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lon Brando and Truman Capote were swimming in the waters of Tahiti when a shark appeared. Brando let out an exasperated, “Motherfucker!” and punched the shark right in the nose. Turning to the still-shaken Capote, he said, “I want to talk to you, honey. Right up close.” Then, with little effort, he twisted Capote into his favorite position—legs behind his head—and served him up as a snack for the shark. Once the shark swallowed Capote whole, Brando, the man who could screw anything that moves (or doesn’t), took the shark for himself. That way, he got to screw Capote without having to look at his ridiculous, childlike face or listen to him moan like a duck being slaughtered.
一部十分复杂的电影,一个很复杂的人物,看完后也是思绪万千。
讽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道理,人至冷血则无敌,派瑞本想放了农夫一家,但从他们的眼神中得到的是一种恐惧与厌恶的负面情感,这让他最后相当好人的一丝念头彻底破碎。
而卡波特在看了同行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被搬上大银幕,而心生嫉妒,最后冷血的打碎了被捕二人最后的希望,放任他俩自生自灭,并且把书名起了个博人眼球的“冷血”,最后名利双收,但他们俩是一样的人,正如电影里面说的,在同一间屋子,一个人走了正门,在名利场风光无限,另一个人走了后面,走上了不归路,但同样的出身环境决定了二人终将是冷血的,为了心中的念想不择手段的。
米勒绝对是当世最冷的导演,从这部到moneyball到foxcatcher,无不是冰冷的陈述,加上阴冷灰暗的背景,平静沉稳的叙述,加上一些平原上的枪响,惊雷般的触动。
霍夫曼的表演也很出色,把卡波特这个形象演出了120%,每一个语气都拿捏的如此软的到位,很可惜,英年早逝了,RIP
第78届Oscar诞生了第一位华人最佳导演,也创下了收视率的历史新低。
炮口于是一时间纷纷对准妙语连珠的Jon Stewart,好像这位著名的Talk Show电视人,格莱美奖的主持人,突然一下子就变得一无口才二无人才似的。
还是网友比较公道,直认本届Oscar最大的致命伤是——太小众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当Phillip Seymour Hoffman出来领受最佳男主角奖时,我要像Stewart一样大声说:有谁认识这个矮胖子是谁的,请举手 为了证明这位影帝是实至名归,捏着嗓子说话也好,兰花指也好,扭动屁股走路也好,都是照足了本人的架势,没有丝毫过火的地方,有必要先来介绍一下电影的主人公——Truman Capote。
用Norman Miller的话说,这位是美国最有天才的作家,而他最著名的小说——In Cold Blood也成了美国文学的分水岭,从此之后,纪实小说也好,报道小说也好,才算正式登上了“小说”的殿堂,派生出许多繁复的派系,玩出各色花活儿来。
但是就像许多天才一样,Capote的童年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妈妈17就生下了他,像许多少女母亲一样,没那个精力也没那个心情去照顾自家儿子,成天忙着结交男人,约会啊什么的,把小Capote一个人丢在旅馆就是好几天。
直到被继父收养,Capote才得到这个姓氏,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完整的家。
但是童年的阴影对于Capote日后的个性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他天性敏感聪慧,5岁识字,8岁能文,12岁就得到作文比赛头奖。
17岁时,他就决心要与众不同,高中没毕业他就辍学到杂志New Yorker打工。
18岁那年他以短篇小说Miniam得到了欧亨利奖,从此崭露头角,引起文坛注目。
23岁时,一本Other Voice, Other Rooms让他成了书市宠儿。
也许是童年太寂寞,Capote一生就爱热闹,爱社交,爱受到众人的瞩目,他说:“我和照相机——任何照相机都坠入了情网。
”这个嗜好,即使到了他年老色衰的时候也没有改变。
要说Capote真有花过心思好好写的一本书,也就是In Cold Blood了。
不愿走寻常路的Capote决心要写一本与众不同的小说,试图应用一切小说的创作方法与技巧来写一篇新闻报导,阅读起来却如同小说一样,这种就是所谓的Non-fiction Novel。
出于这种想法,Capote一直关注新闻,他的机会很快就来了。
1959年在堪萨斯州好生生了一桩灭门血案,两名年青男子将一家四口冷酷杀害。
由于杀人动机成谜,引起Capote的关注,他亲自赶往现场了解状况。
并且采访了犯人,此后6年的时间,他全心投入到这个案子里,分析案情,同时也分析犯人,他自称记下了6千多页的笔记。
1966年,小说In Cold Blood终于出版。
Copote名利双收,然而在此书之后,Capote再没有出版过任何书作,公开嗜酒吸毒,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成了Capote的全部。
1984年8月25日,这位充满争议的特立独行的作家死在朋友家里。
Capote说:“我是个酒鬼,我是个吸毒鬼。
我是个同性恋者。
我是个天才。
” 诚然。
电影既然冠上了人物的名字,理所当然该是部传奇,但是导演并没有花笔墨去描述Capote的童年、青年和老年,他的爱情事业和生活,而是从In Cold Blood这一点切入,采用了Capote的理念,用完全是戏剧化的模式,带观众去猜测Capote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
Perry Smith和Capote,是同步出现的。
一面是惨案的发生,一面是Capote在名流的Party上高谈阔论。
看到了新闻之后,他主动要求去现场了解情况,同行的还有女作家Helle Hapert Lee。
由于Capote是同性恋,我开始也觉得很奇怪——有必要郑重其事地安排这个女性角色吗?
但是随着情节的展开,通过这位Capote童年的玩伴,也是毕生的好友(严重BS某些不负责任的翻译者,竟然说Lee是Capote的“助手”,这可是当时HollyWood的红人,《杀死知更鸟》就是出于与她的手笔)与Capote的交谈,让我们窥知了Capote的另外一面,在Lee面前的Capote,会伤感。
在调查过程中,衣着另类,声音古怪,娘娘腔十足的Capote一开始并不被人接受,但是Capote有自己的魅力,他向不同的人讲述了一些自己童年的经历,诚恳和坦白的语气,使他提到了死者朋友和办案警察的信任,他们向他提供了一些情况,使Capote对于犯案者的心态更加好奇。
他甚至为了这件事,放弃了和男友共度圣诞的机会,可见Capote对这本计划中的书有多么重视。
后来两名罪犯落网,Capote一眼看到Perry Smith的时候,就像发现了宝藏。
他想办法接近Smith,让他为自己的书提供素材。
罪犯有两个,Capote为什么独独对Smith感兴趣,因为Capote在Smith身上闻到了自己的气味,这一点共性促使他相信自己可以了解Smith。
事实证明,Capote的直觉是正确的,在Smith的讲述中,Capote也回顾了自己的童年,往事在一个社会名流,和一个待死囚犯身上,以一种奇妙的方式重叠起来。
人性——Capote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主题,他更加迫切地去发掘Smith这座“金矿”,他不但救回了Smith的命,还主动帮Smith找律师上诉。
尽管Capote后来为了陪男友,抛下Smith去了西班牙,但他仍然和Smith保持着密切的书信往来。
在高院判了Smith死刑之后,Capote回去见Smith。
In Cold Blood的书名已经定下了,而且前三部分已经完成了,唯一欠缺的,就是最后一部分,也就是做案的经过,他必须趁Smith还活着时,让他把真相说出来。
但是,他面对Smith的身份,除了是传记作家之外,更是一位“朋友”,因此他不能让Smith知道他到底写了怎样的故事。
然而因为Capote的公开演讲,Smith发觉书的名字叫做In Cold Blood,他感到被Capote背叛了。
即使Capote再擅长说谎,也无法轻易挽回Smith的心。
他于是找到Smith的姐姐,向她要了一些以前的照片。
Smith的姐姐说对这个弟弟已经完全失望了,在她心里,弟弟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monstre,Capote并没有试图去挽回这种想法,只是把相片给Smith看,并且告诉他说,他姐姐还很思念他。
于是Smith把故事向Capote全盘托出。
真相是残酷的。
全书出版之后,Capote拒绝再为Smith找律师上诉,他甚至躲避Smith的电话。
直到Smith发了电报给Lee,在后者的劝说下,Capote去见了Smith最后一面,并且看着他行刑。
临死前,Smith并没有把准备好的演讲辞说出来——他早已经准备好死了,是Capote给了他生希望,虽然猜到了这是欺骗,他仍然视Capote为朋友,且感谢他。
Capote对Smith说“我是在工作”,但是相似的经历,使Capote如怜悯自己般地同情起Smith来。
发觉Capote对于Smith的情愫不同一般,Lee问说“你是不是爱上他了”,Capote的回答很妙,他说“我们是同住在一个房子里的孩子,只不过他从后门出来了,我走的前门”。
也可以说Lee跟Capote分享了童年的时光,而Smith和Capote分享了童年的遭遇,这两个人注定是在心灵上最接近他的。
以导演的眼光来看,这件事无疑成了Capote生活的转折点。
在Smith死后,Capote买了一瓶苹果泥——就是当初Smith要自杀时,他喂给Smith吃,把Smith从绝望中挽救回来的那种——在里面注满酒,靠在沙发上慢慢吃掉了,那天晚上就是《杀死知更鸟》的首映,喜欢热闹的Capote眼中第一次有了难掩的痛苦。
不管事实如何,这部电影通过这半真半假的“事实”,展示了Capote多重的人格。
Capote此片一如In Cold Blood那本书,以一种冷静的视角,流畅的叙述,营造出了一种真实的氛围,蕴含着直击人心的力量(书一定是推荐看原版的,Capote在文学上是有“完美”倾向的,原著的词句的节奏感,是译本很难表现的)。
在第三次看过BBM(brokeback moutain)之后,如果由我作主,那今年所有电影节的最佳电影都该是它的,独独除去Oscar,因为BBM的导演太冷静,感情太隐忍,细节太隐蔽,离心灵太近,离娱乐性太远。
但是看过颁奖典礼上Jon的表现,突然发现BBM至少可以在这届最Gay的Oscar上起到自娱的效果,这么说来,最没“最佳电影”相的,应当是Capote。
Capote同BBM一样,镜头很隐忍,如果说在BBM里李安偶尔还有失控的时候(比如Ennis要打老婆那场戏),那么Bennett Miller每句台词都是精心设计的——今年Oscar充满了让人看不懂的东西,Good Luck and Good Night(GLGN)里的杜鲁门主义,BBM里Ennis的牛仔口音,还有Capote里的细节。
比如当Capote为Smith找了律师之后,他的男友说“你找了个律师?
”,Capote回答“我为他们找了个律师,不是为我自己找的,这可不一样”,还有Alvin在知道书名之后,问Capote“究竟哪个是冷血?
是罪行呢,还是你打算继续跟犯罪接触下去?
” 由于在案发地,Capote曾经去看过尸体,当时他的表情相当精彩,恐怕在这个时候,“冷血”这个词就在他脑海里生了根。
在美国一级谋杀,也就是蓄意谋杀才会被判死刑,而二级谋杀则不会,Smith一开始被判为是一级谋杀,Capote叫他上诉争取改判为二级。
但是Capote要Smith上诉,是为了争取时间拿素材,如果想要写出一本精彩的书,Smith必须是蓄意的。
所以假如Capote的书出版,Smith的一级谋杀就算是坐定了,立刻就会被拉去行刑,反之亦然,如果Smith上诉成功,那么Capote辛苦了几年的故事也就不再有轰动效应。
可以说Capote为了自己的荣誉和野心,牺牲了Smith。
再比如当Smith讲出effectuated这个词之后,Capote向Lee重复了一遍,因为这个词可不是什么日常用词,算是比较专业和高雅的,因此Capote才会一脸惊讶的表情。
而Lee对于Capote来说,更像是良心的罗盘,在情节发展中,她的言语和行为都含有不同寻常的意义,需要用心去体会。
虽然这两年流行“闷骚”,但黑白的GLGN,黑白Munich,再来一个暗色调的Capote——空旷阴暗的麦田,逼仄的囚室法庭,拥挤的party,单调的居室,强调私密感的特写镜头,暗的调子,粗糙的颗粒感——未免也实在太阴沉了,这部Sonny的小制作文艺片,尽管结构精巧,用心良苦,但是失意Oscar是意料中的事。
同样的Pillip拿到小金人,也是情理中的事。
现实中的Capote,容易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蔡康永,当然蔡康永没有Capote那么“娘”,但是两个人都有寂寞的童年,都有富足的青年,同样的特立独行,同样的有女人缘,同样的喜欢充当局外人的角色,同样的用旁观者的角度,用嘲讽的语气在写书。
蔡康永的《真情指数》总是有能力让人说实话,“你要注视他们的眼睛”,这是他主持的法宝,而Capote镜片后面的眼神也总是睿智和犀利的。
现实中的Capote比Phillip纤细秀丽,但是Phillip不仅模仿Capote的打扮,模仿他的语气,他的南方口音,模仿他一举手一投足,模仿他吸鼻子的动作,更是把那种属于“同性恋,文人和天才”的气质把握得恰到好处。
什么演技之类的,都只是“专家”们唬骗人的伎俩,只要把还活跃在舞台上的蔡康永,同屏幕上的Capote细细对照来看,看他们“那一类人”的那眉宇,那神韵,就知道Phillip Hoffman捧到这尊小金人是多么地应该了。
对于一个曾经真实存在过的人物来说,表演最难的不是模仿,是在模仿的同时,再行创造,去改变去颠覆这个人物对于某些人的特定印象。
在很多年后,说起Capote,也许大家会想到的只是戴着眼镜,翘着兰花指,说话尖声细气的Hoffman。
在小友花花的力推下,终于看了电影Capote。
说实话,我不太知道这厮,只知道他写过“第芬妮的早餐”,他最著名的“冷血”我也没有看过。
因为花花算是个文青,所以很是起劲。
电影平实抑郁,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的传记片,只是截取了Capote创作“冷血”的整个过程。
所以,片子开始不久,我对花花说:拍这部片子的人大概也是文青,并且也是拍给你们文青看的。
从电影里,我知道这个说话有些girly的人是New Yorker的专栏作家,他去采访一起发生在堪萨斯州的灭门血案。
Capote显然是一位很敬业的新闻人,他采访时细致认真。
甚至为了接近被采访者,而把他那身女气却时髦的装束换成了一身传统的黑色。
随着采访的深入中,Capote觉得用一两篇报道已经很难表达他想要说的东西了。
于是他决定以这一事件写本小说。
这在当时是有些惊世骇俗的,那时的美国可没有“报告文学”,小说就是小说,报道是报道,壁垒森严。
所以,很自然地,Capote的想法受到了许多朋友的质疑。
这本小说就是后来著名的《冷血》,Capote称其为non-fiction novel(非虚构小说),实际就是“报告文学”的开山之作。
这一文体在中国流行日久,不用我多说。
虽然我不太鸟这种东东。
Capote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我推测,是在他发现自己与凶犯Perry Smith的身世相似却走了两条截然不同的路之后。
按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这个社会有两个世界”。
为了写好这本小说,Capote必须要更好地采访两名凶犯,所以他们不能马上就死掉。
于是,Capote为他们请了律师做免于死刑的辩护。
为了接近两名凶犯,他去贿赂典狱长。
为了得到案件当晚的细节,他试图与Perry做心灵的交流,他照顾生病的Perry,给他喂婴儿食品,给他喂水。
工作中的Capote可以称得上是有条不紊冷静而专业;业余时间,他喜欢在人群里高谈阔论,吹嘘自己与某某明星熟识,说着庸俗的笑话。
这时的Capote是在于两名疑犯玩一个心照不宣的游戏,或者说是交易。
我接受你的采访,给你想要的,你帮我脱罪或是免死。
但,如果想让我说出当晚的细节,这等于是让我自证其罪,一定是不能说的。
其实这才是整部片子的焦点,所有问题也是由此而生的。
双方的挤牙膏战术在这部电影平实的叙事下,精确而完整。
影片中,Capote终于得到了Perry的信任,也得到了案发当晚的细节,他的书基本可以完成了,这时的他只需要等待死刑的判决而为这本书写上一个结尾。
而这时的Capote却完全陷入困境。
他为两名疑犯请的律师依然在为免于死刑而上诉,并且这时的美国国内,呼吁废除死刑的呼声很高,所以,两犯的免死上诉有着极大的可能性。
如果这样,Capote的这本小说,无疑就失去了意义。
从某一方面来看,这时的Capote是从内心深处希望两人赶快被处死的,然而他自己却不敢承认,显然他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
他无法承受将自己的成功凌架于两条性命之上,道德与良心的自谴,终于使他崩溃了。
两人还是被执行了绞刑。
刑前他们希望见见Capote。
而这时的Capote几近崩溃,根本不敢面对,却马上飞到了堪萨斯。
在旅馆里,他不敢接听PERRY打来的电话也不敢看他的电报。
最终他还是出现在刑场,见了两人最后一面。
这种矛盾与尴尬的行为无疑是CAPOTE心灵困境写照。
《冷血》终于出版了,并成为一部划时代的作品。
书我没有看过,借用他人的评价:“它对暴力、人性充满悲哀和怜悯的探讨,引起令人发自骨髓的震动。
”这之后,CAPOTE再也没有写出任何一部作品,直到他1984年因酗酒与服药过多而去世。
《冷血》创造了一种文体,也改变了CAPOTE的一生。
虽然,在许多中国人看来,这两人是罪有应得,而Capote也并没有做错,他只是在认真而理性的工作。
没错,理性,Capote一直保持着理性的态度,直到他的书接近完成时。
他把自己的书命名为《冷血》,却又不愿让两名疑犯知道,因为这会打破他们之间的信任或交易。
当Perry Smith还是从报纸上知道了书名后,质问Capote,很显然地,他已经想好了应对之策,他的回答完美而迅速,使Perry无法产生丝毫的怀疑。
我们身边的一些人恐怕会这样认为:CAPOTE太脆弱了,他只是做好了自己的工作,他的小说的意义远比这两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
他并没有做错。
我不知道是我们太过理性,还是真正的冷血。
也许我们的教育使我们对内心的力量已经视而不见已经感受不到了。
朋友准翔在MSN上对我说:良心是上帝安置在人内心的律法。
这部片子让我想起了两个故事,一件是真实的,另一件是虚构的。
先说真实的。
1993年,南非的摄影师Kevin Carter来到当时正处于饥荒的苏丹北部边界进行拍摄工作。
在伊阿德村,Kevin Carter为了让自己从遍地饿殍的悲惨景象里放松一下,他走进村旁的灌木丛。
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哭泣,一个小女孩正艰难地向食品发放中心爬行。
正当他举起相机时,一只秃鹰停在了小女孩的身边。
Kevin Carter小心翼翼地选好角度,为了不让那只鹰受到惊吓,他静静地等待了20分钟。
拍完照片后,Kevin Carter赶走了那只秃鹰,然后坐在树下念着上帝的名字放声大哭。
小女孩最终死去了。
Kevin的照片获得了1994年的普利策奖。
然而获奖后,Kevin却自杀了。
连Kevin的母亲都不能理解他为什么没有帮助那个小女孩。
做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我能够理解Kevin,他是严格地按照记者的信条来做的:观察,不要介入。
这是新闻客观性的保证。
并且,我也知道他照片的影响会救助更多的人。
但是,我们还是会有疑问:当职业伦理与生命伦理发生碰撞时,我们该如何去做?
另一个故事来源于一篇科幻小说。
人类发现了一个有智慧生命的星球,该星球的“人”和善而先进。
于是,地球人派出了一队考察人员。
在这队考察人员中,有一名神职人员,他的任务是调查该星球的“人”是否有灵魂。
考察队很快到了外星,他们发现,外星的一切都是完美的。
“人”们完全按照程序一般地生活,每个“人”充满了理性。
然而,神父的报告发回了地球,他建议将该星列为不予接触的级别,因为这里的“人”没有灵魂。
打拳的师傅说,快很容易,慢很难。
维持这么一部慢悠悠的电影不掉下来,真是很需要功力。
开场,从一个大远景开始交代客人敲门拜访,但是突兀的插了一个室内镜头。
这个镜头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既然屋子里没人,为什么要给这个镜头,如果有人,人呢?
最后交代了,屋子里有死人。
于是,这在微妙的违和感和视听逻辑上都成立的镜头,就这么一下,波澜不惊的过去。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整个片子都维持在相当隐忍但精细的视听水准。
还有一处有点印象,虽然是空镜转场,但空镜同时又是主观镜头。
效率。
故事也非常吊,卡波特和犯人的相爱相杀,最后自责中死去,冷眼旁观的女作家。
这就是戏剧性啊。
五星。
话说,霍夫曼也走了。
还记得海盗电台里的样子,闻香里的青涩。
悼念那些死去的天才。
父母来美,正好赶上我一个特殊的“休假”时期,在新旧部门交接的时候,我竟然两个多月没怎么上班,半个月前甚至把工作电脑都归还了,彻底在家休息,同时还按时领取工资——大锅饭居然在美国实现了。
老人们总是很焦急,到美国这么多年,我真切感觉到中国人和美国人气质上的重大差异——中国人似乎都做事麻利,领悟极快,三下五除二就把事情做完了。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另外,这种追赶心态的延伸是对任何事情,只要是还未确定,都心神不宁。
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什么事情说得再好都没用,必须到了手才算,往深里说,是缺乏信任感(奇怪的是,中国人对亲人似乎从不缺乏信赖,显然这种怀疑是对“外人”才有的,也就是说,普通人之间缺乏起码的信任感);往浅里说,是一种急噪毛糙的表现。
工作的时候,我和同事的区别就很明显。
一个事情,到我手里,总是能够很快做完,而同事往往还没开始着手呢。
但上司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你太快了,需要慢下来”,因为过于快速会造成执行不完美,返工所带来的消耗比慢慢做还要大,而且,我动作太快,一个项目里合作的其他员工常感到莫大的压力。
时至今日,我已经学会稍稍慢一点,保证质量没有被妥协,也就是“多快好省”,这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声誉,以致于诺大的公司,美国总部这边说起全球运价的分析,我是第一号。
这也是一件挺讽刺的事情,一个全球企业,负责美国总部运价分析的人,竟然是一个中国人,而且他的职位并不高。
扯远了。
本来是想说电影的。
既然在家休息,每天陪父母坐在视听室里看电影就成了我最重要的任务。
几乎每天晚上8点,我们都准时坐在那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的沙发上,然后我播放一部电影。
母亲不喜欢看动作片,也不喜欢看科幻片,至于恐怖片就更不要看了,其余那些疯疯癫癫的搞笑片、浅薄的言情片或者不知所云的艺术片,他们也不喜欢。
选来选去,只有人物传记一类的“励志”片放得最多,他们也最爱看。
和他们一起看了许多好莱坞的人物片,《RAY》、《一往无前》以及去年的最佳男主角电影《凯波特》,我正在帮他们找去年我很喜欢的《铁拳男人》,这些都深得他们的喜欢。
看了之后,我也觉得自己对好莱坞的感觉不大一样——那里不止是一个商业大工厂,在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上,他们的确技艺高超。
他们所描绘的时代人物,无一不充满活力和矛盾的个性,这反而让那些人物更加鲜明。
《飞行者》、《情枭的黎明》、《尼克松》等等,这个成功的片单可以开列很长。
相比之下,中国导演在把握人物上似乎还是幼儿园水平——这不能仅仅归咎于艺术上受到的外部局限,恐怕对人物的理解还不够。
什么是某个人物的典型环境下的典型表现?
看看《凯波特》就知道了。
菲力浦把一个轻声细语傲慢做作自私自大却思维敏锐的人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种表现不是非得弄些猥琐阴暗面出来,《铁拳男人》里就没有这些,但这种高大全表现出来的手法绝对不使人讨厌和置疑。
我想,中国电影要拍得好,不是糊弄些《英雄》啊《夜宴》啊《黄金甲》里那些宏大的场景绚丽的色彩或者美仑美奂的道具就OK了的,先还要学学怎么把一个故事说得吸引人,怎么把一个人物描写得深刻——这种深刻是全局和完整彻底的深刻,而不是某几个闪光的细节。
老谋子们弄几个经典的细节没问题,但要弄个全景大气的深刻人物描绘出来,还差得很远。
任何开端,只是生命的绵延;命运之书,总在中间翻开。
有的传记电影用一根顺线来梳理人物一生,条缕明晰,尽力完整展现人物经历的那些重大的变故,重大的情感,爱呀恨呀;有的传记电影只用一个横断面安静的展现人物情感最充沛的那个节点。
其实不论哪种传记电影,我们都不可能在两小时的胶片里对人物有太深的了解,他似乎离我们很近,其实不止天涯那么远。
《卡波特》呢?
它只是前门走出的孩子。
电影开场,杜鲁门·卡波特已经功成名就,这个中年男人,墩肥的身材,戴着眼镜,头发梳得油亮,手指的姿态优美,穿着得体,举止有礼,言语风趣,他是已然在文坛可以呼风唤雨的卡波特。
1959年11月15日,美国堪萨斯州的一座小镇里发生了一起血案,一个四口之家被残忍杀害。
案件震惊整个美国,举国关注这起血案的侦破。
卡波特以他的职业敏锐,开始着笔撰写整个案件的纪实文章。
就在这个过程里他认识了杀人犯之一派瑞•史密斯。
有人说卡波特爱上了派瑞,有人说他只是利用派瑞来推动自己事业更进一步,而卡波特同样处于矛盾之中,他希望把史密斯的人生写成一本成功的小说,同时又由于史密斯和他相似的童年经历而产生同情。
派瑞希望卡波特为他上诉取消绞刑,卡波特希望派瑞帮助他完成小说的创作,最后派瑞因为《冷血》这一书名还是感到了背叛,而卡波特也最终没有为派瑞提出上诉。
卡波特说,他和派瑞是在同一个房子里长大的孩子,只不过他有机会从前门出去,而派瑞却只能选择后门。
说这话时他是沉痛的,眼睛里隐藏着无比的痛苦,像掉落一个永远无法逃出的深渊,像死去那般痛苦。
卡波特是个复杂的双面体,他可以在上流社会的喧嚣繁杂里拿腔拿调着谈笑风生,幽默讽刺,不遗余力,他可以镇定自如的与人打交道,收买,利用,洞悉;可独自一人的时候他是沉痛的,他沉痛在他的似水流年里。
他把自己的童年告诉派瑞,抛弃,背弃,挣扎,逃跑,他们有着相似的童年经历,都是缺乏爱的孩子,漫长的童年里没有温暖没有关怀,他们在冰冷的屋子里成长,今后的人生里都将活在阴郁和恐慌里,孤独,脆弱,敏感。
只是卡波特努力走一条正常的路,而派瑞,他给人假象,敏感并且温柔,可一转身可以把人杀掉。
他不是冷血的杀人者,可他冷血的杀了人。
童年的经历会影响人的一生,童年不快乐的人,一辈子都很难再快乐起来。
电影如是说。
他们不是不关怀对方的心结跟人生,只是阴郁的人生里他们习惯了在自己的意志里生存,派瑞比谁都害怕背叛,卡波特到底没有再为派瑞上诉,他们活的那么不安,那是充满怀疑的同情,怜悯,和友谊。
前门走出的孩子,后门走出的孩子,都将带着前半生的记忆生存,都把自己的一辈子活得抑郁窒息,派瑞提前走上了绞架,卡波特会在自己越发清晰的回忆里痛苦糜烂下去,他们都把自己活成了悲剧。
每次看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都会先说明,由于本人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对真正的事实之真相不甚了解,所以我的评论仅限于电影中所表达的部分。
《In Cold Blood》,人们说冷血的不只是Perry Smith,也包括Truman Capote,可我不这么认为,甚至我认为他俩都不能用冷血来形容。
人性本来就具有两面性,在人心中善与恶是并存的,就像一天有白昼黑夜,一年有春夏秋冬一样。
Perry从制止Dick侵犯Nancy到一人杀了Clutter一家的转变虽只是因为Mr.Clutter不信任的眼神,但他内心变化的过程相当复杂。
一个从小独自挣扎在生活的泥潭中的人,饱受别人的白眼与欺辱,因此当他再次感到了异样的眼光时,心中善恶的天平即刻颠倒了过来。
并不是他内心有比我们更多的恶,而是不确定的生活状况,导致了他不确定的心理状态,使他无法像常人那样更好的控制心中的天使与魔鬼。
而说Truman Capote冷血更是显得牵强,其实他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你我。
也是独自一人,不同的是Truman的生活状况显然好得多,而且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
当他发现这件杀人案是一个很好的写作素材后,作为作家的坚持还是很让人钦佩的。
他与Perry的相识、相知都是因为写作,对于这种开始就带有很强目的性的交流是否能让他俩成为真正的朋友我抱保留意见。
不过可以看出他对Perry是有同情的,这是人之常情,你我都会如此。
但当Truman完成了他的著作,并且深信这是一部旷世巨作后,情况有了变化。
他的同情没有变,只是这种同情和他本身的利益发生了抵触。
尤其是多年的好友Harper Lee一举成名后,让他越来越对漫无止境的等待开始厌烦了。
再加上与Perry的相识就是为了写书,然而却要为了他而将出版日期一拖再拖,那样他这几年来的努力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这时候他选择了自己的利益,其实无可厚非。
然而他却因为这件事深深自责,从此一蹶不振,更说明他对Perry的同情其实从未消失过。
人们总会对在自己和他人利益之间选择自己的人嗤之以鼻,但其实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向别人伸出援手,那世界就已经能够变得相当美丽了。
卡波提敏锐。
卡波提冷酷。
卡波提孤独。
但卡波提原本无需睁大双眼面对自己,他完全可以日复一日,在人声喧哗的冷暖交际场,用嘲笑和自嘲引起更多的尘嚣,而借以混淆自己的影像,敷衍自己,平凡度日。
直到他开始着笔去写那本精彩无比的,却需冷眼旁观而去书就的关于为不到100美元而杀戮一家四口的凶手纪传《IN COLD BLOOD》。
卡波提在一次次跟凶手的对话中寻求著书的材料和线索,却不觉站在了镜的正面,越是挖掘和捕捉对方——杀戮者——的自我意识,卡波提越多的需要面对和触碰到自己内心的自我。
卡波提用自己的内心意识接驳到了杀戮者的内心。
仿佛站在冰结的湖面,卡波特在书写的过程里那些沉静的思考中,对杀戮者迷般的残酷人格有了共鸣。
在写书的时候,卡波提是无法像往常一样,用嘲笑他人和自我嘲笑的方式来敷衍他人,敷衍自己。
卡波提的敏锐。
卡波提的冷酷。
卡波提的孤独。
最终卡波提陷在对自我的论证中无法自拔。
因为,卡波提太过自恋了。
杀戮者因为不能忍受面对被害者时瞬间的羞耻心而杀人,而卡波提,因为不能忍受自己在杀戮者的身上映照出的冷酷之心而弃世。
这是个冰冷的故事。
锐利的映照出部分人性的冰冷。
电影看完后,心里有种悲伤,似重似轻。
杜鲁门·卡波特是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独领风骚的一位作家,除国内读者熟知的《蒂梵尼的早餐》、《冷血》,他还创作了自传体小说《别的声音,别的房间》以及诸多中短篇作品。
不过让卡波特扬名的还属《蒂梵尼的早餐》,在这部小说中,他描写了午夜牛郎和应召女郎的生存状态,不过,在之后改编的电影版本,摄制组篡改了小说的情节,让这两个有些边缘的人热恋。
实质上,小说里的男主人翁即是卡波特的化身,而他又是公开的同性恋,所以在小说里,男主角和女郎只是兄弟般的情谊,而这种情谊其实是卡波特与玛丽莲·梦露的交情。
要想了解卡波特其人,除了读他的小说,看由Philip Seymour Hoffman主演的电影《Capote》也是不错之选,电影讲述的是卡波特写作《冷血》的经历,影片里,卡波特的声音羞涩内敛,像个女人,但在社交场合,则完全变样,黄段子说的如顺口溜,也许这就是他人格的两面性,一面是作家的内敛严谨,另一面则是女人般的风骚。
片中,始终陪伴卡波特调查谋杀案的Nelle Harper Lee,在女人化的卡波特面前就像个母亲,与卡波特相比,她是个中规中矩的美国人,绝不会像卡波特那样公开“放荡”,落得最后酗酒而死。
影片还展示了卡波特和男友间的亲密,但仅限于对话间,导演的谨慎是为了塑造六十年代保守的社会风貌。
伴随调查的推进,卡波特在杀手佩里那看到了自己的童年,影片中卡波特的一段话引人深思:我发现自己和佩里就像亲兄弟,只不过我是从前门出来,他则选择了后门。
没有爱的童年,让卡波特的成长充满艰辛,也致使其成为同性恋,他比佩里幸运,但也只是稍晚拥进死神的怀抱而已。
在看小说《蒂梵尼的早餐》时,我感觉最深的是字里行间的简洁,如同在读海明威的小说。
或许,卡波特师从的是海明威,但他的风骚和过于软弱的性格使其成不了硬汉。
因为他的作品里除了风骚就是灰暗,缺的是乐观和浪漫。
补评:《冷血》的作者的故事 事情大致记得 但还是有点模糊了
其间痛苦看来感同身受,至今未能释怀
# GFFF 6th【A–】除了GVS,很少看到有导演能将镜头对准人物的内心抽丝剥茧,罪犯与作家,两人的内心彼此牵动,像水中的波纹一样扩散成让人深陷的漩涡。但米勒比GVS还要“冷血”,起初觉得卡波特的存在对于佩里来说,就像是一个虚妄的生的希望,多么残忍;之后才发觉对于卡波特而言,这样的遇见何尝不是一种残忍,当佩里释然地走上死刑台时,卡波特已无法在走出那个两人曾经共处的牢笼。
菲利普霍夫曼演的很好,但是故事实在提不起精神,在飞机上半睡半醒看完的。。。
看过影评后才发现原著的内涵要比电影丰富的多。
奥斯卡影帝
什么屁都没讲啊。最开始的时候没交代案情也能写到第三册?这写的什么非虚构文学啊
传记电影~
看了电影后对此人更感兴趣
boring
worst way in cinema, whole bunch of dead images by a director who didn’t know what he was shooting
佩里沦为自己深信的人手中的一颗棋,而卡波特,也在作品成名后,终生无法为自己的残忍而释怀
好久没有看到这样冷静精致的美国片了,于无声处听惊雷的典型。菲利普更是绝妙,一举一动都拿捏的恰到好处,在与友人、死刑犯、公共场合、独处的时间里,都表现出来了极为不同的状态,十分精彩。两个灵魂的对撞,只可惜一个出了前门,一个出了后门,注定无法相遇。
看不得慢片儿了最近。
很闷
剧本太苍白了吧。若撇去演员的好表现基本不值一谈。
就像Truman寫的那本書一樣,《In Cold Blood》,當我們面對追求的人事,其他人事面前,我們必須冷血。
比杀人者更 冷血的,是执笔者的心啊。
他和他好像是在同一间客厅玩耍的孩子,只是他走了前门,而他从后门走了出去。终于知道为什么卡波特在写完冷血后再也没能写完下一部作品,因为他身上的一部分也随着佩里一同死掉了。霍夫曼演得真不错。
我当年没有看懂,现在才看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