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版真的挺不错了,虽然有些地方确实没有处理好,感觉有些接不上去,而且电影开头有一点尬。
嫌疑犯逃到了摩天轮上然后警察也逃到了摩天轮上?
不过诗诗这次的形象真的很突破了,电影开头看到她的动作戏真的不错,剪的短发也很凌厉,看得出有做功夫的。
邓超真的一如既往的棒啊,饰演的方木没有出戏,让我感觉他就是方木本人,聪明敏捷又睿智。
阮经天让我特别意外,他的江亚真的演的很好,让我恨得牙痒痒,不过方木每次叫狗蛋的时候我都有些忍不住想笑哈哈哈后面打斗的那场戏有点太重口了,一度有点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坚持下来了,最后一个大反转。
真好啊。
这部电影的主题也挺不错。
值得一看。
原载于什么地方我给忘了,但不重要,本文是作者的“未删减完整版”。
电影终于要上映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背后的故事,跟电影一样精彩。
这部电影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电影究竟遇到了那些事件?
不妨我们慢慢说起。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那个“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一间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蜡烛点亮,说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
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
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
光明与黑暗,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衬托阳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就好比我们道家学说里的“阴阳”,阴阳哲学可以见到归纳为“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是那种对立又相联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当然不是最好的电影,甚至对比西方同类作品,该片或许也不算突出,但联系起电影的题材以及华语电影的大环境(就是审查),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非常难得。
因为当如今的华语片都在尽一切可能的走“超现实”的路线时,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却少见的“现实”:社会负面新闻、人性的善与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还有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将这些融入到一部商业电影中。
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作为一部华语犯罪电影,是拍成了很多不能拍的东西。
而且这部电影真的在审查方面遇到了麻烦,从在国庆档前夕突然莫名消失,直到前不久定档12月22日。
在此期间,我还特意咨询了有关部门的朋友,其中的靠谱消息表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真正过审的时间,是在一周到两周之前。
本片究竟为什么在中国电影公映的准生证——公映许可证方面会遇到如此的纠葛呢?
这当然与电影的内容有着关联的。
世界残酷物语:犯罪电影的现实意义犯罪动作电影(如下简称犯罪片),是属于警匪片的一种,说起来警匪片,那范围就大了,通常而言故事满足“探捉拿罪犯,阻止犯罪及犯罪可恶不道德所有剧情过程”的作品,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警匪片,比如我们熟悉的《警察故事》、《无间道》还有《寒战》等等。
而犯罪片属于警匪片的亚类型,有着相同的故事模式,但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电影体现的是人们对“自尊”、“安全”、“渴望”的思考,且具有异常诱人的“黑色”魅力。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
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
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属于这类作品,且毫不避讳的说,该片也是华语电影最缺少的一类。
在华语电影类型化发展的时代中,虽然华语犯罪电影近几年有着的“抬头”的趋势,其中包括《无人区》、《烈日灼心》、《追凶者也》乃至前不久的《暴雪将至》都是优秀华语犯罪电影的代表,但总体仍属于“大熊猫”片种。
尤其是在我国森严的审查制度下,这些作品往往会面临着一不留神就踏入“雷区”的危险,比如《无人区》和《烈日灼心》就几经波折,险些未能公映。
但这些作品与西方成熟体系下的犯罪电影还是有些差距的,因为华语犯罪电影还是专注于故事张力和角色人格魅力,多多少少对于犯罪电影的最大的魅力有所避讳:对现实社会的映射和对罪恶人性的反思。
从这方面来看,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可以说是第一部“吃螃蟹”的电影,因为该片将犯罪电影与现实社会的阴暗和丑陋的人性进行了勾连。
至此也就不难理解这部电影为什么在国庆档期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还是由于没有过审,在华语电影的环境下,该片还是过于敏感。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社会黑暗面的写实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好比如今的社会。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悬疑片,跟雷米的原著一样,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大反派,阮经天饰演的江亚给曝了。
雷米的原著也是有够奇特,属于《心理罪》系列,但内容完全不同,而且该书能出版也算个奇迹了,因为书里描述的内容,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按理说,以警察作为主角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风浪,到了最后都能无往不利,邪不胜正,他们必须胜利。
但在本作中,迎来了变化,因为对方是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侠。
看看电影中的案件吧,与其是一个个被布置成充满仪式感的罪案现场,倒不如说是是一个个负面新闻。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是事件而不是案件,警察抓不了他们,因为这些新闻都是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
电影中这些简单的例子都足够有代表性。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将这些现实中的负面新闻事件与犯罪电影的题材联系,这是了不起的地方,内地目前没人敢这么做。
陈凯歌之前的《搜索》是讲这样的故事,但只是擦边球。
本片题材更加大胆。
直观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仅仅是犯罪分子行凶的目标,更是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
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没错,就是“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郭京飞,原著中: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不过电影在这里,进行了相应的改编,大概正是因为这个敏感的“投票”环节,才是电影遭遇审查问题的主因。
但这个改动并不影响全局,因为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更何况,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这是华语电影里,敌我力量最悬殊的较量之一,警察们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个罪犯,而是整座城市的暴戾。
超级英雄离开的日子里:警察如何钻进“电冰箱”?
当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终还是过审了,也就是我们如今的看到这个版本,紧张刺激的故事张力和节奏,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黑暗的世界和人性写照,在娱乐性效果和现实深度方面结合的天衣无缝。
该片终究在“过审”和“未过审”之间寻找到了一条平衡的钢丝。
因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究还是一部弘扬正义的电影,电影中反映了黑暗的世界,但最终还是迎来了光明。
真正的正义得到了伸张,真正的坏人最终受到了惩罚。
美国人约翰·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阐述:“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的正当理由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让我想起了美国电影中的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超级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为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电影这种承载着一段时期民众娱乐消遣甚至精神食粮的载体,让超级英雄化身为正义的使者,成为打击罪恶、除恶扬善的救世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也是超现实乌托邦的,超级英雄代表了民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精神的寄托,正义符号化的代表。
在现实的世界里,且正因为民众这种情绪的存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而且在超级英雄电影里,警察总是最没用的。
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却是警察。
从这方面来看,原著作者雷米应该是蝙蝠侠的粉丝,因为在他的作品里,城市总是灰暗的,充满罪恶、伤痛和恐惧。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C市,其实就是蝙蝠侠世界中罪恶的哥谭市。
但是这座城市中却缺少了一位超级英雄,这是一部现实世界观作品。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戈登警长该怎么面对小丑、企鹅人、黑面具、双面人他们?
邓超饰演的方木是一名警察,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灭那缕强光”电影在这里,为了进行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渲染敌我力量的悬殊,还是存在一些“电冰箱理论”。
这是《沉默的羔羊》编剧泰德·塔里对自己的作品提出的理念:他自认为自己在《沉默的羔羊》里有很多“电冰箱问题”的小细节,比如汉尼拔偷走了一支笔,用这笔打开手铐大开杀戒,观影的时候观众专注于角色和故事,忽略了这个细节看完这部影片之后,观众回到家打开冰箱冷气一吹的时候,会清醒过来想,咦,他是怎么偷走那支笔的?
笔是怎么打开手铐的呢?
实际上说不好听的,就是BUG。
但在编剧界,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有时候编剧为了达到作品某种戏剧化的程度,必须要进行“一些违反常理”的设定。
比如打不完的子弹、知晓一切的路人甲和什么也懂的高层。
最典型的就是《印第安纳琼斯4》,调侃了“电冰箱理论”,琼斯博士躲在了电冰箱中,躲过了核爆,观众好奇,这冰箱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但在编剧界中,大家看到这个情节,肯定会开怀大笑。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电冰箱理论”,就是找不到证据。
电影中无论江亚杀了多少人,干了多少坏事,始终没有证据,甚至大大方方走到警察面前自首,警察都没能把他怎么样。
这样的设定非常“刻意”。
当然这样的设定对于犯罪电影来说,是刻意为之的,也是常态,包括《七宗罪》也是这样。
电影中方木米楠他们死活找不到江亚的犯罪证据,就是在于此,成为推导全片的动力。
同理还有《白夜追凶》,剧中关宏峰一直坚持着“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行凶之后,一定会留下在现场留下一些痕迹,以此成为角色对灭门案的执念,成为全剧故事的主线。
这样的设定,是为了追求情绪铺陈而来的牺牲。
所以才有了结尾处牵动人心的一幕。
就像方木,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
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是警察。
回到《笑傲江湖》任我行的那句话,对比下来颇有感触,或许这个城市,已经沿着“城市之光”的逻辑而演变成罪恶之城,我们还会相信,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这个城市中的深层逻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因为连任我行这样的人物都不敢说江湖可以沿着他的规则发展,更不要说一名为了“暴力私欲”而妄图左右城市的连环杀手了。
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要深入黑暗。
而信仰暴力的人,最终也会栽在暴力面前。
所以,方木变成了“城市之光”。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这句话,出自著名犯罪电影《七宗罪》,在这部黑暗潮湿且暴力的电影中,以布拉德·皮特的一声枪响而结束,电影是悲观的,但还有摩根·弗里曼这句话,但他后面话是:“我只相信后半句”。
其实就是导演大卫·芬奇通过摩根·弗里曼之口告诉观众,在一片泥淖的世界里,人都惨成那样了,他还是相信正义的存在。
天才有时候,并不会死于万众敬仰,也许会死于寂寞;罪犯有时候,并不会死于道德惩罚,也许会死于力竭。
看过小说的朋友都会了解,方木在《心理罪》系列里,是个天才,几乎无所不能,但在《城市之光》中,却蜕变为一个中年大叔。
而江亚在这里,就是《七宗罪》里的罪犯,只不过没有机会遇上那代表“暴怒”的枪声。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后半段,回想起之前方木与江亚在审讯室里的对赌,我们可以发现,是方木输了,他变成了“城市之光”。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七宗罪》,后者布拉德·皮特用暴怒的代价,完成了罪犯七宗罪的拼图。
而方木以警察的名义,甚至说以个人的名义,用“输了”的方式把江亚绳之以法,在方木看来,是值得的。
就像《灌篮高手》中,无敌的流川枫遇到了泽北荣治,被击败到摔到地上时候,嘴角却露出了整部漫画里的唯一一次笑容。
那是向着新目标奋斗的笑容和眼神!!
这种笑容只有天才才拥有吧!
方木是幸运的,雷米说,《城市之光》是方木的最后一本小说,他也在自己最后一部作品中,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一个可以让自己甘心付出生命的对手,用程序上的正义,来终结的暴力,此生无憾。
电影终究是一部邪不胜正的作品。
在原著小说的结尾,有着这样一段话:“人们似乎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不管这个城市曾经多么罪孽深重,总有人肯以宽恕和牺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宁静。
在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这个名字成为一段传奇。
它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双手。
”
在这部颇具社会派思考的小说《城市之光》中,在这部充满情绪铺陈欲扬先抑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理性和正义,才是这个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缕强光。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是勇气和彼此的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就是“有人的江湖”,它不会沿着任何不道德者的负面事件而发展,也不会沿着借用大众负面情绪而肆意杀戮的犯罪分子的规则而演变成暴力之城。
所谓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横行无忌但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任我行,只不过是想要让世界演变成自己的天下,最终却玉石俱焚的东方不败。
“我们所害怕的,正是我们所渴望的”,这句话来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郭尔。
克尔恺郭尔是存在主义大师,强调哲学家应探讨现实中人生问题。
一部商业电影,探讨了社会,探讨了人性,我很喜欢。
在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之后,让我们相信,这座城市是有光明存在的,这个世界也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就连希腊神话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里,潘多拉打开了魔盒,释放出了108种邪恶,从那时起,灾难们日日夜夜、处处为害人类,使人类受苦。
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一个叫做“希望”的天使,大家只是看到了邪恶的肆虐,希望只是不易被人发现而已。
这座城市还是有光的!
关于删减既然是过审了,肯定要涉及到删减,至于删了那些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考虑到电影表现案件的时候节奏很快,可想而知,该片删减的主要内容就是这里。
其中郭京飞那段,应该是删减内容最多的地方。
对比原著,原著中任川是让网民投票“投”死的:“城市之光”发起线上活动,这个律师(原著中是法官)该不该杀,当“该杀”票数达到10万的时候,就自动触发炸弹引信。
电影中这段情节一晃而过,如果没有看过原著的话,都搞不清楚电影中那些数字一直在涨到底是因为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倒计时。
这段内容,100%动过刀。
而且有两个证据。
其一为如下这张剧照,是任川与被讹少女对峙的场面,看LOGO还是“930上映”,这个情节在公映后消失了。
其二为刘诗诗,在该片第一款预告和制作特辑中,我们还看到了刘诗诗饰演的米楠怒吼的场景,从背景来看,这应该是个网吧,电脑屏幕还是绿幕,这个镜头一晃而过可想这里应该是米楠阻止大家投票的情节。
甚至发生了警察与网民之间的打斗!
然后在最新的刘诗诗特辑中,更印证了我上面的说法,比如下面这张图!
从刘诗诗脸上的伤痕来看,貌似是爆炸之后的留下的。
推测一下:是任川被炸死之后,万念俱灰的米楠冲进网吧,跟网民打起来了,才有了上面的桥段。
PS“你们都是杀人犯”这句台词是原著中就有的,不过貌似是方木说得。
这段特辑的地址在这里,从23秒开始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花絮2:刘诗诗特辑 (中文字幕)然后这段特辑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原著作者雷米的客串↓
看场景,雷米老师应该饰演的是网吧老板,还有大花臂,米楠进门把警官证往台前一丢,就冲进去跟人家打架去了。
这段内容在正片中当然也没有了。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所有海报中,演员表中都写着“雷米友情出演”,从头到尾一直有,下面这张截图是12月22日今日公映版海报中的演员表,雷米老师的大名还在,但正片中是没有的。
所以我推测,任川案被删的内容应该不会少,而且片方也挺有意思,明明被删了,但不甘心,把这段内容的一些镜头放在了特辑里呈现,意思就是“我们原本更大胆的,也可以更好的”。
删了就删了,没啥,无论内容表现的是什么,但想投票是不可能的,常规操作!
12月23日更新:二刷之后,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因为电影中阮经天是配音,在原定9月30日公映之前,所有的预告片和特辑里,阮经天都是原声,至于为什么配音,除了台湾腔之外,重新配音后台词也改过;有一处,阮经天在审讯室里有段台词:“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制度”,他的口型,最后两个字是“法律”,也就是说,原本这段台词是“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法律”。
下面是推测的内容:在电影的片长是124分钟,既然前面有证据表示删了一些内容,那么作为一部犯罪电影,正片2个多小时内容的片子并不多。
所以我猜测,电影删除的主要内容在于前面,后半部分后来改档之后进行了一些补拍和重剪,包括一些台词的更换。
比如李一,原著中江亚地下室那具尸体是给魏巍做手术的医生,电影里改成了李一,不排除这里进行了一些剪辑和台词上的瞒天过海。
更重要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前紧后松,几处案件部分一晃而过,后面稍显冗长。
任川律师爆炸之后,电影我觉得还没演到一半,在原著中,我记得这段内容要更靠后一些。
所以前半部分案件处,肯定删了东西。
后半部分为了电影时长,又补充了一些东西。
这就是华语犯罪电影的困局啊,无论模仿西方同类作品也好,还是描写人性和现实也罢,很多地方是敏感的,不能表现的,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个人还是挺喜欢现在这个版本,但还是觉得原版肯定要好很多。
首发于公众号:电影文酷 dreamcrowfilm
看前几十分钟的时候还是感觉挺好的,觉得网络上的网文还吹对了。
但是越往后看越不对劲,揭露江亚的时候就彻底不行了,看点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江亚的过往人物塑造(当然还有一个李一真相),然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对不起原作了。
其实在审问室那段就可以看出来了,抄黑暗骑士,还城市之光,可惜这个抄好需要很高的水准,原作没看不知道,电影垃圾就不说了。
至于假装打杨学武,这个在开枪后立马就知道是个局,电影都没有一点想骗你的想法。
当然你说不管是不是局只要能激怒江亚就行了,也暴露本片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人物都是工具人,不管是塑造的好的还是都合的。
整片下来也就揭露了一下网络暴民,其他的都是空话套话。
顺带提两个,第一是第一个案件也太垃圾了,你说搞个教师猥亵或者校园欺凌都好。
第二是把廖亚凡改编的很好,萝莉老婆你懂的,最后失去的部分也很能释放出感情,但是发怒部分邓超的演技不太行。
两分也不是说垃圾,只是想说国产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加油吧。
看过雷米的原著,也看过张若轩版的。
冲着这个小说去看的,除了有些没有播出来删减了的前段,影片还是很完整的,邓超演技自然不用说,很赞!
但最让我惊喜的是刘诗诗和阮经天,之前一直是古装片里温婉仙气的角色,这次真的不同与以前那种大家闺秀形象,米楠演的很好很出彩,小执拗,小俏皮,但又不失警察的那种果敢坚毅且英姿飒爽,小细节把握的刚刚好。
听别人说是原音,我都有点不相信。
还有小天,真的就是变态本人了,可能我还沉寂在<命中注定我爱你>的那个高富帅纪存希的世界里,这几年很少看他演片子,突然一下子出来就是个心里扭曲的反派,着实有点惊讶。
真的,可以说是今年犯罪题材影片里的最好(不要觉得我没见过世面吧,哈哈)。
PS:问我为啥打四分?
我想说为啥要删减啊?!!
气愤。
还有,希望原班人马在出第二部,嘿嘿😁(我就不配图了)
个人觉得影片当中除了探案以外更喜欢的是它表达以暴制暴不可取,网络暴力,语言暴力…等都是值得看过之后思考的会有剧透,不喜欢剧透的豆友们慎入看了五点二十的那场,果然没有失望,影片开头米楠旋转木马到到摩天轮上抓凶手,恐高的我很佩服,而后紧接着“城市之光”连环杀人,查案的时候米楠这个角色认真负责,中间穿插着一些感情线给这部影片带来了一些温暖的气氛,刘诗诗这次的角色演绎非常完美,我非常喜欢这个米楠江亚真的是一个很严谨的人,不过自以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以暴制暴,现在道德的最高点做着违法的事。
是一个很克制的人,在审训的时候,方木的话和魏巍说的让他的情绪一度奔溃不过最后很快的转变过来反击方木,聪明至极,他的加入让整个案件进展很快,从廖亚凡被杀害之后一度低沉,米楠的劝说,这里我感觉案件陷入了瓶颈,直到咖啡店向学武开枪案件又一次达到了高潮看了以后我觉得江亚如果儿时父亲没有虐待他,后面以他那么能力完全能做一个为社会贡献很大的人,他会有一个很不错的事业和家庭,说不定他会成为警察,和方木做好朋友,好搭档,用合法的手段做最正义的事惩罚最恶的人希望老师们多一些耐心教学生,差生优等生都平等对待,互相尊重希望儿女们知父母恩,她们养大大家很不容易,知恩图报,当你做了父母的时候你才懂得她们多么不容易,大家都在长大父母渐渐老去,希望当父母老了的时候也能向她们对待小时候的我们一样多一些耐心和体谅希望大家不要隔着屏幕对着别人进行言语攻击,伤害了别人,不要做影片当中所谓的“城市之光”,充满爱的生活希望大家能够追寻真像而不是盲目跟风做一个正能量的人,希望大家生活愉快💓
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什么叫做底线,什么又叫人言可畏。
有罪的人,终须受到惩罚,但有些罪过,却也终究罪不至死。
是手起刀落式的以暴制暴让人痛快,还是愿意从制度上教育上思考更完善的解决办法。
每个人都期待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享受万众敬仰,但是有多少人迷失在心理的自我满足上,成为了杀不见血的刽子手。
自私、冷漠、贪婪、放纵、无知,这些人性中负面得让人怀疑世界,会让人有冲动想要冲洗掉这些脏掉的东西,把坏掉的东西清理干净,也许剩下的,就是美好。
于是,以“正义”为手中利器,以屠杀来遏制恐惧,却不知道,人性之复杂,好与坏何曾壁垒分明过,更何况,就算分得清,这世上的所谓坏人也是杀不尽的。
这部电影里,杀人变成了充满仪式感的游戏,网络成了罪恶仲裁的平台,由一条条留言形成的网络舆论成了一道道催命符,一个个网络用户成为杀人的助推器,隐于网络背后的连环杀手成了万众追捧的罪恶审判者。
人们在高呼正义终得伸张的时候,却不知道,那个人仅仅是为了一个挑衅,却忘了,由法律维护的秩序正在崩塌瓦解。
直到她死了,直到一个警察愿意用生命终结这场疯狂的时候,隐藏在阴霾之后的那道阳光才让人看清了前路。
邓超饰演的方木,灰白头发,邋遢衬衫,能在最微末的细节中发现端倪,在最崩溃的时候也在紧紧坚守着自己的底线,看似颓废的生无可恋,其实心底的那道光一直未曾熄灭,他宁愿以自己为代价,也要让杀手输的心服口服,因为方木不能输,输了,就是法律维系的秩序原则输了,就是真正意义上维护正义的原则输了。
不得不说,老邓头应该算是唯一一个没被真人秀磨掉演技的好演员了,眼神里的情绪转变,神经崩毁边缘的哀嚎以及最后和杀手对决的动作戏,都很棒,不愧是影帝。
镜头剪辑的也很有意思,有几个点抓的不错。
阮经天在这部电影里的演技让人惊艳,不错的说。
这部电影结合了很多社会热点,核心是很严肃的。
我理解的就是要坚守底线,我们要坚守社会角色的底线,我们要坚守道德良知的底线,我们要坚守公平正义的的底线,虽然有些人罪不至死,但终究天道还在,当你自私自利,漠视生命的时候,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城市之光宣判死刑了呢……
这篇送给江亚---华语影坛难得一见的连环杀人犯角色。
有剧透。
引用文字为阮经天自述,并在文末备注了出处。
先来听首江亚之歌江亚之歌在看电影之前我是同情江亚的,“江亚就是一连串不幸催化出来的产物”(1),童年的不幸经历,母亲自杀,被父亲虐待,最终弑父。
然后长大成人,来到了城市抛去过往,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遇到了爱情。
正如他所说,他爱这个给了他新的生命的城市,他不能接受有人在这坐城市遭受冤屈。
他的经历他的所作所为都有值得被理解被同情的地方。
然而当他杀死廖亚凡的那一瞬,我情感的天平被撤底打翻,正如电影中方木所说”我要将这屡光熄灭”我对江亚的那一丝同情被影片的导向熄灭了。
然而我内心深处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翻到阮经天自己的一句话“不去判断他是否输了,而是将他理解为累了”(2)。
我忽悠恍然大误,实际上是江亚自己选择了不再继续。
为什么这么说?
影片结局事实上方木并没有死 ,江亚再清楚不过,所以至少在方木这个案子上,江亚并不是杀人犯。
因此如果江亚自己不认罪,根本无从定罪。
所以虽然影片中十分伟光正的让江亚说出“我输了,他才是城市之光”(3)但这怕也并非江亚这个物的本意。
对于这一段阮经天是这么理解的,“这幕戏我是极为不甘愿的,他才是城市之光这句话我讲不出来,只有靠他的手才能把那个堕落纠正回来,而不是方木的方法,基于这个中心思想,我讲不出来那个话”(4)因此,还原江亚这个人物本来的脉络,他是不可能认输的,“可以被杀死,无法被战胜”,这才是江亚。
但是“生而为人对不起”,怕是没有人比江亚更能体会这句话的意义。
活着的每一天与他而言都与炼狱无异。
快乐的时光在他生命中几乎寥寥无几。
“他平时像死了一般的活着,江亚是必须很用力,才能让别人以为他很轻松,他很努力的活着,才能变成这个样子” (5)从天台打电话诱方木让他跳下去那时,他就已经想死了,不然以恐高的阮经天来说是不可能演到一只半脚都放在天台外的程度,是江亚那已经放弃生的欲念的灵魂给了他无畏。
对于江亚而言,死亡是太过稀松平常的事,于他人于自己。
对他而言,死亡是一种解脱。
而他之所以粘着方木,那是因为他知道方木是唯一一个有能力让自己解脱的人。
而他之所以杀死廖亚凡,那是因为方木熄灭了他生命中唯一的光魏巍。
“而魏巍是唯一一个愿意爱他,愿意摸摸他的头,愿意拥抱他,愿意抚摸她脆弱的人” (6)他认为是方木夺走了他,“而在那一刻,连这个东西都被夺走的时候,一方面他被背叛,可是另一方面,江亚其实也是第一次意识到他是迫害人的角色”( 7)“ 他第一次也意识到,原来他带给世界的,不是只有他理解的善,还包含了所谓的恶,他让他的妻子受到这么大的痛苦和恐惧” 原来我正在伤害她,江亚第一次崩掉了,所以那时候他特别的无助、害怕、恐惧,那一瞬间的江亚是真的被扒光了在大家面前。
” (8)“但是这个痛苦是激化这个角色变得更加危险的一个关键, 最后的一枪,让他彻底变成一个无法抑制自己疯狂的人。
” (9)诚如导演说,江亚的生离方木的死别,最终导致了他们的对决。
于是就有了最后那场打戏。
很多人都觉得这场打戏来得突兀,但其实这是“他们价值观的对决” (10)影片以这种外化的方式呈现了方木与江亚的你死我活的对抗。
江亚是不幸的,他以为他自己是光,但事实只能活在无尽的黑夜中,没有出路。
原生家庭造成了他的扭曲与病态,以他认为的善又制造新的恶,而当被最后赖以呼吸的救命稻草被拿走,他已经没有生的欲望,只有和代表光明的方向木同归于黑暗的心。
江亚又是幸运的,谢谢有人愿意接纳江亚的灵魂到他的肉身,带着极大的怜悯心去抚慰这样孤寂又无助的灵魂。
如果能减少哪怕一个江亚的产生,那么影片就不会“毫无意义” (11)。
引用出处如下:1.5.6.7.8.9.淘票票专访2.桃桃淘电影影评3.11.电影台词4.淘票票专访视频10.东方电影报道专访
故事结构呈现非常俗套,几个案子由几人所为不知道,但神棍方木认定是冲自己来的,便去找自己的同学,一个个排查,找到罪犯了。
改编动了原著不少,使情节联系看不出来,不合理地方增多。
为何要弄死女孩,与标榜的城市惩恶之光不是不符合了吗?
电影无一交代。
为打而打,相互摔来打去,好长时间,有存在必要吗?
电影院中打哈欠的人较多。
另外,刑警队长,警局领导都脸谱化,表演也很浮夸。
邓超,表演卖力到让人跳戏,完完全全没有雷米著作中方木的味道,他嘴一咧,立即想起跑男,他眼睛一亮,立即感到是在表演,身上没有方木的影子。
至于他皮笑肉不笑的镜头,只让人感到有中年油腻感。
太让人对邓超失望!
是邓超,但不是方木!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这几年中国电影所没有过的一个类型 跳出了以往悬疑推理案的惯常套路 做到影片结束后让人沉思 从这个角度来说 电影的立意满分 结尾处方木在视频里说的话最能引人深省 像是比较火的江歌于欢案所引出的 法律和公众舆论到底是否应该需要人为添加砝码使其平衡或者使其民心所向 阮经天的表演是最意外的收获吧 把一个处在社会阴暗面因为自身的不幸就看不见城市的灯火这样一个反面的城市之光的斯文败类的神态以及肢体动作展示的活灵活现 几个案件的展开都是取自平常生活 虽不跌宕起伏脑洞大开但依旧夺人眼球 观影结束后所得到的第一个最直观的感受还是那句话 正义有时候可能会迟到 但绝不会缺席
阮经天在心理罪城市之光里演的变态简直了,从未发现他是被偶像剧埋没的实力派呀。
这部剧觉得阮经天的演技比邓超更胜一筹,尤其阮经天被关押问审的一段表演,吃惊中带着恐惧,恐惧中又带着绝望,绝望后又变得无所谓,然后是狂悲到狂喜连贯性表情传递,这段属于变态的内心以及面部表演简直要成为变态类型电影戏剧教科书的典范,真真是没有想到阮经天的功力如此深厚。
再来说说女一刘诗诗的演技还是有点欠,在两个演技派大神的对比下显的很单薄。
剧里难过、无奈、担心都是一种表情,除了楚楚可怜满含泪水,应该又的情感表达的层次递进完全看不到。
ps我是不是要求太高了?
刘诗诗在剧中的女一演技不如林嘉欣的友情客串。
林嘉欣的恐惧和痛苦拿捏的特别到位。
心理罪太注重刻画人物性格,太着重描绘人性阴暗面,所以剧情显得有点薄弱,每个命案之间的关键点都是为了衬托凶手,刻意打造一个典型变态人物反而觉得剧情太直白没有趣味性,少了悬疑片在观众心里的内心深处的互动,同样的悬疑片题材的《盲探》里面塑造的变态真真是吓到我了。
还有对比同类型作品《白夜追凶》,心理罪城市之光在剧情方面稍逊一筹,作品缺失了破案的如何破,而是把重心放在凶手如何成为凶手上,这会让观众觉得只有恐怖氛围而没有悬疑特色,有点顾弄玄虚。
因为这个电影需要变态,所以变态就应该这样或那样,脱离现实的人物塑造缺失了人情味就显得有点假,创作还是要以现实为基准。
这也是电影比起电视剧的难处。
120分钟既要丰富故事内容又要塑造立体的人物形象,两者完美结合的佳作太少。
所以那些在电影上有所成就的导演真的是有才的。
我猜这部电影的编剧应该是个直男。
说那么多,我又想到去年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驴得水》大家有机会可以看看这部电影。
在我心里少有的佳片。
心理罪城市之光是剧情逊于演员演技的。
与那些好剧本差演技的作品正好相反。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是演员成就作品,演技这东西就是忘记曾经是谁,此刻就是剧中人。
所以这部电影被阮经天的演技惊艳到了。
最后想说,心理罪城市之光值得一看,电影最后幸好没有烂尾,升华了一下。
10分我会打7分,4分阮经天、2分邓超、1分音效。
ps这部电影不建议带小朋友看,剧尾打斗略重口味。
漏洞百出,却是审查制度下,国产电影最接近《电锯惊魂》《黑暗骑士》《死亡笔记》的一次,群体暴力之下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最后强行正能量也无可奈何。阮经天就差一句“我要成为新世纪的神了”
「C」典型的剧情和逻辑撑不起演技,虽然对主演都是路人,不过这次邓超和阮经天发挥意外得不错。节奏太乱了,前段没有轻重次比,很散。三宗命案变态仪式感没有展现出来,摄影硬伤,尽管不同场景不同颜色滤镜努力营造氛围,还是跳戏。女主角色鸡肋,见面四五次就变成了生死相依的搭档,感情线最为致命
第一次看到阮经天这么彪悍的演技,不断地变化自我,不断地分裂,到一气呵成,并不零散,说实话,这一局阮经天赢了,比邓超演的要好,角色也更复杂,完完全全的榨出了角色的韵味,相比来说,林嘉欣短短几分钟已经比刘诗诗要好了,还是角色不适合,整体影片的感觉真的很好,让人欲罢不能,久久回味。
不考虑原著的话不如就让方木死了算了,最后一段除了安抚原著粉情绪之外全无用处,刘诗诗也完全多余。阮经天稍微有点儿魅力反派的味道,然而表演还是过火了,编剧也没能帮他撑起来这么一个角色。另外杀文淇那段很奇怪不是么,难道不应该是让方木看着他的小媳妇死而掩面救不得么才对……
背景音乐在为了装逼而用力渲染么?男一男二摔了那么多次,而且还是从那么高的角度摔下去,居然依旧活蹦乱跳,服气。
邓超奉献生涯最高颜值,阮经天精神分裂般的表演估计能给他捞几个提名。邓超其实也没多少表演天赋,不过他凭借智商弥补了部分天赋的不足,刘诗诗这种的资质估计这辈子也演不好戏了,看人家演过嘉年华那个小姑凉,天生就会演戏
看了点映,挺不错的,超哥拿出了比烈日灼心更加细腻的发挥,影帝!阮经天也是演技爆表,就连刘诗诗也没有拖后腿。剧情很流畅,近几年最佳国产犯罪片。缺点就是感情戏有点僵硬,不过瑕不掩瑜,8.5分。
形式感太强了,塑造了一个致力于黑化主角的反派,犯罪动机却又太单薄,况且假死设套这种警匪片烂梗实在是太套路了
很有悬念的一部警察破案片,扣人心弦,只是场面有点越级血腥,男主光环太强,文淇这个角色太惨。另外,为什么男女主角总是单身且会谈情说爱?
主演演技及格,邓超以后别演喜剧还能看出来他是演员,阮经天演的变态一般般,但是角色本身受限也是很大原因,整部电影看到中间睡着了,实在没意思,每一步都在预想之中,期待的反转也没有来
点映看的,看到点咖啡那段就知道编剧没喝过咖啡,服务员问喝什么,方木说,咖啡,不加奶不加糖。服务员就记下走了。就像喝茶,别人问你喝什么,你就说茶,难道不知道红茶绿茶还是普洱要分类。其他剧情都是不走逻辑不走心,但都演得好用力好狰狞,叫得疯狂笑得癫狂。
花样杀人的设定有日系的感觉,邓超的赴死设局还挺无力感的,是要在内心救自己。结尾的花絮,大概就是此类电影的最终困扰。
比起另外一部同IP改编来说,表演还是至少完成了任务,也没有把心理学黑成神棍起乩,比较拉好感度。可惜整部戏都没真把案件本身当回事,也不关心故事根基和其他人物,把双男主价值对决作为了唯一话题,偏偏两个角色都不完整。结尾价值胜利直接进入主旋律煽情真是白瞎了所有可能性。两星半。
开头摩天轮的戏太扯了。剧情比较老套,主要是仪式感、连环变态、伪正义、童年阴影等元素堆砌显得似曾相识。不过演员们都还演得挺不错的,始终贯穿电影冷漠又猎奇心重拿手机拍视频的看客,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的记者,还有躲在屏幕后面网络暴力是非不分的键盘侠,都令人不禁冷笑。
邓超阮经天表演上是尽力了,可惜毛病还是不少。悬疑剧悬疑感不够抓人,推理剧推理不突出,讲黑暗人性吧也太表面了。还有一个国产都市题材的通病,就是那种伪装高级的低级感,画面布景看起来很高大上但其实很假。最后,00后的文淇都演成这样了,80后的诗诗不该羞愧吗?
技术部分的完成度非常港片,让人不舒服。但整体立意鲜明且内容丰满,国产犯罪片的血腥暴力新高度。望大卖。
太!难!看!了!不能忍!!!莫把犯罪当儿戏,否则一看就出戏。
力荐,只因为里面讲的网络暴力,希望更多的人看到老师受到网络辱骂时候的痛苦、听到律师死前遗言“告诉我妈,我没有网上说的那么坏”时能够反思自己。想一下自己是不是每件事都毫无差错是不是没说过半句假话,如果有,那么你是不是也需要网络暴力来审判。
一波三折终究还是上映了,两位影帝在故事中碰撞出的火花还是蛮绚烂夺目的。影片蛮遵从原著的,不妨一看。
演技排行:文淇&gt;刘诗诗&gt;阮经天&gt;邓超...原著就不是推理小说,就不说调查推理这些弱项,但电影反倒把邓超向来干瘪式用力过火的演技集中暴露出来,和文淇最重要的两场对手戏,几乎都被碾压,连节奏、情感都没抓住的邓超,只在那儿干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