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是看了那个所谓的最佳剧本还有里安纳度才去看这场电影的,估计也不会是有多烂吧。
好吧,一直满怀期待它的后面会有什么峰回路转的剧情,出人意料的结局。
好吧我错了,看完了之后,第一感觉,这是什么好片子啊?
奥斯卡的人秀逗了?
好吧,也可能是我学识尚浅,没能领会到这个精髓。
也可能是我期望太高了。
总之我觉得这片子一般般。
讲西部风情的都差不多吧。
昆丁是谁,是导演。
他有什么风格,我不知道,如果这《被解救的姜戈》就是他的风格,那我懂了。
原来就是这样。
可是这样是哪样,有什么可以称之为风格的东西?
反正我看不懂。
讲讲剧情好了。
一开始看到介绍字幕的时候还挺有感觉的,深红色的粗体字很漂亮,看到了Leonardo DiCaprio很兴奋。
没人不喜欢帅哥,特别是有料的帅哥,哪怕我是个男的。
然后一群奴隶走得很慢很慢地越过了沙漠。
黑人都长得差不多,反正我觉得这批奴隶都差不多,我试图找出其中很有"气质"的一个,我知道姜戈应该就在里面,可是找不到。
后来出现了,我也觉得他是那种掉到了人群里就会被淹没发现不了的那一类。
【原谅我的直接。
】被解救的姜戈我想,这家伙遇到了个好“主人”。
应该懂得感恩图报吧。
可是看到他心不在焉听医生说话,自己去挑帽子那个跩样,我想我也错了。
他不是奴隶,哪怕他当了好久的奴隶,他从血液到骨子里也根本没有奴隶的细胞。
昆丁大概也是想表明这个了吧,奴隶,从来没有天生的奴隶性。
他们渴望重生和尊敬,他们需要别人认同和赞成。
这个观点很好。
医生出现了,救了他,然后带着他骑马去做赏金猎人。
一路上杀了好多通缉犯。
其中有一段讲的是,因为姜戈看到了那个通缉犯的儿子也在场,不好意思开枪杀死他。
我在想,这个姜戈真的是个善良的人,可能到后面会善心大发做了什么善举,而善应该就是这电影的主旨。
如果是这样的话,温情一点,应该不会是什么烂片。
可是我错了。
他接下来还是用不可理喻的一种神枪手法把那个人干掉了。
还学会了残忍。
天啊,这还是一个被解放了的奴隶应有的感情吗?
好吧,杀了够多的人了。
要去救老婆了。
【奴隶有个老婆?
这在我看来真是个新鲜事】然后,终于看到了Leo了,帅惨了!
可是,居然是个反派角色?
没事,反正都电影嘛。
可是这个救人方法,呃,很高明吗?
为什么要借着买角斗士的幌子来买她,直接开个大价钱不就可以了吗?
怎么在我看来是个傻逼?
你说要引起他的注意,我懂我懂,可是你都看到他的人了,况且你杀个通缉犯那么多钱,你拿出个一两千出来买个300块的奴隶,这也可以吧?
我觉得已经够引起人的注意了好吗?
好吧,昆丁喜欢设置圈圈来绕,我接受。
可是,医生大叔你一下子把Leo给杀了,这个也太快了吧!
之前来电提示好吗?
还有医生大叔你也是,死得这么快,之前我都把你当主角了,你一声不吭就死了,遗言也没有一句,我可真的受不了这样看似快节奏实际上像是剧情交代不清楚的戏码。
西部片都是这样吗?
一下子就死了就死了的吗?
可是后来不是有个连中四五枪都像杀猪一样大叫的吗?
还有姜戈大哥,你也太牛了吧,无师自通会骑马,无师自通成了神射手,还居然无师自通学会了神闪避?
这么多人打你一个都打不死?
Leo家的全是垃圾对吧?
都是临时找回来第一次摸枪的对吧?
打了十多分钟,一枪没中,还轻易打死了那么多人。
你的主角光坏也太亮了点吧。
你昆丁不是黑人啊,为什么却这么讨厌白人?
剧本说的是解放黑人,后来简直就是白人大屠杀好吗?
在你捧高黑人,要我们可以好好对待他们的同时,我觉得是没必要把白人的生死放在这么卑微的低位吧?
美国的电影都是孤胆英雄,以一个人之力拯救全世界。
我懂我懂,可是这样的电影就是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最佳的咯。
好吧,反正我要装逼也装不下去了,倒不如勇敢承认自己是个白痴,我真的不喜欢这电影。
要知道,对不起所有人都不能对不起自己。
刚刚看完《被解放的姜戈》,大呼两个字:过瘾强烈建议有抑郁症,无聊到不知道干啥同志们狠狠看TM三小时,尽量把音响开大,屋里要黑,两眼紧盯屏幕,两耳嗡嗡的去感受这场火枪爆头、血肉横飞、嗷嗷直叫的热血盛宴。
然后内心翻腾,恨不得呱呱狠zhou两瓶冰啤酒哪怕这是屋内没有暖气的大南方,你也会觉的畅快淋漓。
直呼过瘾,回头发现所有的不快都一扫而光,马上给哥们打个电话:走,出去转悠转悠。
是的,这电影非常适合既压抑又闷骚、没事不知嘎哈各种冷淡的你。
或许,这不是一部好电影,它没有喋喋不休的大道理,也没有劝人向善的神功,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大为思考黑人可怜白人可恨种族主义的范。
这里有的是,有仇必报,看你不爽,MD老子就毙了你,直接爆你菊花。
很爽,很轻松。
其实,看这电影不用去思考,去感受吧,感受自己是个铁血男儿,拿着两杆枪,骑着高头大马,奔到欺负你的混帐王八蛋的家里,一阵“砰砰砰“看着丫们跟孙子似的一点也不屌,给每个人脑瓜上来上一个碗大的洞,满屋子飞的都是血沫子大肉块。
你发现,他们死的样子比活着要好看多了?
内心一阵奸笑,帅气的点上一根烟,狠狠的撂下一句话:让你们得罪老子,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然后手携美女,淡出夕阳,这绝对是一部看着超级解恨的片子。
喜欢上昆丁,那是很多年前,一个无聊到干啥都提不起兴趣的夜晚,闷在漆黑的小屋里,从窗台上拿下搁了快半年的一张碟片,慢悠悠的放进电脑,打算看部电影来缓解一下压抑心情。
就那么一看,喜欢上了这个拍杀手能先念上那么一段《圣经》的导演,喜欢上了他电影中血腥暴力。
还有那种独具一格的讲述方式,更喜欢上了每部电影中那些鲜活的个性,那些给人感觉都有点神经病的屏幕人物。
或许,到现在,我已经算是个不折不扣昆丁脑残粉,谁敢说他拍的电影不好看,说不定真能把他拍成一坨屎,或者被他拍成一坨屎。
整部电影,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个赏金猎人的装B浪漫主义引发的血案,片子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正儿八经的感叹一下真是“成也医生,败也医生”舒尔茨你怎么就那么dei呢。
你TMD去握握手能死,虽然你说那句“对不起,我没忍住”时真的很帅,“砰”的一枪真的很准,小李那么帅,都被你给爆了,但是九泉之下的你会不会后悔“我丫的竟然为了跟这个杂碎争一时之气,而被爆出十米远”,舒尔茨的装b,耍帅造就了这部电影,他鲜明的个性死要面子,让本来很容易解决的事情又上演了一场激烈的血战,我相信,当姜戈被黑恶管家吊起来打,差点被干掉小jj时,他肯定深深地骂了一句“舒尔茨你这个臭傻逼”。
但当姜戈复仇成功,抱得没人归时,他又会深深地怀念起你这个傻逼朋友”SB,如果不是你,也许我现在还被人吊起来,拿着鞭子死抽呢?
谢谢你让我有尊严的活着,我和我的爱人,非常感激你,永远都会去给你上坟,你不要担心在下面没有钱花”而坐在屏幕前的我,现在有多激动你知道吗?
我一定会为你写一篇墓志铭,来祭奠你这个热血沸腾,有点脑残的傻逼老头。
谢谢昆丁又让我激动了三个小时,很久不写字的我,还是很激动的写出了上面那一大段废话,更可很的是,我竟然激动的抽了一根烟。
烟的味道,真香!
小李演反派也是那么有味道!!
致敬舒尔茨致敬《姜戈》致敬所有在片子中血肉横飞的人们
暴力、恐怖影片我基本不看,因为不敢。
这次在国际航班上,隔壁座位的大叔看这部片子,瞥见居然有个容貌清丽的黑人姑娘,所以鼓起勇气点开这部电影。
一边看一边被吸引进去,导演不愧是暴力美学诠释者,屏幕上都是四溅的红色,要是没有彬彬有礼温情脉脉的克里斯托弗·瓦尔兹,我简直怕了!
我好喜欢这样的配置,简单的故事,不简单的人性;直接的暴力,复杂的内心。
小李的表演要讲几句的,是不是他接的都是差不多的角色,感觉和飞行家和了不起的表演风格雷同啊!
这么多年,你长点心吧。
看完《掉了链子的姜戈》后,跟网友发生一点争执。
有人认为,昆汀是鬼才,是神级导演,拍片百无禁忌,擅长剑走偏锋,用现有的“学院派”的电影规则来衡量他作品,是愚蠢可笑的,只有不了解昆神的门外汉才会干。
笔者认为,岂有此理。
昆汀虽有一鸣惊人的才华,履历上多部脍炙人口的杰作,但绝不至能藐视任何现有电影法则独创一套的境界。
他的不按理出牌,归根到底,还是得以赢牌为目的,即作用于影片的娱乐性和艺术性,为众观众提供感官愉悦和智力乐趣。
他的电影能同时诉诸于不同层次的观众,外行可以欣赏跌宕的历险,饶有韵味的对白,滑稽的动作,血淋淋的画面,从而激动不已,内行会注意到各种细微的典故、隐喻、呼应、致敬之处,油然而生找到迷宫出口般的满足感。
这是昆汀吃透了各种电影创作规律后的结果,他专注录像带十数载,尽得精髓,口诀内功熟捻于心,再适当杂糅以个人趣味,方能一夕出手,技惊天下,应该是奋力爬上巨人肩膀后站在了自带的小板凳“更上一层楼”,可不是发明了通天绳索后才一览众山小的。
昆氏一门,博采环球各大派所长,但无论拳招步法,一到了他自己施展起来,就浑然不见别家风范,倒像是他自创一般,这是昆汀手段高明的地方。
要不是他时不时安插些诡异的镜头、雷人的道具、不合时宜的装束来表明“俺致敬了某大师”,谁也看不出他这一手出自何家。
昆氏出道二十余载,作品不多,除了一部《杰克•布朗》是改编自畅销小说、被昆迷视作最缺乏昆氏特色之外,其余长片作品都是昆汀亲自编剧,是真正意义上的作者电影。
根据其个人招牌式的鬼马风格,又可分作两类。
一是打造超现实世界。
一部影片中冒出一两句荒唐台词,保证拖低整体质量,但若满篇都是恶搞胡闹,前言不搭后语,反倒能成就一部无厘头佳作。
这是观众心态使然。
既然现实经验完全派不上用场,索性破罐子破摔,跟着影片无法无天的思路而去了。
《杀死比尔》是世界观的超现实,女杀手、日本武士、白眉老道、墨西哥枪手、大锤萝莉,共冶一炉,天花乱坠。
《金刚不坏》是角色内心的超现实,特技驾驶员久经刺激成了飙车杀人魔,翻开任何犯罪心理教材,都找不出这种案例,只在昆汀的宇宙才存在。
前者是现实角色被架空世界改造,后者仿佛另一时空的人莅临现实世界,都有一份劝人“别当真”的虚幻感,为了追求各种奇观,可尽情填充不合常理的细节。
另一类作品可以归纳为,遵照(银幕)逻辑可以成立,但该领域别人罕有涉足。
《落水狗》,《低俗小说》,《无耻混蛋》单看剧情简述无甚出奇,无非是警察抓贼,黑吃黑,游击队打纳粹等老套路,但劫匪大谈麦当娜,黑帮大哥惨遭爆菊,希特勒葬身一群无良敢死队之手,以类型片视点衡量,无不别出心裁。
任何影片的叙事都是封闭的,但世界设定本身是开放的,讲述富家千金恋爱的浪漫喜剧的世界里,天桥下也会有衣衫褴褛的行乞者,只不过在画面之外。
昆汀大胆打破了类型片的封闭性,将叙事延展到人迹罕至之处,让观众思维预设内的东西与外部冲撞,越是博览群片的影迷,反而越容易被出乎意料的闪瞎。
但打破壁垒是需要技术含量的,封闭的故事有一定成规可以借鉴,容易构筑符合观众期待的故事,一旦开垦处女地,就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打着灯笼开矿,一不留神便会从新鲜好玩堕成荒唐无稽。
昆汀的分寸感把握极佳,让人新奇又不反感。
《姜戈》显然不属于第一种,没有挑衅物理生理心理规律,没有混淆的时代特征,没有暧昧的文化背景,角色塑造脚踏实地,以德国神话比喻姜戈的使命,从大仲马、贝多芬描画牙医的动机抉择,对法语称谓的着迷、对主人的“鞠躬尽瘁”,迅速勾勒出邪恶黑白庄园主仆二人的面貌,纵有夸张也有限的紧。
动作上,顶多多用了几包血浆,几捆炸药,把子弹穿肠过的壮烈、敌营灰飞灭的爽快拍的更R级,哪有老版《姜戈》掏出一支机关枪,或断了手指仍然百发百中的传奇色彩。
昆汀致敬多部意大利通心粉西部片,但若论夸张噱头,上世纪60年代通心粉百花齐放,独臂枪手、盲人枪手、神经病枪手、癫痫枪手、无手枪手你方唱罢我登场,故事之离奇只有想不到,没有拍不出,相比之下《姜戈》倒有被穿了束身衣的克制。
其实,看看“黑人奴隶被解救当赏金猎手大破白人庄园抱得娇妻归”的梗概,知晓此类“黑人逆袭白人”的电影之稀缺(《一个国家的诞生》前半部勉强算是),已经能明白无误将本片归入第二类。
前面说过,此类剧作超出了类型片的预设,属于火星撞地球,要让观众“当真了看”(注意此处当真的含义),就非但不能胡天海地填塞酷元素,反而比一般商业片更注重逻辑严谨,必须在细节上更下功夫。
你要让人相信《低俗小说》的朱尔斯能保持职业杀手和上帝信徒两种身份,要说服人《无耻混蛋》的犹太猎手会在步步占优后突然满盘皆输,就必须将角色刻画、故事前因后果交代的巨细无遗,才能令观众中止怀疑,这是昆汀叙事高级的地方。
这细致有一种副产品,即与无厘头截然相反的另一种逗乐:白头巾众匪对这玩意之不实用抱怨连连,姜戈射杀两仇人后牙医赶到撂下一句“他们是谁”——都是毫无设计感、不动声色的笑料。
这细致也有副作用,即让逻辑的稀疏格外醒目:比如极力展示牙医的老练世故和姜戈的心机与定力,计划编排也是滴水不漏,怎么到了餐桌一场竟如此大意被看出破绽,又比如冬季姜戈已练成“南部最快枪手”,却在牙医突施袭击后反应比那保镖还慢了半拍。
放在通常商业片里,这些根本不值一提,一句“剧情需要”便可带过,但通篇的谨小慎微和煞有其事下,一点小疑惑都会被放大。
笔者对这部《姜戈》多少是带点遗憾的,剧作上恼人的纰漏倒在其次,主要因为那个爱玩电影的昆汀似乎在逐渐离我们远去。
玩电影和使电影看上去好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许多朋友评价昆汀作品时常将其混为一谈。
前者出于率性,并不将观众的感受放在首位考虑,玩的不好惨败的,不计其数,包括某些“先锋艺术片”导演,凤毛麟角如昆汀玩出了风格,便成为邪典教主;后者是匠人心态,捉摸观众嗜好,算计影片原料。
昆汀一直同时扮演两种角色,在一部典型的昆氏作品中,两者也能完美和谐的共存着,但观众口味变得快,新世纪以来昆汀作品已被主流商业片吸纳,从《杀死比尔》、《刑房》到《无耻混蛋》,本身并不缺好玩的东西,但从中品出的“玩性”却越来越淡了,《姜戈》延续了这趋势。
从风格来说,昆汀和斯皮尔伯格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但两人的从影轨迹却有交集:早年的作品都呈现充满灵性的多种“玩法”,待到名满天下,已经能轻车熟路拍出四平八稳的高水准作品,那份肆无忌惮的顽童心态却逐渐踪影难觅。
《姜戈》很好看,但令人沮丧,它隐约暗示着,也许数年后,昆汀这个昔日的电影顽童,也不得不等待一个缪斯的解救。
文/方聿南
前半段真的很好看,到大闹小镇以后,亮明身份,赏金猎人要去杀那个三兄弟,他们说要一个一个种植园去找,结果第一个就找到了,后面的重头戏竟然是去救姜戈老婆希尔达。
医生为什么以身犯险去帮他,就因为希尔达会说德语,她的名字是德语里女神的名字,好歹把医生和她扯上点什么值得去救她的关系吧。
再说了,为什么要绕这么一个大圈子去接近坎迪,你直接出个天价说要买这个女黑奴,他们也会理你的吧。
就算前面就是这样的情节,后来他们被识破,破财了12000美元,医生因为无法忍受要求握手而向坎迪开枪。
医生开枪还能说的过去,因为他是反对黑奴制,崇尚自由的。
那个叫大仲马笔下火枪手名字的黑奴被狗咬死,成交的时候还要奏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最后还要求握手与之同流合污。
这点对于境界高的人可能是无法忍受,但医生的枪里不可能只有一发子弹吧,按他的枪法不可能杀了坎迪就被崩了,他的死以及后面更牵强的剧情(姜戈为了救希尔达被俘,然后没被杀掉给了他逃跑的机会让他大反攻,希尔达也没被杀最后他俩大团圆了)完全是为了成全男主角,可恶又可笑,那个老管家怎么可能不杀了他们俩。
不喜欢男主角,因为他的境界要差的多。
医生本来想救那个本可以被恶狗咬死的黑奴,但被姜戈制止了,说会露出马脚,医生就真的听他了。
对于医生来说一样是救人,难道希尔达的命就尊贵一点吗?
姜戈对自己的同胞是一点没有同情心,还振振有词的说是医生教会了他残忍(他杀的第一个目标,被杀人的孩子也在场)。
既然怕露出马脚,在和坎迪的餐桌上和希尔达眉来眼去,倒不怕露出马脚,而且罪魁祸首就是他们俩,被老管家看出破绽,导致牺牲了医生。
医生死了以后,这个剧也就没看头了,俗不可耐。
《姜戈》是一部靠几个大牌演员撑出来的成功商业片。
该片要是拍摄在五十年前,是具有挑战性的经典。
然而在黑人成为美国总统的时代,不说媚俗至少是顺应潮流,政治正确。
情节编造尚可(这可能是昆汀获编剧奖的原因),美学上了无新意可言。
结局太好莱坞了。
同样源自西部片,黑泽明50年代的《七武士》别出心裁,更上一层楼,2012年的《姜戈》只是追尾式的临摹。
若要说好看,可能还不如“The Quick and the Dead”,也是由莱昂纳多参演的。
昆汀为了在《姜戈》中让自己尽量深沉一些,刻意使用德国文化元素,诸如尼伯龙根指环,贝多芬音乐之类,还模仿莎剧《哈姆雷特》里的玩弄头盖骨。
哈姆雷特拿着头盖骨讲说的是哲学,莱昂纳多把玩着头盖骨表演的是连美国小学生都知道鄙弃的种族歧视。
在文化上,昆汀离德国精华、英国传统实在太遥远了。
即便是暴力美学,英国人一部《发条橙》就足以让昆汀的努力黯然失色。
神话是一个民族的心理原型,神话人物是一个民族的本真造型。
昆汀的无知在于,误以为将一个黑奴少女比作日耳曼神话里的公主既可以取悦美国黑人族群,又可以解构欧洲文化中心话语。
殊不知,美国黑人族群并不受用,德国人更加不会以此为然。
这就好比将美国牛仔比作刑天既会让美国人感到莫名其妙,又会让中国人觉得好笑。
更何况,黑奴少女与日耳曼神话公主之间根本不存在任何隐喻关联。
昆汀的《姜戈》与周星驰的《功夫》相类似,都是东拼西凑的模仿之作。
残酷杀戮配之于贝多芬的《致爱丽丝》,让人想起《沉默的羔羊》里霍布金斯演的一面享受钢琴奏鸣曲一面杀人的场面。
骷髅论道抄自《哈姆雷特》。
绝地反击的复仇,则是好莱坞电影用滥了的模式。
更不用说其中诸多西部牛仔元素,几乎全都可以在无以计数的西部片中找到。
就这样了,不想再多说什么。
昆汀电影受到大陆诸多知识分子的热捧,再度证明了这些人在审美上的半文盲状态。
大凡欧美左翼的文学、学术、艺术,总能在大陆获得市场。
从八十年代的萨特到 九十年代的德里达。
在电影上也一样。
以前是奥列弗斯通,现在又是昆汀这部东拼西抄的姜戈。
说浅薄都是抬举。
只能说,娱乐性很强,看着玩儿不会累。
姜戈是谁?
一个被贩卖的黑人奴隶,也是影片结局一个装逼的英雄,是导演想要刻画的主人公。
然而我没有共鸣这种装逼,我没有从姜戈的成功人生中,得到这种个人英雄主义的心理自慰。
在中国,这种小人物逆袭的爽剧太多了,然而,这是一部用了爽剧套路却没让人感受到“爽”的影片。
姜戈最后杀掉了庄园所有的白人,炸掉了房屋,抱得美人布鲁姆希尔达归。
他们骑在马上一副人生赢家的姿态,可是,我并觉得姜戈很酷,这也不英雄。
在和舒尔茨医生去庄园的路上,姜戈已经不是原来的姜戈,他成了高高在上的黑人。
比白人更可怕的是那群白化的黑人,就像里面的管家一样。
他们不会因为自己曾经的遭遇而同情那些可怜的黑人,而是像之前白人所给予他伤害一样去加害到其他的黑人身上。
所以,当舒尔茨想要去解救那个被折磨的黑人角斗士时,姜戈冷冷地拒绝了。
最后黑人被活活地放狗咬死了,姜戈冷酷到让人反感。
而舒尔茨在最后的时刻,依旧在想着他被咬的场景。
当姜戈傲气凌人地经过同行的黑人,并用舒尔茨医生的话去反击他的时候,我当时想到,可能结局是姜戈黑化,然后在最后被舒尔茨感化,重回正轨,可是并没有。
甚至在后面一幕中,姜戈成功反杀了押送的人,可面对囚笼里的三个黑人的时候。
他没像影片开头舒尔茨医生解救他们一样,给他们指明方向。
被解救的姜戈实际上没有被解救。
当姜戈骑马离去的时候,我在想镜头切换到那三个黑奴骑马跟随,可是并没有。
姜戈只是学会了舒尔茨赏金猎人的本事,然后他学不会舒尔茨的心性,他没有继承舒尔茨的遗志,也不是舒尔茨死后的化身。
也许我对姜戈的要求太多了,他只是还没有过黑奴解放的黑奴,他也不可能像白人舒尔茨那么优雅,这是一个全面鄙视黑人的时代。
所以就像在最后,姜戈滥杀无辜吗?
甚至直接击毙了劳拉小姐,她又何尝不是姜戈嘴里所说的无辜白人,但他要解放黑奴,就是要杀掉他们的白人主人,这是被逼无奈的选择。
可即便如此,我仍无法接受这种为了一群无辜的人杀掉另一群无辜的人。
另外,我最想吐槽的——舒尔茨之死。
舒尔茨是什么人?
他以前是一个牙医,现在是一个赏金猎人。
尽管在影片中,他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枪杀和血腥。
然而他有他所敬重的法律,他同情黑人并抓捕白人罪犯,他是个正义而又善良的人,他解救了姜戈。
舒尔茨的死是整个影片的大反转,可是却让人感到那么无语与做作。
他既然在影片中是一个足够睿智的形象,又为什么要在合作谈妥之后,就因为坎迪想要握手就把对方杀掉,从而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在这之前,舒尔茨向姜戈表达过自己的求生欲,他不想因为姜戈的鲁莽让自己葬身庄园。
可是如此小心谨慎,经历了这么多大场面的人,就因为一个坚持让自己丧命。
我完全无法接受舒尔茨之死,就像孙悟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那么多妖魔鬼怪都经历过了,最后却在庆功宴上吃蟠桃噎死了,多么的荒诞可笑,这是解释不通的。
而舒尔茨之死就像是导演强行给剧情加上的冲突,从而形成转折,为后面姜戈的英雄主义铺路。
但即便说了这两点的不喜欢,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部好电影。
这毕竟是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而所说的可能更多的是由于文化差异所产生的审美不同。
我最先注意到这部影片,是由于他号称美国版《让子弹飞》,也许正如美国佬不能懂得“让学”里面的精彩,也不能懂我们在《让子弹飞》中所津津乐道的名场面,就像我也不能彻底明白这部影片,甚至疑惑为什么要叫幽默片。
我看到2014年的影评,当时是评分8.5分,现在是8.8分。
因为后来者越来越随大流打高分,从而失去了批判的能力,这是什么审美能力的倒退。
但还是那句话,对于文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听闻Christoph Waltz再次得了奥斯卡,我宽慰不少:医生,你可以瞑目了。
影片里我最喜欢的一幕,是最后莱昂纳多想要再给医生一个下马威,坚持要他过去和自己握手的时候,两人之间的对峙。
这时的医生被女仆弹的《献给爱丽丝》搅得心烦意乱,黑奴被虐杀的一幕在眼前不断回放,良知告诉他,他本可以不死,只要自己愿意救他,而他当时选择见死不救,正是为了伪装自己的身份。
如今身份败露,功败垂成,那么黑奴的牺牲便毫无价值。
医生的恼怒,不在于钱,在于一条人命白白牺牲了。
莱昂纳多饰演的角色显然没想到这一层,他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人,恻隐之心起到的移情作用在他这里不管用,他只以为医生是输不起。
偏偏最后,医生还对他说了些希望永远不见之类的硬气话,于是他的骄傲被触犯,决定痛打落水狗,把对方的这最后一点锐气也挫掉。
他叫住正要离开的医生,说:在我们南方有个习俗,当一桩交易完成之时,双方要握下手,表示诚意。
医生说:我不是南方人。
(转头又要走)莱奥纳多大声说:但你在我的房子里,所以我坚持握手。
医生说:坚持?
坚持什么?
坚持和我握手吗?
那么我恐怕就要坚持不和你握手。
莱昂纳多:你知道在我眼里你是什么吗?医生继续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是什么?
我不知道。
莱昂纳多:我认为你是个输不起的人。
医生回击:我认为你是个胜之不武的人。
莱昂纳多:在奇卡索郡,如果双方不握手,买卖就不算完成,那些签了字的文件就狗屁都不是。
如果你不和我握手……医生:如果我不和你握手,难道你就不要那一万两千块了?
我不信。
莱昂纳多转向他的保镖:布奇先生,如果这个黑奴控德国佬不握我的手,而这个黑奴要离开,你就开枪毙了她。
保镖缓缓举起了枪,对着女黑奴。
医生这时五官都扭曲了,他说:你真的坚持要和我握手吗?
莱昂纳多已经看出了对方的屈服,得意洋洋的伸出一只手:我坚持。
医生无奈地摊开双手,说:如果你坚持的话。
然后他大踏步过去,抬起自己的手,袖口里弹出他的秘密小手枪,碰的一声把莱昂纳多打死了。
我喜欢这一段,和我喜欢《Heat盗火线》的理由是一样的,前者用一个片段、后者用一部电影的长度,都告诉我们:在以自己为尺度的人生里,你其实是没有选择的。
医生明知道,他开枪打死了莱昂纳多,自己势必要在满是对方武装的屋子里凶多吉少,但就如他开完枪后转身说的那句话一样:“对不起,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 可以说这是洁癖,也可以说是底线,又或者是自尊。
每个人的自尊在不一样的地方,医生的自尊并不在“输”这件事上,他的底线在于不得不屈服于自己憎恶的人,这是他的自尊所不能忍受的。
一个人的底线决定了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和不会做出什么样的事,通常这两点也就决定了一个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他不开枪,他就不是他。
在《Heat》里,导演用阿尔·帕西诺和罗伯特·德尼罗两大神级演帝展示(是展示,不是说明)的也是这个道理。
帕西诺饰演的警察和德尼罗饰演的大盗,各有各的问题:帕西诺已经离过一次婚,有个精神极度焦虑的女儿,现任女友总怪他爱工作不爱自己;德尼罗生里来死里去,向往家庭的温馨却始终孤身一人,遇到喜欢的女孩也不能像个普通人那样去爱。
在决战的当晚,帕西诺的女儿自杀未遂,女友在医院又惊慌又恐惧的照看,帕西诺也说,我会留下来,哪儿都不去,这时谁都知道,留下来毫无疑问重要于他的警察职责,倘若这时帕西诺选择不去追捕德尼罗,谁都会认为合情合理。
但,这个合情合理“合”的并不是人物的内心,而是世俗道理,所以当女友对他说,你去吧,不要紧,这里有我的时候,帕西诺立马一路狂奔出医院——内心的选择,往往超越世俗对错。
而德尼罗,此时已经成功逃脱,载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开在一条畅通无阻的路上,也是在这里,德尼罗再一次展现了他微妙而精深的演技:他的手指反过来挡在唇边,眼神闪烁不定,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焦躁,看向坐在身旁的女伴时,会突然露出不好意思的笑,而郁闷的女伴却完全不知道他此刻的挣扎。
只是,明眼的观众们看到德尼罗的表现已经知道:他会回去。
他的内心有一种规则,一种自有的正义,驱使他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都要回去杀了那个出卖兄弟的叛徒,即使这样做会失去唾手可得的幸福和自己的一条命。
面对女伴时不好意思的笑,是一种双重的羞愧,不仅是对女友的歉意,更是一种被人看透的恼怒,因为自己的举动正好印证了当初帕西诺坐在桌对面时对自己的预测:“所以如果有一天,如果有那个必要,你会毫不犹豫地抛下你爱的人,就这么融入人群中悄悄走掉吗?
” 德尼罗很淡然地回答:“是的,我会。
” 导演最犀利的地方,就是在这部片子里抛弃了传统警匪片的核心对立,即身份上的对立、光明与黑暗的对立。
在公路上,当二人从各自的座驾上走下来,心平气和又饶有兴趣的进入路边的咖啡店一起喝咖啡时,这个对立便不存在了。
这时两个人都想知道,能和自己并驾齐驱的对手是怎样一个人。
两人像普通人一样坐下来,聊天,然后和平地离去。
这个过程中,观众也知道了造成两个人对峙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偏执,都是一样的偏执。
我对犯罪很在行,我做的很好,我就做了,也许经商也可以赚大钱,但我就是不会去做;我是一个好的侦探,我对抓捕罪犯很在行,那么我就做抓捕罪犯的工作,经商可以赚更多的钱,那又如何?
我就是不会做。
世上所有其他的事,都是这个道理,你可以成为任何人,做任何职业,但一旦认定了后,就很难改变了,不是没有条件,而是你不会做那样的选择。
世上只有一条路,就是你正在走的路。
在最后关头,也是编剧的导演都给了两人选择——而且是更好更合理的选择:留下来陪伴亲人修补关系的裂痕,和带爱人远渡他乡幸福之国——是为了让观众明白,这并不是一个是警一个是匪的问题:单靠责任感并不能使一个警察在女儿自杀未遂还趟在医院的时候就去追捕罪犯,而德尼罗冒着生命危险回去清理门户也无关金钱。
两人都没有选择那条更好的路,是因为他们无法忽视内心最强烈的欲望。
最终,当德尼罗死在帕西诺枪下时,帕西诺压抑住自己那份难以言喻的心情,惺惺相惜地握住了德尼罗的手,直至他断气,其实是在唏嘘另一个自己的命运。
终于写下这一篇早就想写的评论,也是为了白纸黑字的告诉自己,屈服吧,遵从自己的内心并没有错,无论世俗告诉你什么,你只能成为你自己。
我得说微博上早早就传开的Leonardo拍烂手仍不NG,继续嗜血飙戏的viral实在是个非常成功的案例,以至于成了我看这支片的最大动力。
只是胃口吊high上去了,劲头却没能推波助澜。
整体看下来,昆汀在吃老本的感觉。
我还得说Christoph Waltz是个值最佳男配角的汉子,但绝不该是这支片子,话说Samuel L. Jackson甚至是那个黑人老管家都演的赞过他好吧!
于是更不理解Leonardo的空血手而归了,奥斯卡你是有多憋屈他啊!
我不得不说,睡宿觉起来,连9分都不想给,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回味的地方,只能降到8分,除了那只血手和他的咆哮,除了有点《乱世佳人》的调调,除了西部味道十足的音乐,没剩什么了。
总算出了DVDScr,推掉了晚上的事,好好花了三个小时看了昆汀塔伦蒂诺的新作。
感觉怎么说呢,有种很奇妙的意味。
这也算不上影评,只是一些观影时的想法。
首先,这没中字也没英字,看的我着实很累,尤其是塞缪尔杰克逊的口音,真是含糊。
半猜半听的也算是弄懂了三分之二。
基本上就跟预告片说的一样,只不过有些角色领便当领的也太随便了。
接下去有关键剧透。。。。。。。。。。。。。。。。。。
这里点名要批评一下克里斯托弗沃尔兹的舒尔兹医生。
你怎么就忍不住了呢?
怎么就不能跟小李握个手呢?
虽然你开完枪以后转身摊手说“I couldn't resist”的表情很是潇洒,很惬意。
可再洒脱,你也逃不了被小李跟班龙套Butch(这是不是在对《虎豹小霸王》里保罗纽顿的Butch致敬?
)一枪轰杀至渣的命运。
而且舒尔兹医生被枪杀之后,真的是连一个镜头都没有了,连个缅怀意味的深情长镜也没有。
另外,塞缪尔杰克逊饰演的史蒂芬抱着小李痛苦的样子怎么这么奇怪,感觉这个Candy庄园,和小李感情最深的就是他了。
而且这个黑仆的地位也颇高,总是呛小李,还发现了强哥的破绽。
简直是第一反派,小李的风头也被他夺走不少。
剧情真是难得的线性叙事了,似乎这是昆汀的第一部线性叙事电影啊。
而且直白到底的剧情,几无逆转可言,对我来说最大的惊讶就是强哥一人干翻屏幕内所有人,算是继承了66年版老强哥拿机关枪扫死二十多人的壮举。
和另一位豆友的观点一样,我也不理解为什么舒尔兹要冒这么大风险为了强哥救他的女人。
舒尔兹作为一个德国人,难道对黑人没有歧视吗?
怎么就对强哥这么好呢?
又是救他,又是教他枪法,又是训练他当赏金猎人,还为了个毫无关系的女人送了自己一条洒脱牛逼的老命,你说你是为嘛许的呢?
感觉没有看《无耻混蛋》那么爽,可能是因为有很多话唠段子我没有理解对吧。
配乐大量使用黑人音乐,相比较而言,我还是更喜欢《无耻混蛋》的音乐品味,尤其是大卫鲍伊的那首《putting out the fire》和片尾Ennio Morricone大神的作品。
不过看到强哥戴着骚气的墨镜,穿着花哨的上衣,抽着装逼的小烟,身后是爆炸的Candy庄园,音乐响起,翩翩然让人有种想要立刻上马远走高飞的感觉呢。
有个彩蛋就是,66版的老强哥也出镜露了一小脸。
就是那个和小李赌博的黑衣意大利人,这里昆汀还顽皮了一把。
老强哥问新强哥名字,杰米福克斯逼劲十足的说“D-J-A-N-G-O,The D is silent”,老强哥看了看他,说了句“I know”。
不用说,昆汀自己也出镜,还是演了个死人。
真是肥了好多啊,昆汀。
电影还是爽的,那股特殊的昆汀风格。
上一秒还在叨逼叨,下一秒就爆你头。
对枪战的处理沿袭了《无耻混蛋》,每次开枪就血雾乱喷,让我想起了杜琪峰的《放逐》,仿佛激烈的枪战被渲染成了舞蹈,而强哥就是那个在血色中独自浪漫的黑人。
P.S:有个豆友说看这片之前最好看看66年的强哥,不然会丧失很多乐趣。
就我自己的体验来说,还真没多少和66版的呼应。
除了片头曲和老强哥的客串,唯一令我想起老版的就是舒尔兹医生的大衣和披肩。
这部电影拿小金人我觉得悬,不过我还是支持昆汀塔伦蒂诺。
剧本写得好诶。
两位老师化学反应太好了☺️
草莓酒
电影里的戏剧对话和两位爱人之间绝口不提的心声形成的互文性,最终化成车窗上寒气呵成的爱心画下句点。暧昧、微妙和旖旎的气氛一直在两人间流动,却不需要交缠的肢体甚至暧昧的逗引,女性之间自然而然的尊重和了解,就让情感好像在互相交错的凝望里悄悄盛开了。ps.这什么年上年下绝美宠溺好哄天仙配啊!不敢相信要是有后续真能在一起两个人日常绝对滋滋冒火花啊!再ps. 那个老公真得长得像一只僵尸猪啊!
夏天海边,为你的任性花掉五千放生的生蚝。闯入陌生人的婚礼吃饭跳舞,这是一场梦还是真实。假期结束后你还记得我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吗?
好喜欢
把记忆封存在草莓蜜酒里,它会永远属于夏天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其实没有多少亲密的动作、热烈奔放的表达,但暗潮涌动的暧昧情愫早已藏不住,眼神里就能感觉到她们对彼此的欣赏和惊喜,好细腻的表达,两个短发女人都太有魅力啦,精彩!
俩人之间的克制与隐忍真的是太绝了。
本片最喜欢的剧情:要吃蛋糕上悲伤的和快乐的两张面具
只喜欢穿年上西装的那一段戏,好美好美
克制又勇敢。主创们很厉害~
这段感情就像电影的名字一样,假期是美好的,但是也会有结束的那天
3.0。
一部小片子能探讨这么多东西,真的很值得推荐。从剧本到演员,整体上都很精巧、很用心,台词也设计得很有心意。虽然偶尔画面比较抖动,但仍然瑕不掩瑜。[剧透警告⚠]塔尼娅的个人魅力,两位老师之间陡然上升的感情,青春期无疾而终的恋爱,在儿童剧比赛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的大人世界,看完心情有些淡淡的忧桑……只能说毛子在这方面能引起我们的共鸣还是很多的。
能够感受、抒发自己的情感,为假期和夏天的流逝而哭泣,我们永远拥有这个夏天的回忆。她把生蚝放生回大海里,而她摘下蛋糕顶上的两张巧克力面具。经历了一无所获的戏剧节,也没有改变自己的剧作。「你知道她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吗?」
渐入佳境。夏日就这样一去不返。台词写得很有散文诗的味,非常喜欢。最后突然想到打雷姐的summer wine和summertime sadness.
假期结束之后你还会记得我眼睛的颜色吗?
😭
好看好看求女同性恋们都去看!!!年上太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