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中,有这样一首歌出现了三次:第一次,在电影开始的时候,主角 Llewyn Davis 播放了一张他和已故同伴 Mike Tinkin 合作的唱片,里面响起了两把吉他、曼陀林和小提琴伴奏的这首歌。
第二次,是在主角的资助人、一个教授家的晚餐上,Llewyn Davis 又唱起了这首歌。
教授的妻子刚和了两句 Mike 的声部,触到主角的爆点,使得这场聚会不欢而散。
第三次,是电影结尾主角在 Gaslight 酒吧的告别演出上:
他这样解释了什么是民谣:“如果一首歌既不够新潮,也永远不会过时,它就是一首民谣。
”然后自己弹吉他自己演唱的,就是我们在广播开头听到的这首《永别之歌》(Fare Thee Song),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首起码108岁、历久弥新的民谣。
1909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搜集民间音乐的民族音乐学者 John Lomax(记住这位美国的王洛宾,当然他的成就要高很多很多~ 他是“美国民谣”起源的核心人物,以后我们单独讲他)来到休斯顿一个河边的筑提工地,在劳工的窝棚中,找到了一位名叫 Dink 的黑人女性。
Dink 喝完他给的杜松子酒,开始一边洗衣服一边唱歌。
Lomax 录下了这首歌,并称之为《丁克之歌》(Dink's Song,意为丁克唱的歌)。
1934年,这首歌被发表在 Lomax 父子出版的《美国民谣歌曲集》(American Ballads and Folk Songs)中。
如果我有像诺拉的鸽子一样的翅膀我要飞过那条河去向我爱的那个人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那是一个清晨下着细雨在我心脏周围隐隐作痛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想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他移动身体就像一门大炮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在一个不会太远的早上你叫我的名字我就离去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由于每句歌词的结尾都 Fare thee well, O Honey, fare thee well,所以这首歌也被称为《告别之歌》或是《永别之歌》。
可惜的是,Lomax 最初的录音没有保存下来。
我们能听到的最早录音,是1942年由 Josh White 伴奏、Libby Holman 演唱的,这个版本更多沾染了那个时代的爵士风味:https://v.qq.com/x/page/t13247ofrcu.html到了五六十年代,美国民谣复兴。
“民谣之父”Pete Seeger 经常演唱这首歌。
虽说由一个弹着班卓琴的白人来唱也“正宗”不到哪去,但在留下的录音中,这个1957年的现场版很有意思,Pete Seeger 把 Lomax 录音的故事完完整整讲了一遍:https://v.qq.com/x/page/o13240syym5.html其他民谣复兴运动的主将如 Bob Dylan、Joan Baez、Odetta 和 Ramblin' Jack Elliott 也都唱过这首歌,我们分别剪了一句到音频中。
如果听得凌乱,可以去文末“阅读原文”的网易云中收听完整歌曲。
这是 Dave Van Ronk(电影主角的原型)的“感冒版”:https://v.qq.com/x/page/i1324yx1sam.html就是在这张专辑的唱片封套的说明文字(Liner notes)里,他说了这番话:“Probably the best piece of singing as such I've ever done on record. I had a nasty flu when we cut this one, and my voice had gone pre-laryngitic. This had the effect of opening up an octave valve I didn't even know I had. The next day I couldn't talk, let alone sing.”在 Dink 演唱的原版歌词中,还有和“围裙”(Apron)相关的三段:我把围裙穿得低你就来到我门前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我把围裙穿得高你却不过我的门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围裙穿到下巴上路过我的门你也不会进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由“围裙穿得低”到“围裙穿得高”,就是怀孕到意思;而“围裙穿到下巴上”(Now my apron is up to my chin)可能是指用围裙擦眼泪。
在另一首年代同样久远的民谣《粗心的爱》(Careless Love)中,也有类似的歌词:Once I wore my apron lowI couldn't scarcely keep you from my doorNow my apron strings don't pinYou pass my door and don't come in所以,《丁克之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她爱上一个高大的男人,并怀了他的孩子。
但男人不愿意对孩子负责,冷落她、对她视而不见。
她为此哭泣,后悔当初没听妈妈的话。
但她还是爱着这个男人,不忍和他分别,一遍一遍和他说“再见了,亲爱的,再见了”。
而在《醉乡民谣》中,为了配合电影内容,Oscar Isaac 和 Marcus Mumford 合唱的版本(就是电影中第一次出现、收在 IF WE HAD WINGS 唱片中的那首)则使用了另外两段歌词:Bloody river was muddy and wild血腥之河泥泞又狂野Can't give a bloody for my unborn child不能让我没出生的孩子遭殃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再见,我的爱人,再见Sure as a bird flying high above就像鸟儿一定会在天上高飞Life ain't worth living without the one you love如果没有爱的人生命不值得活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再见,我的爱人,再见我想说的是,这就是民谣的歌词。
它可以根据场景即兴增减,可以改变人称方便演唱。
和 Dink 一样,每个演绎者都有他/她当下的版本。
比如接下来 Jeff Buckley 的这个摇滚现场版,电吉他即兴的加入使歌曲长达11分钟。
我们能听出他对歌曲的理解——加入愤怒和嘲弄后的演绎:http://music.163.com/#/song?id=18604726
这首 Dink 唱的歌,1909年录制、1934年出版、经过爵士年代的演绎、经过民谣运动的复兴、经过摇滚巨星的演绎,经过108年一直流传到现在,我们还能感受到那个在河边洗衣服唱歌、悲叹爱人不在的黑人女性的心情。
所以我们说它是一首“历久弥新”的民谣。
来自“美国民谣”《什么样的歌才是一首民谣?
|Fare Thee Song (Dink's Song)》我们是一个广播节目!
在这里可以听到女主播的BB:网页云音乐:美国民谣 http://music.163.com/#/dj?id=909100121微信公众号:美国民谣(talkingfolks) https://mp.weixin.qq.com/s/AgPkAQ-ghf9lqri8suu-xw
2013年看過此片後,久久不能忘懷。
這是一個講失敗者的故事。
六十年代的格林威治,有多少懷揣藝術夢想的年輕人同他一樣?
這不是一個純個人的悲慘境遇,是一類年輕人都瀕臨一腳跨入的窘境。
心理學裡,現代社會形成一種人格,即巨嬰。
看似成人,其實心裡發展水平仍是嬰孩。
依靠外界和朋友家人的幫助得以生活,久久不能自立。
對愛人,親人,不願意承擔責任,也不願受到社會規則的束縛。
但是他們往往是善良的。
之所以形成如此,很大程度是由於自戀。
嬰兒期沒有獲得認可和滿足,沒有得到悉心的照顧和情感回應,當向外的情感沒有得到滿足,往往在青少年過程中就會傾向于向內獲得這種滿足。
而文藝,藝術,音樂,繪畫,詩歌更會助長自我的肥沃土壤。
海明威曾回答什麼是成就一個作家的最重要因素?
「不幸的童年。
」他這樣答道。
藝術家往往是「自我意識」極高的。
而音樂和诗歌一样,恰是所有藝術類型中最傾向內在感覺的一種。
尼采在《悲劇的誕生》中曾將藝術以希臘的兩種神聯繫做象徵,一種是「日神」阿波羅即光明之神,使萬事萬物呈現美的外關。
另一種是「酒神」狄奧尼索斯,象徵情緒的放縱,「這是一種悲劇性的情緒,打破一切禁忌,解除個體化的束縛與世界融合的快樂。
」尼采說「音樂是一種純粹的酒神藝術。
」音樂本身就是情緒。
音樂家往往與酒吧相關,並不只是因為它是表演場所,更是因為音樂家的內在感覺與酒吧所營造的內在感覺一致。
很多搖滾樂手都有酗酒問題。
一個人一旦是傾向感覺,往往很容易與社會形成隔膜,而一個男人的成長,就是面臨一系列普世價值的評估:賺多少錢,供什麼樣的房子,做什麼樣的職位。
是衡量男人是否有價值的標準。
一個人愛藝術。
往往就是接受了更開闊的感情和更多元的價值觀。
當你對一切的普世價值產生懷疑和不以之為唯一標準。
一個純粹的人,更傾向于對自己誠實,他會言行合一,在行為上一以貫之。
少年時問題不會明顯,說不定還會因為這種桀驁不馴風光一時,幸運的是少數。
大多數此類人面臨的,是三十而立,卻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這正是此片中Llewyn Davis所面對的問題。
片中有一段在咖啡廳中的對話,女朋友說:「你他媽的一點也沒想過未來的事嗎?
」Llewyn Davis:「未來?
月球上的旅館?
」女友:「所以你才會一敗塗地。
」Llewyn Davis並不以世界通常的眼光看待事情。
包括我們狹窄的「未來」。
他一次次的面對磨難,彷彿沒有妥協,直到片子裡他最重要的一天。
那是他是大雪中蹭了一夜車,千辛萬苦到芝加哥。
來到他夢寐以求給予希望之地:The Gate of Horn(眾多民謠樂手發跡之地)。
當他滿懷希望的邀請那個經理來決定自己的命運,聽聽自己的歌時。
Coen給的鏡頭是,緩緩推上那個經理的臉。
他一動不動,深深望著眼前這個年輕人,幾乎就被打動。
而他之後開口說得那番話,顯示了這個世界對一個堅持表達悲傷者的無情「我看不到它會賣錢」。
經理給了他兩條路:一,改變形象,加入他公司的三人合唱團,但不能做主唱。
Llewyn Davis拒絕了。
二,回去找你的搭檔。
(他的搭檔已在故事開始前從大橋上跳下自殺。
)「悲觀虛無」就是所有這類人最常經歷的第二個心裡狀況。
是通途,簡直是水到渠成之路。
當一個人傾向于內在感覺,對世界產生不同的看法,心中就會有懷疑的種子,他開始不相信宗教(有幾個搖滾樂手是教徒?
)不相信政治(當然!
)不相信人們通常觀念中的制度和道德(他們懷疑普世道德),而又不得不眼睜睜面對世界的時候,卻無力改變任何時,怎麼能不悲觀厭世?
故事的悲劇氣氛在Llewyn Davis在回去的路上,開始真正進入高潮。
他在極度疲憊的駕駛中,撞傷了一只貓(他一直尋找,卻找錯了的)他望著那跛腿的貓,一瘸一拐走入樹林的時候,他臉上悲傷難掩。
那只後來知道叫「尤利西斯」,名字更是隱喻。
喬伊斯的「尤利西斯」講的是一個苦悶彷徨的柏林推銷員,在一天內的日常經歷,一個反英雄的形象的翻版。
遊蕩的尤利西斯,一只貓的遊蕩旅行。
更是呼應短短幾天內Davis的遭遇。
回來之後,他認命了,他去找了父親的水手工會。
想接父親的班,做回一個水手,一個普通人。
而世界或許連這個仁慈的機會,也不給這個叛逆者。
步步瓦解掉Llewyn Davis精神之支柱的——是貧窮,是際遇,是繼承父親的命運,是愛人的背叛,是他以為希望就要出現,卻再遭朋友的傷害。
所謂命,就是當你遭受所有打擊,失敗之後,以為會苦盡甘來,卻發現新人出來。
故事結束在Bob Dylan首次现身格林威治村演唱的1961年1月。
Llewyn Davis在酒吧,看見一個人抱著吉他在台上唱歌,那歌聲意味著一個時代結束了。
Bob Dylan的時代開始,讓同時期一大批民謠歌手,湮沒於舊時代當中。
编剧技巧:科恩兄弟剧作的特点:永远的反类型。
故事中的Llewyn Davis是個生活的失敗者,時代的失敗者。
故事的結局也沒能使觀眾得到皆大歡喜,苦盡甘來的滿足。
因為寫此文,返回頭去看來1983年的《溫柔的憐憫》(Tender Mercies)同是寫民謠歌手,逃離酗酒,經歷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最後還是贏得大眾的尊敬,83年的此片,還是給了一絲希望。
科恩兄弟寫的民謠歌手,結局卻沒有翻轉,一路失敗至谷底。
但我们深知,科恩对待这个人物的走向是正确的。
時代更迭中,往往就是有大潮外的一員,他們選擇了一個未被救贖的失敗者進行書寫,視角特殊,卻更具普遍意義。
一點感受:尼采早已認定「既然人生是虚无痛苦,世界与人生都无意义,那么不至于悲观厌世的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诉诸艺术。
以肯定生命。
连同它所包含着的痛苦和毁灭,与痛苦嬉戏。
」泰戈爾也有句「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報以歌。
」或許Llewyn Davis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還有音樂,還有吉他,還有那些從靈魂發出的旋律,讓他在人生寒冷的冬夜裏,得以對抗抑鬱。
我是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坏男孩儿,但这丝毫没有妨碍我从去年开始疯狂地喜欢上一位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她的名字叫凯瑞·穆里根。
小凯同学小时候长的应该并不好看,高中毕业时她申请了三所戏剧学校,没有一所要她。
父母也不同意她当演员,而是觉得这女儿还是规规矩矩地去念大学比较好,可小凯铁了心。
小凯17岁那年,著名编剧、制作人朱利安·费罗斯到她所在的高中做演讲。
演讲之后,像所有的有志青年一样,小凯拉着他述说自己的银幕理想,可朱利安先生显然不觉得这个满脸婴儿肥的姑娘能在这一行混得开。
“嫁个律师得了。
”朱利安这样对她说。
要知道,后来拿奖拿到手软的《唐顿庄园》就是朱利安先生的作品,而他当年就已经如此吊炸天,可见对自己的判断实在是信心十足。
面对此等羞辱,小凯不为所动,之后又写了一封信给朱利安先生,信里说来说去其实就这么个意思:“姑娘我是认真的。
”这下朱利安先生的夫人看不下去了,邀请小凯参加一个招待青年演员的party,就是在这个party上,小凯得到了第一个演电影的机会:饰演BBC新拍经典剧《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家众多女儿中的老四Kitty。
班家五个姑娘,老大是美貌女神,老二是女主角,小凯同学连老三都没混上。
在她的银幕首秀里,小凯留下的就是这样一个小傻妞的形象:个子不高,身材不好,笑起来时婴儿肥堆起,有点儿傻气,像一只小苹果,表皮带一点凹陷——居然有酒窝。
也就是说:除了这只小酒窝,这个姑娘不会让人记住太多。
你仿佛能看见一个三线小演员未来的奔波生活。
而现实生活也的确不尽如人意,在跑龙套之余,为了维持生计,小凯给制作公司干起了跑腿的活儿,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酒吧女招待。
22岁那年,小凯的生活似乎有了一点儿起色。
在电影《我的儿子杰克》里,小凯搭档哈利·波特的男演员拉德克里夫,饰演他的妹妹。
电影本身并不叫座,角色也无关痛痒,但毕竟和明星演过对手戏了。
在演艺界的银河系中,小凯似乎往中心地带挤了那么一点点儿。
也是在这一年,广受好评的电视剧《神秘博士》邀请小凯客串某一集中的女主角,在神秘博士的指引下破解了一段时空密码。
小凯显然已经不是5年前的那个笨笨的四女儿,她说话时充满自信,脸上神采飞扬,眼神里有异彩闪动。
刚认识他的男警察居然在工作时间向她表白。
”Will you have a drink with me?” ”What! Why?” “Because you are hot,and life is short.”(“一起去喝点儿东西?
”“什么!
搞笑呢吧?
”“我是认真的,生命短暂,而你美到不行。
”)你知道这个情节最出人意料的地方在哪儿吗?
在于它一点儿都不出人意料:小凯充满灵气的表现实在是太棒了,不仅征服了男警察,也征服了观众和评委。
她被《神秘博士》的观众们票选为最受欢迎的客串女演员,并且收获了英国电影学院奖的表彰。
幸福来的太快了!
接下来的2009年,小凯在《成长教育》中第一次出演女主角,就获得了当年的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女主角奖,并在金球奖和奥斯卡奖获得提名。
英国有影评人为之欢呼,认为她的表演已经可以与奥黛丽·赫本相媲美。
事业如此顺风顺水,按照寻常套路,过了多年无名小演员生涯,小凯应该广接商业电影,多增加曝光率,搞好和媒体的关系,再时不时弄出点花边新闻——名利场的大门已经打开。
可小凯的选择很是奇怪:她去主演了两部独立电影。
这种电影导演没名气,观众少,影响力小,也没钱挣,可小凯依然很认真地表演。
在其中一部《别让我走》里,小凯饰演一名临终关怀者,面庞柔和,眼神温润,举止淡然。
看着电影时我出戏地想,或许小凯想让自己的生活慢一些。
2010年,小凯在那部名头很响的电影《华尔街:金钱永不眠》中饰演女主角。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好莱坞大制作商业电影,可小凯拍完了心里很不开心,歇影了一阵子,因为这不是她想要的电影。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沉潜,2011年《羞耻》里的小凯的表现显得更加有层次。
她饰演男主角的妹妹,一个酒吧女歌手。
男主角哥哥在纽约大公司工作,孤僻成性,冰冷至极,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毫无兴趣,偏偏有一个粘人的妹妹,天天求着他去酒吧听她演唱。
哥哥终于去了一回,出乎意料地被台上妹妹的演唱感动到流泪。
与在哥哥家时邋里邋遢的形象不同,女歌手的小凯妆起粉黛,风华间有绝世女伶的味道,在台上幽幽地唱道:“我要成为你的一部分,纽约,纽约。
我要站在众山之巅,我要名列榜单之首。
” 这段演唱长达五分钟,镜头一直近距离对准,对任何女演员都是十足的考验。
2013年,菲茨杰拉德的不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第四次被搬上银幕,小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一道主演。
想想吧!
1997年《泰坦尼克》上映时,小凯才12岁,心中演员的梦想尚未生根,可曾会想到未来与杰克一起对戏?
电影中,盖茨比对女主角黛西说:“你可以登上《Vogue》的封面!
”这并不是原著里有的对白。
我去买来2013年5月的《Vogue》,封面上的小凯衣着华丽,坐在昂贵的贵妇椅上,笑容微妙,仿佛在说,她并不应该出现在这儿。
可在这一刻,又有谁比她更有资格做《Vogue》的封面女星呢?
小凯最近的一部作品,是科恩兄弟的《醉乡民谣》,《纽约时报》评之为2013年十佳电影之首。
小凯在其中饰演一位民谣女歌手,齐刘海儿,面色苍白,笑容温暖。
演得好就不必说啦!
有一场戏是她痛骂男主角,不过一分多钟,脏话连篇,我认真数了一下,不算shit,damn,光fuck就说了6次——我承认,在这脏词如潮水般涌来的一分多钟里,我的心里无比欢欣温暖,就仿佛——爱如潮水它将要把我包围。
小凯肯定是要拿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我心里有数。
所以现在把对她的喜爱写下来,好在未来的那一刻翻检出来,对大家说:“看!
这就我爱过的那个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
”即使我们之间隔着不同的种族、国界、社会制度,以及,婚姻状况——作为女明星,小凯27岁就已经结婚了。
这又有什么呢?
好演员在角色内外都会行正确之事,而这显然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坏男孩儿,我对这一点很有信心。
科恩兄弟的新作《醉乡民谣》,主角又是关于死在生活里的人,这样的角色在科恩的电影里层出不穷,在满足科恩的常规元素”地域美学“”存在主义命题“”边缘人视角“外,又能玩出怎样的新意呢。
首先,依附于民谣这个话题,和人物的关系紧紧关联起来,在电影里,100多分钟的时长塞进了戴维斯的3天多的生活时间,在此之中不仅有许多琐碎的事件,还有许多动听的民谣,大部分来自戴维斯的歌唱,用他的话来说”我是个靠嘴吃饭的家伙“而这些民谣分布在电影的各个角落里,对仗着戴维斯的生活现状,找不到唱歌的地方,穷困潦倒,合伙搭档跳楼,和父亲的关系紧张,以及最后的告别歌曲,实际上,歌曲对应的观众是从”见观众“”见家人“”见自己“而循环渐进的,歌曲有了指向,但戴维斯的生活还是困在了一个圈子里,日复一日的。
在前半段进项困境的描述之时,科恩兄弟总用着非常狭窄的构图把戴维斯框在楼梯总,窗户总,和门前,这不仅在于展现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志狭小,同时还预示着戴维斯将无处可去,他不够坚强至摧毁墙壁,打消隔阂,他也没有具有才华至把所有观众都能打动,的确,戴维斯是非常卓越的歌手,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用效果说话,正如老板所言”我在你的歌曲里听不到任何钱途“,所以能预见的是,戴维斯的生活仍将继续下去,或称为海员,或继续混迹于酒吧,说到底都是苟且偷生,仗着梦想叫嚣着的话语总会被人耻笑成不切实际,而且戴维斯却是如此的懦弱。
所以,电影展示了他三天的生活,其实已经把有关戴维斯的一切告诉给了观众,没有再次重复的必要,重复一次是感动,重复两次是麻木,重复三次是无聊。
这同时也可以被称之为用声音诉说的电影,我相信歌词什么的都是精选的,它残酷,但又带有一丝温柔,自然音效也成为了切割画面的逗号,基本上都以一个昭示环境的重音效来进行文本逗号的替代,具体上说就是在地铁的嘈杂,车门房门的闭合上,昭示着戴维斯的介入和离开,言外之意就是你不属于这里,契合着戴维斯抵触的心态,同时,特例在于往返芝加哥的减速路障上,并不仅仅昭示着去而复返,还表达了戴维斯颗粒无收的现状,傍晚夕阳和深夜大雪的天气也描述了戴维斯的心情,希望和绝望。
实际上,这画面的景别运用上,电影开头和结尾两段相同的酒吧表演已经预示着故事的循环,但是他们有细微差别,在开头的剪辑上,基本是按照”特写“”中景“”特写“这样的顺序,进行组合;而结尾确是”中景“”特写“”中景“这样的顺序来进行组合,相同的在于结尾都是一个观众的主观视线,当然,观众是隐匿于黑暗之中的,这样细微的差别让人感觉开头和结尾及其的相似但却有种细微的差别,又说不上来,这不再是这样的动机:你去了解某个故事,然后再回头过来看这样的事件,会有不同的感想。
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有差别的,叙事是循环的,但细节却不是,这意味着也许戴维斯的生活是一个死循环,但对于戴维斯来说,他总能在这样反复的过程中学到些什么,并懂得了些什么,不会再让尤利西斯跑出来,也许不会再次浮于其表,不会暴躁对人,也许会让观众读懂”戴维斯的心“,那些细微的改变都能让人看到希望,要不然,怎么会被称之为科恩兄弟最温柔的电影呢。
毕竟,在电影结尾的两首歌曲,戴维斯唱给的不是观众,是给”自己“。
有人说尤利西斯就是戴维斯,困在一个困境里总是逃不出去,但猫已然找到了回家的路,那THE GASLIGHT COFFEE又是戴维斯真正的家么,我看未必,戴维斯那广阔的心是装不下狭小的咖啡店的,他总要明白,养家糊口并不丢脸,野心勃勃的去,灰头灰脸的回来才是他的真实现状,而被”拐卖“后一心想回家的尤利西斯,才不是什么戴维斯呢,尤利西斯和戴维斯,可不成为互文关系,而是对比关系。
Upon Steve Jobs’ death, Apple released a one-hour interview from 1994 with Jobs and a computer company called NeXT in memory of its creative father. As a very organized and self-aspired speaker, Jobs always gave the best composed yet inspiring interviews. However, unlike his powerful Stanford Commencement Speech which was about the pride of making history, the back-then already-succeeded Steve Jobs showed his rare humility. On his legacy, Jobs elaborated how Apple and Mackintosh were not Renaissance paintings that would last two centuries for people to admire, they would become obsolete and forgotten very quickly. He repeated the word ‘obsolete’ over and over, emphasizing how what he had done was just one thin layer of sediment in a mountain. People who are enjoying the scenery on top of the mountain would not know or remember the past or the buried. Only some rare geologists may come along and have an appreciative smile about the little obsolete layer he contributed. This humbling remark showcased how much of a visionary and perfectionist Steve Jobs was. It is the ultimate confession of a true artist. Jobs spent his entire life advocating his puristic idealism about the art of technology. Lucky for him, he did not have to make compromises. He made the exceptions into rules. As a survivor and a winner, he was grateful for being remembered by even an appreciative few.Not everyone is as lucky as Jobs.Certainly not the fictional folk singer Llewyn Davis in Coen brothers’ new film “Inside Llewyn Davis”. Llewyn Davis is not Dave Van Ronk even though the script is loosely based on Von Ronk's memoir. He is certainly not Bob Dylan despite of being in Greenwich Village in the 60s. Llewyn Davis is simply not real; or even if he is real, we will not ever have heard of him because he represents the musicians who struggle to make a living out of their dreams, who do not lack the talent but the luck. He is too stubborn in his pursuit of music, too unrealistic in his isolated existence and too lonely even for the cat (who, as it turned out ironically, is called Ulysses). I quite disagree with New Yorker’s interpretation on Coen brothers’ intention with the gloomy weather and constant snow. I don’t think the Coens are trying to make the audience feel sorry for Llewyn (he alienates himself almost perfectly), they merely show that Llewyn Davis is a choice, a consciously desperate yet uncompromised choice. The movie itself is written and directed out of that choice. It’s exquisitely comic yet carefully angry. Every now and then, the audience see hints of Coens’ applause to the folk singer with a cat. Even in John Goodman’s mocking comments on Llewyn’s music partner (who killed himself upon pressure of life): “George Washington Bridge? You threw yourself off the Brooklyn Bridge, traditionally! George Washington Bridge? Who does that?” For the Best Director speech for “No Country for Old Man”, Joel Coen thanked people for “allowing [him and Ethan] to continue to play in their corner of the sandbox”. They are, at heart, just two peculiar film makers who got lucky. Llewyn Davis is the Bob Dylan who never succeeded, and the Coen brothers who didn’t make it. Inside Llewyn Davis lie the genuine, artistic endeavors that insist on its untainted vision; Inside Coen brothers, there is gratitude to luck and salute to persistence. A movie about folk music, “Inside Llewyn Davis” is Coens’ beautiful love letter to the tried, the failed and the uncompromised.
我从影院回来,坐在沙发上脱靴子,又是大雪。
我学艺术史的室友突然问了一句:“你说我如果下学期不学意大利语了会不会很无聊啊?
”我想了想她上学期背单词练发音时要死要活的表情,说:“大概不会吧。
”她说:“啊,人们总是在刚刚离开自虐的那段时间特别孤独。
”《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简单看来,就是讲的一个民谣歌手(folk song singer)自虐的故事。
其实严格意义来说,也并不是自虐,只能是主角Llewyn Davis的原型Dave Van Ronk生的早了一些,当他穷困潦倒的时候正比民谣的黄金时代早了那么十年。
影片非常巧妙而讽刺的通过几乎完全真实的民谣歌手Dave Van Ronk的故事告诉观众:一个有才华的loser(失败者)也是都是loser。
主角在小酒馆里的演唱并不能让听众欲罢不能;他连家都没有,提着吉他到处借睡沙发;他睡大了朋友的女朋友的肚子,为了流产费甚至去做自己很不屑的和声;他永远不被当艺术家对待,被请吃一顿饭还要“献唱”一首;他千里迢迢的搭便车去芝加哥面试,只唱完一首歌便被否定了:“你肯定不是新手,不过你就是……不够好”。
这就是两个导演科恩兄弟的高明之处,其实如果换成任何其他的好莱坞导演,那么不能免俗的最后总会有一种黄金年代前夕梦想被无情的黑暗现实践踏的无奈,可是从头到尾的黑色幽默和粗口,最主要的是导演对其他小角色的选择,让人看完之后除了唏嘘,还有一种坦然:如果路就是这样走的,你还有选择么?
《醉乡民谣》观影全程就像是真的坐在了小酒馆里顶着昏暗的灯光喝一杯加冰的纯威士忌,几乎整首的Hang me, Oh hang me演绎很考验演员的功力。
即使是完全可以在三脚架上完成的对话筒的特写依旧由手持摄像机完成,很古朴笨拙的可爱,也是享受。
影片一开头的歌词就已经戳中泪点:Hang me, Oh hang me, I’ll be dead and gone. (绞死我,绞死我吧,我会死去,我会离去。
)那只来去自由,经常逃跑的棕色小花猫,眼睛瞪的圆溜溜的,那个总是穿着美国士兵制服的对音乐纯粹对朋友简单热情的小歌手,那个总是叼着烟的最后不了了之的被交警抓走的前朋克歌手现司机,那个不计前嫌总是给Llewyn Davis留沙发,却逼着他在席间像廉价艺人一样献唱的教授……科恩兄弟其实娓娓道来一个无关梦想,关乎生活的故事,细细雕刻出来的确实一个年代。
最后的小酒馆里接替Llewyn Davis上台的正是鲍勃迪伦(Bob Dylan),美国数一数二知名的民谣歌手。
可是Lleywn Davis从小酒馆后门出来的时候还是被打了。
跟影片一开头他被打做呼应,似乎整个故事是个插叙,但科恩兄弟向来喜欢藏深意,也许这也预示着一个轮回——就像之前说的,有才华的loser,也是个loser——多么讽刺。
Llewyn是一个威尔士名字,这是他在搭车去芝加哥的时候在车上跟那个肥佬说的,那个只有在自己的朋克司机开车的时候才会戴着墨镜和帽子睡的像死过去一样,在Llewyn开车的时候却精神矍铄的跟他说话,似乎也是一种奇异的惜命的行为。
他知道了Llewyn的身份之后用手杖戳了戳他的吉他:“A folk song singer with a cat. What are you? A queer? (一个带着一只猫的民谣歌手,你干嘛的?
同性恋么?
)”Llewyn在大雪的芝加哥蜷缩着身子走在雪地里,鞋袜尽湿,被唱片经纪人干脆简单的拒绝了之后走在寒风中,他所有的家当只有一把吉他和一个包,他还要想法子回纽约去。
其实唱片经纪人还是某种程度上肯定了他的,经纪人坐下听他唱完了一首歌,说他只是不够好,也提出了可以跟其他人组乐队(其实还是做和声)的建议,但Llewyn拒绝了。
他坐在一家小饭馆里喝一杯咖啡喝到被人赶出来,睡在中央车站里被警察赶出来,芝加哥即使是艺术之都,可是哪里是属于他的地方?
如果很难想象那样的芝加哥的话,笔者摘了一段白先勇写在《寂寞的十七岁》封面上的话:“年底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
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到处都是残年急景。
”Llewyn搭别人的车连夜开回新泽西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撞到了一只小猫,车上放着轻柔仙气的女声,他下车去检视,那女声从剧情声(diegetic sound)就这样自然的过度到了非剧情声(non-diegetic sound),小猫一瘸一拐的隐入下雪的森林里,皎洁的月光,被撞了一下居然还没有醒的车主,凛冽的天气,让这一切都好像是做梦,那只一瘸一拐的小猫就像是Llewyn:没有死,就只能继续走下去了。
有好多“成功人士”在后来被采访的时候都会被问到一个极其没水平的问题:你觉得那个时候的苦难对你来说是不是一种财富?
没有一种痛苦是美丽的,所有痛苦的根源都是丑恶扭曲的。
我们没有必要坐在成功之后的台阶上去缅怀那些穷困潦倒而不得志的日子,世界上的每个人年轻时都经历过这样的日子,有的穷途末路,有的甚至想要了断了自我,能真正从自己苦难的过往中坚毅的成长出来的人也还是万分之一的。
这也许是一种消极厌世的观念,可是毕竟如果每件事都像好莱坞描写的那样Llewyn跑去芝加哥之后就应该一曲成名,不仅一雪前耻生活富足,还提前开启了一个时代。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如果这就是生活,你还是要走下去。
不过,如果没有经历过被痛打,被瞧不起,被不理解的生活,你还有这个自信坐下来谈论音乐这种灵魂一样的东西么?
民谣音乐的特点就是抒情,忧伤,令人思乡,《醉乡民谣》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用胶片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矫情的把民谣音乐从视觉上带给了观众。
你走向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只猫跟了出来。
你没有办法,只好把它带在身边。
你寄人篱下,不小心把猫丢了,但是你不敢告诉别人。
后来,你遇见了另一只猫,你以为那是你的猫。
你要离开的时候,犹豫着要不要带它走。
你狠下心,丢下了那只原本不属于你的猫。
到最后,你终于又看见被你弄丢的猫,你终于知道它的名字,尤利西斯。
(一)根植于内心深处的理想主义要是说比独立音乐人谁更难过,那《曾经》和《再次出发》估计都得觉得自己很幸运了,至少还有个住的地方,看《醉乡民谣》的男猪脚,蹭沙发蹭大衣蹭女人蹭车的,能蹭的都给蹭了。
但是还是那句话,除了音乐,别的都是混饭吃。
其实不如说,除了理想,别的都是混饭吃,这样似乎更适用于所有情况了。
从他离开房子,走向外面的那时起,那只猫就跟了出来,而门在下一刻砰然关闭,堵死了所有的退路。
与其说他带着一只猫和一腔理想走向世界,不如说,他带着象征理想的猫走向了世界。
当那只猫在车上看着车窗外的站牌慌张地掠过,我想那是根植于内心深处的理想主义对现实的惶恐。
(二)爱猫的人与不爱猫的人吉恩显然是一个不爱猫的人,当她看到那只猫出现在家里的时候心情已然糟糕到极点,当然了也有怀孕的影响。
但是私以为爱猫与不爱猫并不体现在此,而另有两处。
一是当吉恩跟我们的男猪脚说怀孕的事情时,男猪脚一直惦记着走失的猫,吉恩貌似要炸了。
二是他们坐在咖啡厅里,两个人讨论着以后的生活。
很明显爱猫的人更倾向于理想主义,而不爱猫的人更倾向于现实主义。
(三)你不知道自己抱错了猫看电影向来没有什么猜情节的习惯,但是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居然鬼使神差地猜了一下,还给猜中了——他抱错了猫。
可能都是在理想主义下挣扎过的人,所以经常会觉得很多东西都跟自己的理想很像,很容易就会把它们当成是同一样东西,但它们其实不一样的。
就像是那只猫,它莫名其妙地就被认错了。
也像是你的理想,偷偷地就被自己换掉了。
男猪脚到了芝加哥之后说,他说想要演出,或者做一个管理者。
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自己的理想偷换了概念,就像那只猫一样,看起来很像,但它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只是还没有意识到。
(四)放弃的犹豫当男猪脚要离开那辆车的时候,站在那只猫面前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带上它。
一会之后,他决定把猫丢下了。
事实上我并不觉得他放弃那只猫是因为不方便,而是因为那不是原来那只猫,他对现在这只猫已经没有责任感了。
而犹豫是因为他觉得至少也一起陪伴过,有一点舍不得。
有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那些被换掉的理想也是。
你想要放弃它,因为它不是你原本的理想,你不想放弃它,是因为它比原来的更靠近你,更容易让你——混口饭吃。
(五)它不叫尤利西斯,它叫理想你一直不知道它的名字,跟它的关系始终处于一种尴尬的暧昧之中。
你问它叫什么名字,它只回你两声“喵喵”,就像是你问理想什么时候实现,却只听见窗外的朔风打在窗户上,而你甚至没有一件御寒的衣服。
当你兜兜转转终于再次看见它的时候,终于知道它的名字。
但是我想,它不叫尤利西斯,它叫理想。
所以,当你把猫弄丢的时候你不敢告诉别人,就像你把理想弄丢的时候你不敢告诉自己一样。
雪夜,距离芝加哥还有不到三个小时的公路边,Llyewn不得不和冒牌的尤利西斯告别。
猫和人互相对视,犹豫不决,一个不知要不要再大雪天赶路,一个不知要不要再带上闹剧带来的小小负担。
僵持不下,又无多停留。
车门关上的一刹那,我就是知道Llewyn内心的能御寒前行一点点火苗也被寒夜渐渐熄灭。
毕竟路远风大,没有大衣的夜行人,能给一只猫咪来多少庇护。
背景是格林威治,这个名词第一次被我得知是伴随对Bob Dylan的了解。
1831华盛顿广场刚刚建成,当时的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位于广场西边,人们用来逃避黄热病的临时住所会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上中叶会以波希米亚主义首都和垮掉的一代诞生地著称。
整个二十世纪,这里成了左翼青年艺术家反主流文化的战场和阵营。
整个水深火热的20二十世纪下半叶,学生反战、妇女解放、同性权益,她一个都没有错过。
我也是今天才得知,爱伦坡和惠特曼也来自这里。
时间是上世纪30、40年代,是猫王Presley红极一时而Bob Dylan还没有风靡之前,也是这次才得知的美国第二次民歌爆发前夕。
片中Jim和Jean的重唱组合正是当时民谣最流行的组合方式,Llewyn的折腰源于自己组合的搭档Mike的意外去世。
Coen的电影向来老辣沉闷爱嘲讽,尖酸刻薄不好看。
《Inside Llewyn Davis》 从去年上半年得知消息到年底千呼万唤资源流出一直搁置硬盘到如今,差不多也有一年之多。
看的还是最初的一版。
几度开始又放弃,一贯是Coen系列的晦涩沉闷不惊波澜。
昨天就意味着2014的上半年已然过去,而自己目前的颓势无聊不求上进真是令人发指。
但被Isaac一首又一首地唱,一扫当初听原声的不耐烦,就知道算是又正确的时间看到了一部正确的电影。
难得。
如何也想不到俩兄弟这次是何等温柔,用两只猫咪来影射一个时代的中被浪潮打翻在地的二流歌手,虽然依旧少不了挖苦“名谣歌手带只猫,你是Gay吗”。
但猫的设定如整部影片打得柔光一般,氤氲一股自怜又自恃的氛围。
它的不得而知的名字,几次逃跑走失还有 一场闹剧,它见证主角残喘迷失至到放弃,最后它原路返回,回到最终的起点,冒险结束。
这与Llewyn的经历一一呼应——他残喘做最后挣扎,痴心妄想被发现,又不愿低三下四和看不上的歌手同台演出。
他企图在一条道上越逃越远,最终还是不得不回到起点,尤利西斯回到家里,他为生计还是要做一个海员。
他一直自恃,以为自己是那只冒牌尤利西斯,怜爱地说“它可是一直家猫啊”正是对自我才华的赏惜。
但直至风雪之夜,他为现实所迫,不得不面对这个冒牌货时才发现,立志要成为的才华凛然的民谣歌手只是梦想幻化出来的。
这一次告别算是说服心中的自己同同梦想家说再见。
自此,他端正了梦想家与海员的位置,不再活于云端。
而最后一次,与象征真实自我的尤利西斯的对视之后,他退出了云端的舞台。
片中他几经提起自己叫Llewyn Davis的地方,但无论是在客座的朋友还是海员接待的工作者的口中,他不“Jim和Jean的朋友”就是“Hugh Davis的儿子”,一如几经波折,他始终不知沦落到自己手里的猫的名字。
直到最后一首“Fare thee well oh honey ",说完“That's what I Got”,收起吉他,明白时至今日已经被时代背弃,只身退出洪流,始终没有人记得他的名字,一个作为不是伴唱、不是讨好宾客的民谣乐手的名字。
当Llewyn抱着冒牌尤利西斯乘地铁穿过纽约,双胞胎的窃笑,白领的不解,以及尤利西斯看到的一个个擦身而过的街道名称,仿佛要穿越整个整个民歌的复兴时代,企图留下些许痕迹。
Llewyn在Bob Dylan的《Farewell》的歌声里,在这个日后叱咤整个60年代的伟大歌手于格林威治初次登场中,退出民谣舞台,挨了一记闷拳乱脚,还是没能让时代记住自己。
这个打手的设定也很巧妙,一来解释昨完Llywen胡言乱语的代价,二来这挨打的人,是在没有一个时代被主流文化淘汰的千千万万个被告知“You are not green, but you're not good”的乐手、画家、诗人和怀有过时梦想的梦想家。
正如驻场老板戏谑地告诉他来这里听歌的人不是想“Fuck Jim”(格林威治是有名的同志聚居地)就是想“Fuck Jean”,在此Coen暗指才华再迥异、天赋再凛然也不过是被大众消费的产物,是可以随时过气随时被下架的商品。
Coen设置悬念,多少观众以为能在最后的面试中看到他们期待已久的发迹也,而最后只是一句“我看不到多少商机”。
至于那些落水的梦想家,大可不必自怜自艾,大环境如此,历史进程如此。
寒冬雪夜,折戟在去艺术之都的路上的人可不知你一个。
稍有差错,这个场景里的在路边搭车的人就可以换成Bob Dylan、Andy Warhol、Allen Ginsberg,etc。
造物弄人。
一个月以前的音乐节,出发的前一天噩梦连连,一夜未眠。
只身前往北京的动车上,循环Billy Joel于2005年在麦迪逊花园广场演出中的一首《Piano Man》。
Live中口琴想起,所有的听众欢呼雀跃,大声合唱:“Sing us a song, you're the piano manSing us a song tonightWell, we're all in the mood for a melodyAnd you've got us feelin' alright”仿佛置身其中,突然原谅所有的劝阻、噩梦、形单影只和不愉快。
当站在三天25万人次的会场中,听着卢广仲唱了他之前从未现场演出又是我因为这首才开始了解他的歌,心里想着就让我在烈日下当一首歌的梦想家也好。
似乎不能去的人都在默默祈祷盼望我最后和他们一样。
我最后不但去了,而且把头发漂成了蓝色。
Llewyn干了那么多混蛋事,见人就蹭沙发,有一个从未谋面的儿子,搞大好友的肚子,对同行恶言相对,和亲友关系紧张。
但是做错这些同时,他为生计所迫,穷困潦倒,付不起咖啡,买不起大衣,被轰出候车室,他只做对一件事,就是坚持做一个纯粹的自己。
而他遭受的这些,我冥冥之中也感应到,默默祈祷自己不要因为冷冻寒天里湿漉漉的袜子而哭鼻子。
和阿飞聊天,讲到自己的近未来,她说我将日子过成了光阴,还突然笑着跟我说这样下去,我必定会有“壮烈的牺牲”。
我早已料到并且期盼这一天的到来。
上一次我打算写些什么的时候,是看到大眼仔坐在池塘边说到“I did everything right,I wanted it more than anyone,I think I wannaed enough that tell everybody Michael Wazowski is special,but …I am just not”,一手打碎水中倒影,我感到膝盖钻心的一疼,特别想哭。
现在我又循环着“Well, we're all in the mood for a melody,And you've got us feelin' alright”写下这些。
至此,Llewyn让我脊背发凉,明白最伤心的还不是天赋不足,不是天赋不合时宜被时代轻易背弃,是你摆不正云端的倒影,甘愿做一个容易心碎的梦想家。
复习美国文学史的时候,海明威这一章有一个“Desparing Courage”:Man fights a solitary struggle against a force he does not even understand.There awareness that it must end in defeat, no matter how hard he strives against it,engenders a sense of despari…enable a man to behave like a man,to assert his dignity in face of adversiy.为所有坠落的梦想家起立,鼓掌。
早在去年这个时候,这部让人等了近一年的《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的预告片便已在网上流传开来 —— 那是60年代初纽约的格林威治村,一个胡子拉茬的民谣歌手,带着一把吉他和一只猫忙碌地奔波各处 —— 后来网上查阅一番,才发现科恩兄弟这回故事主角Llewyn Davis的原型,居然是美国民谣的重要唱将范容克(Dave Van Ronk),着实被惊喜到了。
提起范容克, 估计鲍勃迪伦的死忠歌迷都知道 —— 当年迪伦刚到纽约时,亦师亦友的范容克不仅向迪伦传授了不少民谣弹唱技法,还影响了迪伦对社会和人生的看法,而在迪伦当年像片中的Llewyn那样潦倒的时候,正是范容克为他让出了沙发……数十年后,在范容克病逝后不久,迪伦也出版了回忆录,里面不乏对范容克的缅怀和感恩。
Llewyn Davis这个虚构名字中的’Davis’,笔者估摸,是借用了范容克师承的黑人民谣大师 Gary Davis —— 范容克早年就唱了不少这位“牧师歌手”的作品。
至于据说是个威尔士名字的’Llewyn’,难免让人想到同是源于威尔士语的名字’Dylan’ - 为这个角色取这么一个名字,也许科恩兄弟是在承认范容克在美国民谣历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性?
但Llewyn Davis并不完全就是范容克。
虽然从来没有大红大紫过,范容克还是比那个仿佛眼前都是环路和死胡同的Llewyn Davis幸运多了 —— 虽然现实中的范容克也曾为了生活而当过海员,但他并没有遇上演唱事业刚刚起步,伙伴就自杀这样的倒霉事;他的唱片《Inside Dave Von Ronk》在出版后也得到了不少赞誉,而不像电影里Llewyn那张专辑一样遭遇无人问津的冷落 —— Llewyn Davis的故事,更多是反映了当年一个成功的鲍勃迪伦背后,那无数个像他那样怀着梦想和才华,却得不到成功机遇的民歌手。
故事设定在上世纪60年代初美国民谣的“复兴年代”—— 那会麦卡锡时代刚结束,老民歌手开始重新活跃,新的民歌手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 但这跟迪伦和琼贝兹成名后的“黄金年代”还不是一回事。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民谣还只是乡下人的音乐 —— 甚至说不上是音乐,就像在去芝加哥的车上那个老爵士乐手那样,他在听说Llewyn唱的是民谣之后,嗤之以鼻说:“哼,民谣?!
我还以为你是个音乐人呢…”和不少遭遇冷眼的年轻歌手一样,Llewyn很不服气地拿起吉他,弹唱了一首指法复杂的《Green, Green Rocky Road》,没想到不管他怎么起劲,老爵士乐手仍是熟睡不起,年轻的诗人也只顾自己开车,眼前只有那一道两边绿幽幽,仿佛没有尽头的乡间路……说到这场戏,不得不提科恩兄弟在这部电影里两个让人击节的设计:一是片中的音乐几乎都是在场景里的 —— 观众听到的,也正是片里人物正在听到的音乐 —— 这使音乐响起时,观众仿佛也被“邀请”到了故事里;二是因为传统民歌往往有很强的叙事成分,歌里的故事和歌外Llewyn的遭遇总能呼应到一起,使这部剧情似乎很松散的电影,有了平行叙事的意趣。
当Llewyn千里迢迢地赶到芝加哥,见到了业界大亨Bud Grossman时,他唱了《The Death of Queen Jane》这首古老的歌谣 —— 歌谣讲的是英王亨利八世的王后珍妮在诞下一位男婴,即后来的爱德华六世后,因难产而死的真实故事 —— 唱这样“没有商业价值”的一首歌,只能说明当时Llewyn心里惦记着的,并不是要平步青云,而是那个也许已经生下了自己孩子的前女伴。
这位Bud Grossman的原型,正是后来迪伦的经纪人Albert Grossman,这位仁兄还挖掘了夫妻档Ian & Sylvia —— 或许正是片中Jim & Jean的原型。
就像片子里提到的一样,Albert Grossman也邀请范容克加入他正在组建的一个民歌三重唱(日后相当成功的Peter, Paul and Mary),但被不愿妥协自己音乐的范容克所拒绝。
正如范容克那样,Llewyn用的是传统、质朴的方式去演绎那些老民歌 —— 他们的弹唱方式植根于流传了几百年的传统,保留了劳动人民的粗旷,以及那股历史的沉淀,容不得半点矫情的修饰 —— 可在节奏日渐变快的现代都市里,这样的音乐很难得到市场的认可 —— 听众们更青睐Jim & Jean,还有那位小兵哥Troy唱的那种经过精心打磨,朗朗上口的“新民歌”。
找不到听众的Llewyn,甚至在探望已经失去交流能力父亲的时,也要带上吉他,演唱一曲渔家歌谣《Shoals of Herring》—— 只是父亲已经无法给他赞许,而Llewyn也注定只能继续在音乐的道路上独自前行。
回到民谣小酒馆的舞台上,他唱起一首充满自嘲意味的《Hang Me, Oh Hang Me》 ,这歌讲述了一个云游四方的人,在穷困潦倒之际沦为强盗,最终不幸被捕,处以绞刑 —— 歌词唱道“被吊死我也不怕,只叹长眠不起太无趣,我可是个走遍天下的人啊” —— 四处奔波并没有为Llewyn找到命运的转机,可他所畏惧的,是没有音乐的生活,会变得像父亲那样麻木般的“存在”。
正如《Hang Me》一样,即使是生活再痛苦难堪,民歌唱出来时永远是坚忍、乐观的。
Llewyn最后在片中独自唱起了曾经和同伴一起合唱的《Fare Thee Well》—— 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向自杀了的同伴作告别,又或是他在向那些不堪的往事说再见,不管怎样,我们听到了他坚强的心声 —— 片尾,在挨了几拳后,他还忍痛朝打了他的人半开玩笑地说了句“再见”,这让我们相信,他会继续走下去,唱下去。
而更让大家感到欣慰的,是科恩兄弟这样坚持自己风格多年的电影人,能为所有坚持自我却未能得到喝彩的艺术家,作出这样一部真挚感人的电影。
文/刘于思按:为《大众电影》所供的影评稿,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1、我不觉得穷人不能玩音乐,但我觉得是人都得先养活自己,越穷越坚持或越坚持越穷,这两者有哪个是好的,有好的但肯定不是这两者。
2、穷不是原罪,关键他是穷困潦倒+普信3、请问剧中男主这样的形象是能映射出民谣的魅力?
4、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不够字数凑一下
文艺青年你要不要吃饭要不要睡觉要不要生活?纽约街头小角落,醉人的民谣。7.7
这么装逼也没有逼起来什么,替窝囊的男主感到各种不舒服,导演给每个演员的脸都美图秀秀加柔化了么
#BIFF# 如果有什么可以让一个根本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根本没有去过那个城市(比如:1961年的纽约)的人突然涌起一阵乡愁和怀旧之情,那大概就是电影的力量了。加分因素:(1)民谣太好听了!(2)没有变成一部从A到B的励志公路电影。
在被生活打得鼻青脸肿之后,在尝试攀登又滚下山坡之后,在漫天大雪的夜路上放弃了一些东西之后,还是在街角佯装从容地说了一声再会,Aren't we all?名为尤利西斯的猫照应科恩兄弟曾在《逃狱三王》里说过的回归主题,失而复得,却还是苦涩无比。
原声无可挑剔的好听~~~ 其他的部分就不知道了...
男主这性格也就是主角 做配角几分钟就杀青了
如果一首歌不像是新的,也永远不会变老,那就是民谣。
要他表演方式欠妥,至于发那么大的脾气吗?
不是很喜欢这种loser丧片
曾经想一把吉他仗剑走天涯,颓丧的生活将梦想与信仰击垮。在台风暴雨的天气里适合温一壶暖茶看这样一部好听的电影,阴暗湿冷的色调与电影风格尤为契合,而科恩兄弟随处埋的小彩蛋总是不经意之间炸你一下,几场冲突戏反倒波澜不惊。影片的调子温柔且无言,只有那些歌词含义模糊的民谣诉说着诗意的故事。
喜欢乡村音乐never new and never get older。看到穆里根和汀布莱克登台真像夫唱妇随。主角很衰很合适。科恩作品。
6。平淡,听听歌要睡觉
2.5民謠狗的loser生活,死循環得繞著一個圈,自己還傻不錯地口口聲聲為理想。真正的文藝青年不是這個衰樣,能否正常一點生活,而不是唱著這些口水歌來吐槽生活的無情與冷漠?不明白為何科恩兄弟要拍這種沒內容假質感的片子,柔光打來打去,民謠狗的生活還不是依舊糟透了。
隐喻有点意思,但故事拍得很讨人嫌,连带着结构也无趣至极了
好烂 还烂得别具一格呢 数次大笑内心OS都是这也行太可笑了吧! 科恩兄弟还能写出这么不走心的本子 男主角是loser就罢了毫无人格魅力又是何种高难度设定 歌一首接着一首摆明是超长MV风 猫非常非常萌 开车去芝加哥路上的省话潇洒哥太酷了 其余就呵呵呵吧!
科恩对于Llewyn的刻画非常细腻,将一个毫无成就又没有责任心的音乐人拿捏的很准。但电影硬伤太多,一是大量长段的歌曲演奏打断了叙事节奏,让故事显得没有重心,二是主演演技太烂,关键情绪都没有展现出来,三是几个莫名其妙的设定,诸如开头结尾的闪回/重复谜团和旅行怪人等,都让电影显得不伦不类。
开场即抓住人,一秒之内沉醉于那些音乐,美到想哭,给前半小时5星。后面的剧情没有提升乃至一路下滑不痛不痒,好听的歌少了,最抢镜配角的那只猫也不见了,又只能给3星。综合一下,加上之前歌曲印象分太深,还有年度最佳开场,以及《Five Hundred Miles》,4星差不多都是音乐的作用。
音乐这条路上哪有那么多伯乐呢,做个平凡人对他们来讲才是痛苦的吧
看到这么多五星和饱含赞美之情的评论,我还是洗洗睡吧~
……跟这个圈儿不熟,然后就剧情和电影故事来说吧。有点儿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