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衣礼帽机关枪的三十年代,多么适合迈克尔曼!
扑克脸的冷血警察,多么适合面无表情的克里斯汀贝尔!
神经兮兮、改变美国历史的头号通缉犯,多么适合阴郁的强尼戴普!
可是……枪战的音效仍然天下无双,闭着眼听就好像《盗火线》一样屌,可惜不能睁眼,睁眼就完。
因为这电影用的不是胶片,是DV!
尽管是高清DV,但DV毕竟是DV,外景拍不出气势,内景更是曝光过度惨不忍睹。
不管导演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在我看,一部很棒的电影就这么被毁了。
怎么能用DV拍大片呢?
到电影院看DV是种亵渎,是种罪恶。
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影感受:就好像去夜店叫小姐,来了两个国色天香的男同志。
最漂亮的台词都用在了德普的爱情戏上。
顺便说一句,那个女人穿着风衣从公寓出来,头号通缉犯德普接她上车的时候,边开车边嚼着口香糖边微笑,真是电力十足。
1.马蒂,告诉我,我的兄弟们现在很安全。
只要你呆在芝加哥东部别乱跑,你就像在自己家院子里一样安全。
2.你太心急了吧?
如果你眼中的人和我现在眼中的一样美,你也会心急的。
3.听着,宝贝,最重要的并不是一个人来自什么地方,而是要去什么地方。
4.我喜欢棒球、电影、好的服装、跑车、威士忌,还有你。
5.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是的,截止今天。
6.你哪儿都不许去,听见没有?
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7.你现在看起来需要一个伴儿,我和我小弟弟去拜访你一下怎么样?
公众之敌这个名字,翻得太差,还不如全民公敌切中要害。
1920年的禁酒令,对美国犯罪率的贡献功不可没。
原本移民国家犯罪率就低不了,此令10年,愣是把罪犯变成了英雄,所以这个冠冕堂皇的“public enemy”,可以当反讽来理解,才有了Dillinger在影片中困惑地对昔日同伙解释自己的存在价值:I'm popular。
没错,一个抢银行的大盗,在一个银行造成举国破产的时代,是值得尊敬的。
70年后的今天,RBS前总裁家宅被砸,依旧赢得吆喝无数。
这年头合法的比不合法的强盗危害大,凭什么抢银行是罪,华尔街骗人钱财就不是罪?
演员找得太好了。
看到Wiki上Dillinger的照片几乎吓了一跳,那嘴角一歪的笑容太像了,戴普同学的功课可以拿满分。
庆幸没有变成许文强,上海滩的浪漫,和美国不搭界。
FBI探员的单薄倒也符合历史,就这样人物还美型化了呢。
背景考据,导演也是用了心的,时代感从一开始就极好,更别提那完美的枪战音效,在电影院里听得我这个枪支盲心肝乱跳,太逼真了!
只可惜,那么多的历史细节,那么贴近的演员,当作传记片其实可以打高分了,又何必弄那么一出死后托言的煽情戏。
明明一个时代的落寞,要现实就现实到底,搞什么好莱坞警匪片的小技俩?
只差一口气的经典,终究是,差了一点啊。
另:废话提下facebook里的marfia war,好多武器名很熟悉啊,看了片子玩再合适不过了
因为自从看过这部电影后,本站电影版长驻主持人小斑一直处于间歇性hc开关短路状态,所以本次节目特邀本站另一位主持人Jackie协同主持。
(台上走马灯出字幕:“本期主题:当年的强盗难道都是因为tmd帅死人所以才要偿命吗?
”)Jackie(看rundown):本期主题不是要讨论30年代public enemy时期的著名匪帮人物在本世纪大屏幕上的形象吗?
小斑:所以才叫制作人改成这个标题啊,你不觉得当年——我是说前FBI时代——的强盗都很帅吗?
(掰手指ing)比如Brad Pitt(Jackie对观众解释:Jesse James是十九世纪的人物啦),Al Pacino(Jackie:《疤面煞星》的原型是Al Capone,其实本人并不帅),还有我们的(Jackie:不是“我们的”)“头号公敌”Johnny Depp……Jackie:我觉得还是服装的关系吧,那个年头的强盗普遍表现得比较不怕热,不管住哪个区常年全都是三件套西装,礼帽,然后一定要在背心外面配枪带,我一直觉得那个蛮性感的……小斑(两眼放射心心):……带着“枪”的JD耶(Jackie:这句话是有颜色的吗),所以今天的主题就是要告诉各位男士们如何在46岁的年纪上出演一个30出头的抢匪而且还能帅到屏幕前的女观众都恨不能穿越一把去改写美国历史Jackie:不是啦,今天的主题是……小斑(呈现短路状态):……所以重点就是要有JD叔这一把浓过暗夜的秀发,一个经得起大背头考验的额头,黑过深渊的双眼(Jackie:你明明喜欢金发碧眼型的好不好),瘦而见骨的双颊,薄而线条分明的嘴唇,长而浓密的睫毛,而且切记一定要画黑色的下眼线哦——男性油脂分泌比较旺盛所以最好用液体的眼线笔,还有要定期的吃防腐剂和抹防腐药,我已经有写email去问JD都是在用哪个牌子的防腐剂。
(众JD的粉丝:小道消息不是说他其实吸血鬼来的吗?
应该是靠喝血的啦)小斑:还有一个贴士就是出门时最好旁边再拉一个年纪外形虽然差不了多少,但通常只会做JKQ三种扑克牌表情的帅哥充当绿叶(Jackie:绿叶?
),这样自然就能把帅再拉高一个level。
这次JD叔帅到如此天崩地裂日月无光,帅得我恨不得能穿越回去用内裤捂死Hoover(Jackie:口水!
口水不要流下来!
),还是要感谢Christian Bale,来,大家鼓掌(全体鼓掌)。
CB同学又十分出色的完成了石榴姐的任务(Jackie:你为什么要加个“又”字!
)我现在发现CB在好莱坞的主要用处原来是在这里,因为他外形其实不错,演技也受到认可,所以如果有导演要拍一部双主角的戏却想突出其中的某一位男主角A,那找CB去找男主角B就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本身的条件可以增加影片的质感,而且因为气质不具备侵略性所以相当地百搭,再有就是他那奇异的好比高原上的氧气一样稀薄的存在感可以在对比之中神奇地增加另一位主角的活力和红润度(众CB的粉丝开始往台上抛置被后制加打马塞克的物体)。
喂,你们丢我也没用啊,待会要记得email给CB的经纪人说如果CB不想走“双主角当中永远的绿叶”路线的话,以后尽量避免接双男主角,或者反派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的戏。
Jackie:你也有说到人物形象嘛,所以好像这次CB从头到尾的僵硬表现应该是跟人物有关系吧小斑:如果要以这种借口来推托的话,那最僵硬的不应该是Hoover先生吗?
可是蓝人先生不是表现得很有记忆点吗?
实际上剧本安排给Melvin Purvis的戏份并不少,甚至有一个专门给他亮相用的出场。
如果说Johnny Dillinger的个性是始终如一,且因为考虑到观众对这个传奇人物的熟悉程度所以没有过多的介绍其背景的话,那这位FBI探员可是在这场跟 Dillinger的较量中走过了一段相当清晰的心路历程,从一开始志得意满地想捉到JD,把对方当成一个完全的恶人,到一次次的交锋中开始了解JD的生活哲学,他的个人品格,最后一刻他是想救JD的——他想抓住他,但迫切地希望他活着,这已经是有感情了。
影片最后剪入了很多Manhattan Melodrama电影中的镜头,在这些镜头中间不断插入MP和JD的神态及表情,所以JD对比Blackie,而MP对比Jim的意图是表达得非常清楚的,这也是最后JD的遗言之由来……CB同学前半程只有JQK三种表情,包括在救Frechette的那一场里,始终没有把这条路联起来,是断掉的,最后突然表现得那么激动不是很突兀么?
Jackie:可是Blackie和Jim一直是朋友,Blackie是为了Jim杀了人,而Jim也为了Blackie放弃了他的从政事业。
MP和JD的交集没有这么密,你不要说得好像……小斑:对啊,就是BL故事嘛。
但现在后断背山时代要玩得更暧昧一点,love-hate关系有爱,至少这两对的立场是一样的。
Blackie就是全民公敌时代的匪帮明星代表——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就是无视法纪而已,只按自己的喜好标准来行动。
但是Jim在结案陈词中也有说到禁酒令已经取消了,意味着这些匪帮被人当成偶像看的时代也过去了,从经济危机中复苏的社会将重新呼唤法律。
而Jim正是后来的政治明星代表,也是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但同时遵守法纪,将法典作为最高的原则,永远先考虑他人的利益。
就好比中国七侠五义里的猫鼠一样,其实任何一个时代都同时需要侠客以反抗官府,也需要铁面来制约江湖。
哪个比较红则要看当时的社会是需要破坏还是需要稳定。
Jackie:所以public enemy时代的制度是坏掉的,因为政府的腐败,再加上经济执危机,在公众意识里执法者和犯罪之间在行为本质上几乎没有差别,虽然MP他们宣称是在追捕罪犯——也就是JD,但实际上JD从来没有在任何一次他主导的抢劫过程中打死过民众,甚至连抢劫的目标也只是银行的金库而绝对不会要顾客交出钱包,相比之下,FBI——当然当时还不叫FBI——为了追捕JD擅自监听公众的私人电话,在Little Bohemia袭击路人导致无辜者死亡,连最后的围捕行动也完全不顾群众的安危而放在了行人众多的露天场合,还有警察为了知道JD的下落而私行扣押拷打 Frechette。
所以难怪在那个年代像JD这样的人被视为“现代罗宾汉”,济不济贫已经是次要的了,重点是他们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挑战调戏了国家机器,类似于侠客,让小老百姓看到了个人对抗国家机器从而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希望——换则言之“全民公敌”的实际意思其实是“全民偶像”。
可是MP跟 JD对某些约束的标准是一样的,JD在罪犯里是“有规矩”的,甚至还讲一点绅士风度,那MP在执法者里是正直的,关切自己的手下,不容许警察滥用私刑,不想伤到无辜的人。
他对JD的认知有一个从俯视到理解的过程,他在追捕这个罪犯的过程中不断牺牲自己的手下,需要屈从于自己的上司,甚至偶尔要做自己不认同的行为,可是JD却活得很恣意,他从来不丢弃自己的同伴,从来都不背弃自己的爱情,这不是他被“规定”要这样做,而是他“想”这么做,他是一个不守法的“ 好人”。
可见国家机器所制定的法律既不等同于人类最为基本道德,也不是道德的子集,它们当中可能有一个很大的交集,JD在那个集合里面,只是不在那个交集里,就跟Blackie一样。
而作为MP来说,恐怕也在这个追捕的过程中间和Jim一样发现要一直站在那个交集里很难,在某些时间你必须要做出抉择。
Blackie 有说过Jim是“他的白鸽”,象征着一种希望,司法能够变好,国家能够变得干净,执法者不但站在法律的集合里同时也能站在道德的集合里的希望。
而 Blackie则是一只黑鸟,既然他不受法律的保护,自然也不受其束缚,他眼里就从来没有过这种东西。
JD说"bye bye blackbird”是指public enemy时代的终结,他短暂的人生当中精彩纷呈的做案推动了FBI的建立,个人能够与国家机器对抗的时代结束了,后FBI时代的罪犯再也当不成“全民偶像”了。
小斑:Blackie最后去坐电椅前说“如果不能自由地活下去,至少让我自由地决定什么时候去死”,这部电影34年公映反应了当时的一种思潮,JD在看电影的时候已经意识到这个时代过去了,他总有一天是会被抓到的,虽然当年JD去看这部电影是巧合,但在这部电影的安排里就变成是“ 宿命”,Depp在电影院里已经表现出JD心知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不自由,勿宁死”的认知,只不过是几个镜头而已,对比穿插入的MP的镜头,这也可以算是“演员表现力之高下判别”很好的教材吧(众CB粉丝再度往台上抛置马塞克物体)。
Jackie:可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再度把这些人拿出来作为屏幕主题是怎么个意思?
这部电影肯定没有拍成传记片的意思,JD的身世都只在他泡Frechette的时候简单的交代了,也没有拍成时代匪帮片的感觉,虽然我一开始看到预告的时候还以为是枪战片……小斑:开玩笑么,现在都流行人类——还不是超人哦——用火箭炮直接轰F15了,那种30年代的枪除非是拿来互爆菊花不然能有什么看头啊……真亏你想得出来。
况且那个年代的匪帮也轮不到JD吧,他是以“优雅”出名的,业务还很专一就是抢银行,以社会组织影响力而论比Capone差得远了,虽然身边是有一票兄弟,但还是走“独行侠”路线的,只是明星效应比较强。
这摆明就是要拍成以人物心理和性格刻画为主的双主角对抗戏剧片嘛,就跟那部几点几分Yuma镇决战一样嘛,问题不就是有一条的主角比较弱所以拍不出那种对抗张力来(对众CB粉丝:喂!
好了!
你们不要再扔了啊!
你以为你们多送我两根香蕉他就能爆小宇宙吗?
)Jackie(赶紧转移话题):导演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吧。
如果只是这样两条线铺下来未免太干了,观众现在口味那么重,光是复古已经没有用了,还是要用一点小手段的,这整部电影颜色调得浓一点不知道会不会好一点。
小斑:或者把抢银行的过程全部做成老资料片的样子,也不要加声效。
(突然想起来)可惜JD那个著名的跳柜台动作只做了一次。
Jackie:是老了吧,毕竟也46岁了,我都怀疑那一个跳还是吊了威亚的(被小斑踹飞)小斑(掸掸鞋子):而且跟Frechette的床戏还没有脱衣服两个人都没有脱这床戏还拍个P啊,干脆全剪掉好了,浪费我时间,JD太不够意思了,都这种时候还套个背心做啥,你看看人家Ewan叔露得多豪爽……(做势要抓狂)Jackie:咳咳最后JD走投无路的效果也没有到,应该是节奏的问题,可能用倒叙的方式会好一点。
小斑(摸下巴ing):从电影院开始倒叙吗?
那倒蛮有趣的,开始和结束都是MM的电影片段,人家会以为导演是Gable的粉在搞转入性行销啦,说起来这部电影搞不好真能带动MM的DVD销量咧Jackie:或者从探员告诉Frechette遗言那里开始倒叙也不错啊,总之要有先松后紧的效果,最后的氛围才会绝望,有英雄末路的悲凉小斑(奸笑ing):所以你也以为JD是英雄喽?
Jackie:导演找JD去演JD明显就是想要达成这个效果啊。
虽然Dillinger本身并不是出于“劫富济贫”或者对抗政府的目的去打劫的,但其行为之嚣张,和他 54法纪的大胆挑衅态度,就算不是为人间盗火的普罗米修斯,那至少也是敢于冲破黑暗的Mars吧。
挑衅权威的人物跟艺术家比较有灵魂共鸣啦,总要有所怀疑,有所不满,有所愤慨,有所遗憾,有这种比较激烈的情绪才有强烈表达的欲望,况且现在也是经济危机嘛,如果是要站在政府角度上说当初FBI如何肃清罪恶的话,就应该把两位男主角调换一下——(举手)我没有要针对CB同学啊,但是如果论观众缘,尤其是女性观众缘的话,肯定是JD要强了,而且他明显也没有要把JD演成坏人的意图。
所以这一点至少导演跟观众是有共识的:最后我是很不想看到那个历史已经写好的结局的。
小斑:而且他打哪里不好,干嘛打脸!
为什么打脸!
(被架走)(暗灯,上字幕)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
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
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
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
没有来源。
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
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
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
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又是一段传奇故事,又是根据事实改编而成的犯罪枪战大片。
但是看演员阵容,就着实够吸引人的了。
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蒂安·贝尔几乎可以说是当前好莱坞最当红的两位男星,而玛丽昂·歌迪亚更贵为奥斯卡和金球奖的双料影后。
剧情主要以真实性为主要诉求,再现了银行大盗约翰·迪林格风起云涌的一生。
他也许并不算是侠盗,尽管他的座右铭是对银行客户说“收起你的钱,我是来抢银行的钱的”。
贝尔饰演的特工几经周折,终于在最后击毙了这位30年代的美国头号通缉犯。
下载这部电影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没认出封面人物是谁。
所以在硬盘里放了一个礼拜没理他。
电影开场我都开始慢慢欣赏枪声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发现主演是德普!
惊喜是一个连一个,我居然又发现了克里斯蒂安.贝尔!
我这个汗呐!
两大我几乎是最喜欢的型男主演这部片子,我得使劲定神才能注意剧情啊!
电影拍的是不错得,排除两大男主角的因素也是。
故事是由真实事件改变,边上有介绍。
约翰本来毫无弱点,却因为爱情而露出破绽。
我总觉得影片是在刻画约翰的大侠形象,他虽然强国家的钱,却不抢民众,尽量不伤害民众。
在被捕时居然还能冷静的越狱,真是一代枭雄啊!
最后被击毙的时候,我觉得其实他是有预感的,只不过他败势已程,不愿再挣扎了吧。
愿赌服输也是一种勇气。
Beybey,blackbird~
从电影开始前我还纠结着这部我期待了近一年的电影有我的大蝙蝠 还有我的德普 他俩谁更抢戏 谁更销魂呢看着看着我就觉得我既爱德普的嚣张 也爱大蝙蝠的隐忍 我选不出来从大蝙蝠的那句"sooner or later,she'll go to him,or he is gonna come for her”到德普眼睁睁的看着billie被带走 然后在车上哭 泪涌啊还有戏里的大蝙蝠抱起bille的那一刻 让人不得不想到英雄相惜其实剧情没有什么值得说的 只是这样一部拥有着你不得不看的演员表的电影 你能不看么最后让我纠结的是 硬盘里 我给德普和大蝙蝠的电影各分了一个文件夹 这部电影我到底放在哪个文件夹里呢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
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
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
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
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
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
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
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
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
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
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
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
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
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
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
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
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
(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
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
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
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
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
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
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
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
我都挺喜欢。
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
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
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
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优点:1。
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
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
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
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
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
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
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
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
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
全剧终。
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
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
看完了,觉得:“哦,好吧。
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
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
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
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
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
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B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
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
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
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
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
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约翰尼·戴普的片子,还不错吧,和其他的片子比起来,在这部电影中,他饰演的角色还是比较正常的。
约翰:“你可以把钱拿走,我们是为了银行的钱而来,不是为了你的钱。
”他抢银行,但他又不是穷凶极恶,他们有意愿去杀人,也许,对他来说,他只是想要钱,只要目的达到了,何必表现的穷凶极恶,他似乎是一个高雅的抢劫者,奉行一点盗亦有道的精神,也许这也是影片中他悲剧色彩诞生的原因吧。
“他们都在看我。
他们之所以看我是因为他们不习惯在这样的餐厅中有一个穿着只值3美元衣服的女孩”“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人们从哪里来,但是将要到哪里去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报纸说你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活着。
他们看着你,然后逃之夭夭,这使你夜不能寐。
”“那是什么使你睡不着呢?
”“咖啡”约翰平淡的说着这些话,也许,这只是他隐藏自己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挖苦对方不如说是同病相怜,他知道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刚刚看着自己的朋友沃尔特在自己面前死去,而自己又无能为力。
尼蒂:“10月23日,你抢了74802元,你以为那就不少了。
这些电话,每天都能赚那么多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除非有警察闯进来。
而你在这里的话,警察无论如何会闯进来的,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受欢迎”“这告诉我们,你对我们的生意不利。
理事会做出了决定,像你这样的人,我们不在会为你洗钱了。
不在为你提供任何援助。
”他的时代似乎过去了,单纯的暴力抢银行不再是黑帮主要做的事情了,他们有了更好的赚钱方法,而此时的约翰似乎成了没落的贵族,被时代所抛弃,变得没有什么价值了,并且似乎成为了黑道赚钱的绊脚石。
里德:“我觉得我的时代过去了。
如果你的时代结束,那就应该结束了。
”里德似乎也开始接受这个现状了。
有点英雄末路的感觉,他们也许有很强的的抢银行的能力,然而这已经成为了边缘化的东西,似乎成为了屠龙之技,变得毫无用处了。
“你不喜欢与不熟悉的人共事”“永远不要和绝望的人共事”“我了解你,你从未让任何人失望过,但是这一次,你必须放手。
”然而有多少人又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有时候,人们在乎的并不是那一个简单的结果,而是在结果到来之前的整个过程。
bored
挺闷的
完全是因为Jonny Depp
Bye bye,black bird. Bye bye,Dillinger.
一个bank robber怎么就死得那么唯美了呢?我勒割草
要不是Depp,这片子就负分了
还打坏他的脸。
HLL得在电影院里碎着了。。。。
除了帅之外,比较无聊。
JD帅得不明显。
Goodbye, black bird
导演评述版后感叹真实的力量。世上还有几个男人能Man的出其右。。
总有一天要看着你死
如果拿这部电影和同为抢银行题材的《热天午后》相较,那Johnny Depp不过算是个抢银行版的陈浩南而已,真正的大神,只能是Al Pacino。而《公众之敌》中导演想揭示的那点社会矛盾,较之《热天午后》,也只能算是在游泳池里来了几下狗刨。
不了解美国大萧条时候的历史背景,这片子看起来有些不着调。“公众敌人”指大萧条时期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
台词好傻
老美国风格。。
他死的让我莫名其妙。。。
剧情不错,但实在不是我喜欢的风格。
Bye-bye,Blackbi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