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虽然阿历克有错,但是悲剧主要的造成,还是苔丝。
她不但影响了她及她的家人,还影响了安吉及家人,甚至那三个女孩。
首先,被那个后,要么就杀了阿历克当然提前受刑,但起码不会给别人带来悲剧,要么就求他和自己结婚,挽救自己及家人的名誉,要么就想办法让孩子流产当这件事没发生过,远离家乡去工作。
第二,婚前向安吉表白扯那一大堆的没用半天都说不出口,我虽然同为女性理解你因为爱一个人不忍说出来不忍分开,但是如果你真正爱一个人,你要让别人有选择的余地,让他有自己选择后的人生。
你简单一句,你曾生过小孩就吐出的一句话,就会让安吉了解事实,这样的结果有两个,一是安吉开头不接受,但是经过一两年他接受了苔丝,二是安吉最终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分开。
这样,为大家都好。
第三,安吉离开了,你因为家庭的贫困及种种原因,又要选择依靠别人,那你为什么不去寻求安吉父母的帮助呢,你那么渴求幸福就每每要亲手悔掉幸福,非得又和阿历克一起,这就是你的精神吗?
不得不说,发生这么多事,基本上大部分都是苔丝造成的,这是我最不喜欢的英剧女主角,有时不是为了看画面唯美和BBC优质剧,我简直不想看这部剧。
上课嘛,大英二视听说里有这么个文章,当时我觉得这个片段有啥可看的,没想到老师这节课别的倒是没讲。
老老师放了两遍,第1遍我没咋在意,云里雾里的吧,第2遍老师给我们进行了解读,这一解读就把我惊呆了,原来细节这么丰富首先马瑞on要回去,正好安周来了,于是栗子立刻叫他回来老师,问我们这个例子是个怎样的人,我想:是个很热心的人没想到老师说他明显是这伙人的leader,我一下心压住了,不自觉的目瞪口呆嗯,然后他说你听他的痛就是firm andauthority ,series我说他嘴部动作怎么那么夸张呢?
就是他们男主抱他们过河那个片段然后是安卓先报第1个过河,然转回来,竟然说啊,他说的话也太直接了吧,过于嗯坦诚的说下一个要,nice easy万老师解读说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上一个 Ugly and heavy我真的是服了然后老师跟我们说,你看他报他的方式像憨狗一样,这是我也是服了,这个女生真悲剧,被人像cargo一样的接着是粒子或者说是里脊,然后男主报答之前看了眼,女主拍了一下女主看男主的表情,我然后哎呀,我在我的短评里说了这里就不说了,老师估计也得吐槽我这孩子情商咋这么低我以为大家都喜欢安卓嘛,有竞争关系,自然而然的就是jealousy,这就是没想到老师说这是紧张,主要是警告,因为他看的是男主而不是lizzy这就很尴尬了,理论上他要是看梨子的话,可能确实会有点嫉妒,当然更多的是紧张,看看男主会怎么样,我觉得他应该是嫉妒lazy,渴望表达自己的感情,敢于表达自己的感情,还说要抓住机会,然后每人看男主的话其实也是不安,就是想看看男主会做什么,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我的分析问题倒是不大,但问题是我这表情识别能力得多差呀,就那么一个睁大了眼睛的表情,我居然能把它我认为是嫉妒,但是嫉妒是啥表情我也不知道,想象不出来,all right最后4个人都上岸了,嗯,老师还指给我们看,你看那个marryon拉着lizzy失望不肯的离开了
目前看了两集。
一共四集。
此观感随时更新。
演员选的挺好。
演Tess的Gemma Arterton的确有小说里Tess的气质。
哈代描写过Tess的嘴唇是微微上翘的,每句话说完之后嘴唇会孩子气的向上一撅。
这个特点Gemma Arterton也有,不晓得是天生的还是训练出来的。
演Alec D'urberville的那家伙尤其好,第一次看他的蓝眼睛就觉得阴森,满是lust的阴森。
Angel Clare比起以上两个稍稍逊色一些,但也很不错了。
第二集里那几个挤奶女工的戏也是忠实原著的。
Marian高大壮硕,Izz苍白理智,Retty小巧而神经质。
Angel Clare把她们一个个抱过积水潭的情节是文学历史上最经典的情节之一(个人以为)。
有一些细节处理的很动人。
例如:其他三个女工看着窗外的Angel,每个人都爱他,都恨不得明天就嫁给他。
但是有人说:我们谁也嫁不成。
因为他最喜欢Tess Durbeyfield。
Tess背对着她们,听到这句话,幸福的闭上眼睛。
真是动人的细节,一个年轻女子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时的那种心情。
The Independent有评论说此版本忽略了一些原著里含有的ambiguity。
最明显的一处是:Tess在狩猎林里被Alec...的那个清晨,小说里的描写很模糊:rabbit和hare偷偷的跳来跳去,黑暗和寂静笼罩着一切,狩猎林里立着古老的的橡树和紫杉,鸟儿在沉睡着。
那么守护Tess的天使在哪里?
为我的翻译表示道歉。
以下引用原文:Darkness and silence ruled everywhere around. Above them rose the primeval yews and oaks of The Chase, in which there poised gentle roosting birds in their last nap; and about them stole the hopping rabbits and hares. But, might some say, where was Tess's guardian angel? where was the providence of her simple faith? 此段中的描写含有性暗示(rabbit是哈代对sex的影射 - 此评论说),除此之外,还有含糊的意味。
即,Tess在这一过程中的反应是模糊的:她当然是被迫的,但是这其中肯定有一定程度的被诱惑,并参杂了少女情窦初开的一时糊涂。
在电视改编版本中Tess的惊叫把这一情节等同于强奸。
此外小说中的Tess在被Alec在狩猎林里侵犯之后还和他继续过了一星期。
记得我看的译本中说她“糊里糊涂的委身于他”。
电视里她第二天就愤怒的离开,这个安排削减了哈代小说中的模糊性和复杂性。
真是没办法不爱上BBC,似乎没有一部他们出品的迷你剧会让我讨厌,苔丝,又让我感动了一把,很大一把,每次看剧情简介老是觉得不怎么样,可一看完立刻觉得难以割舍,不刻碟誓不罢休。
BBC选演员真的很到位,每一个都那么有个性,《魔鬼的妓女》美的脱俗又危险,《简爱》相貌平平却让人过目难忘,《fanny hall》充满诱惑却又不失调皮,《fingersmith》内敛而深沉,更不用说我们家darcy和Elizabeth,以及一系列jane austen 作品的改编剧。
这些作品构建了我的幻想王国。
苔丝是我世界里黑暗角落的一颗钻石,多数时候我出于逃避心理不愿触及悲伤的角落,但是一不小心投过去的一点光亮就会反射出极大的光芒,让我笼罩其中,冷冷的光,耀眼却不温暖。
苔丝的美是质朴的,纯真的,她没有贵族自视甚高的派头,优雅慵懒的气质,却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一袭纯白的长裙和长到腰际的卷发,独立、倔强而美丽。
不过一开篇的背景音乐已经让人沉浸在悲伤的氛围里,即便在苔丝初次遇到安吉尔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压抑。
没看过原著,所以开始我多希望那个所谓的表兄真的能够和她在一起,改掉顽劣的个性,结果可怜的苔丝却遭遇了如此的不幸。
在奶牛场的生活恐怕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记得苔丝叫安吉尔起床的那一幕,我又看到了最初的苔丝,没有负担、无忧无虑的她。
现在想到安吉尔抱着她趟过积水时的耳语,我都为之一颤,热泪盈眶。
后半部分更加压抑,苔丝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家,看到她用泥土和指甲划伤自己面颊的时候,我和她一样绝望了,所以我又天真得希望那个貌似浪子回头,对苔丝又如此痴迷的男人能给她幸福,结果他不过是个趁火打劫之徒,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卑鄙地用物质换走了她的灵魂,以德伯夫人身份出现的苔丝不过是个美艳的躯壳,而恢复自由身的她又如清水芙蓉般纯洁。
在哭了两小时之久后,我还是避免不了如此悲惨的结局,让人心痛的结局。
《苔丝》与《简·爱》,同是创作于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期,此时英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
《苔丝》的创作者是托马斯·哈代(男),《简·爱》则是夏洛蒂·勃朗特(女),这两位作家都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写作者,因为都把细腻的笔触对准了女性,字里行间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哈代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麻痹、压制、摧残有更深的体会,他笔下的女主苔丝是美丽的、天真的、纯洁的,是男人心目中理想少女的形象,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被施以绞刑。
而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并没有美丽的外貌,但是却有一颗坚强、自尊、绝不妥协的心,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最后如愿以偿,这也许是同为女人的勃朗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苔丝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嗜酒的流动小商贩,因为偶然得知自己可能是一个曾经显赫现已没落的贵族的后代而喜不自胜,苔丝的母亲更因此动了让自己美丽的女儿攀亲结贵的心思,这样的痴心妄想也许是导致苔丝悲剧的第一重原因。
17岁的苔丝穿着白裙在五月的草地上翩然起舞,她拥有美丽的容貌,却没有一颗勇敢的心让她在面对心动的舞伴邀约时坦然地走上前去,从而错失了爱情降临的第一次机会。
到最后杀人逃亡的结局时,苔丝回首往事对爱人更是命运发出诘问:“如果我们那一天一起跳舞了,现在该有多幸福?
”是的,如果苔丝从一开始就坚定地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勇敢表达自己的欲望,在男主向众人发出邀请时主动走上前去,一切都可能变得不同。
命运的快车就在你一忽儿的胆怯、犹疑当中就驶向了截然不同的分叉路口。
她不懂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欲望,因为身旁不可能找到这样的榜样。
她的父母只巴望着这份“价值”能够攀上贵亲戚然后带领他们脱离苦海,在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苔丝,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女性身份是迷惑的,所以当她后来被冒牌的贵族“表哥”诱奸之后,只能黯然回家对母亲发出痛苦的埋怨:“我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很难说,母亲对苔丝性启蒙的疏忽到底是出于保护还是一种无意识地献祭,因为在数千年来的男权社会下,纯洁的处女从来都是献祭给神或权威最好的祭品,从而获得神或统治者的庇护。
男权意识对女性的荼毒通过母爱的传承进行得最为深刻和悄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母亲不是大量存在吗?
母亲的无意识中可能都存在这样一个幻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女儿才是最有价值的珍宝,才会获得神的青睐,才会获得命运之神的眷顾。
而现实却是,像苔丝这样美丽的大孩子,最终要靠险恶、卑鄙、虚伪如那位强奸犯表哥一样的人,教会保护自己的第一课!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早逝,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以后,简爱过了十年备受舅母歧视和虐待的生活。
也许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幸,倔强的简爱从小就具有反抗意识,她很明白舅母对自己的不公与迫害,甚至宁愿被送进孤儿院也要与之对抗,简爱这种绝不妥协的性格虽然让她成年之前吃尽了苦头,但她也因此逐渐走上了主宰自己命运的道路。
《简爱》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夏洛蒂·勃朗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
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
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英国文学勃朗特三姐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是因为父母尤其是学识渊博的父亲对勃朗特最初的爱和影响,以及她在不断的阅读中汲取营养,才使她在面对压迫时拥有勇气去反抗。
她出版《简爱》时 31岁,正是一个女人身体和思想都成熟而饱满的时刻,她笔下的简爱才会在面对爱情时说出如此动人而有力的话语:“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
——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
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
——你不是想错了吗?
——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
苔丝面对爱情朝自己伸手时甚至不敢走上前去,后来她在新婚之夜对深爱的丈夫坦白之时,能够不计较她贫贱出身的丈夫却不能不计较她的“失身”,弃她而去远走他乡,她也只能企求地说:“我能给你写信吗?
不能吗?
那我等着你回来找我。
”她再一次什么也做不了,黯然回到母亲身边。
她说不出苔丝那样掷地有声的爱情宣言,因为“失身”的罪过无论从宗教还是世俗伦理、社会舆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苔丝第一次没有底气主动走向爱情,后来也没有足够的意识保护自己远离“诱奸”,此时也没有勇气拒绝爱情的离弃,只能卑微地企求爱情!
一个女孩内心的底气从何而来?
可能从父母广阔的眼界和胸怀中来,也可能从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和思考中来,从不屈不挠的自我争取、自我奋斗中来,更可能从整个社会对她的尊重而来。
只是最后一条却最难实现。
苔丝被诱奸后曾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早夭,牧师不肯为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举行葬礼,苔丝说得最“叛逆”的一段话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婴儿:“他还只是一个初生的生命,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过,他没有犯过任何罪恶,如果上帝不要他,那我也不要这样的上帝!
”这一刻,苔丝的主体意识才开始苏醒,人性的光辉才开始闪耀。
可惜,在面对挚爱之人的质疑和背弃的时候,苔丝没有简爱内心的底气。
简爱在婚礼时得知丈夫罗切斯特还另有“妻子”,他解释了“疯妻”的来由:罗切斯特曾经迷恋于她的美貌把她娶回家,但是她和她的家族都隐瞒了祖传的疯病,当他发现她有疯病以后就把她关起来,养着她但是疏远她。
很难去责备罗切斯特的做法,而且简爱仍深爱着他,但是简爱还是选择了离开。
简爱不能抛弃内心的原则,即使曾经饱尝艰辛如今幸福生活就在眼前,即使失去挚爱就会失魂落魄,简爱也不能不顾一直被关起来的那个“疯女人”的存在,自私的选择幸福!
对于那个“疯女人”来说,简爱是唯一把她当成了一个“人”来对待,来尊重的。
最终,简爱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还在于这个疯女人一把火把自己烧死了,这到底是发疯而为还是自我了断成全简爱?
不得而知。
最后,也就不难理解,同样是面临诱惑,简爱可以尊从内心对爱情的向往而拒绝牧师表哥的求婚所带来的安稳生活,而苔丝却不能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弟妹居无定所时拒绝奸污自己的“表哥”的纠缠,麻木而绝望地变成他的禁脔。
直到离弃她的丈夫悔悟后回来找她,苔丝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和救赎。
她杀死了侵犯自己的“表哥”,拼命去追正暗自神伤准备离开的丈夫,她大声地告诉他自己杀死了那个奸污自己的人,并和他一起逃跑。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她只是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几日光阴与最爱的人在一起。
此时,他不再介意她的“失身”,她也“摆脱”了曾经的噩梦,她终于获得了自由和爱情,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最后,在太阳升起的巨石阵中,苔丝万分不舍但是却内心平静地迎来了抓捕她的人,最终被施以绞刑。
我为苔丝一生的悲剧感到痛心的同时,又为她最后的反抗与救赎感到震撼和欣慰;我为简爱自始至终的自尊与反抗感到钦佩的同时,又为她从小所经受的那些磨难感到怜惜。
女性的成长之路充满磨难、诱惑、危险,中国有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这是因为在男权意识形态下,“美丽”已经异化成为财富、权势的等价交换物,“美丽”这个词也许从来就是被定义的。
如果没有对之深刻的反思与觉醒,就会被它奴役与控制。
最后,我想说:女性主义的全面苏醒,意味着强弱不再对立,自我不再分裂,性别不再歧视,阶级不再隔离,生命得到真正的理解和尊重。
如此才能有望整个世界真正的革新和进步,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最后还是决定看一看《苔丝》的电影版本,1979年版,172分钟。
想起自己还是文学专业,难得有时间不看真的对不起自己这个专业。
于是,看完这部电影,竟有那么多复杂的想法。
皱皱眉头,还是凑合写出来看看效果吧。
不知为什么会选择重温爱情主题的电影,但是,文学没有爱情,也就难以称其为文学吧;同样,爱情欠缺悲剧,也难以称为真实的爱情吧。
带着在选读里看到的选段的构想,电影果然是少了很多的情节,不过,还是拍出了整部作品的线索:苔丝(Tess)为了摆脱家庭经济上的困境,被迫借着德伯世家的头衔投靠家亲戚阿列克(Alec),被迫失去了贞洁;后离开阿列克赴农场与安吉尔·卡莱尔(Angel Clare)相识,因安吉尔无法接受苔丝被玷污而离苔丝而去最后顿悟,苔丝被推至绝望边缘杀死阿列克与却安吉尔私奔未果最终走上绞刑场。
不禁会想起霍桑的《红字》。
虽然两者创造的时代背景并不相同,但是可以说哈代和霍桑拥有着相同的焦点,那就是对所谓高尚的社会道德伦常的讽刺和挑战。
其实比较分析不难发现,霍桑所创作的的《红字》,背景是17世纪的美国波士顿,一个深受清教主义传统道德伦理枷锁束缚最深的地方;类似地,《苔丝》所描述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维多利亚时期下工业资本主义迅猛发展的英国社会。
两个社会背景都强调一个人活着要坚守传统的习俗和礼义,否则便被视为社会的异端。
现实犯下的过错都一并归结为道德的过失和异常,遭社会的排斥、控诉和唾弃。
而在这种表面高尚的价值观下,人性本身又普遍隐藏着种种的私欲和伪善,正如资本主义疯狂地崛起那般,轰隆隆的机器无情地粉碎了昔日宁静而和谐的农场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
与此同时,趋于对物质的也已变形的崇拜淹没了人们内心对于道德的再理解,而为了表现文明,整个社会还要穿上皇帝的新装,却难以掩盖其狰狞而破陋的本质。
清教徒认为海斯特是个贱女人,丈夫还是个满口宣扬仁义礼智的牧师,前夫苦心复仇;一如苔丝的命运,几经坎坷和挣扎,却始终无法逃离毁灭的命运。
从她们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欲望,从她们义无反顾地为自己为家庭为爱情赎罪的那一刻起,她们已经被这个所谓正经的世界遗弃。
但如今想想,这样的结局不只是具有单纯悲剧的性质,至少站在哈代这位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角度来看,对受罚者的嘲笑和鞭打,实质上是对施罚者的嘲笑和控诉。
哈代给这部作品加上了一个副标题:“A pure woman”,引发了和《红字》里关于红字A意义同样的讨论。
人们习惯从苔丝自身分析pure的意义,但我觉得要讨论pure,需要介入两重视角,即既要立足与苔丝自身两度经历来谈pure,又要站在当时社会层面来解读。
非常明显,苔丝的悲剧是诸种社会因素合力的结果,在当时的社会限制性下,这种关于纯真和世故、工业和农业、欲望和道德的冲突无法避免,对此作出的种种挑战而产生的悲剧也是难以逃脱。
苔丝敢于大胆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戕害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就使她的悲剧显得更浓重、更深沉。
苔丝是暴力的受害者,是无辜的,她明白这一点,但是在受到乡里人非议的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
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
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
苔丝按照传统的贞操观来衡量自己的清白与否,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
几年过去了,随着岁月的流失,村子里的人几乎不大记得她的遭遇了,“但是她看得很明白,她在那儿就老得难受。
”她远离亲人、故乡来到无人知道的塔布篱,为的就是忘掉自己的过去。
克莱的爱使她感到幸福,可是在体验到幸福的同时,感受到更多的是内心的痛苦与折磨,是恐惧、不安、悔恨和羞耻。
这一切都表明苔丝无法忘记过去,更无法卸掉背在自己身上沉重的精神十字架。
她似乎天生灵魂有罪,注定永远受折磨,永远遭痛苦,心灵永远不的平静。
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
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
这就从更深层次上表现了传统道德对苔丝人性的迫害、心灵的扭曲。
这点和《红字》里的狄姆斯台尔(Dimmesdale)具有相似的心理构成。
苔丝性格中真善美的毁灭,是社会的扼杀的结果,但悲剧的形成又同性格的内在矛盾不可分割。
哈代要表现的,也许就是通过悲剧的形式,展示欲望在一个虚伪的社会里是怎样被解读为不纯洁的东西。
在一个一直宣扬道德高尚的维多利亚社会,其实最为肮脏的是道德本身,因为它对于灵与肉的冲突法则无法达成统一的看法,就如卡莱尔让苔丝原谅自己以往的堕落,却无法原谅苔丝犯过的过失。
但即使说苔丝存在道德的过失,也并非出于私欲,而是为了成全家庭才被迫做出自我牺牲。
面对只有欲望的性爱,她承认自己的错并决意离开,顶受一切自立起来。
可见她的灵魂依然能用pure来辩护。
哈代的宿命论、悲观主义和怀疑主义在这部作品里也有体现。
苔丝的悲剧无疑成为哈代宿命论的一个象征性的宣示。
苔丝的家庭背景,到她的两次悲惨遭遇,以至于其反抗、挣扎、自我救赎到最后走向毁灭,都很难读得出名叫“希望”的东西。
对于苔丝,无论是阿列克还是安吉尔,她都爱不起,也恨不起,每一次绝望的反抗,都意味着把自己一步步推向自我毁灭的边缘。
这场三角关系,可能是文学史上最纠结的关系,带着二十二条军规性质的矛盾:因了阿列克,安吉尔无法承受苔丝的过去;为了能和安吉尔相守,绝望之下的苔丝杀死阿列克,却随着陷入了将要逮捕的另一网子里。
谁都始终无法成全谁真正的爱恋。
这种宿命论的观点成了哈代特色的创作基调。
同时,作为一名现实主义者,哈代对当时资本主义的永恒性所抱的怀疑态度也反映在苔丝对于传统道德社会的徒劳反抗之上。
现实的危机与不可克服的矛盾,宗教与传统道德对现实矛盾与危机的掩饰,一切表面的正义和高尚,也许在哈代眼里,都是有待质疑的地方。
总的来说,哈代的这部《苔丝》就像是一股暗流,虽然不算激越,但是能给所有一本正经的道德主义者一个惊诧的信号,让他们猛然回头,重新审视真实的社会,需要面对的是一种怎样的真实。
哈代悲剧作品里的典型。
苔丝和安奇的爱情悲剧源于社会,而非本身。
哈代的悲观主义也体现在此,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哈代不是一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确悲观,但不消极。
其作品里表现出的女性主义和对宗教的抨击即是对当时社会的反抗。
不过这样的反抗并不彻底,在他的笔下,女性依然要依附于丈夫才能生存。
对于宗教,哈代是持否定态度的。
仁慈的上帝真的存在吗?
那个名叫“Mercy”的虔诚的基督徒是真的“mercy”吗?
这是哈代的觉醒,但这种觉醒似乎没什么用,徒增痛苦罢了。
如果那日,我们曾跳过舞。
我着白裙,你穿灰衣。
芳草萋萋,日色温柔,初刻相逢的圣洁与纯真,我们必将幸福。
必将幸福。
将不会有泪水反复浸泡的忏悔与诅咒,将不会有命运交错压碾的痛苦与追悔,亦将不会有我与你,在巨石阵,乌鸦群下的诀别。
他的邪恶,你的懦弱,都已被我的宽恕与爱淹没。
离开的时刻,依旧有勇气说出“我已准备好”,长发飘散在空中,连同泪水,连同曾经的温存与追盼,连同我最后的呼吸。
死去,抑或还在活着的人,你们终将记得。
记得我的倔强,我的纯洁,我的美丽。
记得我用生命祭祀爱情的勇气,这般决绝,不留余地。
---------------名叫Angel的男人并不是天使。
他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他的眸子漆黑,却燃着两团火;他的脸颊苍白,却立着倔强的颧骨。
他欣赏在草坡上跳舞的白衣少女,尽管她们出身贫寒;他钟情身体力行的劳动,尽管他出身氏族。
为接近自己心怡的姑娘,他乐得连背三位姑娘过水塘。
他对Tess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不要企图用责任感和忠诚度来考验男人的爱情,后者时常会溃不成军。
就算勉强过关,也多半撑不到婚姻的坟墓口就先歇菜。
Angel 单纯的爱,薄脆如纸,承载不起那被世俗的尺规百般衡量的所谓道德感。
他薄薄一层勇气只够给自己看中的女人套上戒指,再无余下面对其它。
逃避或逃逸,那简直理所当然。
Tess被自己的爱放逐了,放逐在布满礼帽裙撑和社交规则的社会边缘。
她一度报复性的在自己脸上抓出道道血痕。
不错,空有青春与美貌,却换不回心爱男人的谅解与宽容,架空了的爱,最后只能走向极端。
极喜欢BBC这次改编的选角,Tess与我想象中的简直一摸一样,有着蓬乱却美丽的深栗色长发,雪白的脸颊上点点雀斑,以及微张着的,倔强性感的嘴唇。
从天真无邪的少女到隐忍负重的被丈夫离弃的妻子,Tess才是真正值得让人敬佩的独立女性。
她的爱,能量虽然大得惊人,足以艰难生存亦足以激烈毁灭,却不足以让她失爱而亡。
失去贞洁与失去爱情本各是女人的致命之击,Tess却坚强而倔强的活着,背负着宗教,社会和生存的压力,背负着旁人审判的目光,就算流落至吉普赛的境地,她依旧不屈不挠,她说:“那么,我也不喜欢你的上帝!
”就算死亡,也是由她自己选择,安安稳稳与爱人温存,交代好身后事,她落着泪,却梗着脖子走向终点。
这才是光芒万丈的女性主义,即使在命运之轮的野蛮压碾下依旧灿烂绽放,不卑不亢。
她让叫作Angel的好男人,和不叫作Angel的坏男人都变得卑微不堪,不值一提。
直到今天,男人依旧成不了天使,女人却前仆后继以各自的方式诠释着Tess。
--------------Everything is as it should be. It couldnt have lasted, Angel.Too much happiness.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我会说书比电影电视剧好看么。
德伯家的苔丝竟是一出狗血剧,而我六年前英文和领悟能力都差到这也没有从字里行间读出来。
只是为苔丝心碎得要死。
其实,你看两个高富帅爱着一个美若天仙的贫女,妥妥的偶像剧人设。
高富帅一号强暴了她之后要娶她,她倔强地甩甩头走了,自己生下孩子,孩子又死了。
接下来她又遇到了高富帅二号,温文尔雅如同天神降临人间,二号的名字恰好就叫天使。
天使百般追求贫女百般推脱(不知多少玛丽苏小姐读到这一段会把自己代入YY男神追求自己),终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天使有道德洁癖知道了贫女的往事之后抛弃她远走巴西,贫女自然是过了一段苦日子(不苦怎么洒狗血?
),然后一号变身霸气牧师回来,看到为了不引起男人注意把自己眉毛剃掉的贫女之后心疼不已,最后宣布我要放弃上帝跟你在一起,你是引诱我堕落的纯洁根源。
我看到一号告白简直肉麻得看不下去。
之后天使在南美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回来对贫女说我错了我们继续过岁月静好的生活吧,但是贫女这个时候已经为生计所迫当了一号的情妇。
这出狗血剧的高级之处在于社会批判和宗教反思都是真真的,女主和男主们的挣扎都是真真的,不是现在偶像剧的无事生非,一点点鸡毛蒜皮要死要活,让我们这种每天为了房租卖青春年华给老板的人看不下去。
所以说,连狗血肥皂剧都是要看经典的好。
非死人之书不读还是有道理的。
当然,此肥皂剧最高级的地方在于贫女最后死了,她走过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走过的坎坷路,得到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得到的爱和钱,然后成为时代的祭品上帝的羔羊。
作者认真了。
认真他就赢了。
顺便,哈代还说过,悲剧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被必然的无常包裹。
换句话说也就是有才华的人或者美人死了是悲剧,无才无德无貌的三无人员死了,连悲剧也算不上。
只有有价值之物,才有资格成为悲剧。
所以当我们说”我就是个悲剧“的时候,还是先想一想自己是否具有成为悲剧的前提。
鲁迅后来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不知道是他自己发明的还是山寨了哈代的?
首先是男二。
在豆瓣影评里居然看到了有人对男二的理解,这让我很难理解。
这个人就是剧中所说的打着“爱你”的幌子,将自己的喜悦凌驾于别人痛苦上的那种男人啊。
对你有情欲了,就强奸你;对你有愧疚了,就要娶你。
真是一个典型的渣男样例。
然后是男一。
在他们一家思想观念里,虽然能够正视不同身份地位的女了,但“纯洁”和“干净的过往”却是那么重要,如果没有,那么“你就不是你了”。
这么想,男一跟男二其实很类似,他的爱也是非常表面的。
最后是女主苔丝,在她的环境里,能够做到这样已经是非常勇敢。
但是她如果能够放弃背负不该有的过多长女责任,其实才是对自己负责,才不至于总是让自己落入极为两难的境地。
不过作为一部名著,有好多经典剧情哦:为了抱你过河,主动抱其他三个人过河。
以及男女主因为隔阂分开,女主在等待期间另嫁他人,最后男主归来,男女主无法回到过去的遗憾。
还以为会有达西先生来拯救她…略伤心…
和金斯基版本没有可比性!!给两位男主各打一分!比较喜欢alec!Tess最后喊男主娶她妹,什么鬼结局!!!
如果那日我们曾跳过舞。
都是命,造化弄人。不喜欢女主的上嘴唇~~
悲惨
不喜欢
很烦原著,连带着电视剧也不爱。
Tess的名字是“执着”,Angel的名字是“怯懦”,Alec的名字是“贪婪”,总之都是“愚”。但对每个人又都讨厌不起来,Tess善良,Angel和Alec的所谓爱里都有真心,即便是那么卑劣的农场主最后也对Angel说“如果我是你,一定快马加鞭”,身上还有果敢的闪光点。好难好惨。对信仰和人心的细节处理好评,Angel接受不了Tess过往后回家、遇到青梅竹马抱着圣经上教堂,耳语道“我告诉你上帝不存在”,吓得大家小姐掉了书并怒斥混蛋,比爱情桥段更有味道。
不好看,感觉像琼瑶剧
挺还原原著的。
真揪心。尼玛ANGLE个死男人
最不喜欢的小说和改编电视剧,总觉得三观不正,女主的大方脸也让人出戏,不喜欢
坦白说,英剧里最不喜欢的一部。
演員長得很好,化妝也很棒,不像某些女演員不管演什麽角色都要貼上兩三層假睫毛。結尾的部分太潦草了。而Angel是不是太瘦弱了點?明顯是個不干農活的巴宝莉男模之流的。
什么脑残剧情,真难以想象原著也是这样。一个改过自新的人看到以前辜负的少女,不仅重新变成一个禽兽,还告诉她自己重新变成了一个禽兽so that她可以重新接受自己???被禽兽约束在身旁的少女,看到丈夫终于来找自己了,不是趁禽兽没发现跟丈夫私奔,而是遣走丈夫,跟禽兽对质:“你骗我!你告诉我他永远不会回来了!”然后杀了禽兽???明明逃到美洲万事大吉,非得跑到祖上家产里爽一把nay爽几把???被抓前的最后一夜为了舒服睡一觉跑到了石头阵,不选择睡在草地上,而是睡在石头上?真不嫌硌得慌???
比较差。BBC最新一轮的改编名著都比较差。这个是不是说明东西方的文艺创作都陷进烂泥塘了,当代人就没创造出什么有益的思想啊……
Tess你这个外貌协会。
揪心,命运多舛
愚蠢的tess,可悲的tess
我想骂人!~~~节操!节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