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light在英语里是一个挺优美的词,表面意思是日出日落前的微光,内涵就更丰富了,所以很难在汉语里找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翻译。
两年前任天堂的电视游戏大作,塞尔达传说 Twilight Princess发表时,就在华语游戏界引起了争论,有翻译成曙光公主、黄昏公主两种主流,也有翻译成黎明公主、阴阳公主、含光公主等等不同说法,到最后也没统一。
关于Twilight这部电影,目前主流的翻译是暮光之城或者暮色,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结合本片的意境,暮光这个词基本能够把那種光影交融的景色的感觉表现出来。
至于香港上画时翻译成“吸血新世纪”,从名字上彻底的毁灭了这部如此浪漫的电影,实在是充分体现了某些人群的没文化。
当狮子爱上绵羊-必看的浪漫爱情故事《Twilight暮光之城》,这部电影改编自击败《哈里.波特》的畅销小说,故事的设定相当的新颖,在一个阳光罕见的小城里,刚转学来的17岁的漂亮MM伊莎贝拉在高中课堂的同桌竟然是一个帅哥吸血鬼爱德华。
MM漂亮外表正好是这个帅哥吸血鬼最喜欢的类型,所以帅哥和MM几乎是一见钟情。
问题是,MM散发出的味道偏偏也是吸血鬼哥哥最喜欢的口味。
于是这个帅哥吸血鬼只能挣扎在爱欲和食欲当中,因为对MM的爱而接近MM,可稍微接近多点,比如打个Kiss什么的,又忍不住想把人家吃掉。
两个小时的电影,前80分钟都在讲这两个人这种禁忌之恋,好在故事够有趣,谈恋爱的过程看起来一点都不沉闷。
两人感情的发展过程经过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因误解而讨厌。
帅哥因为太想吃MM了,所以有意避开MM,搞得MM以为帅哥歧视自己。
两人一度产生误会。
第二阶段:英雄救美。
至少两次帅哥吸血鬼运用超能力救了MM。
一次是一辆失控汽车撞向MM时帅哥吸血鬼用手挡住了高速的汽车保护了MM。
另一次是MM晚上单身走夜路碰上几个流氓,帅哥吸血鬼突然出现,用精神力击退了流氓。
第三阶段:身份暴露,堕入爱河。
有疑心的MM使用了21世纪最强悍的搜索工具Google,一下子就发现了帅哥和吸血鬼的共性,高速移动、巨大力量、冰冷皮肤、不朽之身、嗜好吸血。
于是MM和帅哥找了个风景秀丽的森林摊牌,帅哥在铁的事实面前只好承认自己确实是吸血鬼。
不过赶紧解释其实自己家族已经进化到只吃动物(吃素)就行了,只是MM味道太好有点忍不住想开荤而已。
经过一番谈判,两人正式堕入爱河。
从此狮子爱上了绵羊。
应该说,是一只自讨苦吃的狮子爱上了一只傻傻的绵羊。
第四阶段:会见家人。
这段也蛮有趣的。
帅哥把MM带回家。
吸血鬼家族的各个人都亮相了,都长着精致的面孔(吸血鬼真是越来越偶像派了),而且都挺支持这对小情侣。
唯一令人有点担心的是,七大姑八大姨都忍不住盛赞MM味道好,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MM也比较厉害,竟然没被吓住。
从此,这对恋人的身份终于确定,浪漫故事本来可以告一段落了,可是。。。
最后40分钟,无聊的作者为了长期出书骗读者的钱,在这个即将大团圆的时刻,竟然安排冒出了另一个派系的三个吸血鬼出场。
这几个吸血鬼也是男的潇洒、女的漂亮,问题是还在保持着吃荤喝人血的习惯。
他们丧心病狂的设套抓住了MM,刚咬破了MM的手腕,帅哥吸血鬼爱德华及其家族成员赶到了,两派吸血鬼来了一场大战,回到了X-MAN那种超能英雄的电影老路,乒乒乓乓打烂很多东西之后,吃素的吸血鬼打败了吃荤的吸血鬼,把MM救出了魔爪。
可是MM刚才被吸血鬼咬破了手腕,快死了。
帅哥吸血鬼经过思想斗争,顶住了把MM的血吸干的诱惑,只把MM手上的毒血吸了出来。
最后帅哥吸血鬼真正的战胜了食欲,拯救了自己的爱情。
哈利波特和暮光之城相继在欧美走红。
我感觉哈利波特幻想的太天马行空,年龄大点读者尤其是非欧美读者很难找到多少共鸣。
而暮光之城引入的幻想体系比较明确,就是素食吸血鬼,特性很清晰。
在此之上引发的爱情虽然针对的是中学生为主来考虑,但爱情这种东西成年人也比较容易理解。
奇异的身份设定、苍白而英俊的脸孔、现代的故事背景,我相信这个电影在中国不会缺少粉丝。
希望尽快能在国内看到上映吧。
有空来看看我的影评博客http://blog.sina.com.cn/gzhwg假戏真做的中孝介和藤木一惠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539a00100bx56.html电影七磅很矫情,不过还算好电影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539a00100bu3p.html
我是来剧透的。
这是一个灰太郎爱上了美羊羊,美羊羊也爱上了灰太郎,并且爱得无厘头、爱得很疯狂地电影。
男主角作为一个不吸血的吸血鬼,只能去……冒充蝙蝠侠泡妞了。
女主角作为一个自闭又孤僻的花痴,很容易跨过人类,直接爱上了蝙蝠侠。
然后,电影用了三分之一的时间来故作神秘地揭露男主角的蝙蝠侠身份。
但是,男主角的脸实在是太白了,让这种神秘感非常不神秘。
又用了三分之一,铺垫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穿插着体现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努力自控,不拥抱,不打啵,更别提OOXX的刚烈品质。
但由于男女主角一贯生硬的表情、语气和对白,此部分非常令人抓狂,也稳稳当当地奠定了烂片的地位。
又用了三分之一,武打了几下,美羊羊很惨,先是断腿,然后又被玻璃碴子扎大腿,最后又被坏蛋吸血鬼咬了一口,我很想问,灰太郎蝙蝠侠大白脸你是吃屎的么,也太他妈的没有战斗力了?!
至此,电影over了,续集开始了。
基本上,这是我看过的最二的吸血鬼电影了。
吸血鬼这么高贵的族群,永远屌巴兮兮的贵族气质完全被破坏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灰太郎在泡美羊羊的过程中,最惯用的一个手段是,把美羊羊背在后背上,然后……疯跑……跑过森林,跑过湖泊,跑上大树。
这实在是太囧了,这是泰山和kingkong泡妞的方式,不应该是吸血鬼的。
我国著名歌星汤潮,曾用他深入骨髓的歌声完美地剧透了本剧的情节:“狼说亲爱的谢谢你为我疗伤不管未来有多少的风雨我都为你去扛羊说不要客气谁让我爱上了你?!
在你身边有多么的危险我都会陪伴你就这样他们快乐的流浪就这样他们为爱歌唱”当然这个世界上存在许多遗憾,汤潮预见剧情的能力没有继续向Alice Cullen的方向发展,这首在中国红遍一时的歌并没成为《暮光之城》的OST,豆瓣也并不鼓励任何透露关键情节的行为,所以对此我只能点到而止,而去习惯性地讲讲别的东西。
诚然,绝大多数爱情电影是一种扯淡的东西。
吸血鬼和炼金术等等,也是一些扯淡的东西。
但在这些历史悠久的扯淡之中,必然有一些同样的准则。
对我来说,炼金术的等价交换原则在吸血鬼的历史之中也应该存在的——“人如果不牺牲些什么的话,就什么也得不到。
为了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要付出同等的代价。
”吸血鬼这个概念意味着哪些好处?
人们一致同意的似乎包括他们的永葆青春、敏捷身手、美貌、变化能力。
但是任何一个玩过月下夜想曲或者看过怪鸭达Q拉伯爵动画的人都明白,吸血鬼也是一种活得憋屈的生物。
他们害怕阳光,害怕十字架,害怕圣鞭,害怕圣水,害怕火,害怕吸血鬼猎人,害怕银器,害怕大蒜,害怕死人的血,害怕桃花心木的木钉,害怕在一个孤独的夜晚呆在没有棺材的房间。
为了保持前面列举的种种好处,他们还必须隐居化外,在夜深时分才敢像老鼠一样出外寻觅活人气血,背负杀人者的永恒恶名。
为了以血肉之躯回报恩情,白蛇需要千年修炼。
为了飞离尘世,嫦娥要接受广寒的寂寞,忍受天蓬元帅等不靠谱大龄男青年的性骚扰,碧海青天夜夜心。
为了获得智慧,奥丁不仅忍受九天九夜的倒吊之苦,还要付出自己的一只眼睛。
想要获得什么,要看你愿意付出多少。
这些都是他们付出的代价。
在这种意义上,《夜访吸血鬼》在结局处借Lestat之口提出的choice也才算得上一个有意味的choice了:当衡量之后觉得选项的两端各有亏欠,在价值上难分优劣的时候,才谈得上是选择。
而对于Twilight里的人们来说,这根本就不成其为选择。
在我看来,真正的Vampireness并未照临在Twilight里的俊男美女们身上。
也许我可以接受一个吸血鬼在卧室里不放棺材而是放上一堆德彪西以保持其良好形象,但我实在无法相信阳光不能让吸血鬼化为飞灰而只是让他们把钻石般的肌肤秀给无知少女欣赏。
我可以接受他们每天喝狗血鸡血度日的谎言,却不能认同他们只是为以此病躯在学校招摇撞骗或是开着Volvo C30做托马斯全旋。
就连读心术、预见未来等种种连该隐或Dracula都不曾具有的能力也被统统加在Cullen家族名下,而血族的杀人恶名更可以简单改换成"Vegetarian"的与时俱进的名头。
好吧,如果Edward Cullen确是如此,那么他就是超人,是蜘蛛侠,是神勇飞天鼠,而恰恰不是吸血鬼。
虽然我们不应该指望当“Twilight式”的吸血超人出现在智者中时能听见查拉斯图拉发出任何一个玉米见到春哥后所能发出的兴奋的尖叫,因为吸血鬼家族欧洲式的贵族气质已在上蹿下跳的美国化的中产阶级气质里泥牛入海了;但是,如果可能的话,任何人都应该请Edward在他们脖子或者玉臂上咬一口,因为选项的两端相差太过悬殊:一边是可怜可悲的人类,一边是辉煌、无敌、不朽的吸血鬼。
其实,永生的人绝不会像Edward般矜高,如果他们只是变态那都已经是最好。
诗人Richard Wilbur说:“限制造成了力量。
天才的力量,就来自他囚居瓶中的命运。
”对于人类来说,因为时日有限,因为知晓自己会有知觉或无知觉的在某天告别世界,他们才能努力去爱,去生活,仿佛每一天都是最后一天一样。
对于吸血鬼来说,干什么爱什么则成了不需着急的,时间不再有意义,爱谁不爱谁已经没有多少区别,生存本身已被永久地毁损了。
爱,只是拥有死亡焦虑的人类为逃脱世界对自己具有的解体威胁的毫无指望的努力,爱的力量平衡着人类心中的希望和恐惧。
而永恒给予吸血鬼的既没有希望,也没有恐惧,若不是以终日的自虐来打发这漫长的时日,平衡不存在任何焦虑的心之空洞,万古洪荒只是无尽的空虚。
当然,我最好不要忘了这只是一部给头脑简单的美国少女白日发梦的爱情电影。
如果我认为其中的吸血鬼真是吸血鬼而不能替换为欧洲某富裕小国留美的王子或者韩国某跨国财团会长的公子的话,就反而是我的不智了。
但是炼金术的法则何尝不可适用于两个mortal的爱情呢?
你是超级英雄,你无比完美,这并不能给予你不付出任何东西就拿走我爱情的权利。
也许,我还是应该去看韩剧吧。
我觉得我就想看到Mike Newton用他开朗的笑容和坚韧不拔的草根精神战胜傲慢又装逼的暴发户公子Edward Cullen。
梦想是美好的,电影仍然是琼瑶的。
演技欠缺的Kristen与不苟言笑的伪吸血鬼一起参加舞会,看起来倒也般配。
最后,女主人公向男主人公要求着永生的权利,男主人公谨慎地再次询问着她真正的心意。
也许,他本应像《夜访吸血鬼》里的Louis一样,当小市民记者表示愿意付出一切换取吸血鬼的“大能”时,绝望地感叹:"You weren't listening." "God, I've failed again."——因为当他第一次把他两百年来以非人之躯背负的十字架展示在阳光下,却没有人看见,反倒让人们以为他在跳着无比荣耀的无尽的华尔兹呢。
或许,就是当年那个听过Louis故事的人类,沉迷于这永生的诱惑直到今天,写着Twilight之类的故事,惋惜当年未曾做出的选择。
可是桑塔耶那(Santayana)却讲:“生命的终结是死亡,这听起来很可悲:不过万事万物还有别种形式的终结吗?
晚会的终结是上床休息,但它的作用是把趣味相投的人聚集在一起,共同度过美好的时光。
发出舞会的邀请书不会是反讽性的,因为舞会不可能没完没了地进行。
我们中间最年轻以及精力最旺盛的人们,几个小时之后也会精疲力尽,跳得十分尽兴。
对他们的身体来说,瞬间的快乐是本质性的,这本身并不可悲;感到了悲哀,只是由于一种多愁善感的情绪迷乱,使我们想象舞会应该一直开下去,而舞会的结束似乎总不是时候。
”而尼采说:“这里是我的路,——你的路在何处呢?
我如是回答了那些问我这些道路的人们,因为这道路并不存在。
”
美国电影《暮光之城》是一个现代吸血鬼的故事。
我这人在感情世界里很有冒险精神,从不惧怕失去,也善于迎痛而上。
但是对暴力和血腥向来非常抗拒,因此这类电影从不主动去看。
这次因为波妞对这个电影赞赏有加,禁不住也搅动了我心中的好奇。
本想引用她在《瞬间温柔》中的一两个句子,没想到再读之下忍不住几乎全文引用了。
“温柔”这个词不仅是外人看不到它在我身上发生,我自己本身也很少让它发生,甚至我是要刻意避免它出现。
今天让这部电影把那点点柔肠似水心倒腾出来了。
我忠情于魔幻世间,或人鬼情未的爱情,简直是豪无招架之力,来之必直接着陆在内心那块小小温柔之地。
他们总是爱得这么不在乎一切,不要后果,只是在相互走向对方,所有阻碍要么是来自外界自然界,要么也只是为了更爱对方,从来没有伤害。
他们的爱豪无保留,爱彼此只是为了让自己更爱对方。
他们之间没有来自人类世间那么与金钱与地位与社会有关杂事。
多么简单的爱情。
甚至没有猜忌,就是一见钟情,缘定三生。
没有任何理由的相爱。
我独爱吸血鬼GG带着心爱姑娘,在树林之间高空之下飞来飞去。
那些场景简直是如同小时候一直没有忘怀的黄药师保护黄蓉老娘圣女一个场景,黄药师一手与敌人打斗,一手护着圣女,而圣女只是全神看着黄药师。
故事结局是我满意的。
姑娘与吸血鬼帅G在一场舞会当中,姑娘要求GG把自己变成吸血鬼,吸血鬼帅G说这一生都爱她,她说这一生不够。
嘿嘿,姑娘心里默语是,这场顽固相互坚持仍在继续,她会继续努力的。
魔幻的世界给我打造完全理想又纯净的爱情。
我为爱情这件伟大事情伤心,如此美妙,落在人类,却是演变各种复杂不同的故事在上演。
我希望自己是爱情天才,不必在乎太多,只爱我所爱啊。
我为自己身为人类有着太过复杂要求而伤心。
我为自己没有拥有如此真挚简单的爱情在伤心。
我在伤心。。。
说实话,她已经说出全部,让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那就补充一下故事情节吧。
电影一开始,女孩伊莎贝拉的妈妈再婚了,她为了让妈妈专注于新生活,去投奔父亲。
她说,如果能够选择自己喜爱的地方死去,那该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因此,她不会因为选择离家而感到懊悔。
她依旧怀念着凤凰城,怀念着阳光的热度。
在新的学校,她遇到了与众不同的库伦家族的爱德华,沦陷于他的神秘魅力。
她觉得爱德华一定有什么问题,就决定直接面对他,去搞清楚他到底有什么毛病。
看到这里,我喜欢这个女孩,因为她像我一样不抵制来自内心的感情诱惑,很直接地面对一切。
她问爱德华为什么上次见他时他的瞳孔是黑色的,现在是深褐色。
他说那只是荧光效应。
然后他就黯然离开。
他的黯然,让人难忘,隐隐心痛,放佛看到他心中的挣扎。
当他们隔着一段距离默默凝望对方的时候,一辆车突然失控地向她冲了过去,眼看撞上她。
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出现在她身边,用手推开了车,救了她。
然后在其他人赶到之前迅速离开。
之后她困惑地说,你用手把车推开了。
他说,没有人会相信你说的话。
她说,我不想告诉任何人,我只是想搞清楚真相。
你喜怒无常的态度让人很难捉摸。
他很冷漠的地丢下一句话然后离开:你自己去享受失望吧。
再见面时,爱德华说:如果我们不是朋友,对你比较有利,但是,那不是我所期待的。
贝拉问那是什么意思?
他说,你够聪明的话,离我远点。
在不断的接触中,贝拉渐渐明白了爱德华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当被识破的时候,他带着贝拉去了山顶没有雾气的地方,让贝拉看到他的真面目。
我以为会出现可怕的景象,原来没有,只不过皮肤像钻石一样亮晶晶的美丽。
爱德华说,他们家族自认为是素食者,因为他们只猎杀动物,他们学会了如何控制饥饿。
但是只吸动物的血只能维生却不能满足他们。
贝拉的气息,却好像是专门为他配置好的药方。
他说他是世界上最凶猛的掠食者。
见到贝拉时,感到在一生中,从来没有那么迫切地需要人血。
他所有的一切,他的声音,容貌,气味,一切能发挥的能量,都是在吸引贝拉过来。
可是贝拉说她不怕,她信任他。
她不是在在怕他,只是害怕失去他,害怕他会突然失踪。
贝拉问他为什么初见她的时候显得那么痛恨她?
他说确实如此,因为发现他多么渴望得到贝拉。
至今还不知道是否控制得了自己。
他说:我不知道我已等你多久了。
就这样狮子爱上绵羊,好一只偏爱受虐的病态狮子。
而贝拉也已是完全死心塌地的,无法挽回地爱上了爱德华。
从此,独来独往的库伦家族的爱德华开始和贝拉公开约会了。
他说:我现在已经不惧一切打破规则,反正我已经要下地狱了。
爱德华也带贝拉去他家里,认识他的家人,看他的房间,和他们一起打棒球。
贝拉很勇敢,有爱无恐。
因为她遇到的那些可都是说不准就无法控制自己嗜血的吸血鬼啊。
可是她那样信任爱德华,愿意和他去一切地方,毫无戒备和丝毫怀疑。
在他们一起打棒球的时候,另外一些猎杀人类的吸血鬼闯了进来。
懂得读心术的爱德华看到詹姆士是个追猎者,猎杀是他的嗜好,这是他平生最刺激的游戏。
这次他的目标是贝拉。
爱德华非常紧张,他要带贝拉离开。
他说:贝拉,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生命。
我会尽一切所能去维护你的安全。
爱德华的爸爸卡洛士让女儿穿上贝拉的衣服,让衣服上的气味引开詹姆士的追捕。
她有点不乐意地问为什么要她那么做?
卡洛士说:贝拉和爱德华在一起,她是我们家的一份子 ,我们永远会维护家人。
可是狡猾的詹姆士识破了他们的计谋,假装抓到了贝拉的父母,让她一个人去见他。
贝拉偷偷地离开了,她来不及想自己会怎么死,但她知道选择代替所爱的人死是正确的。
她不会因为这次把自己带向死亡的选择而懊悔。
就在詹的牙齿已经咬上身受重伤的贝拉的手腕的千钧一发之际,爱德华和家人及时赶到了。
他们一起除掉了詹姆士,可是詹姆士的毒血已经进入贝拉的手腕,她痛苦地挣扎。
为了让她不发生转化,爱德华必须做出选择。
要把毒液吸出来,可是他很可能没办法停止。
卡洛士让他用意志去阻止,赶快选择,贝拉已经没几分钟可活了。
爱德华终于对着贝拉的伤口吸下去,他说:我没办法让你离开我,但是我会让它离开你。
影片的结尾,在舞会上,贝拉问:你为什么要救我?
如果让毒液扩散,我现在就和你一样。
爱德华说,你不会喜欢这样的。
他不愿意贝拉成为吸血鬼,变成怪物。
贝拉说我需要你,永远。
爱德华问说,跟我快乐度过一生难道还不够吗?
贝拉心想:今晚没有人会投降的,我也不会屈服。
我清楚的知道我要什么。
难以知道这场较量到底会怎样,如果变成吸血鬼就可以生生世世在一起了。
在人的世界里有变心的事情发生,可是他们的世界和心灵,应该相对很简单吧,没有算计。
我觉得我已经丧失了那样勇敢的心,因为我已经学会了权衡和戒备,再无法像以前一样坦荡。
何况,那个世界去了就再也无法回来,没有退路,不堪寂寞。
属于我的奋不顾身和义无反顾已经上演完毕,我知道爱有多甜蜜就有多疼痛。
现在的我,只想在现实中安身立命做一个俗人,不想再惊心再动魄了。
反正终归也是寂寞。
那就在别人的爱情中回味自己曾经的芬芳和辛辣。
也很不错。
现实中,除了热恋中的病人,估计没有谁在婚后多年还愿意和那个人来生再相守吧。
这一生或许已经面目可憎,只是懒得离婚,谁还愿意下辈子再纠缠在一起。
爱情,确实需要想象。
在非人的世界中来的更加真挚。
做为一个小有心得的花痴,我对《暮色》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人家这花痴花的——书卖了几多,电影票卖了几多,几多小妹妹鼓掌欢呼神魂颠倒(我看的那场跟个party似的,爱德华还没出现就有此起彼伏的掌声)——人家这才是花痴的王道。
花痴是这样一群女人:喜欢看各种各样美丽的男人,喜欢幻想这些男人只对自己动心,喜欢构思跟他们共度奇出各样的良辰美景;但是她们(尤其是二十岁以前的小花痴)的幻想通常止于皮肤,风花雪月一下就满足,对男人的了解也不深,以为在爱情中,一切都是围绕着自己旋转的,情缘是水到渠成的,渠成之后打个kiss就心旷神怡了。
这么说没有冒犯之意,多数美眉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对爱情充满相对纯洁的幻想。
《暮色》就是这种幻想的产物,如今又反过来加强这种幻想。
性质跟琼瑶小说一模一样,文笔可能远比不上琼瑶。
当年我看《月蒙胧鸟蒙胧》,也曾如痴如醉。
一个普通的女孩,被学校里谁也亲近不上的最帅的男孩喜欢上了。
他喜欢她,因为她特别,而不是美貌/才能/运动(那些都太俗气了)。
虽然他狂爱她,却不能多碰她,只能痴痴地凝望睡梦中的他。
他强壮、漂亮、危险。
他把她当宝。
他爱她爱得想吃了她。
这样的爱人我也想要啊,可是除了吸血鬼中的素食主义者,哪个男人拥有这些素质?
电影《暮色》,其实什么事都没发生,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把什么都没发生的一个故事拍得非常浪漫。
基本上就是一些漂亮的男孩女孩走来走去,眉来眼去,眼睛闪闪,嘴唇红红,红红的嘴唇说着轻飘飘的海誓山盟。
好多大特写。
幸好孩子们都很好看,多看无妨。
演了好久,才kiss了一下。
谈恋爱爬到大松树顶上,打kiss却在卧室,地点稍嫌不够创意。
坏人是美丽的昙花,只出现一下,却是绝色。
我喜欢。
吸血鬼原来住在山中的高尚住宅,太阳一晒象钻石一样闪闪发光。
根本是芭比娃娃游戏中的设定。
硬是赚了很多钱。
可见花痴的威力。
可见作者YY的功力。
我们这伙花痴跟她们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
ps,男生基本上请绕过。
可以耐住性子看完《暮色》的男生,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你归类。
通常只有两种可能:一,你是素食吸血鬼;二、你正在痴恋女友,是陪她看的。
美国小说家史蒂芬妮‧梅尔(Stephenie Meyer)2005年10月出版了暮光之城(Twilight),以及之后的一系列小说新月(New Moon)、月蚀(Eclipse)、破晓(Breaking Down),此部小说主要围绕着女主角伊莎贝拉‧史旺与男主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犹如现代版的罗密欧与茱丽叶,叙述吸血鬼和人类之间禁忌的爱。
在欧洲,从历史开始的时候,就蔓延着吸血鬼的传说。
成千上万的人们相信这一传说并在黑暗里因为这个传说而颤抖。
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
理论上来讲,所谓吸血鬼,可以理解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死尸。
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
同时,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
人们都认为被吸血鬼吸食了鲜血之后,被吸食的人不会变成吸血鬼。
被吸血鬼吸食过的人可能死亡,但是并不会变成吸血鬼。
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令一名人类变成吸血鬼,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
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变成吸血鬼。
这种血液融合的现象会带给被吸食者以完全奇妙的感受,这个过程被称为“初次拥抱”。
在初拥之后,被吸食者既变成吸食者的后裔,按照密党的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吸血鬼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起源】吸血鬼在英文中为vampire,意思是僵尸、吸取血液的恶魔的意思,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
就象被上帝遗弃一样,这一点在影片《吸血迷情》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作为一个和人类关系密切(吸血鬼通常是隐藏在人群中间的)的恶魔形象,它在开始的几百年的传说里一直带有离奇而恐怖迷幻的色彩。
近百年来,随着浪漫主义文学和影视兴起,带有神秘唯美的吸血鬼形象更成为了浓郁而坚持的文化情节——一个从宗教走向感性膜拜的奇特的夜之魔鬼。
而现在,吸血鬼主要用作比喻榨取他人血汗、劫取他人钱财、思想或者其他资源的人。
最早的吸血鬼形象难以确定,但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论点: 1.该隐(圣经,创世纪4:1-16),因杀兄弟而受上帝诅咒。
2.加略人犹大,出卖耶稣的门徒,後来因为後悔而自杀(圣经,马太福音27:3-5)。
传说上帝使他不死,永远孤独,用作惩罚他。
所以,现在的吸血鬼,都须保持神秘,永远孤独。
有推测表示吸血鬼的故事最早来自远东,商人们通过贸易航路把传说带到了东欧。
诞生了现代版本的吸血鬼神话。
斯拉夫语地区的吸血鬼民间传说最多,历史可以追溯到基督教与异教信仰激烈冲突的9世纪。
事实上,在18世纪前是没有现代意义上吸血鬼一词的。
英语中第一次出现这个词是在1732年。
有人认为,当时欧洲应该已经有吸血鬼神话了,那时爆发了大规模的狂犬病。
【吸血鬼的辈分阶级和名词】 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
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
上古者、第三代吸血鬼(Antediluvian)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
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叁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
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e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
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
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
长寿者、玛土撒拉(Methuselah):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
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
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
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
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长老(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权力。
仆人(Ancilla):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
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
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
不受管束者、叛徒(Anarch):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
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
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
婴儿(Neonate)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
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
贵公子(Childe)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
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
【吸血鬼的职位】 亲王(Infante):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最少有100人子嗣或仆人,掌握了相当权力。
长老(Presbyter):与Elder不同,这个长老是管理氏族内部的长老,并非是整个血族最高卡玛利拉会议的长老。
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比亲王高一些等级。
领主(Suzerain):是赐予卡玛利拉会议领地的血族,suzerain原意是宗主国,也就是说他就是一片领地最高主人。
通常一世纪一任,不得连任。
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Comte),子爵(Vicomte),男爵(Baron)。
下面列举的词汇大多是会在游戏中出现的吸血鬼专用词汇,整个词汇表来自《Children of the Inquisition》和一些影视作品。
该隐(Caine):亚当和夏娃的长子。
被认为是第一个吸血鬼。
氏族(Clan):一群有着由血缘决定的共同特征的吸血鬼。
现在已知的氏族有13个,都是由第3代吸血鬼创建的。
初拥(Embrace): 把一个人类转变为吸血鬼的过程。
需要先吸干对方的血,再把一些吸血鬼的血回灌到对方体内。
世代(Generation):表示某个吸血鬼和Caine(该隐)之间差了多少代。
也就是吸血鬼的辈分。
高贵的圣战(Great Jehad):争取在新大陆“美洲”最高地位的战争。
从十七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
异端审判(Inquisition):十三,十四,十五世纪时由人类发起的消灭吸血鬼和其它超自然生物的战争。
“千年圣战”(Jyhad):一场血族之间的永不停息的征战。
通常是辈数高的吸血鬼把被数低的吸血鬼像炮灰一样投入这场战争。
魔党成员使用这个词的情况比别的吸血鬼多,因为在他们眼里任何的战斗都属于千年圣战的一部分。
假面舞会(Masquerade):一个戒条或者说是传统,要求血族不能在人类面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这个规则在恶灵生物歼灭运动(Inquisition)爆发后被制定。
用以保护血族的生存。
但是魔党成员并不十分遵守这个戒条。
联系(Vinculum):一个系群内成员间的由于Vaulderie引起的互相团结的联系 ,类似一个微弱的Blood Bond。
血液(Vitae):人类血液,正宗人类血液!
人造血(sanguification):吸血鬼学会制造人类血液替代品,在《黑夜传说》中提到过;动漫《吸血鬼骑士》中提到叫“血液凝合剂”,也有吸血鬼的体质不适应这种药剂。
【吸血鬼的传说】 欧洲中世纪14世纪左右,教会公开对外承认确实有吸血鬼存在。
吸血鬼的起源,最早是在基督教《圣经》上出现的。
其人物为该隐。
相传,因为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受撒旦诱惑而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诅咒并驱逐出伊甸园后。
亚当和夏娃生下该隐与亚伯两个孩子。
该隐是负责耕种,亚伯负责放牧。
有一次,向上帝献祭时,该隐只能拿出了一些蔬菜和稻谷作为祭品,而亚伯却拿出了羊羔一类的肉类作为祭品。
上帝惟独垂青亚伯的祭品,导致该隐的嫉妒并最终用石头砸死其弟弟亚伯。
这一切都没有逃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唤该隐到自己身前。
问其弟弟亚伯的去向,该隐谎称不知道。
后上帝便将该隐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诅咒该隐: “你做了什么事呢?
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该隐对上帝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
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上帝则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
”上帝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于是该隐离开上帝的米那,去往在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
(摘自《圣经·创世纪》4章10至16句) 在圣经中的记载到这里就算完了,但是相传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因为不服上帝而跳红海成为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也被人认为是撒旦的情人,地球上现在的恶魔大多是他所生)。
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对他的誓约“不得杀他”所以就给了该隐永生的条件。
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
所以该隐就是如此成为了吸血鬼始祖(也有人认为吸血鬼始祖是指得莉丽斯)。
顺便提一下,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吸血鬼内部流传的预言之圣书《挪得之书》和《圣经》中记载该隐出没的地方重合。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
而这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变成了现代吸血鬼的13氏族。
也有传说是说,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亚方舟里的人类。
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而数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13至第15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
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
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
于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 Camarilla (密党) 盟派。
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 ,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
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 (Six Traditions ),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
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 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来由。
密党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 Sabbat)。
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
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
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
密党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
另外,未加入密党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到这里,可以算是上古吸血鬼们就没有什么记载了,或许有但是没有找到。
为什么都认为吸血鬼大多背景是在中世纪的欧洲?
这是因为一本最早最经典的吸血鬼文学而造成的。
再加上标准吸血鬼总是住在欧洲中世纪那种古堡里,又是活个几百年几千年的,而且吸血鬼又是超级怀旧主义者,所以总让人联想到欧洲那个残忍野蛮的黑暗时代。
而这本书造成现代吸血鬼的是Bram Stoker的《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英文《Dracula》)。
当时Bram Stoker准备写这本小说在查阅资料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这为意含恶魔之意的大公的名字。
后来就用这名字命名了。
而且在欧洲历史上,确实有德古拉这个人。
他以残忍而出名。
常常将战俘从臀部插入一根长长的木棍然后一直穿过正个身体从嘴巴出来,再将木棍高高树立而起,让战俘折磨而死。
看看我们的犹大是为了什么出卖上帝之子的?
对了!
13枚罗马银币!!!!
所以也就另一个说法,吸血鬼的另一始祖——犹大。
这里要注意,就是第三世代的吸血鬼在完成圣战后,似乎就都进入了休眠。
之后吸血鬼的一些事物就很少了。
一直到14世纪左右,基督教会公开承认了吸血鬼的存在然后就导致宗教裁判所大规模的捕杀。
而在这一段时间,唯一能和14世纪挂上一点点钩的就只有犹大了。
不然不可能平白出现一个吸血鬼的。
【圣经中的语言】 希伯来人对血的崇拜和恐惧形成了一种难耐的情结,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而另一点上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
就象受蛇诱惑的夏娃,她的后裔从此有了月经,那被认为不洁净的伤口,所以,基督教认为,血同样代表着罪恶。
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你们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为那就是它们的生命,否则你们就会受到惩罚!
(摩西律法,《旧约·利未记》) 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予超自然的能力,同时它得到了鬼神学的辅助和渲染,于是吸血鬼迷信正式出现登场——这迷信本身有很大的基督教煽动性,在当时甚至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功能,同时出于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开出以处女的纯洁之血作为最好的药方,来治疗和延缓衰老。
【与吸血鬼相关的历史人物】弗拉德三世像 巴托里伯爵夫人像吉尔斯·德·莱斯男爵(Gilles de Rais,1404年-1440年10月26日):著名的黑巫术师,百年战争时期他是圣女贞德的战友,曾被誉为民族英雄,贞德被俘以后,男爵退隐于马什库勒和蒂福日的领地埋头研究炼金术,希望借血来发现点金术的秘密,他大约把300名以上的儿童折磨致死,后来被施以火刑。
但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吸血鬼。
弗拉德三世(Vlad III,1431年11月-1476年12月):他是15世纪时瓦拉几亚公国的领主,他有两个绰号:穿刺公(Ţepeş),龙之子(DRACULA),他曾击退了来自奥斯曼帝国的入侵者,成为民族英雄,但他残暴冷酷,曾将成千上万的战俘用尖木桩钉死,许多编年史都将他描述为暴君,“即使是历史上最嗜血的古罗马暴君:尼禄,戴克里先也没有如此残酷和难以计数的刑罚”最重要的是,400年后,英国作家布拉姆·斯托克以其为原型写成哥特式小说《德古拉》(Dracula,1897年出版),他才得以闻名天下,并随着斯托克小说被一再改编、搬上银幕、舞台、电视而成为吸血鬼的代名词。
弗拉德三世像现藏于维也纳艺术历史博物馆。
巴托里伯爵夫人(Erzsébet Báthory,1560年8月7日-1614年8月21日):这位夫人是那达斯地伯爵的遗孀,由于伯爵常年在外征战,伯爵夫人无聊之间,在仆人托尔科的怂恿下,学习妖术,在1600年伯爵去世以后更加肆无忌惮,经常挟持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并加以折磨,据相关编年史记载,伯爵夫人在喝受害者的血时非常快乐,甚至把血装满浴盆用来沐浴,使自己永保青春美丽。
其奶妈尤奥,管家乌依瓦里,女巫达尔维拉亦有参与此事。
1610年12月30日,她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克城堡救出一些受害者,伯爵夫人因其贵族关系,而只被判终生监禁,共犯一律处以极刑,城堡也由此荒芜。
巴托里伯爵夫人的画像现藏于布达佩斯Andras Dabasi国立博物馆,历史画廊。
【卡玛利拉六戒律】(密党所立) 第一戒条:避世 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
违反此传统的血族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条:领权 中世纪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血族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
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
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
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
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血族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卡玛利拉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
也就是说,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
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
卡玛利拉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 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
在血族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
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员一样的权利。
当然,被释放的新血族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血族的耻笑。
新血族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血族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
当代的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血族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其知晓。
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必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
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血族,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
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
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血族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弑亲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 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
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血族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卡玛利拉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
这也是当代年轻血族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
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血族,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
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补杀犯戒者。
若有其他血族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血族,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血族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
但是卡玛利拉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 (Conclave) 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
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六大戒律为Camarilla (密党)创立之时立下的,所以其他党派不必遵守。
【血族氏族(吸血鬼氏族)】 《Brujah 族》布鲁赫 族 一般认为Brujah是血族中最适合战斗的氏族,确实,Brujah成员体格基础是所有血族中最好的。
不过Brujah成员信仰观念的复杂程度也是血族中数一数二的。
从纳粹主义者到环境论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外人看来Brujah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仅仅因为对权威的蔑视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是与事实也差不太远了。
有一个笑话说,Brujah还留在密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完全代表他们去填离党协议。
事实上Brujah的不统一主要因为他们的成员人数。
没有任何其他氏族有像Brujah那么多的成员成为无政府主义者(Anarchs)。
可以这么说,每天晚上都有Brujah成员背离密党的事情发生。
那些依然留在密党中的Brujah成员对长老和亲王来说也是些麻烦的家伙。
尽管如此,Brujah成员还被认为是重要的武士--因为在面对面的战斗中,没有那种吸血鬼比他们更可怕。
这个氏族主要分成3个派系: Iconoclast(the TRUE anarchs):他们对所有的一切都加以抨击不尊重任何机构或是权威。
他们遵守潜藏戒律,不过仅仅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
Idealist:大部分年长的Brujah成员和几乎所有的Brujah长老都属于这一派。
他们从过去的历史中吸取智慧和指导,相信Brujah应该团结一致建立一个新的Carthage。
Individualists:上两个派系之间的折中派,他们为了氏族的未来而共同努力。
但他们不像Idealist那样要求别人服从他们的指挥。
《Gangrel 族》冈格罗 族 Gangrel也许是所有血族中最接近自然内心的氏族。
这些漂泊不定的独行者们不喜欢社会的束缚而喜欢野外的舒适生活。
不过他们怎样在野外避开狼人的进攻还是个迷。
也许他们有改变自己的外形来欺骗别人的能力,如果有人说他看见了一个吸血鬼变成了狼或者蝙蝠,那么他见到的十有八九是Gangrel。
和Brujah一样,Gangrel成员通常是强大的战士。
不过和Brujah不同的是,Gangrel作战时的勇猛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能。
Gangrel成员渴望理解自己灵魂中的兽性(the Beast)。
夜间他们会和其它动物交流。
当Gangrel成员的兽性爆发失控时(Frenzy),他们的身体将不可逆转的拥有部分动物的特征,有时他们的眼睛会变得像猫眼,他们的脚也可能变得像是爪子,甚至有可能长出尾巴。
所以,很多年长的Gangrel成员看起来更像某种动物而不是人类。
在一些较少的情况,他们的意识也会有动物化的倾向。
《Malkavian 族》迈卡维 族 即使是其它招人憎恶的家伙也非常害怕 Malkavian 成员。
他们被诅咒的血液污染了他们的神志。
一个Malkavian成员在被初拥(the Embrace)后不久就会变得神经错乱(当然,前提是他们在这之前还没有神经错乱)。
这些家伙神经错乱的症状可谓多种多样,从狂大症到妄想症到多重人格都是很普遍的,事实上也没有什么症状从未出现过。
Malkavian通常被认为非常危险。
由于他们常受突如其来的欲望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把刀锋对准别的血族。
而且由于他们的疯狂使他们失去了对疼痛和最终死亡的恐惧,所以要制服他们也非常的困难。
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也被整个血族社会排斥。
但实际上在癫狂的背后,Malkavian 成员往往有着过人的洞察力,甚至可以说是智慧。
《Nosferatu 族》诺菲勒 族 由于他们丑陋扭曲的外貌,Nosferatu 必须远离人类社会在地下生活,而不能像其它的吸血鬼那样藏身于人类社会之中。
Nosferatu 在被初拥之后就一天天变得丑陋,其它的血族都排斥这些生活在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的家伙,认为他们是令人生厌的东西,不是非常必要就不和他们来往。
由于他们的丑陋和污名,他们在地面行动时尽量避免被人发现,这也使他们比任何别的生物都了解城市中暗巷和角落。
再加上他们高超的潜行和偷听技术,城市里没有任何风吹草动能逃过 Nosferatu 的耳目。
而且由于共同的残疾和受到的蔑视,Nosferatu 的成员间极其的团结,这里不会有在其它氏族中随处可见的争斗。
由于他们的团结一致,你如果得罪了他们中的一个成员也就等于得罪了全部的 Nosferatu 成员--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Toreador 族》托瑞多 族 Toreador 有着很多的别名,包括“坠落者”,“艺术家”,“装腔作势者”,甚至“享乐主义者”。
但是任何概括的归类都是对这个氏族整体的一种歪曲和伤害。
按他们个人情况和当时情绪,Toreador成员涵盖了雅致与华丽,才华横溢与愚蠢可笑,富于幻想与闲游浪荡之间的种种情况。
也许这个氏族唯一的整体特征就是成员都有着带审美感的热情。
Toreador 的成员无论做什么事都充满了激情。
在他们看来,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
他们中间许多成员生前就是画家,音乐家或者是诗人。
而其它更多成员则把数个世纪的时间用在对艺术创作的可笑尝试上。
Toreador 成员和 Ventrue 成员一样喜欢待在上流社会。
不过和领导密党的 Ventrue 的成员不同,Toreador 成员不喜欢那些枯燥无味的官场应酬。
他们在上流社会活动是为了被注目和被赞美--而这一切来自于他们诙谐的言语,优美的举止和简朴但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
《Tremere 族》辛摩尔 族 Tremere 是已知的氏族中历史最短的之一,它是在黑暗时代(Dark Ages)早期成立的。
Tremere 最初的成员是一群渴望永恒生命的人类魔法师,他们不知是受到什么力量的帮助,竟然通过炼金术,魔法和一个 Tzimisce 长老的血得到了吸血的能力。
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自己原来的法术不再有那么大的威力。
但通过学习和奉献,他们掌握了一种新形式的魔法-- Thaumaturgy。
这种魔法是借助血的力量完成的。
由于他们成为吸血鬼的方法,他们成为了其它吸血鬼氏族的敌人。
不过,由于 Tremere 成员在抵挡人类挑起的“超自然生物歼灭战争”(Inquisition)中所作的贡献,以及他们严守潜藏戒律(the Masquerade),Tremere 终于在密党中有了一席之地。
在密党中,Tremere 用他们魔力证明了自己是强大的盟友--当然,也可能是危险的敌人。
事实上,Tremere 为密党使用他们魔力的次数和为了自己使用的次数差不太多。
《Ventrue 族》梵卓 族 文雅,贵族化的 Ventrue 是密党的领导者。
他们维护着密党的基础,在密党最危险的时候指挥成员们度过难关。
即使到了现代,大部分城市的亲王也由 Ventrue 的成员担任。
在古代,新的 Ventrue 成员要在贵族,富商或者其它上流社会成员中挑选。
到了现代,则从商业世家的成员,社团领导者或者政治要人中选出。
不管他们生前是干什么的,Ventrue 成员负责贯彻监督古代戒律的实行,并且决定密党的方向。
如果你问一个 Ventrue 成员他们氏族所起的所用,那么他会回答说潜藏戒律全靠他们来维持执行,如果没有他们潜藏戒律就不会被执行,如果潜藏戒律不被执行那么血族将不复存在。
虽然他们和Toreador 成员一样经常出现在上流社会,但他们对炫耀自己和闲谈不感兴趣。
有些其它血族误认为他们傲慢而贪婪,但是对于 Ventrue 成员自己来说,领导人的角色带来的负担远比荣誉要多。
【吸血鬼的科学解释与相关史实】有研究传说中的吸血鬼有可能与狂犬病有关,理由是相当多的症状与其较为相符:畏光,讨厌刺激性的气味(如大蒜),面色苍白,有口部肌肉抽搐想咬东西的欲望(讹化为尖的牙齿并善于咬人),传染途径(被咬后感染)等等,并认为吸血鬼的传说可能与古代大规模疫情爆发有关。
目前比较公认的关于吸血鬼的解释是:被认为是吸血鬼的人实际上是血卟啉病(血紫质病)患者。
血卟啉病又称血紫质病,是由卟啉产生和排泄异常所引起的代谢性疾病,多有遗传因素。
先天性红血球紫质缺乏症(Congenital Erythropoietic Porphyria),因缺乏合成血红素之酵素,造成前驱物之一“紫质(porphyrin)”的累积。
紫质会累积在血液及尿中,尿液会呈红色,且因为紫质具强力的吸光性,病人皮肤会对光敏感,牙齿会出现萤光,亦会造成贫血。
根据卟啉代谢紊乱的部位,分为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病、肝性血卟啉病。
本病多见于婴儿,成人也可发病,称为迟发性皮肤血卟啉病。
此病患者怕光(光照后会引起皮肤溃烂、结痂、大面积黑色素沉着。
),对大蒜过敏(大蒜的刺激性气味能引起病发。
),眼珠呈红色,补充血红蛋白有利于缓解病情。
少数偏激患者认为饮用鲜血可以补充血红蛋白,从而引发了吸血鬼传说。
14世纪,欧洲发生了大面积的瘟疫,为了避免受到传染,人们往往并不仔细辨别病人是否真的死去而就匆匆将他们掩埋,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会发现尸体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这不过是由于当时被掩埋者尚未死去,在棺材内醒来后挣扎所至,但在当时因为贫穷和缺乏教育的地区如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却被传为吸血鬼,从而引发了持续几百年的吸血鬼迷信。
18世纪是吸血鬼的黄金时期,1710年瘟疫再度流行,东普鲁士深受其害,当局为了消除人民的恐惧,或者说官民一致认为瘟疫的罪魁祸首是吸血鬼,当局采用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手段,比如把一座公墓里的坟墓全部打开,看看哪些人的尸体没有腐烂或指甲、头发等有没有在死后继续生长。
近期的流行文学中较常见的一种解释方式则为病毒说,首见于科幻小说──我是传奇。
此种学说假设吸血鬼是由病毒感染而做成基因改变的人类而成,此种病毒多被假设成会破坏被感染者的自我生产血染功能,同时有着帮助各种血型的血液混合的效果。
传说中吸血鬼能变身成动物或烟雾,可能是指动物和气雾能传染狂犬病影响而产生的说法。
由体液和血液传播,因此在咬吸血液的行为时,会传播到被吸者体中。
此种说法多以病毒本身已经因为难以传播而绝种,来解释吸血鬼不再存在的原因。
但反过来说未来也可能因为开发生物武器而变成威胁全人类的安全,也衍生了很多丧尸故事。
还有比较特异的说法,如血战的吸血鬼翼手,其实是类似外星人的生物,只是能假装成人类,原型可能是出自宇宙保卫队的吸血外星人。
【其他文学作品】历代文人墨客写下了大量的诗歌剧本借吸血鬼来反映人类社会,如:拜伦的《吸血鬼》(1816年)、科勒律支的《克里斯特贝尔》、济慈的《无情的美人》、《拉弥亚》。
大仲马、狄更斯也有过相关的作品。
在这些作品中斯托克的《德拉库拉》(有译《惊情四百年》)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力,因为主角的吸血鬼来代表了被侵略者统治的人民反抗的决心不死,并把其愤怒转化为对侵略者的仇恨(包括了作者的爱尔兰人和主角的罗马尼亚人,反抗英国和土耳其的高压统治),后世在流行文化中吸血鬼的正面形像便是从本书而来,并首创了真祖的概念对吸血鬼作正面的解读。
美国作家李察·麦森(Richard Matheson)在五十年代创作的科幻小说《我是传奇》(I am legend)中,假想在未来人类因为微生物改变了演化的过程,一般人受到感染后除非死亡外,通常就退化成了类似吸血鬼的新人类,继承《时间机器》中未来的地底食人族的思路,而在电影版(如第三次拍摄的魔间传奇)中被改编成类似丧尸的变种人,和其他所有故事中吸血鬼的概念不同,并成为了影像媒体中普通人类和丧尸大战的始祖。
美国作家安·莱丝(Anne Rice)于1976年发表《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一书,之后又以此书中的角色黎斯特(Lestat de Lioncourt)作为她《吸血鬼记事》系列的主角,此系列已获授权翻译为中文版的有:《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吸血鬼黎斯特》(The Vampire Lestat)、《天谴者的女王》(The Queen of the Damned)、《肉体窃贼》(The Tale of the Body Thief)。
其中又以《夜访吸血鬼》因在1994年被改编为电影,登上大屏幕而最为人所知。
美国作家柯斯托娃(Elizabeth Kostova)2005年的作品《历史学家》(The Historian)亦在欧美掀起新一轮的吸血鬼热潮。
此书并会改编成电影,电影版权由新力影业(SONY Pictures) 夺得。
日本作家菊地秀行在八九十年代写的《吸血鬼猎人D》,和早夭作家吉田直新世纪的《圣魔之血》,有继承《我是传奇》和《时间机器》的思路,设定在未来有人类吸血人种和普通人同时存在的世界观,两书都曾被改编的动画。
港澳方面,近年则有澳门作家少陈的小说作品《吸血鬼之恋》,2002年发表于oldchan.com,后被连载至澳门日报,另外香港作家乔靖夫亦有《吸血鬼猎人日志》系列,全书四册,及一册特别篇。
英国小说家向达伦出版了一套系列小说《向达伦大冒险》,内容有关吸血鬼的冒险故事。
但书中的吸血鬼与上述定义不太相同,而且还创造了另一种吸血生物──吸血魔(Vampaneze)。
台湾小说家九把刀的小说《猎命师传奇》,亦有吸血鬼之出现,于此作中又称血族和上文的未来吸血人种相似,为在人类演化中突变的族群,体质和体能均高于人类,但分外惧怕银和阳光,不怕十字架和圣经,部份吸血鬼具有特异能力(如:幻术等)。
和《惊情四百年》相比,《暮色》算不得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吸血鬼爱德华爱上了新来的女同学贝拉。
她有和他一样冷的面孔,一样的眼神,最重要的是,具有读心能力的他,却读不到贝拉的心。
不懂你,才爱你。
【原文链接,欢迎留言:http://www.naowan.com/archives/2009/06/17/532】也是,也是。
如果你现在有深爱的人,而你能一眼读懂她,包括她每一个起伏的心绪,每一个矛盾的想法;同时,你也能清楚的了解她是真的爱你,还是虚情假意;你也无须猜测,就能看出她有什么顾虑,她冷静的外表下有一颗什么样的心,或她快乐的伪装下有什么烦心事。
如果,如果这一切你都能清晰的读到,你还会如痴如醉的爱上这个人么?
还会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么?
还会因为猜不透对方而烦恼沮丧么?
相对的,当两个人越来越懂彼此的时候,似乎也就是爱情变成亲情的时候了。
这是人们常说的话。
亲情的一种含义,是不是可以说,就是你太了解她了,知道她需要什么,知道她忌讳什么,知道她每一个神色代表的含义,知道她半张的嘴马上就要说出什么。
如此看来,所谓“距离产生美”,不正是因为距离让我们看不清彼此么?
所谓“革命的爱情分外浪漫”(电视剧《潜伏》),不正是因为革命的叵测令爱情扑朔迷离么?
还有,那国外的罗密欧和朱丽叶,以及中国的梁山伯和祝英台,如果他们没有遭到外在的阻力,如果他们把对方都看的很清很透,那么,爱情的魅力和引人之处,是否也要打些折扣呢?
不懂你,更爱你。
闹玩|我不是和你闹着玩:http://www.naowan.com/
这部电影,有让我感到很诧异的地方。
当我看到爱德华渐渐走近阳光,他不是灰飞烟灭而是散发着钻石般的光芒,那时候的他真的很像天使,我感到诧异;当我看到爱德华把贝拉带到房间,只是让她好好端详自己的房间,让她听听他喜欢的音乐,毫无保留地让她去了解自己,然后像彼得潘一样带她飞出窗外,我感到诧异;当我看到爱德华像罗密欧一样在夜半无人时爬进窗只是吻了贝拉,然后他陪她聊天直到她睡着,我感到诧异。
接着我深思起来,突然懂了,我为什么会看了这部电影之后会为它痴迷。
它只是在描述一种已离我们渐行渐远的东西,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
它就像吸血鬼一样,也许曾经存在过,但现在,它只存活在故事里,现实中遍寻不到。
其实爱德华不是不想,也不是不行,为了不伤害心爱的贝拉,不管是作为男人的欲望还是吸血鬼的本性他都一并克制住了。
在这个物欲横流,信仰迷失的时代,就像爱德华读到的人们的心思那样,充满了money、sex、money、sex... ...你可以想像会有像爱德华这样的男子存在吗?
这个机率得万份之一再平方多少万次啊!
找一个懂得用上半身爱你而不仅是下半身爱你的男人是那么的难。
也许,越得不到,越向往。
很多人在最青涩的年华曾经相信爱情,也曾像贝拉,在饭堂里课桌前操场上偷偷注视着对方,当他的目光迎上来,又立即扭过头去,心里慌得像打鼓;装作视若无睹的走过,眼睛的余光却总是飘移在他常坐的座位、课间活动他常呆的角落、他自行车常摆的位置;也曾像爱德华,故意放慢自己的脚步,等想等的那个人走上来,好不容易搭上话一有同学走过来,话都没说完就立即走开;等到彼此终于有机会说上话,不是吞吞吐吐像个傻瓜就是说了一堆没有中心思想且毫无逻辑性可言的话,或者反复跟对方说我们不该做朋友保持距离比较好,回头又忍不住去找对方… …是什么让这些最初的美好渐变了颜色?
出到社会我们都面目全非,现实逐渐将憧憬掩埋我们嘲笑琼瑶式言情好像我们不曾追看过我们嘲笑对完美爱情的期盼好像我们不曾期盼过我们嘲笑传统专一的感情老土过时好像我们不曾向往过。
也许,嘲笑,是因为得不到。
我们被现实教导相信爱情不如相信人民币,我们最初对爱情和婚姻的设定在现实里渐渐退让和扭曲我们不得不接受审美是会疲劳的、变心是一定的、小三存在即是合理的、要宽容感情的背叛因为现实里没有完美、偶尔放纵一下也无妨因为青春如此短暂等等诸如此类的观点,以致于我们看到完美的一对总暗暗揣测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心里说走着瞧吧看你们撑得了多少年。
我们总是用惯性思维思考着问题,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世界,我问我自己,为什么言情片一定要有床上戏?
为什么吸血鬼在阳光下一定得灰飞烟灭而不可以发出钻石般的光芒?
为什么爱情不可以是独占而唯一的?
谁又不曾期盼过专一而长久的爱情?
难道抱着这样想法的女人就是感情观落伍过份天真幼稚注定被嘲笑?
是我们的感情观出了问题还是现在社会的价值观出了问题?
据说这部电影的原版小说去年卖得比《哈利波特》还火,这一次,男女主人公像东方人一样含蓄、传统地去爱,一个西方的爱情故事表现得如此纯粹干净,那些被我们嗤之以鼻的琼瑶式言情,在欧美竟能掀起如此狂热的浪潮!
他们居然也会向往爱了几百年仍要爱下去,只爱那一个,就爱那一个,死了都要爱,这样一点存在感都没有的爱情!
当我们把对爱情所有最单纯美好的期盼统统抛诸脑后,对西方八十年代盛行的性解放趋之若鹜的时候,西方正把我们八十年代流行的琼瑶式言情奉若神明,他们把这个被我们调侃为“连晋江上三流言情都不如”的爱情故事,咀嚼得津津有味。
这可能是个老套的故事,人类和吸血鬼,狼人尚且还是伏笔,但依旧可以让我动心。
贝拉,一个内向的女孩子。
爱德华,神秘的存在。
库伦家族进入大家视线的时候,我尚有些失望,可能是受吸血鬼骑士的蛊惑,总觉得还可以更俊美高贵些,但之后证实我错了,他们就是高贵的存在,不是血统,而是彼此那种亲密的感情。
贝拉和爱德华的初次相处还真是尴尬,他一副嫌恶的表情很是刺痛贝拉小小的自尊心。
后来这被爱德华解释是因为无法拒绝她的味道,最甜美的血的诱-惑。
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的一篇漫画,讲一个闻香师,可以闻到所有人身上独有的味道,然后配以合适的熏香为她们带来好运,但只有一个女孩子,他完全闻不出她的味道,但就是这一点,在这个女孩子被人绑架时使他救了她,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人与他注定的另一半,两者的味道会完全中和,因此就是鼻子最灵敏的闻香师也闻不出来。
所以那时,贝拉和爱德华的命运已经交织在一起,纠缠着直至生死边缘。
我喜欢爱德华试图掩盖自己内心的表情,他努力寻找着合适的言语:“I feel very protective of you.”用一种固执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柔弱的人类。
很简单,但是让人心动。
那么困惑,他试探着表达:“I don't have the strength to stay away from you anymore.”他冰冷的手,确是最温暖的一颗心,只是他不知该把它如何裸露在这个不够友好的世界。
贝拉发现爱德华的秘密的进程似乎有些过快,连爱上他都是那么迅速,难道是为了显示他身上承担的最漫长的时光。
当贝拉念出他的身份,他像个悲伤而焦躁的野兽,吓唬她,称自己为monster,显示自己的力量,只是想要避免未来可能的伤害。
贝拉的一句“I trust you”像清晨的柔光照亮那蜷缩在阴影中的畏惧的他。
被主动的接近,被关怀,被融化。
阳光不会直射的草地,碎花丛生,她和他躺在彼此的世界中,没有戒备,没有阻隔。
之后的故事似乎有点可爱,从来没有用过厨房为了贝拉现学意大利菜的库伦家族,管自己叫做vegetarian的吸血鬼们,简直如人猿泰山般在丛林之间穿梭的爱德华,只有在雷雨天才可以痛痛快快打一场棒球,节奏舒缓轻巧。
之后两派吸血鬼为贝拉的争斗不想多说,只是不够强大但速度够快的爱德华到达受伤的贝拉身边,竭尽全力救她时让我揪心了一下。
有那么一个机会,贝拉可以成为一个配得上那漫长生命的生物,但爱德华没有允许。
最终的舞会上,璀璨的群星环绕着他们,爱德华只在贝拉的脖子上留下了一个深深地吻。
这样不够么?和我幸福的过一辈子? 可是人啊,那么的贪婪,希望可以占据那没有尽头的时间,永远永远陪着你,是的,在你面前那么脆弱的卑微的转瞬即逝的我,如何才能成为你的生命?如果是我,我要选择成为你黑暗世界里的陪伴,不需要城堡,也不要白马,只要能够凝视着你金棕色的眼眸,我只是不想从里面读出孤独的字样。
告诉你,你不知道我看完之后又多么的郁闷?
是谁告诉我男主角帅到想犯罪来着,记不清了,总之现在我要问候你妈妈。
这是堆什么啊……如果把吸血鬼的外衣脱掉,把优美的自然景色踢开,这就是一部稀巴烂电影,要什么没什么,拎起来抖落抖落全是屁,我是真的被雷到。
说那个男主角帅的,你们难道喜欢“翻眼”吗?
好爫啊好爫啊,不好意思,只有方言才能形容我看到他的感受,就像一只昆虫,肥大多汁的那种,以斜45°角来向亲爱的观众朋友们打招呼。
您要走哪个路线啊?
能不能不要总在镜头前秀您的“美人尖”啊?
你就不会用正脸对着观众啊?
让您那据说是深情清澈的眼,永远的在您眉骨的阴影下面若隐若现。
OK我知道您是欧罗巴人种,鼻梁高眼睛凹,您偶尔用用您的正脸,不会破坏您努力营造的苍白帅哥形象,你看看人家“靓汤、老P、安东尼”一样是吸血鬼,人家用正脸和气质来征服观众,您老用斜眼来强调画面重点呢?
还有剧情,剧情,按说人家国外开放,可您这男女主角爱得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凭什么两人就能王八看绿豆眼对眼啊?
你拍下面两人爱得惊天地泣鬼神,死去活来你得有根据啊?
你不能就食堂那样一对眼就钟情了吧?
您整天不干正经事光顾着跟家YY了吧,您这样做,连被众多编剧糟蹋惯了的“爱情”都要吐血自尽。
作为一个经常把吸血鬼同学当成梦中情人的“色女”我实在是不忍心看了,你这纯白如雪干净的跟小受一样的吸血鬼大人啊,我的心都被您弄得哇凉哇凉的啦……您就是一画报,平面的那种,贴着看就行了,您这哪有吸血鬼那种“亦正亦邪”的风骨?
越说我越生气,这都是谁欺骗我的纯真感情,告诉我这是由帅哥、美女、爱情、阴谋组成的电影?
下面我来更正一下这个观点:帅哥:是总喜欢拿“美人尖”对着镜头的蟋蟀哥哥美女:自以为很有性格的“霉女”爱情:是莫名其妙的王八看绿豆阴谋:我通篇寻找,没有最后说一句,那个导演啊,您能不能拍他们在天上飞来飞去欣赏美景的时候,让那个“美人尖”换一下抱女主的方式啊,您一国外大牌,小时候没看《人猿泰山》啊?
知不知道,泰山就是这样抱着珍在大自然中跳来跳去,窜上窜下,您不知道这样很破坏大自然的美感吗?
讨厌,看着心里烦……您就自己在家使劲的YY吧……
小女孩新到一个小镇,进入新学校,遇见神秘新男孩。
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莫名其妙就爱得死去活来,莫名其妙出现三个反角莫名其妙地要追杀女孩,莫名其妙咬了女孩一口又莫名其妙地命送黄泉。
或许是由于没看过小说的原因,觉得这电影剧情交待的不清不楚的。
但是电影毕竟不是只给小说的簇拥者看的呀。
难以接受的爱情故事:一开始女孩对男主角是有误解的,因为男主角一遇见女孩就忍不住地捂鼻子。
这种情况下,之后那样爱得死去活来就有点难以思议了。
而男孩一开始是因为怕伤害女孩而不敢接近,之后却不顾一切地相爱了,这转折也有点难以接受。
让人疯狂的爱
你敢说这玩意儿是哈利波特的接力军吗?别开玩笑了
配乐跟《惊变28X》系列媲美,空旷寂寥苍凉又恢宏。
所以Twilight系列這麽紅的點是什麽咧?除了原聲以外?啊,當然搞笑還是有點的啦...
不好看。人物无缘由,动作戏不好看,爱情戏没意思。
童话中的故事,高颜值,那会儿觉得超好看,男主如传说中的血之贵族,高贵清冷且纯洁!
试了N次也没看下去~~~~~~~~~
除了细节粗糙,整体调调还不错。 PS:看老外飞檐走壁凌波微步很别扭
我的美剧初心啊,超爱贝拉和爱德华,不过里面最美的还是爱丽丝,最帅的是卡莱尔(捂脸.jpg)
第一部好像是大一看的,当时觉得全部人都太美貌了……但它这个吸血鬼的世界架构一点都不酷
男主角长得不好 看习惯了忍忍就过去了 女主角的演技真是忍不了了 从头到尾就是那副有点惊恐有点不可思议的样子 好像定格似的在那里作呆傻状 看不出任何情绪变动 而且他俩怎么就好上了啊?搞不懂 感情来得莫名其妙的
吸血鬼的暴米花爱情,没闲到无聊的地步可以不用看。
看得我好尴尬。玛丽苏到这个程度,演技渣到这个程度,豆瓣居然给这么高的分。啊!这个刷脸的豆瓣!所以,一星给颜值,一星给俄勒冈。
男主读了一百多年高中,要是在中国早就累死了。
仅男女主颜值就足够让我看完整个系列,更何况还有精致的画面。
吸血鬼这个题材先加一颗星,剧情不够好
吸你妹
表演到位,原创音乐相当柔美
关于Twilight这部电影,目前主流的翻译是暮光之城或者暮色,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结合本片的意境,暮光这个词基本能够把那種光影交融的景色的感觉表现出来。至于香港上画时翻译成“吸血新世纪”,从名字上彻底的毁灭了这部如此浪漫的电影,实在是充分体现了某些人群的没文化 总体来说作为一部商业魔幻电影也算是上乘了
琼瑶版的吸血鬼故事,这部电影最大的意义,就是让胆小类别的女性终于看上了一次和吸血鬼有关的故事,并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关于爱情的意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