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这剧的豆瓣评分已经从8.5变成8.2。
作为金叔的死忠粉,看到豆瓣有人居然评价他长相丑,声音不好听!
既伤心又气愤!
剧评本来打算接着写《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
》每2集更新的,现在决定另外开一篇,为了喜爱的金明敏。
金明敏的演技已无需溢美之词,微表情,表情,眼神,手势,走姿,以及每一个细小动作全是演技,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很有看点!
看他演戏简直就是享受!
我一直觉得看一百集平庸剧不如看一集好剧,或者把一集好剧看一百遍,因为每一遍都能够看到惊喜和不同。
这就是大师的演技。
前4集的安排恰到好处,失忆前2集和失忆后2集,金明敏把一个角色演得融会贯通,继承发展,同与不同,都相当的合理与恰到好处,这比一人分饰两角更有难度。
失忆前后,金锡胄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他的心思缜密,敏锐,观察力,判断力如出一辙。
改变了的是前后性格,失忆前,金锡胄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利益至上,不择手段。
但是帮“恶魔”辩护以后,也会闪过一丝丝愧疚,这表现在恶魔朴东献被女演员杀以后他的“走神”,这种愧疚是一瞬间的事。
失忆后,他在找回记忆的过程中也没有一心向善,但潜意识认为自己是好人,内心深处被压抑的善开始释放。
开始一步步“改过迁善”。
失忆前,金锡胄作为律师信奉的是法律至上的原则,对小李说“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
”和古美门一样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当然,他俩的性格不一样,一样的是坏的相当可口】失忆后,在女主李志胤正能量的影响下应该是逐步改变向善的。
开始走向“自然主义法学派”,这和日剧《Legal High》的一个不同点是,日剧中正义的女主黛试图证明正义至上,改变古美门,结果被古美门改变,最后认同古美门的胜者即是正义。
韩剧《改过迁善》则是正义女主李志胤影响金锡胄最终向善,这两者的不同可以窥见日韩剧的一个极大差异。
有一个非常有意思与说服力的细节,第二集失忆前,金锡胄工作完回到家,疲惫的孤单的坐到皮椅里,双手分别搭在椅子两边的扶手上,把腿伸直左腿搭在右腿上,第四集失忆后,去医院复诊回答医生提问,失忆后接手工作的陌生感与疲惫感,坐在皮椅上,同样双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把腿伸直还是左腿搭在右腿上。
失忆前后甚至是有些相似的情绪他演出了不同的感觉,却用同一个看似习惯性的动作完美的串联演绎了这个角色。
戏里金锡胄这个“无意”的动作应该是戏外金明敏的“有意”为之。
对每一个细节的完美苛求体现在金明敏的诸多作品中【参看《那里没有金明敏》】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金明敏兼具才华与努力,他是真正的大师。
--这是我能想到的对金大叔的评价。
PS;与金明敏搭戏的金相中,绝对的老戏骨,如果你是演技控,他戏里的每一个眼神都不要错过。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八篇 因祸得福的典范在韩剧【改过迁善】播毕之后,不少观众的关注点都从遗憾被砍剧转向了本剧最后两个案例究竟说的是什么这里来,可见最后六集制作多么仓促,这是放送社对剧组和编导的嘲弄也是对演员的轻视。
无论如何,若有DVD发行,若是剧组编导可以剪辑出导演版DVD发售,恐怕会对观众来说更为适合。
毕竟,这部戏强势开局,却草草收场,留下了太大的遗憾无法弥补。
因此,在完结之前,必须要接受金辩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后接下的两个官司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问题才会导致之后各种问题横生。
这其中,又由于最后两个案例都与车荣誉事务所及其合作伙伴Gold Rich有关,互相牵扯,相互联系,因此在剧评当中可做合并分析,不单列讨论。
开篇先来回答观众提问:让经营某小企业的金社长自杀的所谓“金融商品”到底是什么?
韩国这里汇率下跌究竟造成了什么危害,严重到了要把中小企业主逼死的地步?
实际上从本剧相关剧情当中,银行代表反复回答的那句话:-这是我们根据相关情况缔结的协议,刚开始他们也是有好处的,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
来看,所谓“金融商品”其实就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理财产品,但是这一款带有欺诈性质的理财产品不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而是针对企业推行的中小企业理财。
为保障银行利益,防止汇率下跌造成损失,涉案银行从一开始就采取欺瞒的手段,欺骗中小企业主签订了协议,待到汇率下跌,根据协议,处于盈利状态,发展稳定的中小企业必须不断给付相应额度的费用给银行,直至无力承受,破产倒闭为止。
分析到这里,可能有不少观众有可能会不理解:这不明摆着是欺诈么,干嘛还姑息这些银行,如果不赔钱给人家,至少也要解除协议才行,怎么可能看着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不断付钱到了破产倒闭,企业主自杀的地步,弄得接受韩国各家银行推行的企业理财产品的顾客家破人亡?
问题的关键就在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以及小李去相关工厂询问有关人员得到的解答这里。
为说明相关情况,将与两人有关的对方分别列示,小李在询问有关工厂主的时候,对方处理问题的人员专门提到:-我都跟他们说过了,我说我们会社是出口企业,持有美元的,直接放着就好,不需要这种金融商品,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跑来,非要我们看看不可。
而全辩则是被银行代表狠狠责问一顿:-什么?!
居然要我们银行赔偿?
那要我们银行倒闭了怎么办?
因此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则变成是:-如果如此判例,自由买卖协议的缔结如何被保护?
看,问题究竟在哪里?
问题的实质在于银行为了转移汇率风险,推出汇率相关理财产品,专门针对持有美元的出口企业,但相关合同中有一方得利的专门条款,在推行时,没有向顾客说明,因此造成相当大的误解和误认,可是在营销过程中,因为大企业不为所动,因此专挑中小企业下手,因此汇率一旦下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企业全部受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相当一批中小企业主。
另一方面,大企业承受力强,但在法律制度方面健全,等闲也不肯吃亏,因此相关合同交由法务部检讨之后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既然不肯购买也就不再戳穿,即便购买,吃了亏也就算了,当做是福分,日后好跟银行讲价,可是小企业承受力有限,资金也极为有限,平日里都靠贷款维持资金链,资金链一旦断裂,变为不断给银行付钱,如此一来就无法承受,破产倒闭也是必然。
可是,众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却不能去问银行的罪,因为众多银行代表已经端出阻吓的架势:如果要我们赔钱,我们就要破产,如果多家银行破产,等于是直接打击到了韩国经济命脉,这判决导致的后果要如何收场?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情况?
那么汇率下跌,当真导致那么多钱都没了,可是之前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
难不成汇率下跌真能造成这样的损失?
问得好,这就是本剧提供的另一根暗线的关键所在:那么多收上来的资金到底去向何方,难不成汇率下跌真有办法吞掉那么多钱?
原来,资金都流向与银行合作的相关组织:Gold Rich这里,正因为Gold Rich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这次车代表领衔挂帅,专门负责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因此不容有失,一旦被判必须赔偿大额款项,就会导致Gold Rich相关业务网络全线崩溃,因此车代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此时,金石柱律师已经离开车荣誉事务所,没有了这根顶梁柱,车代表必须另找一人替代他。
实际上,车代表是以金石柱的标准找到了在职判事全志元,因此就是在金辩辞职当天,全志元从全判变成了全辩。
可是,无论是从经历,年龄,资历还是阅历来看,车代表很清楚全辩目前的实力还比不上金辩,还需要他在身后协助,以内部干预手段,调动韩国公检法各类职务,把不为所动的人升上去或是降下来,以利于案件审理方向倾向于对Gold Rich有利的一方。
这么一来,就能解释为什么最后官司甚至打到了大法院,由众多大法官合议,金辩为维护中小企业主的利益,却还是打输了。
什么?
为什么说是输了?
大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百分之十五,却不依照之前判定的百分之七十,就是输掉了官司,因为企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才让那么多人失去了信心,纷纷采取各种手段解决问题,有的人是为了躲避银行债务,使用妻儿老小的名字另外开公司做事,才有办法糊口,解决自己和工人们的温饱问题,譬如那一晚喝酒时金辩特地解释给几位企业主的那样:-不是看着大家守法到丧命的地步,该有的建议还是要给的。
而另一些人则采取了极端做法,譬如有的人则是气愤难平,心里就是按捺不下那份心痛委屈和愤怒,于是轻生了事,认为死去就会一了百了,殊不知给家人和亲友带来很大的伤痛和遗憾,这就是为什么那一天,金辩看到父亲身穿黑色西服去参加丧礼时会那样难过,喃喃自语说:-为什么会这样?
我以为不会有牵扯到人命的事呢。
什么?
金辩为什么会输官司?
答案就在之前车代表与李副代表讨论该由谁来接替金石柱这里,选择全辩最大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与金辩有类似的才能,素质和欲心,也不是因为他在判事这一方做的非常出色,而是因为他是后任大法院院长继任者的高徒,既然他的师傅即将成为这个国家最高法律机构的当家人,受到器重的徒弟即便已经离开判事这一行当,成为律师,也不会受人挤兑,而是各大条口都必须礼让三分,这样才方便他们自己日常在司法界行事,或者,全志元本人出现在车荣誉事务所,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
到了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审理时,全辩的师傅已经就任,因此想要以其威慑力影响到案件审理是非常容易的事。
这也就是在案件审理以后,金辩对案件审理过程疑惑不解,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判定的理由:原来,公开辩论或是电视直播,已经是做好的剧本,目的就是为了唱这一出大戏,要让该案件审理看起来公开透明,实则极度倾向银行一方。
当然也可以专门解释到本剧出现这样的画面:全辩咬牙切齿地来一句:-务必一定要翻盘!
原来他是借着自己在司法界的人脉翻盘,而非真正以实力影响到案件审理,当然,人脉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可轻忽全辩的能量,这就是车代表最初选择全辩代替金辩成为事务所王牌律师的原因所在。
那么,Gold Rich如此可恶,害死那么多无辜的企业主和投资人,就这样算了吗,事情当然不能这样结束,司法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金辩无论怎样想要回避,都不可能避开从前就职事务所的合作方Gold Rich相关问题,哪怕前来提议的合作者竟然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爱吹牛,一不顺心就骂底下人,没有礼貌,缺乏教养,智商有限,情商负分却好大喜功,毫无恩义可言的无知财阀千会长。
这里特别说明:与之前出现的台词问题相似,千会长的名称这里也需要专门替换,从十三集开始,字幕中出现的会长全部确认为千会长。
正如车代表所说的那样,千会长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之前在相关场所相遇,金辩也感受到了会长的敌意,于是来人商洽之后,他马上就拒绝了合作的提议,可是这时候哪里是能够挑选合作人的时候呢,如果不接案子,事务所就要揭不开锅了,于是好友朴律师自作主张替他圆场,接下了相关案件,谁曾想又是与Gold Rich有关的案子,这下子可热闹了:低头抬头都是Gold Rich,可见车荣誉事务所影响之大,该公司使得韩国投资者受害之酷烈。
但是,本案与金辩离开事务所之前接洽的案件有关,因此不能草率对阵,这才使得车代表不得不再次出面暗中协调,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可是由于篇幅有限,这部分剧情甚至是以略过的办法草草代过,因此对于金辩与千会长反复协商,反复劝说对方接纳,斗智斗勇的过程也只能用简略的办法解释说明如下:千会长是一个情绪不稳定,心智不健全,容易信任有问题的人,有经营头脑,却没有投资基本知识,甚至不具备财务常识的财阀男,由于出身微贱,特别好面子,讲排场,非要把会社做成“十大会社”不可,可是上到一定程度,仍然得不到尊重,他把其中原因归结为自己是卖酒的,没有其他以重工业,轻工业或是电子,化学产品起家的财阀那样有气派,于是也要学对方那样做事,要弄秘密资金。
这一弄,就弄出事情来了。
那么,分析到这里,还有个老问题:秘密资金到底是什么?
秘密资金是各家财阀为躲开国家管理与税务核查等种种规制之下积攒下的相关资金,财阀设立秘密资金并不都是为了个人享受,大部分财阀设立秘密资金是为防备不时之需,万一会是有事,无法动用本社资金时,秘密资金可以用来安身立命,因为不在会社账簿上出现,特地与会社资产分立开来,另立账簿记载其来源与用途,因此一直都是检方核查的主要项目,对于各家的核查几乎到了每到大统领换届就会出动检方查处秘密资金的地步。
本案主人公千会长是个擅长卖酒,却不懂做人,更不懂财务的人,他要弄秘密资金,既无知识也无技能,更看不透别人使出的手段,他要弄秘密资金简直就是个笑话,可是按照这样出身低微,却生怕教人瞧不起的财阀心态,千会长仗着自己有钱,就要跟大型事务所合作,这才找到了车荣誉事务所。
可是,既然是合作方,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
原来,车荣誉事务所也不都是善良之辈,至少看似为人处世大方得体,极为知人善任的车代表就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人,他是一个见到强者后退,见到弱者却要踩扁的投机者。
正因为千会长的问题如此推出,财富也教人眼红,掠夺起来极为容易,这才让车代表本人和Gold Rich都有了掠夺之心,这才有了让千会长极为气愤的:-难不成一个月利息付不出来,就要夺走我们会社吗?
啊?
会有这样的事吗?
为了表达自己的提议有依据,有说服力,千会长甚至找到了最著名大法官与Gold Rich相关人员的高尔夫球会图,特地提出告诉,这就演变成了车代表乐观其成的场面:-真是狗急跳墙。
-尹东日大法官在大法官当中也是地位很高的人。
现在竟然主动碰了首尔法界两大山门。
-这都不用我们做了,那边会处理的。
实际上就是因为这样,白头酒业一案才陷入苦斗:一方面车代表极为了解千会长家族情况和他个人弱点究竟在哪里,另一方面,车会长还有办法调动法界各大问题人物采取针对金辩的围剿,这真是一场难打的硬仗。
于是,千会长弱点被挑了出来:千会长本是前代会长与后妻的儿子,在他之前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兄长,按照车代表的说法:-妾的儿子竟然把正室的儿子夺取了会社,这样的继承方式正常吗?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去找那个人,跟他达成协议。
所以,观众这才看到了让人叹息的画面,就在开庭时,千会长被自己的异母兄长打了后脑勺,兄长竟然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他设立秘密资金的相关情况,可是面对金辩,千会长也无法埋怨,因为这是他自己在继承以后没能处理好家族关系和手足之间的生意往来造成的问题,他无法责怪担当律师没有给他处理好问题。
于是,在这之后的事态发展就全出乎意料之外了。
因为剧情行进匆匆,无法更为详细说明,只能大概解释金辩与工人协商的大致情况:李志胤律师被专门派去与工会协商相关问题,由于她亲和力强,又是另一会社工会负责人的女儿,在父亲的担保推荐之下,又与相关负责人进了一步,协商起来难度比较小,在此之前,千会长接受金辩意见,在探视时已经立下字据,将自己拥有的相当一部分股份分给工会,并推荐合适人选,采用双人负责制的办法,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在自己入狱期间负责会社各项业务,受到推荐的管理者又与工会协作,要求工人们先接纳减薪付息,过后再不发工资的办法,支持会社度过危机,同舟共济,又同意接纳三名工人出任会社理事,专门监督理事会运作,这样一来,劳资双方得以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受到了相当好的效果。
在此期间,为了解决该案件,金辩甚至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比方说提供过去的录音复制版,要求好友朴辩带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听的两人面面相觑,有所忌惮,却又必须慎重行事,不过,就在行事之前,车代表仍然认为可以绕开金辩,单独与笨蛋财阀千会长协商,要以此案和解,给金辩一个教训,事实却并非如此。
什么?
这次车代表要求绕开金辩,与千会长单独协商为什么没有成功?
那是因为金辩比千会长要高明得多,也非常了解车代表的做法,车代表虽然知道千会长的短处,金辩握住的却是千会长的软肋。
因为委托人的弱点非常突出,金辩在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一点,于是提前做了安排,也因为工会负责人确实有办法,为了保住饭碗,保住会社,工人们什么都做到了,甚至拿出了千会长私设的秘密账簿,金辩甚至带来了复印件,这就成了千会长的软肋。
…………分析到这里,看到观众留言看乐了:“看来,律师太聪明,委托人又太傻,对付又傻又坏的人,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呀。
”在故事的最后,还要解释一个观众都会有的疑问:在本剧的前半部分,金辩遇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看金辩遇袭之后的情况,当时就职的事务所负责人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并不像是主使者。
究竟是什么问题使得金辩这样的优秀律师会遭到有预谋有计划的袭击?
实际上,答案已经在拜托转交录音副本时,朴辩与金辩对话中隐晦地解释了一下:-听说Gold Rich香港分社的某个人就是因为这样,突然消失了。
-在这之前,他是深度挖掘白头财务报告的人。
-在这样改换局面的混乱时期,消失个把人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受伤之前,金辩负责的正是Gold Rich相关案件,以此推断,如果香港分社那边专门负责人消失,韩国这里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人也遇袭死去,会带来什么结果?
Gold Rich哪怕相关案件爆发,都是死无对证的状态。
这样的事实被揭发,也意味着Gold Rich是个可怕的投资机构,干的是刀口舔血,坑人灭口的投资买卖。
可是对于车代表来说,Gold Rich是害他损失事务所一员可靠大将,必须配置新人上位,付出更大代价的烂恶合作者,他又会怎么办?
正因为洞悉此事后果,金辩无论如何也要将球踢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来处理,警告他们不得轻举妄动。
虽然车代表接受了警告,没有妄动,但却真的轻举了一番,于是在故事的最后,心情不好的人是他而非金辩。
什么?
车荣誉代表为啥心情不好,是为计策不能得逞还是为别的?
哦不,若是不能得逞,车代表的态度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叹气。
说到底,车代表叹气则是因为金辩在离开事务所以后为财阀企业的工人们所做的事,正是他本人在车荣誉事务所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如今金辩因伤患不得不离开事务所,并非他本意,却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仍旧促成了这番成就,因而从事务所协助应该获得的声誉变为他个人的成就,被那么多财阀企业协商时援引采用,缓和劳资矛盾,造福了劳资双方,被业界肯定,而这一切本应该都是车代表应该受到的荣誉和应该被肯定的贡献,他又如何不会叹气?
对于应该把握的人才,对于应该拥有的名誉和荣耀,因贪恋合作方给予的财富而失去,也是至大损失,至此,车代表还是不能释怀,到底意难平。
对于金石柱律师本人来说,虽然接洽相关投资机构案件,遭到伤害截杀一事都在意料之外,但是这次受伤使得他暂时性失去记忆,却帮助他找回了生活,找回了疏远已久的亲人关系,与父亲僵持已久的父子关系得到缓和,在事发出院以后,父子之间建立了极为亲密信任的关系,生活得以稳定下来,有了可以信赖托付的结婚对象,他甚至为帮助父亲连带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弱者提供了有力建议和保护,成为真正的韩国法界栋梁之才。
从这一点来说,因为负面案件受害去,却成为成长与选择契机,成为改过迁善的开始,金石柱律师的遭遇正是因祸得福的典范。
相较同一时间段的话题剧SBS《你被包围了》和复仇剧KBS《黄金交叉》,MBC这部剧的质量是很高的。
从演员开始, 女主从朴敏英《成均馆绯闻》凭借实力选角成功后开始崭露头角。
男主金明敏是实力派毋庸置疑。
连男二男三男四也都是中坚演员。
可惜的是,7集看下来,专业用语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内容也变得越来越专业,就韩国现在观众取向来看,收视率超过SBS有点困难。
韩剧边拍边播的一大缺点就是虎头蛇尾,就如《主君的太阳》来说, 开头噱头不小,后期CG处理也不错,可是后几集的内容实在是很勉强。
希望这部剧可以善始善终,这样的话这是一部值得收藏的好剧。
单看剧情简介时,这部剧没有吸引我。
但是开了以后会想要把看过的从新认真看一下。
缺少的父爱,丧母之痛,残酷的法律学校和职场,不想接的刑事案件因为有钱有势人的压力不得不接手,和注重功名的检察官打官司,想要成为有名的律师让大企业指名的律师,就要尽可能的帮企业取得利益,获得胜利,走到公司的partener的地位,男主的性格变成开始时那么冷漠无情似乎是理所应当的。
太聪明的他看透了周围的各种利己主义,资本主义,游走于利用与被利用之间,他自己也知道即使是恶魔也要为他们辩护。
所以就算他赢了会受道德指责的案件还是不会讨厌。
出了事故后,照片里的傻笑让我不禁想到没有那些残酷的生长环境,他应该会变成这样的律师吧。
会微笑,会开玩笑,会为自己之前辩护的案件有道德上的不安,会想要打“那才是正确的”官司。
我希望男主的记忆就一直这样不要回来,我不明白为什么韩剧一定要把男女主写失忆后又让他们恢复记忆。
以上写于追剧中以下写于追剧后结果,这部剧还是草草收尾了。
我这种写评论的就像游行队伍里热血盎然的追随者,走一半领头的人没了,我就把我的热血留下,回家了。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我对《改过迁善》第五集的印象,那就是孤独。
孤独这个词,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人会说,把这样一部世界名著放在一部韩剧的剧评里,是不是有故作高深的嫌疑。
我的解释是:《百年孤独》是一部关于孤独的综合性大词典,描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孤独情感,而我们可以在这里找寻到金律师孤独背后的人生轨迹!
《百年孤独》的雷奥连诺上校是马尔克斯重点刻画的人物之一,他是家族的第二代,延续了家族的孤独感,为了自尊和骄傲,走上革命生涯,但是战争让他更加的寂寞!
虽然战功赫赫,但是也对战争愈发感到茫然,到了晚年,放下战争,从权利的孤独中脱离出来,却又陷入精神空虚的孤独中,最后在孤独中死去!如果金律师没有失忆这一变故,他的人生也许会沿着雷奥连诺上校的人生轨迹继续前行!
少时因父亲的缺位和母亲的早逝而孤独,成年后不择手段地在诉讼中赢得胜利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却愈发的寂寞空虚,没有失忆的话,也许老年的金律师也会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厌倦和迷茫,自我否定,然后孤独地死去。
不论是失忆前的金律师,还是失忆后的金律师,至少剧情到现在为止,孤独始终伴随着他!
但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孤独。
失忆前的孤独:被刻意遗忘的孤独一个人没有朋友固然寂寞,但如果忙得没有机会面对自己,可能更加孤独。
——罗兹剧中第一集开始,我们就可以感受到金律师的忙绿,加班是家常便饭,每天的行程都是满满的,金律师的失踪导致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的手忙脚乱,还有因为他的失忆症,一大堆同事的加班加点,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在事务所承担的工作之多和之重。
同事对他的畏惧,和家人关系的疏远,金律师在忙绿的人群中,显得更加的孤单和孤独!
而忙碌的工作,还有工作中的成就感,恰好是他忘记孤独的一剂良药。
他忙得没有时间来审视自己,来面对真正的自己,在违背初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失忆后的孤独:孤独到对自己都陌生普通人都难以忍受孤独,处在逆境的人由于不信任任何人,对这种孤立更加敏感。
——巴尔扎克失忆后,金律师失忆前刻意压制的孤独感,特别是回到律师事务所后,排山倒海地向他袭来!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老板,陌生的同事,陌生的下属,陌生的委托人,陌生的父亲,甚至陌生的自己,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无比孤独,因而变得十分敏感,他对一切都抱着不信任和审视的态度,包括对失忆前的自己。
印象最深刻的一幕,就是金律师在办公室里突然记忆起在原油泄漏案里那个狡诈冷酷的自己时,那不可置信的眼神,还有那颤抖的双手,那个真的是我吗?
我是那样卑鄙无情的人吗?
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金律师本能地想找个地方,可以让自己躲起来。
所以驾车,通过汽车导航,找到了父亲的家,在他犹豫要不要给父亲打电话的时候,屋里的灯灭了,只能寂寥落寞地离开,伴随着剧中悲伤的音乐,觉得金律师好可怜!
金律师后来回到了医院,我觉得他不是单纯的听从医生的指示,回去复诊,而是想回到一个他还有一点温暖回忆和熟悉感的地方,看到这里,为金律师感到无比的心酸!
失忆这个突发事件,扭转了金律师的人生轨迹!
但是失忆不是他改变的原因,只是提供了改变的契机!
失忆让金律师直面自己的孤独,是在与孤独的对抗中,反思着自己,发掘着被自己刻意掩埋的真正的自己!
行文到此,不得不再一次感叹金明民演技的强大!
他将失忆前的孤独的压抑感和失忆后的孤独的陌生寂寥感,细腻而又精确地表现了出来!
曾经的金牌律师真的蛮讨厌的,屡战屡胜,但是无所不用其极,只帮助联络的的那一方,却完全不顾良心,也不顾真相,冷酷又无情,与家人的关系也很不好。。
失去了记忆之后和新进的实习律师因为曾经的狗血相遇,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在他失忆后去照顾他。。
我不喜欢最初男主的性格,也不喜欢整个剧情的安排。。
男主有个未婚妻,却是利益捆绑的关系,之前男主做人太渣,欠下的债实在太多,看着好累。。
而很多角色的出现都是昙花一现,出场的人物有些过于多和杂,导致这些人物都塑造的不是很丰满,总是有很多没解开的秘密一样,不能直观的表现人物性格,感觉很多事情也交代的模模糊糊(也可能是因为我看的太快了),整体剧情让我觉得拖沓。。
感觉就是在用势力在相互斗争一样,在这部剧里,操纵判案结果的是律师能力、金钱和人脉,而不是真相,这种权力博弈的政治感十足的剧一直都很不喜欢。。
而且感情线的混乱,让我觉得不知所云。。
到最后男主角的记忆也没恢复,大家也没找对自己的位置,坏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在金锡胄进行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在他的概括中,我们知道了这个韩国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的“前世今生” 此律所自1980年外资进入韩国开始,就开始承接在韩的外资及韩国在外的法律业务。
他的话,不光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属性,也为男主后面掀开律师事务外资黑幕埋下伏笔。
通常而言,非常之人身上,总会有那么一点让人“诟病”的怪癖。
比如金大律师就很喜欢在电梯中“蹂躏”自己的助手们。
在他堪比高速路的思维中,稍反应慢一点的助手,就被KO出局,真正几句话定你生死。
眼下,他的电梯讨论会,就直接让一个年薪1亿5千万的律师出局。
信诚财团网络收购案,这个跨国公司的并购案中,女主始崭露头角。
在大群律师及助手都没有找到纰漏之时,她敏感地通过一条“霸王条款”击中这个合同的不合理之处,为谈判扭转了局面。
对她BABA的东西我也不复述,总之这个条款违背了民法中不合理、显失公平原则,可以申请法院终止合同――这么一来谈判的另一方将血本无回,两害相权取其轻,她自己大约都没想到就这么一个条款可能为公司赚来几亿的诉讼费――当然她也不可能知道。
从这样一些行动中可以看到她具备很强的法律思维,聪明有灵气,尽管有些莽撞,但仍为一块璞玉。
在法律事务中选择一个好的拍档,有如挑选千里马,任重道远,既艰又难。
而一个像男主这样眼高于顶,聪明过人的家伙,在现实中,属于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普通人大多消受不起,太硬,碜人。
我们回顾一下他跟自己的绯闻女友产生交集的过程。
在剧情后面的提示中,我们还原了金锡胄去婚礼现场的目的。
他,是去敲山震虎的。
原来,这个美丽的新娘,用我们现时的流行语说,就是一个飘满绿茶味的小三。
她曾经介入过男主堂姐的婚姻,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骨精。
” 从金大律师跟姐姐的谈话中,我们几可窥见她极端聪明,甚至很嚣张--“训她一个小时,气得二十四小时检查心脏”“在警察局还贼喊捉贼”“直到见了你才开始求饶” 我们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个人能力水平如何,看他身边的朋支就知道了。
而同样的,我们从女主的聪明能干而又跟新娘极其要好,她自己能在做完小三后顺利地将自己嫁出去而不被新郎知道,她的能力跟小聪明肯定在女主之上。
对付这样一个人,以金大律师年界四十仍是光棍一条的“情商”,估计是法律专业有余,但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的。
所以,在得知新娘即将大婚,他“百忙之中”抽出空,晃到婚礼现场去看一看。
他得确保堂姐的婚姻无虞,可以看出,他跟堂姐的关系是亲人中最好的。
同时,也不排除有可能是新郎家跟他有业务关系--这点通过她给女主安排金龟婿的位置--财阀二世来烘托。
换言之,新郎家有可能也是财阀。
所以,新娘一看到她,吓得魂飞魄散,直接拜托闺蜜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拉出婚礼现场 而女主,也非常无奈却极尽搞笑地把男主生拉活拽地拖出了婚礼现场。
这个过程怎么说,显得极端没有水准,直接被男主嗤以“让你用美人计弱爆了”的结论。
律政剧,自然是以没完没了的法律案件来呈现。
尚在婚礼现场,金大律师就接了一个电话,他极其不耐烦--从他接电话熟不间礼的话语中可以知道,打电话的人是平时跟他极熟的朋友。
这个人,就是死主朴东献。
“死主”?
亲,你是不是打错字了 嘎嘎木有,是死主 是的,即将死去的委托人,给金大律师带来人生转折的人。
他们的对话,又牵出了本案的第二个案子,朴东献强奸案。
他们的对话,朴东献父亲跟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对话,都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一个广被关注的刑事案。
男主说,你什么时候见我接过刑事案了?
甚至跟代表说,让其它人去打这个官司都比让我去好。
这两句话,其实既交待了男主平时擅长的业务范围是民商事,而非刑事人权,也说明他虽然信仰金钱至上,但做人底限尤在,为他向善之路的反转做了铺垫。
刑事跟民商事的法律程序是不同的。
民事的法律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别人如何侵害了你的权利,不管你知道或是不知道,只要你不提起告诉,法院是不会管你的。
而刑事,通常是指违反刑法的违法犯罪的一些相关活动。
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范围比较广,可能侵害的是国家利益,也可能是个人或公司的利益等等。
最直观的,比如抢劫,盗窃等。
刑事的法律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比如盗窃,即使事主原谅了盗窃的人,但他行为性质仍为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
除非标的非常小(一百几十之类的),否则都要受到处罚。
朴东献的强奸案,已被立案处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已到了检察院,即将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阶段了。
前面说了民事跟刑事的法律原则的不同,不过是通过法律原则来说明,因为基本原则不同,在法律程序上自然也不同。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 首先是起诉--即你把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然后是法院 立案审查(即法院的立案庭看你的起诉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7天内交诉讼费,交了费就直接给你立案。
通常情况下,都是当场审查,当场交费即登记立案的。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出个裁定书,说明你的案件将不受理。
如果你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就是你的被告,对方当事人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接下来,是法院排期开庭。
这个通常会在开庭前电话通知你跟对方。
不过在现实中,被告通常是在送诉讼状副本时就将应诉通知书一并送给他了。
重头戏--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走,首先是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也就是让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再下来,就是双方举证质证。
然后,是法庭辩论,就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中国跟韩国都是大陆法系,法律程序中以法官为中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就是法官问,由当事人(原被告,包括证人)答,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中理清事实,再在已制定的法律条文中找到适用的法律,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大陆法系非常讲究证据的作用。
这一点跟英美法系很不同,所以大陆法系的庭审一点也不好看,双方辩得再激烈,如果证据不足,至最后还是该嘛嘛;而且证据讲究实证,书证,所谓的心证,推论都是没有作用的。
韩国是大陆法系,但同时,韩国也受英美法系很大影响。
比如,他们推行的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还有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就是由完全跟本案没有干系的普通人组成一个团体,在法庭上听双方就法律事实进行辩论,最后依据自己的观感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
而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英美的律政剧中看到律师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引经据典,唾沫横飞,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把一众看客们看得是心潮澎湃,拍桌大叫 这样的辩论在中国的法庭上很少有,中国的庭审不管是真实还是视剧里,都是沉闷不堪,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国的法律体系根本不同。
所有的民事案件,法官在审理中都有一个法庭调解程序。
这一步,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最后是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如果当事人未履行,原告还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如果不同意裁判,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本剧中,第一个案例是民事案。
它在办理中,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在整个过程中除了法院,另外的司法机关如检察院、公安局是不参与进来的。
而刑事案则不同。
在刑事案中,有三个司法机关会参与进来,即我们常说的公检法三部门。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1、侦查: 公安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过了24小时,公安局是必须放人的。
) 在这个阶段,就可以请律师了。
因为一旦拘留,除了律师,其它人是见不到的。
律师可了解罪名,会见在押的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要不要逮捕,是需要检察院同意,并出示逮捕书的。
公安只是执行机关,不是决定的机关。
检察院接到提请批捕书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不批捕的,公安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
被逮捕的,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后,公安侦查羁押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通常会延长1个月。
公安侦查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到这时,公安机关的参与到此为止。
这个过程,直白地说,就是公安把一个人抓走,必须在24小时内讯问。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公安又没有确凿的证据,是必须放人的。
如果有一部分证据,公安会在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书,同意逮捕的,公安可以把嫌疑人关在拘留所里2个月,最长3个月。
在这2个月内公安必须收集明确的证据,之后将这些资料一并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审查起诉: 检察院收到公安的材料后,要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收到材料3日内,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这个是基本的权利,如果没告诉,可以作上诉理由的。
这时,辩护律师又参与进来,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在本剧中,朴东献就是处在案件已被警察局交到检察院审查的阶段了。
3、审判阶段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开庭审判。
从接到检察院的材料,法院必须在1个月审理。
法庭审理后,作出有罪无罪的判决。
按照正常时间进度,是在三个月后才会开庭。
而我们看到,倒霉的朴东献碰到了一个对律师事务有旧怨的法官,一个对性暴力案格外兴奋的女检察官。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案子从警察侦查到检察院,才两周。
第三周将开庭。
而这边厢,哐哐哐,男主的助攻出现---新娘为女主安排了一个金龟子。
这个人,是一个很聪明,有点文艺细胞的青年,出现于这样的财阀婚礼上,极有可能是个二世,不然新娘不会如此费周张地让女主坐在他旁边他始一见面就背出书中的内容,特别文艺的台词,极之诱惑,搞得女主还以为被勾引,闹出“是不是太快了”的笑话。
有聪明的大脑,帅气的脸庞,好的家世,传统男二的配置。
但是善是恶,尚需拭目以待。
女主得到任务,要把男主拉出婚礼现场。
她极其不熟练地摆pose,色诱男主。
大律师眼睛长在头顶上,估计这种勾引已见怪不惊,所以根本不看这粉红的这小鲜肉。
她折腾了半天也没把男主的目光成功吸引,没法“喝酒吗” 不要。
嘎嘣脆地拒绝。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眼看他要走了,啊她直接把酒倒人身上。
大律师了然于心,这人肯定是新娘的朋友,算了,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跟她计较,走吧。
可是女主担心大律师去找新郎,干脆地投怀送抱。
很尴尬,很不熟练,样子极之难看的倒在了大律师的怀里。
众人比大律师还尴尬。
她用尽力量勒着他的脖子,把他给拽了出来。
而金龟子一脸诧异地看着她,这个为以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时彼此的态度埋下伏笔。
案件资料还没到手,准备之战已打响。
检察官是一个实力超强的女人---这是外界印象。
换言之,这个女人极端厉害,或可称之为,有手段。
在之后的交锋中,我们完整了她的形象:精明,权力欲极强。
表面上看,十分正义,实则为了谋名不择手段。
她跟金大律师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金大律师这么了解她?
单是研修院同期或是其它同窗之类的了解,肯定没有这么深。
不排除,他们之间有孽缘。
曾经的爱人?
同事?
同学?
而让一个男人十分鄙视地评价的,最可能的是曾有一段旧情。
事务所分析,案件走正常程序,本没有这么快(言外之意,可以暗箱操作的时间。
) 但现在,已由检察院直接交到担当检察官手中。
也就是说,本来警察厅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院会将案件留置一段时间,在这短短几天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运作,将案件交给一个能力不怎么样,或者说是好买通的检察官手里。
检察官在审理时,稍稍糊弄一下,在取证过程中偏向朴东献,这个案子到了法院也不会重判。
但是,现在比较麻烦,案子一到检院就直接分到了能力高超的检察官李善喜手中。
这说明,是有人在操作这件事。
代表敏感地意识到,朴东献的案件远不是这么简单。
李志胤一觉醒来,听到房里有声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一个高壮的男人站在桌边,正在擦裤子。
你是谁?
现在清醒了?
她惊讶地发现,某男站在那里,一点也不见怪地跟她说话。
可这里,明明是她的家。
某男说,没跟你说,喝了你家冰箱里的凉白开,还在你家柜子里找了片头痛药吃了,休息了一下。
所以呆到现在。
你能否说明一下现在的状况?
你怎么在我家里的?
她完全把自己曾将一个男人拽进香闺的事忘记得干干净净。
好奇什么?
(言外之意,好奇我们到底有没有上过床?
) 我们到底有没有发生过什么?
你在我家干什么,我要报警了!
我还以为受到了招待。
而且还是十分迫切的招待。
(这话怎么听都闪着金边啊) 说什么呢,我怎么会 她猛地想起,这个男人出自哪里。
太糗了,眼前如果有洞,她肯定钻进去再不出来。
我是有原因的 我知道。
在他们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窥见大律师的洞察力。
他说:新娘一见我就冻住了。
朋友中肯定有人接到任务把我拉出现场。
但让我意外的是,怎么让你接了这个任务?
你不适合美人计不是吗?
他吐槽的言外之意,她身材不够火辣,动作不纯熟,或者说,她没有美到可以让男人一见销魂的可使上用美人计的那程度 小李同学非常郁闷。
她根本没想到,他却能从这个极搞笑的完成任务事件中,看出她的潜质--如果我交待任务的话,也会选拼死拼活的人。
当然,识人之眼那是属于伯乐才具备的,她这匹千里马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过,我最为好奇的是,大律师在小李同学家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光眯了一会吗?
一颗安定剂的药效通常是2-4个小时,以韩国婚礼大多在七点举行,大部分大公司下班时间为九点的常态,金辩回到律师楼时已是午夜,可以推断出,他在李志胤家里呆了起码两个钟头。
而他好整以瑕的样子--或者说依他的个性,跟一个陌生女人进行爱情动作的可能性为零。
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大律师在干嘛呢?
我们说,做一个顶级律师,不光需要深谙法律条文,更需要敏锐的观察力,精密的推断力。
在临门前的几句话,大律师并没对小李同学熟练地飚性侵罪的法律条文有任何奇怪之处,换言之,在这两个小时里,大律师肯定把小李同学的家逛了个遍,小李同学是做什么的,什么样的个性,有没有男人,学识如何,他基本已摸清了。
有人说,那他为何在律师事所里并不知道李志胤是谁?
在律师事务所里人来人往,他作为顶级律师,那些小喽罗又怎么会跟他产生交集?
当然不会把昨天的醉酒女跟实习生联系起来。
而且,实习生会胸前挂个牌,但在家里总不会写个名字贴墙上吧。
名字跟人无法对上号才正常。
所以,当小李同学在律师事务所里展露自己的才干时,他豪不犹豫地把她变成自己的助手。
在小李同学家里两人的交集,不光铺垫两人的绯闻,也为了介绍两人成为搭档的可能性。
这部剧的重点是突出司法过程中的腐败,所以展现立法,或者说讨论法是为善法还是恶法的侧面可能会相对较少。
那么,既是司法,又集中在律师事务所展开矛盾,跟他们产生交集最多的,是委托人,法院,检察院。
现时,这个号称韩国最大律师事务所的车荣誉事务所最紧要的任务是,操作所内律师姜恩赞上位,做法务部长。
而跟姜恩赞呈竞争状态的,是另一个律师金秀容。
韩国跟中国的法治环境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比如,都喜欢拉帮结派,用关系处理所有事情。
他们希望本所出去的律师成为法务部长,那么,如同代言人一般,这个事务所的能量就少有人抗衡。
但是,目前他们麻烦缠身。
他们的竞争对手将他们2009-2011年(时长3年)的企业所得税9867万(我估计是万亿),本应年年上报的,却在2013年7月才上报``各种情况抖到国会。
这些数据,简明扼要地说明了,车事务有偷税漏税,不当投资,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对一个企业来说非常致命,所以代表极想快速运作姜恩赞上台,待他上台后,这些麻烦才能被抹平。
《改过迁善》于七月初已完结,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律政剧,尽管编剧因篇幅所限匆匆结尾,对于人物的刻画未能尽善尽美,但因剧中所有案例均是采以真实事件,以反映韩国的司法现状,其勇气及呈现案例的能力可圈可点。
本剧中的故事始终围绕韩国顶尖律师事务所中的一个王牌律师而展开,呈现的案例形形色色,16集的篇幅里呈现了10个案子,有民事案,有刑事案,但着墨最多的,是商法案。
这些案例从商战技巧上来讲,应算是很好的教材范本,所以,在剧吧盖了座剧评楼后,又将剧中的大案,作了基本的提练,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跟众网友分享。
因水平所限,剧中某些分析可能存在误差,如有不对,敬请提示,谢谢!
另:在改过迁善吧里《剧评》人间正道是沧桑,剧评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3025287422
对于习惯看英美的律政剧的人来说,对韩国的律政剧实在是不好评价。
他们的爱情戏的确拍得唯美细腻,但是其它的剧种,真是少有特别出彩的。
偶有一部,也是搭着“某剧种”的列车,上演爱情。
这一次,是金明民来做男主角,这个大叔向来会接戏,权且相信一回?!
估计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
当然,我也是。
废话这么多,省略了去罢 直接来了 -------------------------------- -------------------------------- EP01-02 恶之源 在百度的概括里,改过迁善就是去恶就善的意思。
正剧伊始,就用滂沱大雨下的黑伞来拉开序幕。
天空乌云密布,大雨倾盆,白色挽帐上的“谨吊”令人生出无限悲痛。
黑伞下芸芸众生,似乎不堪负荷。
整个画面黑暗压抑,就像是挣扎的人生,沉重,痛楚。
导演用这样一组镜头,在适逢韩国正值“岁月号”船殇举国哀痛之际,既为切本剧之题,又是为“岁月号”上逝去的那群年轻的生命作深切地哀悼之意。
同时,剧的开篇案例,采用了一个最能代表民族价值取向的法律案件来启幕――二战日据时期,朝鲜(未分治前)被强制奴役到日本的劳工赔偿纠纷案的庭审过程来呈现人性跟法的博弈。
在这场精彩纷呈的法庭辩论中,没有向来激愤的韩民众的示威游行等喧嚣的行动,没有大群的百姓坐在下面听审以示对历史的尊重,也没有做作的青年在下面愤懑来宣扬大韩民国令人烦腻的爱国主义。
坐在旁听席上的,代表着原告身份的,仅是一群“面目狰狞”的受伤老人。
这些在众人面前颇显得局促窘迫的老人们,是一群行将死去的人,他们是活着的被欺凌被奴役的历史见证。
法庭之上,沉着冷静的律师、端坐在高椅上的一脸正色的法官、其它年轻的媒体记者,所有人的脸上都是一副庄严的神情――气氛有如即吹爆压抑的气球。
凸现善恶两端的,是隐藏在法律条款背后的人性。
这样的一部剧,为何叫改过迁善,在作剧情评述前,我们来看编剧想表达什么。
先来理一理第一个案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本剧第一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端坐在旁听席的那群老人,就是本案的诉讼主体,原告。
直白地说,一个案例就是一种法律关系的判定。
而法律关系是由主体(我们所说的原被告)、客体(就是诉讼请求)和内容(现在的状态)三个要素构成。
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中,有自然人跟法人之分。
自然人这个我们都知道,就是人。
而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而言的,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通常而言就是公司或是单位。
通常而言,原告就是起诉去告别人的人,他们在法庭上坐在原告席上。
如果有一群人起诉的对象相同,法院在立案时就会将他们合并成一个主体,在法律行为中统一行动(统一起诉,统一审理判决。
) 他们在法律术语上被称为共同诉讼主体,共同诉讼主体多是直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处理相关法律行为(比如写起诉状,在法庭审理中代为辩论,调解等等)。
本案中众多老人提起的诉讼就是共同诉讼。
而被告,就是被原告起诉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人。
第一个案例中,被告是原日本山田制铁即现在的日本第一钢铁公司。
这样的公司在民商法中被称为法人,他们不是实体的自然人。
通常情况下,公司主要负责人被称为法人代表,是在现实生活中在工商营业证上注名的那个自然人。
公司按注册资本的多少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比如本案中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男主金锡胄是代理日本第一制铁公司的律师,我们看他跟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他们所争论的内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诉讼客体――即诉讼请求是否合法。
原被告在法庭上辩论的内容即法律事实,在本剧中,原被告辩论的内容可总结为两个要点: 一,原告是否是被强制奴役去日本做工?
二,被告作为诉讼主体是否合格?
在原告提供的照片及影像资料并描述中,我们看到原告提出的事实是:日据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也即是在韩国招工责任人(剧中被称为募集负责人)。
他承诺朝鲜民工去日本做工,将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
但工人到日本后,工作时刻有生命危险――向火炉里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工人因爆炸而受伤后,日企方以受伤劳工受伤不能工作,亦不支付工资强制驱逐。
没受伤的工人不得离开,因为存折印章由舍监管理,无钱无法买船票回家。
如果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此行为是强制奴役的行为。
现战争结束,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
但是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故原告认为,应对二战时期的强制奴役的行为作出相应的赔偿。
男主金锡胄作为被告代理人作出的答辩,他承认强制奴役行为是事实,但认为被告不能作为诉讼主体。
理由有二: 一是进行强制行为的人是日本国家,钢铁公司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行为后果自然应该由国家负责而不是钢铁公司。
公司战后进行了重组更名,且没有继承原公司的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所以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二是被告的法人即企业所在地、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的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他的答辩环环相扣,滴水不漏,令人找不到任何瑕疵。
他的话音刚落,就激起众人们一片嘘声。
有激动的老者站起来:政府组织我们进行(取证,起诉)进行了24年,我们这批90岁以上的人从原来的48人死得还剩下10几人,难道非要等我们都死完了,这段历史被掩盖起来才好?!
老人的言行因扰乱了正常审理秩序,被法警架走。
在这个过程中,镜头给了男主眼神一个大特写――眼神鄙睨,嘴角上扬――他对原告充满蔑视鄙弃。
二战期间,日本对东南亚各国人民犯下了惨无人道的罪行,是每一个受害国民众、一个民族永应被铭记的耻辱,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这是最基本的是非观。
行将死去的老人们艰难地提起跨国诉讼,争取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其意义决不仅仅是为了拿回多少赔偿金,也不仅仅是为了申张自己的正义,他们行为的意义,更多地教育了自己的后代,落后将被欺凌,忘记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但是,男主对这样一个常人都会同情的弱势群体――既是老人,又是战争受害者,他神态流露出他所秉持的态度是蔑视鄙弃的,对这些自己的先辈们,在弱肉强食的秩序中被践踏欺凌,他没有对他们生出同情怜悯之心。
换言之,他对民族正义这样的大是大非,他知道应该持什么态度,但却真实地表现了自己的漠视,自己的冷酷,甚至某种意义上的残忍。
他的表现不仅只是对委托人法律意义上的辩护,也是对恶之行为“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辩驳,同时,更是一种对自己国家、民族、祖宗的忘本。
恶人不必是直接施恶者,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者更可恨。
事实上,编剧抨击的并非是他为日本辩护这件事,而是他的态度,他对弱者权利公平追求的鄙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仰的颠倒。
他的法律知识只是他追求金钱利益的工具,他的伦理道德是建立在金钱至上的。
这样的心理态度上的过,不仅是一种行为上的过失,更是一种需要从良心上反省的过错。
在编剧看来,有这样的心理态度的人,是恶的。
所以在开篇之初,编剧就用这样一个案例作为开头,立意明确地提出了他眼里的善的标准,即维护民族正义,维护普通平民百姓的公平,才是真正的法律从业者的应有的善。
这部号称韩国首部律政正剧的影视,直接用“改过迁善”这样一个极有旗帜性的标题,编导的心思不言而喻――借一个被物欲望蒙住眼睛的顶级律师,在因事故失忆后去恶从善,跟不正义的律师事务所斗争,从而保护自己及其他弱势群体权益的故事来针砭时弊。
他用男主虽深谙法律,老于世故,但是价值观扭曲来白描他的从善之旅的艰难,剧中穿插法律、道德、伦理讨论,通过各种案例来凸现法律跟人性的冲突,来反省韩国在近代发展中的价值观,叩问韩国的司法体制中的弊端。
剧里,编剧试图通过各种不同的案例来告诉人们,法是人的创造物,是人性发展的产物。
人性,才是立法司法根本的依据,根据人的本性,立法者才可以制定出既合理又合情的法律,司法者才能窥见繁杂的法律条文背后人性深刻的理解。
而法律所追求的正义,永远只能是相对的正义,力图达到的某种秩序的平衡。
法律是制度约束,而真正能促使公正实现的,更多的需要道德,即依靠的是人性,人的自我约束。
编导意欲通过电视剧来引导国民向善;只有人性本真、善,才能真正国强民富,国家少天灾人祸,族群成为被神庇佑之族。
法庭呈现的这段情景,是一段真实的史实。
鉴于本案是律政剧――换言之是专业题材剧;我评剧向来都有提前“做功课”的习惯,所以,会把牵涉到剧中的历史典故、法律渊源、术语作一些简单直白的介绍。
如果不喜欢这种科普内容,请自动略过 历史链接: 日本殖民统治期间的韩国受害者超过100万人,韩国民间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止。
韩日在1965年签署了解决战后赔偿问题的协定,日本向韩国政府支付了5亿美元,其中3亿美元为赔偿金,两亿美元为经济合作资金。
另外还向民间人士支付了3亿美元赔偿。
1965年,韩国经济开始起飞,国内急需资金。
当时掌权的军政府(总统朴正熙――现总统朴瑾惠的父亲。
)出于美日韩战略联盟的考虑,在没有征求民意的情况下同意了赔偿金额。
当时韩国的外汇储备只有1.3亿美元,日本的外汇储备也只有18亿美元。
日方以为8亿美元足以“了断”日韩恩怨。
韩民众认为,这8亿美元根本就弥补不了殖民统治带给韩国的直接经济损失,更不用说间接的损失了。
同时,他们认为,日本对韩国的赔偿中没有包括对韩国慰安妇和强征韩国劳工的赔偿,因此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战争赔偿”。
在此之后,韩国不断提起对日战后赔偿诉讼。
剧集开庭的第一个庭审,来源于真实事件。
这件真实的判例,这宗案例被称为韩国的战后赔偿诉讼的里程碑。
下面援引一则真实新闻链接: 日法院二审判韩国被掳劳工向日政府索赔案胜诉 2005年1月20日综合路透社:日本广岛高等法院1月19日下达二审判决。
审判长西岛幸夫撤销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勒令政府向40名被抢掳至日本的韩国劳工每人支付1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23万元)赔偿。
韩国人李根睦(78岁)等40人起诉日本政府和三菱重工等企业,指控其在太平洋战争期间,从朝鲜半岛强掳他们到广岛原三菱重工工厂工作,并导致他们随后遭到原子弹爆炸袭击,要求得到总额4.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损害赔偿以及所欠工资。
1999年日本低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1月19日,广岛高等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40名原告每人支付120万日元赔偿。
日本共同社指出,二战期间,有大约2800名韩国人被日本强行带到广岛务工,其中许多人成为广岛原子弹爆炸的受害者。
数万名来自朝鲜半岛和中国的人被日本强掳,到日本的工厂和矿山充当劳工,他们得到的报酬十分微薄甚至没有报酬,成为让日本战争机器运转的工具。
此前,已经有数十起起诉日本政府和公司的战争赔偿案,但是,大多数都被日本法院驳回。
在庭审完毕后,有个日本公司负责人跟金锡胄的握手的镜头。
日本第一钢铁制造公司相关负责人跟男主金锡胄在一审尚未判决之时的握手,这个直接就是为后面二人可能的对薄公堂埋下伏笔。
因为根据法律适用原则,韩国的审判依据日本判决,日本判决日企应予以赔偿,那么韩国的赔偿案必然是原告胜诉。
那么,后面极可能会呈现男主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力证日本战争赔偿的必要性,表现一种人性上的忏悔,来呼应他在剧集之初的恶。
同时,又用两人的再次握手,来呈现两国人民,特别是日本对历史的态度。
另外,补充一点关于战争赔偿诉讼的常识: 据日本律师联合会统计,截止2006年10月止,向日本法庭提出的关于战争赔偿的诉讼已达 77件,其中以中国大陆方面23件,台湾和香港方面近10件,韩国及在日韩国人的诉讼约30件,其余的则分布在菲律宾、美国、英国、荷兰等一些国家。
最早的关于战争赔偿的诉讼是由在日本的韩国人1977年提出来的,中国战争受害者的赔偿诉讼最早是在1995年提出的。
这些诉讼的对象(被告)大部分是日本政府和日本的企业,也有个别的诉讼对象是个人。
据日本的司法制度,战争赔偿诉讼一般需要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三级审理。
上述77件诉讼案由于提出的时间及审理时间的种种差异,目前在三级法院都有审理,判决结果多为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有人会问了,为什么会有战争伤害的诉讼?
战争结束之际怎么没有订立要求战争赔偿的条约?
二战后,由美国主持的对日本的审判中免除了天皇的战争责任――这意即免除了日本国应承担的战争责任。
除东条英机等少数几个将领因直接下达屠杀命令被军事法庭作了处罚外,日本国仅只承受了道义上的谴责,既未在战争责任分配上承担主要过错,也未对受害国的国民从经济上作出赔偿。
事实上,免除天皇的战争责任,不是天皇没有责任,而主要是美国出于占领日本的政治性考虑。
当时,美国对日本军队的这些罪行是进行了调查的,而且积累了一定的证据。
1946年1月25日,驻日本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给美国陆军总参谋长艾森豪威尔的电报中曾说:“一旦将天皇作为战犯起诉,我们的占领政策必须做相当大的调整,为了对付日本的游击队,至少需要100万军队和几十万行政官员,并且要建立战时的补给体制”。
所以,美国出于自身的利益,在获取了重要的情报资料后,将揭露日本战争罪行的追究压制了下来。
在之后的东京审判中,日本在侵略战争中违背国际公约进行生物战(细菌战)和化学战(毒气战)的行为,也被有意地掩盖了。
至到8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资料的解密和历史研究的进展而逐渐被揭露出来。
而日本的战后赔偿是依据旧金山和约来执行的。
不过,旧金山和约是在冷战的局面下进行的。
当时,由于美国迫切需要日本成为与苏联对抗的忠实的同盟国,发挥其在冷战形势下的经济军事作用,所以改变了原来准备制裁日本的政策,一手操纵对日讲和谈判。
结果,最大的战争受害国中国及朝鲜(1945年日本投降时,朝鲜还未被分立成现在的朝鲜跟韩国两个国家。
)没有被邀请参与讲和会议,许多亚洲国家或者没有参加,或者参加了但没有批准和约。
所以旧金山和约其实是只是日本同欧美各国签订的和约,日本在亚洲实际只与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南越订立过赔偿协定。
日本同亚洲许多战争被害国的战后处理实际没有完成。
在当时,战争受害国因经济基础本就薄弱,在遭受了多年的殖民主义统治压迫后,经济十分落后,长期的战争,资源也受到破坏,人民生活处于困难之中,急需快速摆脱贫困。
在东西方冷战的局面下,大部分遭受侵略的国家为了自身经济的发展,不得不考虑来自美国的经济援助,所以容忍了美国对日本的包庇,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的请求权。
另外,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基本人权意识的建立都需要时间,此原因也导致受害国的国民尊严在战后并未得到尊重回复。
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们的呼声没有发表的机会。
可是,正因为当时没有确定日本的责任,所以现在日本官方的态度是不承认二战时对东南亚各国的侵略伤害行为,特别是在历史教科书上更是歪曲历史。
对于各国提起的诉讼,日本法院也基本都是直接驳回诉讼请求来处理。
冷战结束后,很多主权国家主权和人权意识都有明显的强化。
对战争被害的追究出现了新的局面。
另一方面,不彻底的战后审判和片面的讲和条约,掩盖了日本社会对侵略战争责任的反省。
日本右翼和保守势力不断否认侵略战争责任,从而激起了曾受日本侵略伤害国国民的义愤。
于是,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与谢罪的呼声日益高涨。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对日提起战后赔偿诉讼开始进行。
如同我们在剧中所见,在战后赔偿诉讼中,日本法院对部分历史事实开始在逐步承认。
要知道,日本侵略他国的行为,在我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由法庭在法律上予以承认,是相当困难的。
因为如果否认历史事实,就很难进行诉讼的下一步,想要认定日本政府为被告,并要求承担的责任则根本无法进行。
在诉讼过程中,对被告应承担责任的认定,日本法院有些判决中尽管也承认了历史事实,但是并没有认定被告(主要是日本政府)的责任。
而对赔偿要求的认定,亦是最困难的。
到目前为止,许多战争赔偿诉讼在日本的法庭上都遇到了法理上的障碍,主要是“国家无答责”和“时效”两个问题。
“国家无答责”的原则即国家对于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产生的伤害,包括战争中的伤害可不负责任。
所以日本法庭在对战争受害诉讼进行判决的时候,常以当时的行为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来判断为理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赔偿要求。
同时,日本法庭在审判时常运用日本民法,即原告的权利在经过一定的时间(20年)后就会消灭。
而中国原告的赔偿要求多数是针对20年以前的伤害,因此在形式上是过了时效期为由来作判决。
历史本来就是以自己为中心舞台来书定的,每个民族或是国家都一样。
但是,所有的历史,必然都影响着后人对自己身份的认定。
战争赔偿诉讼,可以使战后出生的日本人从没有战争责任的思想障碍中解放出来,促使他们冷静地看待历史事实,对原来进行战争的国家体制进行反省,从而对军国主义思想起着防微杜渐的作用。
同时,让被害者从战争赔偿诉讼中得到经济补偿,得到人格上的尊重,从而弥补伤痕,面向新生活。
目前正在追这部电视剧,剧情精彩、演技出众,是我喜欢的类型。
剧透一下,现在第十二集中,主人公从事务所辞职了,结合这个情节与之前的一些情节,金律师独立的性格确实令人印象深刻。
失忆前,他帮富二代脱罪,尽管此案受外界关注,同事不解,但他接下官司,尽管手段卑劣,最后帮富二代脱罪,但他与那些富人之间并无好感,相互利用吧。
他排除外界干扰,专心为客户谋利的风格跃然于前。
失忆前还有一些细节,片子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与金律师之间很少交流,金律师凭本身吃饭,为公司,也为自己,与代表之间关系相对较淡,与同事的关系也一般。
失忆后,金律师在事务所的行为有些方面甚至侵犯了事务所的利益,但我们从未看到他内疚,没在这个问题上挣扎过,这让影片节奏更快,人物性格更饱满了。
他在失忆后做事一如失忆前,做不做的标准,如何做的方法全是问自己。
如果侵犯了别人利益,道歉而已,没看他反省、痛苦过。
最体现独立性的是在辞职的时候,他提出辞职的地方是在与权会长开会之中,他早已做好准备,开完会后,平静地将辞职信交给车代表,走出事务所,迎向阳光,真好。
综合说一下,片子的思想内涵其实不如日剧legal high,韩剧律政戏可能要照顾观众的情绪,时时要体现对弱者的关怀,主人公转变后的形象可能更符合大多数普通观众的期望吧!
首先,有人评价《改过迁善》有很强的美剧风格,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一者,5到9集的节奏在明显放慢。
二者,前集或者前一个案件为后续剧情做了每一个完美的细节铺垫,在细节的把握上具有强烈的韩剧风格。
相比之下日剧《Legal high》以及金明民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的美剧风格更加明显,《改过迁善》更像是具有韩剧风格的律政剧,不能否认,该剧在向美,日,港的同类剧学习,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能否成为里程碑似的作品还要看编剧的功力,我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韩剧边拍边播,虎头蛇尾的弊端并不鲜见,如果又成为一部像是《贝多芬病毒》和《Brain》这样靠演员的超高演技来弥补编剧不足的剧作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其次,金明民演“坏叔叔”的时候偏多,而我对金坏叔完全没有免疫力,豆瓣楼下有人问我, “老金如果知道即使他演坏蛋你也爱他,估计不会高兴到哪去” 我回复;金叔要是知道我这么爱他,一定会很开心才对!
神演技才会有如此境界。
“神演技应该是他演坏蛋你恨坏蛋,他演好人你喜欢好人才对吧?
” 我回复;我属于三观不正,喜欢有魅力的坏叔叔!
把坏人演绎的魅力十足,我对金叔的爱超越角色,无法用常理解释。
坏叔叔的魅力是什么?
绝对不是庸俗的单纯的所谓道德品质败坏,他们征服你是地方是顶级的才华,实力,智慧,气场,对现实与人情的洞明,一语道破的睿智,坏的相当合理和让人信服,人物的多面与丰富,无论是古美门,红魔大叔还是金锡胄都是如此。
哪怕他们坏,你都会自热而然信服甚至被洗脑,现实情况中的坏男人大都品质败坏,花言巧语,志大才疏,只有“坏”的“形”没有“神”,骗到的也都是无知女性,所以,鉴别与鉴赏“坏男人”是一门学问,需要学识与眼光。
顶级的坏男人可以叫“坏大叔”或者“毒舌萌叔”劣质的坏男人叫“渣男”“禽兽”,在此温馨提示那些无知小妹妹,不要去试图招惹“坏男人”,高端的够不到劣质的会受伤,你要做的是让自己从“无知”变成“有知”,让自己变得优秀与有眼光,有一句真理说“男人只会因为你好而爱你,不会因为你对他好而爱你”。
居中金锡胄律师失忆前后,从毒舌坏叔变成毒舌萌叔,在改变的是性格,不变的是毒舌,就是说不变的是作为律师的顶级实力,金锡胄的“迁善”既不突兀也不违和,这体现在帮郑惠玲辩护和对少年弑父案的态度,有过则改以及不盲目的善,这2个案子,金锡胄律师的做法及态度都建立在对案情的正确分析与敏锐判断。
少年弑父按案颇有点《Legal high》中的意味,小李和小黛的触动与改变有些相同之处,这个案子让这部剧免入俗套,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第9集,失忆后的金锡胄去宠物医院找到他的“伙伴”,见到狗狗那段的演技简直是神来之笔!
这种牛逼到没有结局的连续剧需要一些理解的智商…不过朴敏英的表演着实不错。话说感觉Punch的背景跟改过迁善非常类似。
天真的,是美好的,是有能量的,是冲动的,是不切实际的,是无法持久的,是会失误的,是不完美的。最重要的是,当有一天发现天真不再是路路畅通的通行证的时候,当有一天手法油滑心思百壳的时候,是不是还能护住那个与天真息息相关的纯粹内核。这部电视剧仍然和失忆有关,不能说题材新颖,却仍然打动我
肯定不值5星,但是拉一拉平均分吧😂案件不错,最后结尾太仓促了吧,经常觉得一部韩剧结尾拖沓,你这个那么多坑啥都没讲是咋回事,完全没有结局哎
太阳,才知道朴敏英新剧。
为什么要上失忆梗呢,一直坏下去不好啊饿。
很精彩
失忆大状
比想象中好看,入坑后发现跟新特别慢。女主没有什么存在感。男主很有魅力,演技不错,就是翻译好像弱了点,专业名词看不懂啊。
这部戏很敢写很敢拍,敢讽刺韩国政府。也引用了很多实际案例,真的佩服编剧,是真心想要写好法律的内容。
收视率很低,但真的很好看,有些剧情真的没有看懂,很专业,但绝不妨碍案件分析。这么精英的一部剧能在韩剧中见到很是振奋,善与恶,法与理,金明民不同于legal high的堺雅人,他是那种冷中藏暖的选手,完全能带戏。
分不高是有原因的,几个故事几条线根本没讲完的感觉……看到评论区有友邻说因为和现实关联度过高而……就,可以理解,活命要紧!哈哈哈哈哈哈以后能遇到朴律师这样的师傅会开心死的吧!谐星来的,我可以帮手报名选秀的!我在韩剧韩影学做人系列之想到自己奋力以搏梦寐以求的资格和岗位可能只是别人一句话的事儿,突然间感觉何必呢?但又稍稍不甘心……真就被拿捏得死死的!未婚妻那趴差点以为周海媚老师进军韩圈了,美则美矣,演技麻麻地,木的啊,再加上删删减减,看完真不容易。
这剧我也是醉了赶上沉船结果烂尾。我敏英欧尼运气不好呀。。剧本也是一般般
精彩,优秀律师的警惕性,小菜鸟实习律师的勤勤恳恳正是初出校园学子的写照。
忽然因收視不好而下檔
劇名就是劇情。只是為何改邪歸正的金明民失明了呢!
总感觉16集不是大结局的节奏啊~收尾好仓促~
补标 播的时候追了一半
一开始是觉得剧情走向会很有趣,所以才看了。但实际上因为讲述的经济纠纷,所以略显生涩枯燥。但既然是以PC实际发生的著名案件为背景,还是为这种勇气点赞。金明民金相中演技真心棒,张弛有度。可惜朴妹纸再次被沦为路人,不过这样才符合剧情嘛,强插loveline反而没意思。。
朴敏英那个瞪眼做作的演技,还有慢慢慢慢慢的剧情实在对不起叔。太难看了。
金先生总是那么上纲上线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