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缘修道半缘君 古代诗人有不少好酒之人,也因此流传下很多与酒有关的诗词佳句。
自称是酒中仙的李白在《月下独酌》写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赤壁大战之前意气风发的曹操在《短歌行》中志得意满放出豪言“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喜欢用饮酒排遣辛劳的白居易有关酒的诗便有八百首,《问刘十九》中用一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邀朋友合饮;狂妄的罗隐在《自遣》中潇洒写下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成为后人争相引用的经典诗句。
唐朝诗人元稹的《离思》与酒并未有任何关系,只有“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可是这一句“半缘修道半缘君”却道出了很多醉酒之人的心态:一半因为酒一半因为无常世事。
元稹痛失爱妻,于是有他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可在那些醉酒人的心中又有谁不是有自己的“除却巫山不是云”呢?
电影中出现的酒,一些用来庆贺,一些用来悼念,一些为了抵御寒冷,一些用来逃避伤害。
“音乐之声”(Sound of Music,The)的家庭宴会中,十七岁的莉兹想要尝口香槟却被父亲阻止了,她的爱情也像金灿灿的香槟——在爆发的刹那绚烂美丽却短暂而不可企及;“杯酒人生”(Sideways)里的麦尔斯和杰克透过酒杯,尝舐着人生在舌尖滑动的麻痹与苦涩,辛辣与刺激;“云中漫步”(A Walk in the Clouds)中,基努•李维斯在葡萄园邂逅了他的女孩,酿造酒的过程伴随着他们爱情的成长;韩国电影“冰雨”(Ice Rain)里,两个男人在茫茫雪山上分享着一瓶酒,也分享着对同一个女人的回忆。
再苦的酒,掺了爱情的毒药,总会有人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只希望逆水而上,能遇见在水之湄的恋人,不要永远宛在水中央,让人翘首遥望。
千杯不醉 擅长烹制各式情感佳肴的尔东升,这次借酒传情,烤制了一盘精致甜美的糕点。
“千杯不醉”里有五颜六色的酒,有着千奇百怪的名字与喝法,它们倒入不同人的胃里,都从他们的心中溢出来。
杨千嬅这次仍然以邻家女孩的形象出现,只不过多年过去,女孩成了为爱而醉的女人,没有了从前影片中大笑姑婆的傻气,多了几分挺身而出、两肋插刀的豪气干云,让人尊敬也惹人怜惜。
小敏是啤酒女郎,在龙蛇混杂的地方呆久了,知道如何应付各色的男人,面对挑衅的人,她会为不胜酒量的九哥挡下去和别人拼酒。
他们叫她“千杯不醉”,都说这个女人对酒精没反应。
对于小敏来说,众人皆醉我独醒又是什么感觉?
该是看尽了人间百态的冷静吧。
这个女人最可爱的地方,就是嘴上硬气的要命,说不会随便帮人怕受骗上当,却还是心软的收留了宿醉的麦克。
不仅如此,还笃信他的才华,和他经营餐馆。
日久生情是大家都乐见的发展,只不过酒精在这里当了回催情的良药,满桌子的酒,一杯杯下肚,麦克自然吐得厉害,小敏却也陪着他醉了。
她痴笑着说,女人不怕男人吐出来的东西,是因为她爱他。
小敏见多了醉酒的男人,趁着醉意,男人都会跟女人说,“我很爱你”,然后就吐得不省人事,第二天早上起来却什么都不会记得了。
所以小敏一直都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如果是真的话,等你酒醒之后再说,因为没有酒精的话才是真的。
” 喝醉之后,有的人说胡话,有的人不停流泪,有的人则倒头大睡。
而小敏却趴在水池边上,笑得像马上要哭出来一样。
那些回忆在她的胃里翻江倒海。
男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只是那些梦想都离小敏很远很远。
小敏的梦想就在街边婚纱店的橱窗内,却没人可以给她。
众人簇拥着小敏,庆祝她30岁生日,希望看到她还一如既往地仰脖子干下那瓶酒,忘掉一切。
她却醉了,火辣辣地燃烧着的不是下酒的肠胃,而是泪如雨下的脸颊。
“千杯不醉 怎么我看你会千遍不厌 完全没机会 移开视线 你还潇洒 要我不醉不归 我知我已喝醉” 路边的酒馆总能看到有人买醉,其实他们没喝便已醉了。
千杯不醉,能抵抗得住酒精,却没人能对爱情免疫。
“千杯不醉”并不像杨千嬅的“新扎师妹”系列、“行运超人”和“干柴烈火”那样卯足劲儿地挑逗观众的幽默神经,只是在轻松的氛围中讨论了人们对于感情的态度,尤其是面对事业和感情之间的冲突,到底该如何选择?
相信看过故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一味看重事业,却因此错失了很多宝贵的东西,等到事业有成,家财万贯,蓦然回首,却尽是悔恨与空虚。
影片旨在提醒人们,争取地位和金钱的同时,不要忘了身边的人,因为他们才是无常世事中最坚固的依靠。
只为你喝醉 上流社会的人举十几年酿造的红酒,围坐在小酒馆的人碰着飘散麦香的啤酒。
微醺也好,酩酊也罢,“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
当生活的压力迫向社会,人们开始着迷于咖啡因和酒精。
讽刺的是,前者让人清醒,后者让人糊涂,而且这两个东西都有副作用,咖啡让人失眠,酒精让宿醉的人头痛不已。
当然,这本也无可厚非,太多事情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人渺小于世,在生命的海洋中孤帆行驶,有时候要睁开眼睛精打细算,有时候则需要闭上眼睛不闻不问。
人们大可以戒掉咖啡和酒精,浅尝即止,早上一杯咖啡开胃,晚上一嘬红酒入眠,继续享受生活。
可是,爱情怎么戒?
就任凭它伤筋动骨,掏心挖肺,肝肠寸断的,让人冬天吞下冰激凌来浇灭心中的火焰,在夏天的骄阳下穿着雨衣阻挡心中突如其来的大雨。
这样的痴迷岂不是更加疯癫?
不是有首歌就叫“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么。
“甜蜜蜜”里,张曼玉和黎明一再擦肩而过,当最后一次黎明消失在人群中时,张曼玉绝望的趴在方向盘上,准备放走这一生一次的爱情了,还有比这更戏剧性的么,歌声戛然而止后黎明又回来了,和她拥抱在一起;“爱的蹦极”中,他心爱的女人死了,转世为他的男学生,他依然爱上了“她”。
想想可能恋人间总是会问,如果我老了,如果我没有这一切,你还会像现在一样爱我么,这里,不是更疯狂?
他们用蹦极这样极端的死亡,作为誓言,来生,不管多少轮回,都要在一起。
爱情也是卑微的,为了那些不能说出口的话和无尽的等待。
“大鼻子情圣”(Cyrano de Bergerac)里,德帕迪约饰演的西哈诺面对让他痴狂了一生的女人——让他能高歌着穿越枪林弹雨送信的女人,让他一生未娶的女人,让他对着朋友悲痛得大发雷霆的女人。
面对让他可以奉献生命的女人,西哈诺直到死都对自己的爱情只字未提,爱情的小鸟就那么死去了;“罗马假日”(Roman Holiday)中,最后记者问安妮公主最爱哪个城市,“罗马,当然是罗马!
”她情不自禁的喊出来,因为那里有她深爱的人,所以整个城市都因此终身难忘。
可是爱情还是如散场的记者会,空荡荡的只剩乔•布雷德利的脚步声在回响;在“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的结尾,里克亲自保护丽莎和另一个男人在夜色中乘飞机飞走。
丽莎曾经走进了他的酒馆给他留下一个微笑和一首歌,却让他用一生时间等待她再回来;“城市之光”(City Lights)中,卓别林饰演的流浪汉为了给盲女治好双眼,跳上拳击台和威猛的男人搏斗,不在乎被人抓进警局,不在乎自己越来越落魄。
当女孩终于重见光明,开了一家花店,他也只能像个乞丐一样经过,不敢相认。
就算她认出了他,他也只是笑笑,一语不发,他的爱情就这样沉默不语。
当“千杯不醉”中的迈克半醉半醒地向小敏求得原谅时,谁都看得出他不因酒而醉。
我再次想到了元稹的那句“半缘修道半缘君”,歌里不也唱到过么?
“我为了谁 藏了眼泪 那是心里面往事一件 我却为你 轻易就醉 来不及后悔” 电影中从来不缺少童话,而生活中的人也永远可以为了自己的童话而做出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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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天降帅哥这种事只会发生在电影中,内容无力吐槽,吴彦祖在里面的表现也不好评价,我还是比较他演霸道总裁的样子,对,我就是这么肤浅。
话说热爱香港八卦的某懒对杨千嬅的印象一直都很一般。
在香港,能演的有张柏芝,能唱的有谢安琪,漂亮的就不用我一个个地数了。
我想杨千嬅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能和这么多帅哥一起搭戏。。。
(未完待续)
今天无意看了这个片子,看看时间,06 年还在高中,看着电影里香港的街道,街边的火锅,宵夜,茶餐厅,那时最向往的地方。
对高中的生活记忆模糊了,想努力想起一点感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时间太久了。
喜欢以前的香港,有希望的感觉。
还有 05 年都有厨房纸巾,户外装备,那时我们还什么都不懂,还在憧憬自己的未来什么样子,一眨眼到现在。
青春留不住,电影里面的桥段也用不上了,哈哈
其实这个电影,很久以前看过。
但是一直不记得。
然而昨晚上,当我洗澡、洗衣服、打扫屋子,把自己折腾的要死的时候,看着看着就哭了。
实际上,还是没记住。
只是电视里凌晨剧场孤零零放着这部多年前的电影,我终于感到平静了。
杨千嬅还是那个样子。
无论是干柴烈火、行运超人、花好月圆。
她一直是那样的港女,像我身边任何好友有时也是自己。
原来她那么多电影,我都看过。
她的歌,我只知道《小城大事》,还是因为某个超女唱过,觉得不错,再重新翻找,才知道,哦,原来是她啊。
吴彦祖原来这么年轻。
天天看广告,说着不顺溜的普通话,你值得拥有。
晓丸子说喜欢这个气质。
我还是喜欢,玻璃之城里的康桥。
门徒、窃听风云、新宿事件。
那么多角色,我始终喜欢记忆中的少年模样而不是美中年。
我太喜欢一切开始的模样。
就像周杰伦还不是董只是带着鸭舌帽,唱可爱女人。
喜欢古天乐还是白嫩嫩的杨过。
喜欢现在说不爱了的他,笑眯眯给我挠痒痒的样子。
所有人,所有事开始的时候,总是会有笨拙,青涩,不完整。
可是时间一久,越来越熟练,成为了一开始想要的模样,却已经变了味道。
不是不好,也许更好,但不是原来的了。
这种无力感都没法吐槽,只能说句,时间这把杀猪刀。
他说,男才女貌很好看啊。
他说,马里奥很好玩啊。
他说,我喜欢五月天啊。
他说,想去周庄啊。
我说,阿莫多瓦很有味道啊。
我说,砸罐子多有意思啊。
我说,MUSE多给力啊。
我说,越南多美啊。
4年的时间。
我们谁都没妥协。
他还是没带我去看爱丽丝,我也坚决不去电影院看单身男女。
那么多年风平又浪静。
我却一直忘了说,亲爱的,我也喜欢港台轻喜剧。
我也喜欢五月天。
我也想玩马里奥,可是太笨,不会闯关。
我听见你唱陈奕迅,会感动。
我也想,等你有时间,我们攒一下小钱去周庄。
给我时间,让我慢慢刻服婚姻的恐惧,我也可以成为你的新娘。
我们都老了。
在婚后第七年偶然看了这部电影,感触不再是恋爱脑,而是贴近现实的生活,浪漫永远让步于生存,在看到吴彦祖对自己的事业一筹莫展时,我会代入自己进入杨千嬅的角色,自己的微薄之力怎么帮助他的事业,如果出现一个高能量的人,是不是就此失去这个人?
结果剧情真的往这个方向发展了,如果胡静按照吴彦祖的厨师事业带领他,估计就不是happy ending了,谈恋爱也需要实力支撑
找了粤语版,再看了一遍,果然听原来的腔调更能感受到影片的感情。
以前看的时候,当作喜剧来看的,看完觉得普普通通笑一笑就过了。
如今再看,或许是因为年龄和经历的关系我却看哭了。
她怕他离开,所以偷偷藏起背囊,可他还是离开了。
当小敏给那位美女老板说“如果他真的喜欢你,我不会和你争”,那时,我的心被触动了。
喜欢、爱,这两个词到底隔离多远?
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
有谁能真正的千杯不醉?
或许,爱情这杯苦酒是要去尝了才会知道其中滋味。
或许该纸醉金迷人与人的关系和感情真的很脆弱。
彼此口中说着“情比金坚”的话,但事实上,因为几个小钱,因为小吵小闹,因为一点误会就会摧毁两人经营多年的“坚固”的感情。
爱情如此,友情如此。
能同甘的人能未必能同苦,能同苦的人彼此能相处的时间还稍微长些。
当时彼此都不会注意的一件小事或一个小动作,对日后的影响甚大,并且可以看清楚人性的一面。
为何我们不喜欢相对于“喜”来说的“悲”;相对于“甘”来说的“苦”;相对于“乐”来说的“哀”;这些与正面相对的负面,这些负面最能将人性的阴暗面很好地揭露出来,人性亦如此,喜欢听蜜如箭的恶话,不喜欢听苦如药的善话。
人性的阴暗和丑恶被冠冕堂皇的装饰掩住了,我们懦弱地正对自己的阴暗和丑恶。
对于那些被揭了疮疤的事,懦弱者的行为是加以比之前更美好的话来替它们穿上更华丽的外衣,粗鲁者的行为是加以拳脚相向,以暴力的强势来对它们加以压抑。
人性的阴暗面永远得不到阳光的照耀,只能仍由它们腐烂变质,烂在人体内,融入人的灵魂行和血液,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试想,我们长大就要经历这样的转变,要吸收很多的内心阴霾才能长大,阴霾越多。
对于生存在外部的我们来说就可以更少地受伤,对于存在于自身的内伤越重。
不管我们愿意与否,多多少少总要吸收这样的阴霾,以至每个初成长的我们都不健康。
试图改变又完全无力,内心激烈地挣扎,但身体不能履行。
一个如此矛盾体在世上是很辛苦的,最好的解决办法,不,应该是逃避方式是纸醉金迷地生活,喝醉了、玩累了倒头就睡,做梦了,好歹算得上是在做脑力劳动;做梦了,好歹算得上是在思考了;可这样的劳动和思考是不清醒的、浑噩的、混沌的……
匆忙中接到刚从美国回来的他打来的电话,说是有礼物给我,等一下过来.彼时我刚洗完头,顶着一头水滴,四处找干毛巾,还惦记着洗衣服,手忙脚乱的赶去接电话.不到三分钟就传来敲门声,我只好尴尬的形象全无的去应门.他拿着一个印着米老鼠的可爱杯子,说,送给你.我一手拿着毛巾,一手拿着杯子,说,你随便座.聊了聊昨天误点的航班,纷飞的大雪,可爱的迪士尼乐园,佛罗里达的阳光,然后,不知道我是被触动了那根筋,竟然聊起了我的感情生活.说着说着,天都黑了,知道已经收不回,只好找个借口说等下要出去,草草送他出门.心情复杂的翻出了这部老片子,看得百转千回.小敏就好像我们一样,总是仗义执言的做大姐,热情灿烂的努力生活,外表看着坚强乐观,其实心里比谁都寂寞,嘻嘻哈哈的笑着仿佛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心里比谁都明白.帅的让人无法抗拒的michael出现,小敏从一开始就知道,留不住.知道不能长久,但是仍然无法抗拒.生活中,有多少人,在我们相遇的时刻,就知道,留不住.生活中,有多少人,在明知道留不住的时候,可以放手.都不能,都以为爱情可以感动天地,都不放手.后来呢,付出,辛苦的,都是自己而已.于是最后,留不住,只能放手,慢慢的留着曾经的回忆,一片片保存起来,下酒.只要曾经拥有过,快乐,哪怕是短暂的快乐.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只是起初的我,以为爱可以改变他身上我不适应的地方,以为爱可以让我包容他身上我不能容忍的地方,他没有变,一直都是这样,而我,已经失去了容忍的力量,失去了爱的勇气.电影里,michael最后仿佛洗尽铅华的回到火锅店, 拿出白玫瑰对她说,我好钟意你.这真是美好的童话结尾.我们喜欢看这大团圆的结尾,却没有想过,小敏从此之后,会不会和以前一样辛苦,会不会和以前一样没有安全感,会不会,有一天,坐在窗前,淡淡的说,累了.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对你好,是不够的,他要真心的欣赏你.如果到了连对你好都没有的时候,能放手的,快快放手.不能放手的,看看能忍到什么时候.很多事情,其实,结局早就清清楚楚的写在那里,奈何,看不明.等到明白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一直以为,冬至是冬天结束,最近,才知道,冬至原来是冬天到了.流浪的小孩们,吃饺子了么.这一来一去,有多少故事.cy冬至雪夜 草草
电影《千杯不醉》里,米高的朋友浪子说,“我已经破了你的纪录,去过了32个国家”。
是的,浪子有他生活的真谛,走了那么远的路。
就算是比赛,用心走过的路,鞋子上的不寡泥尘可以证明。
是米高改变了梦想,开始想得到他人的认可,选择了安定与停留,结束不安分随心所欲的冒险。
于是他有了FUSION。
可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烹饪的正宗法国菜得不到他人的好评-——那是因为他根本不明白,旅行是一件只需自负盈亏的过程。
而安定,是那么容易被破坏的天平。
平衡状态,需要两方的对等。
左边是你,右边是整个世界。
要取得平衡,你只能自我增减自身的重量。
你羡慕吗?
记得那个志气满满走遍世界的自己吗?
那时候的你被高高举起,俯视整个世界,飞过北南回归线还要征服换日线。
你认识这个世界的不公,所以你不求平衡。
有梦想,你可以忘记安全感。
你以为你的梦想比全世界重要,忘记了天平力量薄弱那边,是你。
可你最后选择安定,你开一爿小店,烹饪你所喜欢的法国菜。
你以为你变了,表面上你不再与世界抗争,其不然你是用你的法国口味去向全世界申诉你的存在。
你门可罗雀。
看清楚了吗,天平的另一边,力量薄弱的那边,是你。
于是你开始重拾梦想。
我喜欢那个爱冒险的你。
那个你醉熏熏的说一堆别人听不懂的纯正法语,那个假装喝醉了的你为了表白上演的疯狂飚车。
还有那个放弃FUSION把飞刀交给小敏说“由你来决定我下一个目的地”诚恳重拾梦想的你。
放你自由,或者带我走。
我希望我们可以很自负去傲视整个世界,藐视这个世界里一直辛苦保持平衡的人。
像《夜光航线》里唱,“我不要太安全”。
我要我们老了,去炫耀整个年华共同冒险征服整个世界,而不是坐在摇摇椅上感叹时光荏苒静待衰老才发现只被动目睹了时代的变迁。
看吴彦祖,最早是看《北京乐与怒》,他演一个富家子弟,片子讲的是他和北京的一帮摇滚青年混在一处的故事。
发现这是个人才,有种令人着迷的气质。
后来又过了几年,发现这小子已经成了所有女人的偶像。
每个女的一说起他,都要两眼放光,恨不得吃了他,大有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的架势。
小谢和王菲分了后,越来越没人气了,不大有人要提了。
这个吴彦祖就成了绝世珍宝,让女人们彼此成为知音,在聊关于他的话题的时候,一下子亲热到彼此成了姐妹。
《千杯不醉》是尔东升的作品。
自上次合作《旺角黑夜》获得成功后,尔东升就把吴彦祖加入了自己的御用班底。
不过尔导演也是个明白人,眼下电影世道这样不景气,不拉拢帅哥怎么赚得回票房和人气。
吴彦祖在那部电影是个冷面杀手,在《千杯不醉》里变身是个喜欢自由和旅行,讨厌固定和束缚的华侨,一个有点理想,有点热情的平常人。
《新警察故事》里的纨绔子弟,《三岔口》里的杀手,我个人更喜欢,都是性格上有魅力的人物,有点偏执,有点顽皮,一个冷漠,一个玩世,是需要付出心力去演的角色。
《千杯不醉》跟尔东升的《忘不了》相比,最可喜的就是人气旺了,《忘不了》是非典时期拍的,所以镜头里常常是空空荡荡的,可是没了乱哄哄的人流,那就不是香港了,所以看得我很失落,《千杯不醉》里面,街坊邻居的互相关怀,大事小情齐动员,像是回归了《72家房客》的轻喜剧路子,周星驰的《功夫》据说也是从这部电影得到灵感,越来越冷漠的都市在呼唤这种邻里情——惟其稀少而显得珍贵。
这部电影里,阿珍的两个街坊,也是蓝颜知己,一个九哥,一个胖子眼镜,都是很诚挚的帮着阿珍。
九哥想娶阿珍,当阿珍找到了心爱的人,他也没有阻挠,而是拱手相让,只为阿珍幸福。
但当阿珍和迈克之间有了问题,九哥就找到迈克,迂回开导他。
付出,却不为自己,这种爱算不算是伟大?
虽然是那么平常的小人物。
美国好莱坞的电影,永远要英雄,即使近年来英雄也在平常生活中以凡夫俗子的面目出现,可到时候,还是要靠一身超人功夫拯救世界。
可是香港电影就不一样,也不想拯救世界,也不想统治世界,却是在小人物的一些平凡的生活里发现不平凡,把小人物当作主角,不管他们有多琐屑,但是关键时候他们的爱心才真正是拯救世界的力量。
在香港电影里,体现的是不同于好莱坞的中国智慧。
不过《千杯不醉》里,吴彦祖并没有发光,方中信的九哥反而很有魅力。
可能是角色不够拽,好好一个帅哥就浪费了。
至于他和杨千华,实在看不出有火花,这让我觉得很是无趣。
该怎么搭就怎么搭
纯纯的男主
她曾经说过,郁闷时怎么喝都不会醉。而我正好相反。
我就想成为赵小姐那样的大富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电影中的电视剧
无认是哪,都觉得有些糟糕。
比《新扎师妹》差远了
其实我觉得这是吴彦祖的代表作,帅惨了祖哥!
原来小宝也导过如此商业的片子
忘了
大笑姑婆的黄金时代
纯粹看在帅
用法语调情
飘过
CCTV-6
看完就忘了,白开水一样淡。
一点也不好看.可是却是个纪念.
ED好听
cinema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