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大牌云集,没有特效加身,没有悬念重重的情节设计,也没有可歌可泣的故事背景,电影就这样缓慢而平静地展开了,犹如一幅生动的加长画卷:背景是延绵的壮丽山河,风儿在轻声低语,鸟儿在婉转歌唱,潮湿的空气里,树木、青草、泥土的味道都清晰可辨。
两个性格迥然的老头,就这样相伴踏上了一条山间小道。
其间自然是状况百出、笑料不断。
他们一起咒骂、一起笑;一起耍小聪明、一起搞恶作剧;一起滚进河沟里、一起摔在陡坡下……尽管最后没能到达目的地,各自却都找回了自己心里缺失的东西。
主演Robert Redford罗伯特·雷德福和Nick Nolte尼克·诺特,我都不太熟悉,感觉面熟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两位老前辈在这部电影里表演自然、到位,就像是在演自己的人生一般轻车熟路,深邃老成的眼眸里时而流露出深如海底的无奈与落寞,时而又闪烁着孩子般的狡黠与乐观,简直就是完美!
(请注意手势……)
没有准备的……不就是我们的人生吗……还有准备好,我们就老了…一生到底要经历多少才叫足够,从年轻到年老,就已足够。
总有年轻的人走着我们走过的路,然后也老去。
总有年轻的人像年老的人年轻的时候希望帮助像自己一样年老的人,所以在自己年老了以后不要倔强说不需要年轻人的陪伴。
老人看着年轻的人们总会想起那时的自己………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
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1、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
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
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
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
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
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
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
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
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
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
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
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
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
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等我们老了,我想要住进同一个养老院,我们要一起看电影喝下午茶看逗逼老头在我们面前耍宝。
”这是我跟高中闺蜜曾经的梦想。
前几天我在琼库什台接到她的微信,聊到一个坏消息,我们有几个小时的时差,很少这样同步聊天,一般都是想到什么聊什么,想不到这一次的话题离死亡这么近。
这一次也算幸运过关了,我们再一次约定,等下次回国要一起去旅行,去哪里都行,带着我们的孩子不顾一切出去走走。
“等我们老了,临终的一刻,我希望你在。
”“等到60岁,就在一起好不好?
”
这是很多生命中所谓曾经无比靠近的路人甲,关于天长地久,持续到老年的谎言,不过当初我是相信的,只不过此刻我已经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毕竟只是路人甲,不值得继续浪费生命了。
这几年在路上,确实遇见过一些年纪大了,选择长期在路上的人。
最常见的是各种五颜六色的大妈,不限于红色围巾和绿色上衣,相同的是吃过死小孩的红唇,以及大墨镜,以及处于夕阳游鄙视链顶端的持长枪短炮的摄影大爷。
“你知道二十几年的时候,我是坐专列来的这里,那时候,哪有什么旅行团。
”
“我们去尼泊尔的时候,遇上了地震……你看看这张照片,这是喀拉峻,对了,雨崩你去过没有吗?
哎呦,哪里不去太可惜了。
”卧铺车上的北京大爷,跟旅行团里的上海大叔操着同样的大嗓门聊起他们的光辉过去,我忍不住想起那个跟我约定一起自驾去西藏的老友。
印象里那个爱画画的少年,是否终究在遥远的未来,变成这样一个大嗓门的寂寞大叔,为什么我们一定得等到我们老了,才去做一些事,而且是我们特别想去做的那些事呢?
《林中漫步》大约就是这样一部浪漫主义的夕阳游之作,我从不觉得他是拍给老年人看的,毕竟在去塔县路上,哪怕拉稀也觉得无所谓的68岁大叔,还计划着有生之年要去楼兰看看,他们怎么可能接受片中那些吐槽老年人体力不支,只能半途坐车折返的结局,这分明是吓唬年轻人的穷游宣传片。
你看看,如果你再不出门去看看。
只能年纪一大把,跟早就断联几十年的瘸腿发小,来一场林中漫步,看着一个个擦肩而过的精神小伙,吐槽一句,傻b,还不敢太大声,毕竟连逃跑都只能来个狼狈的屁股蹲。
老了,老了,不但体力不支,胆量也所剩无几,再好的美景也不如找块石头坐下歇歇来的好,只能自嘲一句,我们没有什么目的地,只不过是走到哪算哪的林中漫步,这本来就不是一场比赛嘛。
等老了,我是谁,你是谁都不重要,我爱你,你爱他也不重要,都老了,离什么最近,什么最奢侈,谁都明白,难道不是吗?
不如还趁没有彻底躺平,一起去林中漫步,随便走到哪算哪吧。
一位性格内向的作家遭遇“老年危机”,在参加完一次葬礼后,决定要做点什么。
因为多数作家的命运结局,不是拿酒精麻痹自己,就是扣动扳机(参考海明威)。
他步入一座小树林,观看一条穿越的小径,顿时有了主意。
阿巴拉契亚步道(Appalachian Trail),全场接近3500公里,是美国东部贯穿14个州的徒步登山之路。
纬度高高低低,一些地方比较平坦。
如果只是偶尔周末,行走个半天一天,是不错的运动。
在北美生活过的人,应该都不陌生,算是种生活方式。
可换作已年逾古稀、平时“宅男”的男主比尔(罗伯特·雷德福),打算从头到尾走一遍,就难怪妻子(艾玛·汤普森)和朋友们种种反对:“疯了不是?
简直活得不耐烦。
” 讨论过后,结婚四十余载的妻子,看比尔心意已决,打算各退一步,坚持让他找个人同行。
果然是维持长久婚姻的明智之举。
作家的朋友,多数估计也是宅男。
最后,有个意外失联许久的人,前酒鬼史蒂芬(尼克·诺特)进入了视线。
去专业徒步店,在营业员忽悠下,买下外套营帐等一堆装备。
营业员举起一个橙色的小塑料铲子,“别忘了ee后,请自行清理。
”美国环保法标准严格,公民普遍素质高。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是部盎趣丛生的小制作“公路电影”两位演员,一位79,一个74,想不给人家点个“赞”都不行。
如果老年人全都有这劲头,国家制定养老退休计划,再无困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可惜,意愿所好,执行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才走出一里路,这对老基友,已经气喘吁吁,不断被年轻人超越。
他们开始心里打鼓,“我们做这个,是不是太老?
” 这个主题性的问题,是电影探讨的所在。
被年纪体力拖累,被有经验的嘲笑他们业余,被两只熊仔威胁。
他们聊着,前行着,并未动摇。
然而,真正的挑战,尚未来到。
一个男人筋疲力尽,离家千里,就容易产生非分之想。
在一个汽车旅馆小住休息的时候,史蒂芬顿时和来洗衣服的肥硕女人,眉来眼去。
而比尔的“出轨”则显得克制内敛。
他边吃着午餐,边用眼光追随着私家旅馆的女老板。
这种事情,但凡摊上某软弱的时机、地点、对象,换谁不一定保证晚节可保。
摆脱诱惑,他们发现三个月餐风露宿的结果,是——他们才行走了1/3。
史蒂芬打算租车,开到路尾,也算有个交待。
那是在作弊!
于是,老基友差点闹出分裂。
可当两个人摔落悬崖,上下不得时,他们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差点留下遗嘱,等待弹尽粮绝后被晒成干尸。
先前他们所拒绝过帮助的年轻人,成为有些讽刺的解救者。
“回家”半途而废在这部电影里,却是种胜利。
尝试过之后,作家比尔回到温暖的家里,投入妻子的怀抱,解决了身份危机,还有了本新书。
酒鬼史蒂芬,也对折磨自己一生的——酗酒做了了断。
他们,如许多经典的演员一样,成为看似最不可能的一对知心朋友。
盛佳标注。
林中漫步如果你老了,每天都是各种疾病的不期而遇,三五朋友的陆续葬礼,感觉过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死,你会再去挑战自己吗?
剧中一个人生赢家的作家,一个游戏人生的浪子,二个本关系不亲密的老友约着去徒步一条2180英里的林道。
为什么要去?
妻子反问男主。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去explore nature!去重新体会一下人生之路,暴雪,艳遇,黑熊,深陷囹圄,挫败放弃……这条2180英里的路上你遇见的都是你预料不到的,但都是你在人生已体会过的。
也许,生命之尽头,更需要去探索内心,探索生命的意义。
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能坚持走完这条路。
By the way,国航样样好,就是机上电影不如东航影院啊[呲牙]
参加完葬礼的老年作家突发奇想,开始计划一场说走就走的林中漫步。
尽管妻子屡次劝阻,调侃嘲笑,找来各种传染疾病和被熊袭击的案例供其参考,依旧没有改变作家的决心。
作家一一邀请通讯录上的老友,结果老友们全部谢绝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正当犹豫之时,几十年未联系的老友忽然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可以加入他的计划。
不得不佩服作家,看到老友一瘸一拐的走姿和各种疾病困扰的身体,还是选择和老友一起上路,开始这场未知的旅程。
旅途中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先是遇到了一个话痨女,不堪其扰,两位老人在翌日清晨特意早起先行离开,硬是拖着年迈的身体加速前行,最后使用计谋甩掉了话痨女。
二人到公路上搭便车,拦到新婚夫妇的酒驾汽车,幸运的是安全抵达目的地旅馆。
旅馆只剩两张床位,胖老头还要睡上铺,结果床塌了😂,胖老头压在作家身上。
崩塌的床铺不同年纪,有不同的艳遇。
虽然不服老,可确实体力不如年轻人。
两位老人一直靠着毅力,撑过暴风雪,走过水中石,最后摔下悬崖峭壁被路过的年轻人援救。
这场旅程让两个人收获了很多感悟,看着两位老人聊天,仿佛享受着一场智者的谈话。
虽然作家原本只是想单纯享受这场远足,但是在收到老友的明信片后,决定还是记录下这场有趣的旅程。
这部影片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对于这部全剧无爆点,无过分曲折迂回的电影,不觉得惊艳感慨,但我觉得这样的拍法就挺好的。
不想再感慨人生迟暮,依然去做看起来不可能事有多了不起。
的确了不起,但是这样的事有勇气的人无论在哪个年龄都会有勇气去做的。
个人全剧最感慨的是放弃。
布莱森和好基友决定回去的那一刻,我是感动的。
放弃并不容易,或者说洒脱的放弃并不容易。
这可能只有年愈八十的布莱森才能做到。
来的毅然,走的洒脱。
那一刻在过往沿途经历的艰难坎坷已是最美的风景。
这是一场属于布莱森和好基友的徒步,我相信真实去经历的人在那个当下也觉得是平凡的,没有人替你感慨,没有人敬佩,只有你在平凡的经历。
我倾向于相信纪录片一样的展现给我们第一视角的体验。
We are not most people.为什么看这部电影?
《蒲公英醇夏》中关于小镇,风光,夏天的描述让我觉得必须看点真实的景色帮助想象。
最完美的睡眠往往发生在艰苦的长途跋涉之后,特别是你已经六十几。
《林中漫步》很真实,风景是真的普通,两位演员是真的累,中途想放弃也是真的,但是当他们一起走上最高处,眺望远处,无限风光在脚下,史蒂文跟布莱森坦白自己这辈子都喜欢喝酒,好像生活幸福感为零,生命出现一片空白,只有酒精才能填满。
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每个人都有自己活在当下的方式,最好的就是追随着内心,去做想做的事情,去做喜欢的事情,回避异样的眼光,抛弃别人的看法,此时的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而接下来就是迈出这重要的一步。
有些事情,未必等到老的时候才觉得重要。
有些事情,到老才发觉是自己想做的。
关键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当下的你觉得自己需要做什么做什么可以让内心愉悦。
很多人总是在后悔后悔当初,后悔曾经,其实与其抱怨过去,不如好好把握当下,把每一个当下想做的事情做好,走过的每一步,你就不会有怨言。
未来,是由许多的过去组成的,在不同的阶段我们的内心会有不同的需求,就好像电影的里的远足梦想,有些人,喜欢年轻的时候去尝试,有些人,或许就在年老的时刻才会有远足的梦想。
一切都不重要,只要你,此时此刻,想做,就去做,立下目标,开始行动。
就像电影中的两个可爱的老头,不管是曾经的梦想,还是突发奇想,他们不惧年龄,无畏家人反对,一起走出了这一步,长达2000多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留下他们的足迹与回声,他们一起畅谈过去,回忆往昔,经历了风雪,遇到了黑熊,滚进了河沟,摔在了斗坡下……就算最终他们没有完成全部的路程,但他们完成一段心灵的洗涤之旅,
这一段时光,是极其珍贵的,没有经历,是无法体会到,远足归来的幸福与喜悦。
那么问题来了,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呢?
看完后也想走一遍
平淡无奇……
无聊啊
不算俗套的鸡汤,其实有很多对年华逝去的慨叹,还有就是旅行的悠然与快乐。曾经叱诧风云的罗伯特雷德福,如今跨过一条小河沟都是一场大冒险。
一路的温馨,虽然也有些插科打诨。影片相对波澜不惊的感觉。影片的原声音乐实在太好听了。 加一颗星。4.5推荐
怎么什么书都能拍电影啊
发现这部电影终于发行了。赶紧去书架找到老布亲笔签名的书。电影都出了书还看。赶紧读读读....
根据比尔-布莱森的《偏跟山过不去》改编,改了第一部分,感觉是把书浓缩起来演了一遍,一般,确实很难做到书里描绘的画面感和趣味性。演布莱森的演员和作者形象差太多,老让人出戏。
飞机上挑电影完全靠名字和海报,没想到刚好是讲Bill Bryson老爷子。演员选得不好,长相太正统,反而是演基友的老爷爷比较像本人。很喜欢拍到老爷子屋子的镜头,看见了墙上的图书馆照片。
Nothing is too late to start. Comparing with the nature, our life is too short and we are too small. Explore yourself. 也想到最近读到的一句话:看过大海和天涯,才懂得珍惜沙发和小龙虾。
显然导演并不是一个有户外经验的人,所以拍不出真正徒步的感觉
评分这么低,我觉得不错,我是没有这条件,不然,PS,如果我是导演,结局我会让老头得癌症死,结局才知道,原来是对生活感到绝望,才来找的男主去旅行,肯定会有很好的效果,热血,感人,
剧情太弱啊,前面迟缓,后面等着大招呢,就结束了!
总是想要做点不一样的,挑战挑战,冒险冒险,在未来这会成为更常见的事的。
有这样的伙伴 会增加不少沿途的好风景
真好
比书差的有点远,电影拍的干了,会给人一点莫名其妙拍这个干啥的感觉。书真的很好看,当年地铁上拉着扶手不敢笑出声而笑到身体摆动抽搐。
行走中认识自我的公路套路片...啰啰嗦嗦...结尾了也没啥大觉醒,实在是不知道导演想表达啥?
1、尽管只是温情的行走小品,路途也充满笑点,但是开头的进程明显缓慢,结尾也是不尽人意。路途中间的趣事不断,但是一个没有比较好交代人物形象的开头和一个未完成无法释放的结尾让人觉得差强人意。人设不够完整。2、艾玛很美,罗伯特都老成这样了。
好像跟着走了一趟,没走完真是好结局。非常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