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人一样,起初看这部片子都是因为张根锡。
因为了看了美男,所以也对他的戏追了一把。
这部片子好就好在根本不想快进,就这么一直被勾着看到了最后,甚至还仔细分析着检察官所做的陈述。
一直到中间,我一直认为是皮尔森杀的人。
因为他回答检察官问题的时候太无所谓了,毫无激情,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心理巧妙的掩饰呢还是他曾经作为黑社会帮派分子养成的冷酷习性呢。
而ALEX一开始就很鸡冻的指证是皮尔森的杀的人,皮尔森则一贯冷冷的不回应,除非检察官问他是不是凶手,他才简短的回答。
我没杀人。
开始让我产生凶手另有其人是ALEX的那句。
当凶案发生当场的目击者一个个来作陈述,证词对ALEX越来越不利的时候。
休庭期间,ALEX当着他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早知道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他爸爸听到这句话也一呆。
这马上让我联想到ALEX拿着刀的样子。
但是判定他无期徒刑的时候,他又开始鸡冻了。
好像多冤枉他似的。
当剧情到最后20分钟,突然转变说证据不足,说嫌疑犯进厕所(凶案发生地点)前未予调查等等,ALEX当场无罪释放。
我觉得很奇怪,导演不觉得这里有漏洞吗。
前面难道调查目击者的种种证词难道不是嫌疑犯金厕所前的调查证据吗?
怎么就叫未予调查?
或者说是证据不足?
看到最后,我所能做的猜测就是两个人都是杀人犯,只是谁主谁从有待考察。
看来ALEX和皮尔森必将背负真相过完余生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韩国的法律。
因为无法判定两者其一谁杀的人,就可以两者都无罪释放吗。
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共犯?
就因为怕冤枉了其一,就可以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吗。
而且美国法律还规定同一个人还不能被起诉两次,即以后真相出来也无法起诉两个嫌疑犯。
这是法律的漏洞还是法律的悲哀呢。
法律真的有所谓的公正吗。
那么大胆的推测,以后谁杀了人,只要推到一个同在凶案现场,并且唯一目击者的身上(那个目击者明显不会承认自己杀的人),那么互相推脱的话,大家都无罪释放吗?
显然,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法律规定了除非证明你自己无辜,不然就是有罪。
记得美国屡屡攻击中国的人权问题时,中国人只会嘲笑。
而当凶案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吗。
法律是否公正不是看终审,不是看国情,是看公民道义。
案件真实如何,我们当然不知道,但是电影本身,PESON最后的微笑以及他的谎言让案件看起来扑朔迷离,其实回忆他在警车里,他本人脑子里想起跟AJ作为朋友在街上,加上他展示出冷静个性,我的想法他是故意让案情出现漏洞,他是个高智商的冷静男人,或许人不是他杀的(从AJ最后跟女朋友的对话,暗示了这点。
)回到PERSON,他用自己的高智商跟案情做了游戏,他玩弄了整个韩国司法,是他让AJ无罪释放,因为他证词的漏洞,让检察官法官们也都理不清真相了……到最后他不是说了韩语吗?
不是嘲讽?
当然,我也不相信根据大部分人评价的:不是我杀的,而是我们?
再写一下文字之前,我首先捋一下这个事件发生的一个时间线。
首先这个发生在梨泰院的杀人事件发生在1997年。
在当时的判决中,皮特森背叛毁坏证据罪只判刑18个月,而他的朋友另一位嫌疑人艾利克斯被判无期徒刑。
但在之后的再次判决中,艾利克斯又被判无罪。
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嫌疑人当中,一个从有罪变成了无罪释放,另外一个只判了18个月的刑罚。
而18个月的刑罚又在特赦之后,在1998年出狱并逃回美国。
而这部电影却是在2009年拍摄上映的。
在电影上映之后,韩国警察再次调查审判此次案件,才重新定罪,凶手是之前被判刑18个月并逃回美国的皮特森。
那么问题来了,导演拍摄这部电影的时候并不是以一种肯定的态度或者一种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去定义这部电影的凶手是谁?
也就是说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并不确定,或者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并没有真正的凶手。
反观这部电影,首先皮特森在电影中由张根锡扮演,从种种的眼神演技行为来讲,都透露出他是一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人,或许还有一些黑社会背景。
而另外一个嫌疑人艾利克斯则表现的是一副憨憨的样子,甚至有些容易让人误解他是一个很无辜的人。
那么这样的角色定位或者是说情节设定,都是导演自己所安排的。
而最后重新去审判的结果就是这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皮特森才是此次杀人事件的真凶。
那么我的问题就是这部电影拍摄的导演也好,编剧也好,究竟拍这部电影的目的是什么?
是讲述他们所认定的凶手还是说对当时审判机构作出判决的一种讽刺。
就是我一个平民都能想到谁是凶手,为什么当时你们的判决判决不出来?
而事实证明,这部电影所描述的人物的特点,确实和最后的真凶露出水面是相符合的。
当然我觉得有人会说,也是我对这部电影存在的一个疑点,是导演是不是真的将两个嫌疑人很明显的去定义,就是皮特森如此冷静的面对警察的质问,以及对于事实案件的陈述这样的一种表现,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凶手。
而对于Alex则营造出的一种形象,是憨憨的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只是在最后的结尾,艾利克斯对女友说的那句,我带你去看一些刺激的东西。
像是在于凶手作案前的语言,做一个相互的呼应。
是不是说两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只是最后的结果是皮特森。
反正我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真的从电影的情节和一直的信息引导上来讲,觉得凶手就是皮特森。
除了对凶手的猜测和最后的认定,我来讲一些其他这部电影给我的一些感触。
一个讲的前提就是这是一个跟现实世界改编的电影,也就是说他所表现的内容是真实曾经发生过的,虽然可能有在情节方面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的总的来说,他陈述了当时发生在离泰院的这个杀人事件,这个对于陌生人无差别攻击的这样一个杀人事件。
可是我看完这部电影比较大的感触是,我并没有觉得什么悬疑,而是我面对这个整个的审判过程,觉得一种非常的无力感。
从我的角度来讲,在这个涉案事件中,不管是警察还是检察官,或者是律师三方面来讲,他们并没有足够呈现出证据来证明凶手是谁,而只是根据两个嫌疑人相互的只认,所根据这些陈述所想象的事实是什么?
要说这部电影里面所讲述的案件的证据能看到有几个切切实实的证据,只有受害者身上的几处刀伤的位置以及先后顺序是肯定的。
而对于最初判定凶手是比受害者,要高要强壮的,这一个设定也是警察以及法医人员的一种猜测。
甚至是说在刺伤受害者的时候所用的半蹲姿势,也是当时在庭审中检察官与律师相互之间的一种猜测,究竟这种猜测有没有事实根据,非常明显,就是没有事实根据。
除此之外,究竟受害者血液喷射的角度以及喷射的受力情况,没有在故事中非常明确的下一个判定。
哪怕是到了案件庭审的焦灼时期。
带着两个嫌疑人去现场指认的时候,其实我觉得也没有一个明显出的结论,第一埃里克斯在靠近洗手台的位置,身后都不能有一个其他人通过那么爱丽克斯所陈述的,当时自己没有杀害受害者的政策其实是不成立的。
皮特森也是如此,他所陈述的受害者,伤口的位置是相辅的,但是对于他推受害者的那一下,究竟是朝哪个方向跌倒又是不相符的。
并且当时两个嫌疑人都在一个狭小的厕所内,无论说真凶是谁,刺伤受害者的方式方法,两个人都是可以看到的,也就是说在这方面判定上,根本就不能够去作为判定谁是凶手的标准。
就相当于我们做一个抢答题的时候,三个人都在现场,有一个人场外的人说出了正确答案,场内的三个人谁听到了,谁先说出了答案可能他就获胜了,但这个答案是这个说出人真正自己所知道的吗?
不是它可能只是在同等环境下三个人一起听到场外答案的时候,他最先做出的反应。
回的案件中,在当时的密闭厕所内,无论谁是凶手杀害受害者,另外一个人有可能非常仔细的看清楚了作案的过程并依靠着自己的记忆力和沉着冷静去记下所有的细节,甚至这样的记录是远比凶手记录的更清楚。
那么这样的一个案件重演,其实我觉得意义是并不大的,只是看谁的失误更大一些,谁将自己的谎言更容易被戳穿的表现出来。
而最让我无法去正视这部电影的一个方面是检察官的人物设定究竟是什么,最开始他怀疑皮特森是凶手之后又非常坚定的皮特森不是凶手,而埃里克斯是凶手,没有每次有一个新的猜测出现,他就会改变自己的立场,而他自己其实根本就不确定谁是凶手,或者是说他只是想要去认定他所想象的凶手就是凶手。
故事里面检察官和另外一个检察官一起讨论的时候,另外那个检察官对他说,你干脆不知道谁是真凶的情况下就去猜至少猜测的正确率有一半儿。
我觉得这个主角检察官就是这种态度,他并不完全确认谁是凶手,没有一个理论支持来巩固自己的观点,所有的猜测都是根据每次出现的假设去改变的。
而他要坚持己见的,认为自己所想象的是正确的。
而作为对手的律师,当然就不必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做了艾利克斯的律师,自然会相信艾利克斯是无辜的,这又不是什么偶像剧正义的律师。
所以在这部电影里面,作为检察官,警察或者律师三方面,其实都没有办法去,肯定谁是凶手,因为没有证据去证明谁是凶手。
而是在十几年后当电影重新上映了,检察院再去调查此案件,才能去调查出谁是凶手。
多么讽刺!
一个案件的真相要靠一个电影去推动,倘若不是此次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轰动效益。
又怎么能够让最后的真相得以浮出水面?
一个凶手逃脱了,十几年后才被重新定罪。
不能说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要侦破,或者必须有一个完美的结束。
但是这样的案件或者这样的未解之谜,在韩国之中却是屡见不鲜,而韩国电影有热衷于此,总是对于曾经轰动一时而又无法解决的案件,想要从电影的角度去重新阐述,引起关注。
这可能也是韩国电影的一大特色吧。
正义不够电影来补。
看片的过程中,看着各种场景的闪回和假想,一直有不祥的感觉,祈祷不要走上“杀人回忆”的老路,结果不幸言中,这种结局真是推理爱好者的恶梦。
韩国很爱拍这种关于韩美尴尬关系的片子,想到汉江怪物了。
看到AJ和person在法庭上不约而同的嘲笑律师和检查官的样子,生生的觉得这两个家伙完全是一国的。
这不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的真实相反案例。
先COPY一段:“囚徒困境”博弈是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
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
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资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
但A和p两个人显然是有了默契,都没有完全说出真相,得到了最好的结果。
这种默契来源于何处,是司法漏洞,是可笑的外交待遇,还是强大的社会背景。
总之成了反相的“囚徒困境”。
真相如何连智慧而执著的检察官也对自己的答案迷惑了,那么真相对当时的调查者来说确是个谜。
不过编剧给了这么多的线索,最后欲言又止,仅仅做为一部电影来说,给个答案并不难。
姑且来推理一下。
现场重现很重要:alex弯腰洗手时,身后不可能通过其他人,所以这里他撒了谎。
而根据法医的判断,根据衣服上喷血的特点,决定第一刀应该是AJ所为。
而PERSON对于推倒受害者的方向也明显和事实不符合。
他所说的方向,并不是死者最后倒下的角落里,而是洗手间的方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当受害者倒向他的时候,只中了前几刀,他确实本能的向坐便池门方向推开了求救的受害者。
而后面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受害者倒在墙角?
受害者可能没有被推开,也可能被推后再次倒向person,总之person接了AJ的刀,补了胸口两刀,和受害者一起倒在洗手台上,所以洗手池上面和下面都是血,最后受害者被放倒在墙角。
以上,草稿,待整理。
梨泰院杀人事件曾被称为韩国四大悬案,一名家境贫寒辛苦工作读大学的男大学生,在上厕所的短短几个时间意外身亡,而当时的作案人pear son称自己不懂韩语,造成沟通不便,而aj父亲又有较大背景能撼动整个审判的走向,最后的结果这名努力的大学生含冤身亡,而两名被告没有为这宗案件负上任何法律责任!
在得知最终结果时,已故人母亲嘶声力竭的问"这两人都是无罪的吗,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然而在当时,这个案件就那么不了了之。
这部电影在演绎的过程中是有很多疑点的,在同类电影里不算好,但它带来的后续影响是可观的,带来的社会影响远远大于这部电影的本身。
在时隔16年后的2015年9月,pear son被押解回韩国,接受韩国司法机构的审判。
一审和二审裁判部认为,帕特森仍不知反省,把责任推卸给共犯,因此对他判处20年有期徒刑。
但由于aj已经得到无罪判决,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检方却决定不予起诉,这点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公。
人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那么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从司法、立法、价值层面来说,迟来的正义都不是正义!
只不过是对过往错误的纠正或者补救!
但迟来总比不来好,正义或许不如人意,但比起未到来说还是强些,对受害者的名字以及受害者亲属多少是有慰藉。
谁知道呢,迟来的正义是不是正义我不知道,但总有一天正义能不迟到,对吧!
一直不是很喜欢看恐怖的 悬疑的 惊悚的所以从美男啊之后尽管闹木闹木chu wa张小帅同学仍旧没去看这部黎泰院杀人事件这次 因为钟基 两美男参与的 还是硬着头皮 胆战心惊的看了然后惊讶的发现钟基同学演了个出场就挂掉的人表示很心酸至于案件 我也觉得是协同作案 既然还原现场的时候 两个人都没有完全还原 都有疑点 说明不太可能是一个人作案 一个人观看也许两个人一同还原现场才是最初的真相 至于结果 不是法学人士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证据不足 倒是真的觉得这样的案件 发生在狭窄空间里 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准确描述当时情景 并合情合理的情况下 究竟该怎么判 我都想不出 看似搞笑的法庭辩论 更让我觉得死去的那个 真的太无辜 太没价值 尤其让钟基这个无辜的脸来演绎 更心酸无论被判刑了 获得了应有的惩罚还是如结局那般两个人仍旧逍遥地生活着亡者已去 带着真相 永远沉睡不用再去打工不用再继续面对未知的未来乖孩子 意外死去不知道是恩宠还是灾难小帅演的很好 chu wa几个镜头 很震撼 chu wa愿逝者安息
探寻真相的漫长过程虽然到头来是一场空,但影片最后升华得好——真相被永远封锁在那堵墙后了,两位律师(被这俩孩子玩儿死了)都对自己的坚持和道德感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因为不能证明有罪,所以法律也不能执行最后的公正。
这电影若是在中国,是不可能被允许公映的吧?
能够向民众展示法律也无能为力的事实,本身也是一个国家对于公正的向往。
其实故事很简单,犯罪过程也很简单,只是那个简短的片段在两个人的谎言下充满疑惑,无法治罪给任何一人从常规的推理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简短的犯罪事件,虽然简短但事件解析起来并不简单,这是本片最为玩味的地方第一次审问,Pearson和Alex两位嫌疑犯就都指认对方是凶手,以一开始就抛出的矛盾迅速产生了电影的兴趣点说法不一致,真相只有一个,两人都是案发在场,又是好友,必定有人说谎福尔摩斯说过,一旦一个案件有奇怪的地方(比如密室杀人),那不是最难的,因为往往奇怪的地方就是破案的关键线索最难破的案件是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反而没有线索可寻由于导演过于注重电影的手法,总是一旦形成结论马上就推翻,情节因此跌宕起伏,但是未免太多了,以至于1小时39分的电影我都觉得长片中的检察官/警察/CID等等都是头脑简单,凭感情用事的笨蛋,他们知道有证据,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证据,只会在薄薄的地基上高屋建瓴,形成的判断全是空想,没有不可动摇的事实依据尤其是检察官先生,看上去一身正气,是片中最为公正的角色,总是责怪手下“看你们做的好事”,貌似自己是完美的但是他在推理上毫无建树,太多猜测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早已被打扫干净的厕所,几乎没有留下痕迹,当他模拟受害者倒在墙角时,发现了洗手池下面的血迹这一重要证据自己第一次就发现的证据,居然会忘掉,并且在审理案件的后期,还被对方律师提出把他反驳了。。。
在审问Pearson时需要翻译,但是后面却总是检察官用韩语与Pearson的英语直接对话这点虽然是为了电影表现所需,还是有点雷人至于最后还是没有揭晓谜底,而是继续留下悬疑最后说点我的判断,有一点证据,但是我也无法构成证据链,只是说证据偏向于哪一边根据在酒吧跟他们同桌的美国人的证词,去厕所之前,刀是放在Pearson的口袋,并且“Let me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这句话也是Pearson说的。
最后一次现场勘查时,Pearson也很精确完整的模拟出了刺杀受害者的动作,所以把刀拿在手里直接行凶的应该是Pearson。
但是Alex并非完全只是个目击者,至少也参与了这件事。
Pearson在模拟完刺杀动作后,推开受害者的方向是错的,也许这个动作是Alex做的。
Alex在影片结尾,跟女朋友走进电梯时说起了这件事,但是当女朋友问到关键部分时,他却推说“不知道,想不起来了”。
如果说Alex与这个案件完全无关联,只是单纯的目击者而非帮凶,那他就没必要说得这么含糊,直接说自己是无辜的就行了。
所以Alex也有参与。
测谎仪是很扯淡的一个道具,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
因为一旦曲线波动,是有很多原因的,并不一定是因为回答的人杀了人。
看过CSI的都知道,如果这个事件发生在现代,就很好查了,哪怕你把厕所打扫过,还是可以还原出脚印和当时的动作从血衣可以鉴定出血迹的来源,是沾上的,蹭上的,还是从某个方向喷射来的Pearson的血衣上到底是亲自刺杀喷出的血,还是被推过来的受害者身上蹭到的,直接就可以判断了无论如何,重弼死得太冤了
沖著小帥來看的電影。
但卻覺得至少4星吧。
為了小帥再加一星。
很多人都給的3星,大部分原因都是沒看懂把,不知道兇手是誰。
兇手是誰重要嘛,重要的是劇情的起伏。
人與人之間的較量。
還有一種對現實的諷刺。
審判之中,兩人皆有嫌疑。
讓觀眾也無法判斷到底誰才是兇手。
嫌疑犯的所說的we did it也為后埋下伏筆。
在你還在猜誰是疑犯到確定是兇手的時候出現了無罪釋放的情況。
而2年后律師們見到他們的片段足以潛在的告訴莪們這是一幢聯合殺人事件。
與前面形成呼應。
影片最後京皮的尸體躺在了廁所。
廁所也被封了這亮點告訴莪們,很有可能是後來廁所無法正常使用。
為什麽么??可能鬧鬼。
可能出現了擾民的事件。
為什麽。
因為兇手2人都沒有受到懲罰。
被害者的靈魂無法安寧。
幾人的演技都很好阿。
贊小帥。
嘿嘿。
先看的《是美男》。
原諒我有男一anti癥 尤其是這麼一個道明寺路線的男一。
灰姑娘女扮男裝混入王子們的世界 三個王子都要喜歡她 順便還能圓一下明星夢。
這種《流星花園》+《花樣少年少女》的劇本 喜歡的小姑娘會很多 卻註定要埋沒了你真正的演技。
直到《梨泰院》。
海報就很對胃口 題材也很對胃口 看過《是美男》以後也稍微搜索了一下 這個八七年的小子豐富的從影經歷嚇到了我 從一開始目標就是向著大銀幕嗎 倒是我看輕了你。
正是夜裡看的 開頭乾脆俐落的血腥鏡頭一把抓住了我 就像當年看nobu的《殺手阿一》。
非母語表演是一件極有難度的事 不光要講得地道 還要在字裡行間演得出喜怒哀樂 這需要大量的准備工作與努力練習 以及對劇本的深入理解 驚喜之一。
永遠波瀾不驚的表情 偶爾耐人尋味的微笑 妖異殺氣的眼和貌似純真的臉 驚喜之二。
過程中我幾度迷惑 就如同檢察官 被害人家屬 和所有觀影者。
如果不是pierson的話 那麼刀子 血衣 球鞋 又是誰的?
爲什麽pierson能對每一刀捅在何處一共捅了幾刀記得如此清楚?
法醫說殺人者才會記憶模糊 但這世上有種人 殺人對他來講是這麼快樂的事 他享受這過程的每一秒 他當然會記得清清楚楚。
在所有的人證物證都開始地對AJ不利的時候 pierson依然保持那副沉靜和無辜的神情。
結尾字幕出現的時候我愣住了。
怎麼 就這樣完了嗎?
兇手到底是誰?
是誰?
似乎能看得見你玩味的笑。
hi 究竟是誰呢?
你猜到了嗎?
我們都殺了人 我們卻都不必負責。
在這樣一個笑容里 竟就恍然大悟了。
導演并不想說“究竟是誰殺了人。
”他只想說“各種原因導致他們殺了人卻不必償命。
”想著快點結束這一切 管他是誰都好的法官。
財大氣粗的AJ的父親 和那四個帶著道貌岸然的勝利微笑的律師。
出場四次大哭四次的軟弱的被害人的母親。
AJ還是pierson都無所謂只需要有個人對兒子的死負責的被害人的家人。
在家人敘述里三代單傳品學兼優但其實會深更半夜在外遊蕩大量飲酒還試圖拖女朋友晚歸的被害人。
因為CID有結論就懶得再去發掘真相 在兇殺現場乃至全劇都能笑得出來的韓國警察。
用十七年專業素質保證pierson是黑手黨成員卻被忽視的CID。
頭一夜才發生血案天亮了就打掃乾淨粉飾太平若無其事營業的快餐店。
得了好處就篡改供詞的美國少年。
暗處微笑的少年與逍遙法外的胖子。
被所有人當成瘋子的可憐的檢察官。
還有 美國的理直氣壯與韓國的敢怒而不敢言。
各種嘴臉。
看到“張根錫憑藉《梨泰院》一片獲得韓國大鐘獎最佳男配角提名。
”這樣的句子。
於是為你笑歪了嘴角 像《是美男》里你那樣曇花一現的微笑。
從這一刻 才心悅誠服地肯定你。
電影三顆星 為導演的心有餘而力不足。
張根錫是第四顆。
想到那个全是血的厕所就很难过 挺压抑的
有时正义在法律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
那孩子死的好冤啊!请问帮他们脱罪的那个律师最后收到的礼物是什么?
给四星,是觉得总的说来应该值得想一想吧。倒不是那么难看啊。
最后没有人为这个罪行负上法律责任,但原因仅仅是因为敏感的美籍韩裔的身份么?证据不足才是本案最大的bug吧,我有点觉得导演并没有拍到很核心的问题上,就是差了些什么所以不深刻只是题材很耸动而已。。
我不懂为啥子所有的混血或者是外国人都在听到韩语后不需要翻译可以直接用英语回答,拍得太烂了,看不懂,而且除了张根锡其他的演员都太丑了,有一两个长得一副挨打像。
竟然只是一个同谋者的游戏
看了解说的评论之后才觉得还行,要不然看不懂啦~
张根锡也救不了这个片。。。
如果只是这样我宁愿没看,简直是浪费时间,何况张根锡都算不上主角
故事情节安排差劲,模仿一级恐惧的痕迹比比皆是。张根锡是演技派,但是在此片中发挥的空间太小了,反而觉得是个花瓶,给他更多戏份相信他可以媲美一级恐惧中的Edward Norton。只能怪编剧太差
请问可不可以不评星-。-
没有想象中的好~
法律啊~~~
這是一場博弈犯罪
看过的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最差的电影
这是一部如果没有张根硕,很多人就不会看的电影。
张根锡演技不错!
电影讲述事件的意义远大于电影艺术价值,虽然15年判p为杀人凶手,但并不觉得这个结果让人信服,aj的审判结果实在太令人气愤
黎泰院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