上他也有自己认知层面说得通的理由并且有证据上不成立的理由,至少罪不至死(社死),所以不能强行给他安个强奸犯的帽子,即没有给他强加不该承受的法律层面的东西。
另一方面,其实赵寻也必须为自己的懦弱、贪欲承担应有的惩罚,但这不是她就该被侵犯的理由,所以她也有争取性骚扰人格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
法律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甚至在剧中法律所做的比现实多得多,这其实是法治追求的理想状态,也是本剧的主旨,想要呼吁现实中能去尽更大努力去构建一个这样的更公平公允的评判环境,或者说希望现实环境能够允许普通人去希冀可以去争取这样更公平公允的机会。
剧中最后赵寻去面试这里,可以明显感觉到她的心态的变化,这里这场戏根本不是什么正能量,是在讽刺现实。
即使赵寻胜诉了,也还是会被各种歧视戏谑不尊重,但是只要敢于发声争取应得的权益,勇敢面对真相面对自我,她就挺直了腰板不再怕这些了,甚至她还当成笑话一样的跟林阚调侃这次面试经历。
有人认为这部剧给了“仙人跳”机会,这个怎么说呢,首先仙人跳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是以要挟勒索金钱利益为目的的,赵寻不符合,更何况人家最后起诉的性骚扰人格权侵权损害赔偿也只要了1元钱而已,而且成功最后确实有点悔悟了想要私下补偿她她也没有接受,剧中肯定是扯不上仙人跳的。
现实中如果遇到仙人跳,其实法律上对此是比较容易举证和定性的。
其次,我想吧,如果是成功这类人遇到仙人跳,我倒是也挺想按照某些人对赵寻的“活该论”的逻辑,也给成功一个“活该论”,而且真是仙人跳的话,就让成功去尽最大能力告吧,我肯定不会声援搞仙人跳那些人的。
算了这一点不多说了,太幼稚哈哈哈整部剧的立意、主旨,除了呼吁大环境更加向好,也是在警示现实中的受害者,如果不想要就勇敢说出“不”,如果不想演变成真正的彻底的“受害者”,就要从感觉到不对劲不舒服的时候就勇敢的拒绝,要预判预防,如果事情发生了也要尽力保持理性,要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怎么做。
这部剧更是想告诉受害者们,面临这类问题时,更多一些理性的思考,寻求更多一些解决的途径。
也想要宽慰受害者们,接受人性的弱点,自省的同时也要自洽,不要过度自责,而是多一些思考多一些理智,承担该承担的,更要争取该争取的,绝对不要因为怯懦、不理智而强加给自己超负荷的自我伤害(如赵寻的自杀行为)。
还有很重要非常重要的一点,导演和编剧们也是想呼吁事件以外的旁观者,能更公正的审视整个事件,更公正的审视各方当事人,如果把那些“马后炮式的”、“貌似理性的事后倒推”这类舆论暴力摒弃掉,是不是就已经从某种层面上给了弱势一方发声的勇气了;如果多一些对侵害方和侵害行为的质问批判和审视以及舆论约束,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会遏制一些侵害行为的泛滥和默认甚至放任导致的“侵犯合理化论调”的泛滥呢?
这部剧在法律层面上的严谨呈现,其实也在试图告诉当事者法律可以(可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护你的权益,剧情处理不可避免的存在理想化,但是至少普及了一种普通人可能不太会关注到的处理问题的途径,它绝不是仅与当事者相关,它其实与每个普通人都存在着潜在的关联性,我觉得这一点特别有意义,有现实意义,这个意义远远大于电视剧呈现的所谓的“不现实”等等的瑕疵。
题外话,正好看这部剧之前我在看《遗落的南境》这部小说,小说内容跟这部剧没什么关联性,不过小说里面的一句话我倒是看剧的时候经常会想到。
“一个圆看到方形,会认为那是个没画齐整的圆。
”……
垃圾编剧诞生的垃圾三观, 女警晏明,一个人民警察,受理案件以后完全把自己放在一个莫须有的“女受害人”角度,不仅无视警察纪律, 多次私下接触当事人,更是带有女性偏见的为了坐实成功的罪名不折手段,这正是一个典型的女权主义者在获得权力以后为所欲为的样子赵寻更是匪夷所思,一个年轻貌美的成年女性,在面对高高在上的多金领导的另眼相看,照单全收,接受一步登天的职位晋升,短时间内接受六位数的礼物,面对一个男性的求爱,不拒绝,不反抗,在面对最后一步的时候,告诉对方先去洗澡,然后竟然能滑天下之大稽控诉对方强奸,站在一个第三者观剧的上帝视角,可以清晰的发现,强奸与否,全凭一张嘴,她说愿意就是愿意,她说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和自身行为毫无关系,就是靠嘴,如果别人犯罪与否就靠一张嘴,那这个世界真是恐怖至极林阚,妄想型女性角色,和霸道总裁剧里的男主一样,行事逻辑完全超乎正常女性,应该说是完全超乎正常人,典型的带有想象的设计,编剧大概是把自己梦中想象出来的自己写进了剧里辛路,一个为了家庭退居幕后的贤妻良母,一个集头脑胆识杀伐果断的成功女性,从刚出场时强大的气场到最后掌控一切,代表了家庭妇女的强势崛起,表达了辞职在家的女性并不是无能而是自我牺牲的典型代表编剧用四个女性角色表达了她心中对于女性的理解,晏明代表了掌握权势的女性,赵寻代表了年轻美丽的女性,林阚代表了自身素质很高的女性,辛路代表了退居家庭的主妇,本来很正常很正能量的女性社会角色的代表,但是这正是我想表达的编剧下作的三观,掌握权势却要为所欲为,年轻貌美却要自甘堕落,自身素质极高却只能变成超脱现实的理想主义,为了家庭牺牲的家庭主妇却生生的被设计成女性爽文的代表成功,一个上市公司的脑残CEO,这部剧最为讽刺的就是这个唯一的男主,剧中表现出来的头脑和智商很难想象是一个白手起家上市公司的CEO,更像是一个精虫上脑毫无建树的无能富二代,其实想想也很正常,如果不能贬低男性,又怎么突出女性的伟大,如果不用一个人人唾弃的男性形象,又怎么能对比出超脱凡尘的仙女人设整个剧,无时无刻不在践踏着正常人的逻辑思维,无时无刻不在践踏着公检系统的执法逻辑,无时无刻不在践踏着男性和女性正常的相处之道,很难想象这种毫无营养的女性爽剧是怎么过审的,公然挑起男女对抗,公然践踏司法尊严,公然贬低男性价值,公然宣扬下作的价值观和女权主义垃圾编剧,女拳复辟
人设不清楚,剧情迷惑,镜头语言也很奇妙,林允演技不在线。
白瞎了这些好演员,不太清楚立意是什么。
台词写的不接地气,全是排比句,看着跳戏。
感觉最大的问题还是剧本,感觉导演有点想往人性的方面靠,但是又表达不清晰观感体验很差。
可能现在才第六集的问题不知道后面怎么发展,先插个屁股在这,俺再观望观望。
她们的轨迹被改写。
林阚考上研究生、赵寻入职大成,本来都是凭借自己的实力,正当的途径。
与所有的普通人一样,她们本可以面对同样的机会公平竞争。
按部就班的学习 > 工作 > 晋升,一步一步在职场中实现个人价值。
在自身有婚恋意愿时,选择合适的对象,发展出一段健康的亲密关系。
本该平坦顺遂的直路。
仅仅是因为,她们被上位者注意到了,就被硬生生拉到一条分岔路:要么妥协顺从,自我洗脑选择接受。
成为“米芒”,成为依附别人的菟丝花,被摆弄被操纵。
或者成为“李怡”,成为捍卫这套价值观念的帮凶,从中分一杯羹。
要么撕破脸皮,奋力拒绝逃之夭夭。
甚至要刻意避嫌,不得不放弃跟上位者有关——自己本可以平等争取的机会。
因为在普罗大众眼里,这才是你自证清白的最有力证据。
所以女人总是被认为有错,她们息事宁人有错;她们不懂拒绝有错;她们软弱沉默有错;她们沦为伥鬼有错;她们认命有错。
可这是她们想要的吗?
是林阚、赵寻主动索取、投怀送抱换来的吗?
不是。
还是因为,她们被高位者注意到了。
而位高权重的男人,向年轻漂亮的女孩伸出魔爪却仿佛“天经地义”。
有老婆有孩子,依然可以利用职权追求钦慕的年轻女孩,哪怕她们年轻到,男人咬咬牙可以生下她们的地步。
已婚已育的有妇之夫——吴铭仁教授、成功董事长。
百年学府的大学教授、上市企业的董事长,社会地位极高。
为了一己私欲,自以为是的给女生塞好处,依然有人支持他们,包庇他们。
他们需要付出什么东西?
只需要以权谋私。
吴教授觉得林阚也爱他,心甘情愿自我感动式的给。
打通电话,动动嘴皮子,可以将最优异学术资源、社会人脉向林阚倾斜,暗自安排她进顶尖律所。
这对同样是他辅导的其他学生不公平,也对更优秀的其他竞聘者不公平。
林阚意识到这是“骚扰”时,却已经不知不觉获取了许多“提携”。
林阚有资格进入大正吗?
没资格。
她配得上现在的高薪和荣誉吗?
配得上。
就算是进入普通律所,我相信林阚凭着自己的优秀,照样可以走到不错的位置。
她整整十年的职业积累,付出过的心血,被质疑被否定,蒙上了一层擦不掉的阴霾。
就因为吴教授的横插一手,就因为她被规劝为了名声不要声张。
也因为她,不敢对大众说出真相。
成功想要源源不断的潜规则不同的女下属,统统破格提拔到自己身边。
他付出了物质,用的却是公司的钱,等于也是其它股东的钱、股民的钱。
赵寻有资格破格升迁吗?
没资格。
她配得上那份薪水吗?
配得上。
她配合、完成了她的工作职责:陪着老板交际应酬、饭局敬酒,打点关系……老板也没有认为她工作能力不行(其实她交际公关能力是不太行,但这该由发工资的人做评判)
虽然我不认同设立的这种职位,也不认可这种工作内容。
但无法否认,目前的人情社会促成合作很多是靠饭局、酒局。
现实中的职员许多是在被迫接受这种无法写进合同、隐性的附加工作:要加班996007、要敬酒拍马屁、要忍气吞声、要被上司人身攻击,甚至,陪他睡觉。
这种破格不公正不合理,但源头来自规则制定者。
这是破格者的错误,这对企业发展百害无一利,他们的行为该被抵制、被惩罚。
而成功设立的这个岗位就有附加工作:陪他睡觉。
他明白直接说是骚扰、直接做是强迫,所以设计出这种直击人性考验的规则,既是灰色地带,也没有明确的界限。
这算不上交易,交易需要本着双方都知晓全情且同意的前提。
这是潜规则,潜规则之所以是潜规则,就是因为上不了台面。
数不尽的莺莺燕燕前仆后继的扑上去、一次次潜规则的得逞让成功迷失了自己,膨胀到他自以为所有人都会接受,他不断越界,他的规则越来越模糊。
而他的狡猾之处也在于:不断借工作之由赠与赵寻礼物,紧接着给赵寻洗脑,把这些穿戴包装成“工作需要”,把这种赠与合理化,让人心安理得的接受。
最后却把这定义成“追求”她送的礼物,清单一把摊开,周遭的同事只会觉得她是个贪得无厌的拜金女。
可是除了工作场合,赵寻没有使用过那些东西,私服都是很素的休闲服。
甚至事发当晚,假装洗澡后(只把头发弄湿)也是立刻换上自己的衣服。
三个月对成功就是一个收网期,全公司上下已经达成共识:赵寻是成董的新欢,跟过往那些女人没什么两样。
铺垫做好了,包装的差不多了,他觉得自己可以开始跟她滚床单了,迫不及待开始实施他迂回的侵犯计划。
第一次 不放赵寻下班回宿舍 支走保镖(被赵寻的眼神和肢体语言笑死)
第二次成功灌醉赵寻 拒绝李怡送她 说是自己送 最终却将醉酒的赵寻带回自己的私人住所
包装成“追求”的侵犯,迂回的强迫赵寻的做法也的确有问题,她没有拒绝,不懂拒绝。
但本质是她的性格影响着她的做法。
同样的情况,灵活变通的人可以巧妙化解,木讷软弱的人难以说出拒绝。
也因为赵寻也有人性贪婪的那一面,她徘徊过,动摇过。
最终她付出了代价,也得到了成长。
她们需要做到什么程度?
有人说:她们要逃。
他追,她得躲,他进,她得退,退退退。
直到她的选择越来越少,能生存的空间越来越窄。
她逃了,他可以继续物色下一个她。
赵寻就算换家公司,还是可能因为不错的外形、不锋芒毕露的个性,被周遭的男士觊觎。
不被老板潜规则,也可能被同事性骚扰。
参考本剧某些声量不小的弹幕,多少人发自内心认为成功没大问题。
他们把女性当做可以掠夺的性资源,不理解高位者对低位者的压迫感,不懂得男女需要相互平等的精神交流(就算双方都只想要肉体交流也得互相看对眼吧?
)反而把“陈默”这种男性称作舔狗、沸羊羊。。。
男生追求女生、女生追求男生都没有错。
但对“追求”“恋爱”有错误理解,用错误的方式,那就是你的错!
有人说:她们要学。
每次发生地位关系不对等的性骚扰、潜规则事件。
更多人是在指正下位者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才能完美避免。
却不愿意花时间去矫正那些对“追求”有着错误理解的上位者。
不改变这种疯狂滋长“我有钱有势,想要哪个女人都可以”观念的环境,问题的本质还是没有解决,下个“赵寻”依然做不到方方面面都完美到无可指摘。
因为不存在完美躲避骚扰、潜规则的通用法则。
因为都在教潜在受害人自我保护,却没有压制潜在施害人不可以做的环境,是在鼓励更多的潜在骚扰者。
因为骚扰、潜规则的形式有很多种。
因为骚扰者的方法可以不断进化。
难道潜在受害者要学习第1种方法对待a情况的骚扰学习第2种方法对待b情况的潜规则……学会N种方法后还被伤害,才有事发后第一时间不被指正的资格吗?
有人说:她们要害怕丢名声、要保护自己的名声。
女性会比男性更害怕舆论的谴责,因为大众用双重标准要求女性。
而很多人的观念中,也总是认为女性要用性去交换男性给予的利益。
从小被灌输着:“你要努力赚大钱,以后有钱什么女人找不到?
”这种腐朽过时的观念,荼毒着部分男性,让他们形成简单粗暴的逻辑:有钱=有女人,甚至可以玩女人。
意识不到女性有精神需求,更意识不到自己也有精神需求。
同时也影响着女性,甘愿做附属品的女性想不到:其实女人即可以漂亮,同样也可以有能力,在职场上有野心。
因为一直以来的环境,都在给她们洗脑。
而清醒的女性只能付出双倍努力去职场拼搏,因为她们意识到这种观念背后的底层逻辑是:鼓励男性抢夺职场资源,压缩女性的职场空间,让男性主导选择权,让女人为了从男人手里拿好处要被迫交出自己。
无论是林阚在读研期间的风言风语,还是赵寻同事对她的态度。
旁观者总是觉得:她们是破坏家庭的小三,想要走捷径的心机女、想要不劳而获的捞女。
享受着既得利益又当又立、既要又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更恶毒一百倍的话不用举例,到处都很多)成功却是被美女生扑的董事长,风流不下流。
吴铭仁是被学生崇拜爱慕的老师,枯木逢春。
他们追求女生,是屈尊、是赏识、是施舍。
而女生的隐忍纠结、封闭自我,变成了高高在上不合群。
林阚用了十年,还是没有勇于直面。
赵寻用了三个月,因为尹声的报警、被陈默骂醒、晏明林阚给她的力量,一步一步推着她寻回自己的初心。
否则她也很可能堕落成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化妆打扮取悦男人、被豢养的洋娃娃。
这部剧的意义也正在于此,我们需要朝着这样的风气和环境迈进:敢于揭露的“林阚”不再忍气吞声,被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软弱犹豫的“赵寻”不再被要求完美;对受害者大量的荡妇羞辱,恶意揣测减少;而施害者被约束、震慑,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还在上幼儿园的我,在某一天下午憩在大姨家,我的表哥在我睡觉时,把他的手伸进了我的内裤,可怜的我连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
故事又来到高二升高三那年的暑假,因为自己家里在装修,我和妈妈一起寄宿在大姨家,每天晚上睡觉时我们都会锁门。
有天晚上我先睡了,给妈妈留了门,但妈妈和大姨他们打完麻将直接回家陪爸爸了,我已经睡着了就没有起来锁门。
那个场景就跟林阚和吴教授一样,就因为那一次没有锁门,我的表哥半夜开门进来爬上了我的床。
夜晚很静,他很臭,我没有叫,没有反抗。
沉默中发生的一切我都以为是自己的错,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幼儿园那次是被猥亵,高中那次是被强奸。
也许会有很多人不理解赵寻,不理解林阚,不理解我,因为大部分没有遇见这种事情的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以为拒绝很简单,还会以为不拒绝就是接受。
这部剧最最最起码能让我们这种不拒绝女孩们的永恒的无言被呵斥,更让施行“无知”性侵的他们被明确地告知,无论他们心里有没有答案,那个行为它就是不对的!!!
先说结论,《不完美受害人》第一集剧本,比隔壁企鹅出的《欢颜》和《漫长的季节》要好很多。
至少,你能看出来,编剧基本功是在线的。
每场戏要干什么,该怎么处理,她们都有清晰的认识。
戏,写得成熟,老练。
不会漫无边际地乱来。
但严格要求的话,其实还是有一些不足:1.开头,赵寻躺浴缸里做痛苦万分状。
我理解,编剧在这里不把成总强奸赵寻做实,是为后面的展开留空间。
但这样处理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开头模棱两可,观众不知道从哪个角度代入,不知道该期待什么。
潜意识里,他们会困惑,我会看到一个弱女子反抗强权的故事,还是一个诬告反转案?
不知道。
编剧一定要明白,困惑≠悬念。
我们在故事开头,可以欺骗观众,营造悬念和反转。
却不能给观众模棱两可、没有方向性的东西,使他们困惑。
这样他们会在潜意识里排斥这个故事,不会跟着剧情走下去的。
而且,在剧本中,相对静态的躺浴缸里痛苦,是远不如写赵寻躲进浴室撞翻东西然后痛苦的处理的。
一个是表演难度大,一个是动态戏感染力强。
(林允没有任何演技可言。
你给她这样难度的戏,她根本演不了。
)2.报警。
有人匿名报警。
然后,楼下的陈默也拨通了报警电话。
这时候,警车来了。
他赶紧挂掉。
其实,我倒觉得,这里不如这么写。
警方接到两通报警电话,先接到第一通时,因为对方言语闪烁,怀疑有人恶作剧。
接着,又接到第二通报警电话,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立刻出警,到达案发现场。
悬念可能会比拍一个戴帽子看不清脸的人报警更强。
3.警察出警问话。
因为不知道对警察的刻画,审查尺度在哪,所以关于本场戏,我就不多说了。
(再次吐槽,林允像木头人,完全不会演戏。
一丁点内心戏,不同的层次,都演不出来。
跟刘奕君这样的好演员同场出现,简直就是公开处刑。
)4.媒体拍到警方带走赵寻和成总。
没啥好说的,意料之中,不功不过。
5.林阚回家脱鞋睡觉。
6.倒叙五个小时前的一场酒局。
明白编剧想来个女性命运共同体的意思。
那边,女助理疑似被强奸。
这边,精英女律师遭遇酒局性骚扰。
后面就girls help girls嘛。
但有两个问题:一、倒叙用在这里不合适。
前面观众的注意力已经跟着那个疑似强奸案走了,你这里突然安插一个关于女律师线的倒叙。
时间线混乱了。
二、同类对比拖沓,没必要。
还是那个问题,观众的注意力已经跟着那个疑似强奸案走了。
后续女律师最好迅速进入这条线索中来。
编剧不仅不应该安排这段冗长的酒局戏,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反倒可以安排一个女律师简短的、温馨、日常的家庭戏作对比。
让观众对赵寻这个角色的遭遇产生同情,进而关心起她的命运。
7.女律师接到电话。
女律师和董洁在车里的戏,没有交代新的信息,还是在说前面的事。
这就重复,多余了。
直接删,接女律师去警察局问情况就可以。
8.体检。
救命,这么难的戏太难为林允了。
她哪里演得来。
我看到这里就快进,不分析了。
……算了,是及格,比较有社会意义,但不精彩的电视剧。
感兴趣的观众可以看看。
像我这样对剧本要求严格的观众,可能看到这里就不会往下追了。
bye.
成功、吴老之类的,为了维护自己表面的体面,会用各种好处来试图封口。
还有一种人,花铁干一般的人,被拒绝后就疯狂诋毁你,传播你的隐私,恶意编造各种学业、事业上谣言,想通过谣言抹杀你自身努力奋斗获得的成就,仗着是你的前辈/同门,说的话总会有人信以为真。
在21-29岁时,遇到过两个,一个前辈,一个同门。
初生牛犊的我,自信自己通过正常途径的努力能获得回报,能拒绝一切不喜欢的潜规则,却无力对抗上位者的报复,比如包括但不限于阻断我的成长资源比如课题/项目/资助/经费,传播谣言影响我的背调,传播隐私……如今依然能拒绝各类潜规则,但真的心有余悸。
我的情况可能双方悬殊不算太大,且我自身属于天不怕地不怕自信对方不能把所有正常前进的渠道堵死,舍得一身剐也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的人,我遇到这种事都尚且差点抑郁,更何况那些遇到悬殊较大的人,那些内心稍微脆弱一点的人怎么办呢?
我很能理解她/他们(对,性骚扰受害者不限男女)需要的勇气,这也是我现在无比反感上下级、师生恋这种双方不对等的关系。
我想,这大概是片中受害者害怕的原因之一,不是不勇敢,而是片中的人可能无法承担后果,毕竟电视剧里的坏人大多会恶有恶报,而现实中双方权利地位相差过于悬殊的话,哪怕同归于尽,自己也先灰飞烟灭,而更多的时候,对方毫发无伤。
不是法律不完善的问题,而是坏人更狡猾了,坏人更懂得钻空子去规避法律风险。
补充一点,在组里和弹幕看到了很多不理解赵寻晏明的论述,说她们没有硬证据说赵寻自己也有责任之类,我想,以下这样理解是不是就能明白受害者处境了:经济诈骗犯大多利用了受骗者占小便宜的心理,那么受骗者是不是受害者?
诈骗犯是不是加害方?
黑赌场是不是利用赌徒想以小博大的贪财心理,赌徒是不是赌场的受害者?
赌场是不是加害方?
非法高利放贷的人是不是利用了大多借贷者由于自身责任无法合法借贷的处境进行诱骗?
背上高额债务的借贷者是不是受害者?
以上,受害者都有自身贪图某个利益的心理,但加害者才是那个利用受害者心理、诱导放大受害者的欲望,以达到从受害者身上攫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每个人都有欲望,都有或好或坏的潜在心理,天使是激发出你好的一面,而恶魔是诱导你放大黑暗面的人。
成功就是后者,像拿着诱饵钓猎物,看着猎物内心打架又想要诱饵又不愿被捕获的挣扎,他觉得“太刺激了”,是加害者利用受害者的性格和欲望对受害者的戏弄。
刚才逛了讨论组,发现有另一个极端,无底线维护受害者“不完美”之处,甚至攻击所有提出受害者有瑕疵的言论,认为不能提及受害者的问题,否则就是“你们这样让受害者不敢发声”……觉得大家光是包容鼓励还不够,还得夸“不拒绝不放弃高位高薪”是积极正能量是榜样,“渣男主动送的,为什么不能拿,替天行道”……离谱啊。
照你们这样,晏明也不应该指责赵寻口供伪证撒谎啊,也不能指出干扰司法如果没被拆穿会影响赵寻自己啊,毕竟“她害怕”…在赵寻已经提出指控之后,和陈默的对话中依然觉得“一切是凭自己能力所得,自己有理由不放弃”,荒唐,“赵寻没错”粉说什么“女生找工作多难,应届生身份无比重要,何不食肉糜”“她没法拒绝,拒绝就会失业”等等,各角度诡辩合理化不当得利,强行混淆“合法权益”和“不当得利”。
有没有想过,其他女生也一样凭自己能力进的大成,然后从基层奋斗起,中间一步一步都很艰难没有捷径跳级?
她凭自己能力应得的就是回到和她匹配的岗位上去一步一个脚印地成长,而不是违规升职加薪。
上司违规提拔她,上司负主要责任,可以理解她的困境和选择,但这绝不是什么“受害者不该离职”正能量榜样行为,这是该退回的不当得利。
我想说,本剧说的就是不完美受害人,只要自身受到侵害,即便自身有瑕疵,也有发声的权力,法律除了保护“强反抗”完美受害者,也应该保护“软反抗”及瑕疵受害者,引导大众包容受害者的瑕疵,鼓励受害者发声,而不是罔顾事实强行把受害者说成“零瑕疵”。
两位女警官和林律也是正视“瑕疵”的(瑕疵,不是审判她的错处,而是一些受害者当时没有处理好的地方,告诉大家类似情况可以有更妥善的处理办法),剧表达的重点就在于,要允许受害者有瑕疵,不完美受害者同样有维护自身权益发声的权力,而不是“赵寻没有什么问题”“赵寻有什么错”之类看似为受害者辩护,实际强行美化受害者的瑕疵,试图打造“完美受害者”的做法。
(甚至发展到认为赵寻升职加薪是公司制度可以理所当然接受没有问题的,但凡不同意这一点就会被扣上“认同88w=同意”等等帽子,强行混淆不当得利和性侵受害事件,而这是两码事。
性侵受害者无论是否接受违规升职、高额馈赠,无论之前是否知晓对方潜规则意愿,只要性侵发生时违背受害者意愿,她就是受害者。
而88w,是她诉诸法律的不利因素,是“不完美之处”,是她抱着侥幸没有完全明白利害关系导致被对方利用的“瑕疵”,这不妨碍她有发声的权力。
)换种说法,如果赵寻使用了黑卡进行奢侈私人消费,私下也使用了成功送的奢侈品,也明白违规升职是老板想要潜规则,依然想赌一把能躲多久,甚至主观上也有过愿意接受潜规则的想法,但是事发之时并不情愿,难道她就没有发声的权力吗?
(法律上判不了,但她确实受到伤害)“主观不清白”受害者看到极端主张“主观清白”的你们,是不是更加自责更加不敢出来发声呢?
要达到怎样“主观清白”才能算受害者呢?
必须所有错误都属于上位者的引诱,不允许受害者自身有瑕疵吗?
严格来说,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自己的错误继续生活,剧里的赵寻都能面对自己的不完美,而剧外的极端拳师却极力撇清赵寻的“瑕疵”,你们这样才是真的让很多有瑕疵甚至更大瑕疵的受害者不敢发声。
举个例子,你们主张小偷偷东西应该教育小偷,却攻击那些说“教育小偷的同时,自己多加警惕关好门,选择安全的居住环境”的人。
对,没错,就算户主敞开门,全部责任也都是小偷的。
但是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这种情况:在月亮很圆的国度,常见的商家高额投保,“零元购”之后商家可以获得高额赔偿,所以商家在默许并创造更方便的“零元购”,和不希望发生“零元购”舍不得商店受损之间正犹豫不决,创造好条件还没来得及撤销,此时被“零元购”了,那主观上有责任的商家难道就不算受害者了吗?
不具备你们主张的“主观清白”是不是还是能得到你们支持的受害者?
更进一步,李怡或者其他情妇某天发觉自己错了,自己当初也是这样一步步受引诱被强迫,出来指证成功,她是不是受害者?
你们是能够承认她的不完美且是受害者且李怡自己和成功二人都负有责任?
还是只要是受害者,在你们这里完全免责“李怡是被动的,请只谴责加害者,成功是全责,不可以提李怡的问题”?
极端“赵寻没错”魔怔粉才是真正不敢面对不完美的人群,将“规训加害人”和“告诉受害者怎么保护自己”对立起来,用“劝受害人保护自己就是维护加害人”来疯狂攻击提出自我保护的言论。
照这群人的逻辑,“吸烟有害健康”“拒绝黄赌毒”也是劝诫受害人,不能多说?
和“规训烟草公司”“禁毒扫黄抓赌”对立,要多说后者?
这二者难道不该齐头并进吗!
极端“赵寻没错”主张者们,请允许受害者不完美。
可作为一本刚成年或者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认知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世界的教科书。
我看到了模糊的并不是只有清晰一面的人物形象。
媒体、财团、性暴力犯罪、律师、办公室情人,酒桌文化。
这些话题浓缩在一集里,部分话题只是寥寥几笔,却勾勒出了现今社会存在的隐疾,尤以“媒体议程”话题的展现为佳。
尖锐,尖锐,还是尖锐。
在揭露问题的过程中抛出了许多执行现行秩序后产生的弊端:如审讯和检查过程中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权利、性在金钱落差下的根源性不公;公权体系在威权社会氛围下是否存在背离?
部分情节深入地讨论了父权(强权)社会下的种种弊端…先说这么多,我再看几集…
最近和朋友一起追这部剧,一边看一边吐槽,“赵寻就不能拒绝吗?
为啥这样啊?
我不理解。
”朋友沉默片刻,说道,“你不觉得这个问题不应该问赵寻吗?
我们应该问成功为什么要伤害赵寻,为什么无视赵寻的拒绝……” 我愣住,突然发现自己在追剧时站在上帝视角的轻飘飘的一句吐槽,却是在潜意识里带着对赵寻的诸多苛责。
细细想来,赵寻也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命运掌握在成功手里。
面对上位者的权力威压,赵寻很难说出一个“不”字,即使是小声的抗议,也会被上位者自然而然地理解为“欲拒还迎”“欲擒故纵”的故作矜持。
是什么给了成功这份自信呢?
或许是长期处于权力上位,周围的人都蜂拥而至地吹捧,没有人拒绝,或者说,拒绝的声音也淹没在了溢美之词中,所以他以为赵寻接受了他的追求,他们是相爱的,坏人不觉得自己是在伤害别人,这才是最讽刺的一点。
再说回赵寻,一个典型的内向讨好型人格,不善沟通,不喜社交,却为了工作逼自己做一个在社交场上“游刃有余”的人,她做错了什么呢?
上进是她的错吗?
换位思考一下,领导暗示有意培养我们,带着我们去酒局社交,难道我们会拒绝吗?
再换位思考一下,职业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作为初出茅庐的职场菜鸟,事情发生在我们头上的时候,我们真的有勇气和底气去赌去发声吗?
上司的威压是真,周边人的目光更是一把把锋利的剑。
也许正是这些刀光剑影,才让不勇敢成为常态。
纵然赵寻的犹豫纠结和不够勇敢让她在整个事件里看起来不那么完美,但这个世界上压根不存在所谓的“完美受害人”,总有人紧紧盯着受害人,试图找出“为什么是ta”的证据来保证自己的“安全感”。
“ta不懂拒绝” “咋不是别人呢?
咋偏偏是ta” 但受害者就是受害者,这一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改变。
面对伤害时,能够勇敢发声固然值得敬佩,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苛责有片刻不勇敢的人,这世界歌颂勇敢,也应该允许有人有片刻的不勇敢和懦弱。
我相信,赵寻终有一天会重新找到充满光的方向,我也相信,当舆论环境变好时,会有越来越多的勇敢取代不勇敢, 我永远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如果这部片子,能让大家对“受害者有罪论”有了更深入的体会,能鼓励一些人变得勇敢,我想,它就是有价值的。
一直以为不完美受害人是林允,直到我看到第12集,我才豁然开朗,是成功才是不完美的受害人啊!
原因:1、晏警察全程办案靠推理,忽略证据,直接踩我国刑法要求的,证据为主判,这不是赤裸裸的塑造警察无能且业务能力差的形象么。
再加上在12集她对林律说,抛开理性…原来警察需要抛开理性,抛开证据,在证据指向性全部证明成功法理清白的情况下,羁押成功,我可以断定,导演这是故意让我们对这个角色恶心,进而塑造成功的不完美受害人形象2、其实我相信大多数人看林允的角色都会觉得别扭,你们觉得剧组或者导演看,不别扭吗?
只能说这是故意的。
故意让观众恶心这个角色,我们怎么看都觉得不应该啊这个受害人怎么看怎么恶心?
这就是关键,她出来说心理上我是拒绝的,行为上我是清醒的而且我不拒绝,但是我觉得他qj了我,因为我们地位不平等,此时晏明助攻。
看到这里我明白了,这就是在搞我们成功哥,又一次塑造3、大家看看,受害人,常理来看都是报警那个,这21世纪了,会不会太常规了?
导演比我们专业,她肯定也懂!
所以其实隐藏的不完美受害人是成功!!
而且,作为受害人,他有一个金牌律师,这时候,你悟了吗?
这部剧导演的心思是想表达,抨击我们政务系统的部分不专业,不文明,违法执法行为,还有报警人的虚假报警行为造成的各种重大影响,但是又想让大家反思这个职场或者说阶级问题。
那成功是完美的吗?
他不是,他被这些行为伤害了吗?
董事长职位没了,名誉没了,进去局子两天打了2架,那确实伤害了所以:不完美受害人--成功更新16集晏明大师很酸的对林律说了一通后的神句:“你现在竟然用法律去保护权势 你那么心安理得吗”Ok,做律师的本分也要被你喷了,人设还是法学出身的警察,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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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影片中是記錄下一個二千年前後時期的歌手怎麽以一首歌紅遍全球在講她的生平因為歌首首歌聲動人,感人心弦,像是在講大家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