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3个小时,从头到尾,没有落下一个细节,直至谢幕后的哪一惊鸿。
导演很用心的选择了越战这个背景,在这个背景之下反应的一切,更有当时的意义。
"Beat Generation",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迷茫、不知未来、吸毒,道德的沦丧和法律的无力,再加上越战,那是美国在二战后最无助的年代。
这个背景是一个伟大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黑帮这个层面也不例外。
弗兰克-卢卡斯正是这样一个年代所涌现的英雄人物。
虽然出身低微,并且跟随的大佬暴毙,但是他的身上时时刻刻涌现和反应的是大佬的印记,每一次他都在模仿,每一次他都在“学习”。
他运毒、贩毒,但是从不吸毒,85%的时间里面他和社会名流交往,他生活和生存在高档的别墅中,&林肯车、选美小姐,这一切都在掩盖罪恶的毒品交易,在影片的最后部分,里奇和卢卡斯的对话,正是反映这一段历史的露骨写照。
毒品交易杀了成千上万的孩子的父母,这正是最大的谋杀,这种手上不沾血的谋杀,才是最让人觉得寒冷的。
美国黑帮这部电影,很多人认为有些冗长,或者过于“美化”,但是我认为这恰恰是本片最美之处。
如果更为肮脏,会让这部电影失去对比,让每一个观影者都认为卢卡斯的一切是“应得的”,而不会有更为深刻的思考。
丹泽尔-华盛顿的演出,确实出彩;克劳在这一部电影里面,不修边幅的出境,也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没有获奖,确实太可惜。
我们都曾经以为这个世界没那么坏,至少没坏到无可救药。
我们都曾经以为这个世界会越变越好,至少只要我们严以律己,便总能得到些好的回报。
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实践向我们证明,我们totally想错了。
这世界本性是恶的,不但不会因为你的一己之力有些许变好迹象,反而还会将你当作异类捉弄地体无完肤。
这时候,你怎么办?
我们姑且假设你本是个严以律己、光明磊落、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吧,那么你一定眼看着外面世界的一趟浑水经历了一番内心挣扎,最后,你做出了决定。
这决定无非两种,要么像Frank Lucas那样勇敢地趟进去,不和他们同流合污,而是单枪匹马趟出一条自己的河道来,然后继续往里灌浑水。
你的信仰是:有我没我反正一样浑浊,倒不如顺着你们的规则玩你们,既得泥沙又出气。
于是,你成功了。
而做出另外一个决定的人,便像Richie那样继续倔下去,他一勺一勺地往外舀泥沙,后来意识到舀出来的泥沙不久又会被同伴趟成另一谭浑水,人们纷纷劝他这没用,他一个人改变不了什么,却不知沉默寡言的他心里早有了更宏伟的目标:我要将那漏洞斑斑的水闸换掉,治标不如治本!
就这样,两位同样优秀有才华的有志青年为各自不同的决定极尽智勇、全力以赴。
有一天,他们以对头的身份相遇了,分别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原来都是被这个罪恶的世界捉弄过的复仇者,只是同源殊途而已,怎能不惺惺相惜,于是联手成就了美国历史上的这出里程碑似的警局大换血事件。
这片子的节奏很讲究,总共2小时40分钟,开始一大半都推进的很慢很艰涩,让人不知局势是何走向,甚至会产生中途放弃的念头,现实世界里又何尝不是这样?
到影片最后四五十分钟时,酝酿期终于见了成效,一切渐入佳境,如行云流水秋风扫叶般大刀阔斧地推向了结局。
两位有志青年的那次面对面谈话更是将整部影片的沉闷气氛彻底转向了振奋人心,导演趁观众大呼过瘾之际顺势把所有的历史结局用文字一带而过,整部影片戛然而止,反而给人一种余音缭绕的感觉。
我刚看这片子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和教父对比,后来一再制止了自己。
就像Richie说的:“那些警察和我不是一类,虽然我们做一个行当。
就好比意大利人不是你的同类一样。
”
先来做一个连连看:一个成功的富翁,坐拥豪宅名车,孝顺母亲,疼爱妻子,提携兄弟。
一个落魄的警察,在警局被同时排挤,在家里和妻子闹离婚,和自己的律师搞在一起,而且八成得不到儿子的抚养权。
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杀人不眨眼,利用战士尸体进行毒品运输,铲除异己。
一个维护法律的斗士,面对大笔现金不动心,坚持原则,揪出社会毒瘤。
每个人在社会的角色都不仅仅只是一种,而生活不是童话的一个证明就是,无论谁,总是有些扮演的好,有些扮演的差。
Frank是拥有成大事的潜质的,他懂得如何安抚平民,懂得如何打击对手,懂得韬光养晦,懂得步步为营。
从不招摇让他一直在警方的视线之外,如果不是女友送的皮草,也许还不会有人发现。
而对于稀释纯度的事情大为不快,更说明了此人绝非泛泛之辈。
相比之下Richie要差的多,处理不好家事的男人大多是有些吊儿郎当,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
显然Richie并没有把如何构建和谐家庭当成自己的首要任务。
也许孤独的正义感也使他变得更加的孤僻。
然后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国家元首,你希望身边的是谁?
如果你是一个妻子,你希望身边的是谁?
世上的确少有完美男人,渴望他的优点的同时,也应该包容他的缺点。
当然前提应该是立于天平两端时,优点更重些。
成功的毒贩子都是类似的,失败的毒贩子却各自有不同的失败原因。
这并不是一部黑帮片,这个名字的噱头实在是搞得太大了,太名不符实,这有点偏离我的预期,也让我有些失望。
两大影帝的表演很精彩,但可惜剧情太弱了,作为美国顶级的毒品供应商,丹泽尔华盛顿饰演的frank有点太小儿科了。
去年刘德华在《门徒》里就已经教育过我们,毒品的进货渠道和交易渠道一定要严格分离,彼此互不接触。
但是frank没有做到这一点,他的毒品生意在我们这样经受过严格的贩毒教育的观众看来实在是漏洞百出,不仅仅因为整个链条耦合的太紧密,一损俱损,还因为他找来了太多自己的亲戚来做事,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一行字,“我是frank的亲戚,来监视我吧”。
最终frank的失败,先起因于一个被监视的亲戚犯了事然后被迫与警察合作,再起因于一个亲戚在机场运毒品被认出然后被跟踪至仓库。
而毒品仓库的混乱与疏于管理实在是让观众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如果只是因为这是70年代,frank可以为所欲为不必顾忌,那么影片中就不应该再交代他的“闷声发大财”的人生哲学,他可以训斥自己的兄弟穿戴太招摇,一转眼自己就极度高调的出现在拳王阿里的赛场。
他可以如此松散的管理自己的毒品网络,然而在警察局发现他出现在拳击赛场之前,却丝毫找不到他跟毒品之间的联系,即使是从收取保护费的角度考虑,警察叔叔们也应该仔细调查一下吧。
这是frank的矛盾吗,亦或是导演的矛盾?
顺便说一句,frank当街杀人那一幕确实是很酷,但如果导演认为不需要向我们解释一下事后frank怎么擦屁股的话,那他以后最好还是去拍动作片,我想只有在那里面,观众才可以接受一些并不符合逻辑的事情。
《美国黑帮》是一部形式严谨的美国黑帮片。
这种严谨性或者说形式感体现在影片各个方面。
人物设置上,正反双方一开始即被刻意设置为对立面。
两人一黑一白,一警一匪,Frank注重家庭,社区,自律(family, community, discipline),这些与其导师,当时主宰Harlem的黑帮首脑Bumpy的言传身教是分不开的。
Bumpy死后Harlem陷入混乱,人人都想分一杯羹,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用老婆大人的话来说,他对得起职业良心却对不起家庭( 当然,这话其实已被我篡改,原话更狠:you don't take the money for one reason, to buy being dishonest with everything else)。
两条叙事线开始时各自为政,用大段落平行剪辑不断交替。
两线的汇合颇值得注意,时间上处于影片正中,Frank这条叙事线上则对应gangster的兴衰转折。
其时Frank正处于其命运的顶峰,商场上迫使意大利Mafia家族俯首称臣;情场上亦春风得意,新婚在即。
此刻Frank携美人观看Muhammed Ali的拳王争霸赛,台上台下尽显黑人兄弟的王者风范。
只可惜,所谓最顶峰说得就是从此之后便一往无前地走在下坡路上。
此前Frank谨记Bumpy的教诲,行事低调,只是这一次,或许他太得意,太需要庆贺一下了,不仅一反常态地衣着张扬,席间更与黑手党谈笑风生,还坐在比黑手党首脑更好的位置上,这些当然都引起了Robert的注意。
其后Frank的命运急转直下,新婚第一天即受到腐化的纽约警察Trupo的敲诈,其后又与另一帮派发生冲突,并遭枪袭。。。
**********************我要剧透****************************我真剧透了嘛?
这种类型片的结局难道还猜不到嘛?******直至最后越战结束,切断了Frank的运输路线,而Robert则掌握了Frank一干人等贩毒的证据,将其送至被告席上。
两位主人公中Robert的角色有些薄弱,虽然影片也为他设置了arc,从开始畏惧公开演说到结尾在评审团前侃侃而谈,并最终成为律师,这个角色有变化,他反贪的信念也可能是逐渐增强的,但仍然缺乏厚度。
尤其是心理动机交代不清,他缘何两次拒收那一百万,完全可以交代得更清晰更有说服力一些(Frank被捕后,称愿意在他车后厢放上一百万以收买他--这一设置与之前那次构成对称)。
而Frank的角色无疑完整许多。
他童年目睹三K党身份的警察对其亲人无端欺凌,从小便树立起对警方,政府这些"秩序维护者"的极端不信任。
后来他跟随Bumpy,后者为他指明了道路。
影片开场,一扇门拉开,Bumpy向台下的Harlem贫民欢呼Happy Thanksgiving,然后发放火鸡。
Frank在台下默默注视这一切,注视着台上的英雄,他的Martin Luther King,这扇门的拉开也是他美国梦的开始(伴随门的拉开还有光线的变化,暗喻enlightening)。
其时美国深陷越战泥潭,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越战是政府对于公民的欺骗。
与此相应的则是警方的贪污腐败,Trupo便是一个的典型,他甚至敢于主动出击,勒索黑帮老大Frank。
还有军方的腐败,Frank通过士兵棺木进行大规模贩毒无疑已买通了军方高层。
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正不断被剥离(moral decline)。
小店被超市所取代,糖果店成了麦当劳,服务业变得这么impersonal,正如美国本身成了一台impersonal的国家机器。
如此种种传统的式微可以用Bumpy死前的那句话来解释--No one's in charge。
年老的Bumpy对此已愈来愈力不从心,只能"forget it",说话间一个远景镜头,画面远端的Bumpy与Frank被近处一台台巨大的电视机,一排排挂灯所over-shadow,Bumpy说完话,便断了气。
Bumpy虽然死了,但他对Harlem秩序的维护,他的行事风格却在Frank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如果没人在维护秩序,那么他就应当站出来恢复秩序,恢复美国人对于家庭,对于社区的commitment,恢复传统的价值观。
他成功了,并且倚赖地正是家族产业,正是整个Harlem对他的支持,不过另一方面他的成功倚赖的也是毒品,他与腐败警方军方的合作。
他成功了,但千千万万的人死在了毒品手中,千千万万的家庭毁于一旦。
影片一处对比蒙太奇触目惊心,先是Frank与其一大家子在铺着白色桌布的西式餐桌两旁,手挽着手,做餐前祷告;随后几个快切镜头,一个又一个junkie注射毒品,然后一个个瘫倒在地,家破人亡,其惨状诸位看官可以借Requiem for a Dream的结尾来visualize一下。
容我插几句话说说影片的剪辑,应该说此片的一大看点便是剪辑。
剪辑点的选择(飞机,车,复习/考试的时空跳跃,非常利索),同质影像的插入式剪辑(伪造护照的笔/注射毒品的针筒,etc),声画对位的运用--Robert抓住Frank一个手下的把柄,声空间是Robert的威胁之语,画面空间是后者在厕所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绑上窃听器。
声画对应于不同时空,但因果关系强(声音->画面),且简洁有力又加快了叙事节奏。
此片还用了不少蒙太奇,洗练的镜语交代了Frank毒品的贩运;加工;流入市场;其势力的崛起。
有几处平行剪辑也颇直一提:比如Frank把他一帮堂兄弟拉来扩充自己的实力对应于Robert挑选人手组成缉毒调查组。
更有力的一处是影片高潮时Trupo在Frank家搜索Frank的逃命钱对应Robert在机场搜查Frank的毒品,让人直觉得Frank大势已去,其后他与家人一如既往地去教堂做礼拜时,教堂钟声仿佛是为他而敲的丧钟。
待他走出教堂,便已被警方包围(教堂这段也与影片开始Bumpy的丧礼,中间Frank的婚礼相对应,其意义不言而喻)。
Frank最终选择了与Robert合作,共同剿灭警方与黑帮的犯罪分子。
其实,虽然表面上看这两人处处不同,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并不是敌人,他们的敌人是各自阵营中腐化分子。
Robert在Frank表示愿意供出黑帮犯罪分子时说"I will take them too",显示出他更关心的其实是警方内部的腐败。
而Frank的夺权如前所述是因为对于混乱现实的不满(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中的拔高,现实中的Frank的动机就不那么简单了)。
这一警一匪,都对这没有法制的社会甚为不满,都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只不过,他们有不同的处事原则。
Frank是传统家庭伦理的拥护者,而Robert则是性解放运动的产物(我瞎说的,崩信),在性关系上极为随便。
但这一差别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对于改变社会现状的vision。
最后Frank因为合作态度好,坦白(难怪叫Frank)从宽,得以减刑至15年。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他15年后走出监狱,踏上纽约街头,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听到的是不绝于耳的黑人RAP。
他身后的监狱大门拉下,与片首Bumpy在Harlem施舍时大门的拉起相应,表明Frank Lucas美国梦的终结。
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越战结束了,以对美国人最好的方式结束了(end with the best way);警方名目张胆搞腐败的时代也终结了,以最好的方式终结了(Trupo的自杀)。
所谓的American Gangster大概也不只是被黑帮的gangster,也包括了那个混乱时代一切为非作歹的人。
时代背景在此片中至关重要,这是越战,民权运动,吸大麻,性解放的时代,一切价值均被颠覆,重估,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在那个时代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的。
这个时代对于Frank来说,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的传奇离不开这个chaotic的时代,他的成功正在于他抓住了时代赋予他的契机,而他的失败则是这个时代终结的大势所趋。
在Frank出狱时美国已经进入里根时代,Frank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连同它的梦想,它或许丑恶但却富有魅力的一面。
“冗长”到数次睡过去的电影(好啦我承认是我很困啦),虽然我知道它是多么的精彩,以及多么的真实。
势必还要再看一遍的。
并且结局是不是太和谐了一点啊。
此片是近期的热门影片,典型的叫好又叫座,好评如潮,IMDB8.4分,连续数周北美票房冠军。
阵容强大雷德利·斯科特指导(《银翼杀手》《角斗士》《异形》《末路狂花》《火柴人》……),两大奥斯卡影帝丹泽尔·华盛顿、拉塞尔·克劳,外加《辛德勒的名单》的编剧。
几乎是不得不看的片子,也是冲奥热门。
近年少见的黑帮史诗片,形态上更接近《教父》,讲述了一个美国本土黑人黑帮老大的人生,丹泽尔·华盛顿的表演极为出色,令我倾倒。
相比之下拉塞尔·克劳所饰演的这个优秀警察的角色显得有些枯燥,缺乏亮点。
影片整体质量的确很高,比去年老马的《无间道风云》好。
继美版无间道后,2007年好莱坞又为我们带来美版门徒——American Gangster/美国黑帮。
呵呵,我不是瞎扯哟,听我道来~同样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同样是两个叱咤一时的风云人物,不过这里的叱咤是指他们各自分属的地下社会而言,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没有进入执法机构的视野,或者说其照片没有钉在“WANTED”板的最上头。
港版那个瘦瘦津津布衣素履阴鹫而低调,你看,阿力跟了昆哥八年才窥得其真正的实力;相比较美版这个家大业大有些情况不得不张扬,但也极尽收敛锋芒。
而真实的情况是,他们都非简单意义上的毒品拆家,而是从金三角/越南的罂粟种植地直接拿货,处于食物链的顶端,从而把持了全港/美毒品网络利润最大的一块,是决定游戏规则的庄家中的庄家。
港版中昆哥的落网是因为卧底,这是香港类型片的一个特色,美版中不是,卢卡斯从警方的盲区中走到阳光里起因竟然是一件裘皮大衣!
坐着那场拳赛中最好的位子头戴着西西里人只能望其后脑勺的煞帽,让丛林中窥伺已久的猎人终究嗅到了一丝衣服上的腥味,大鱼的腥味!
难怪卢卡斯会气得把这件大衣扔进壁炉里。
两版中另一个可以拎出来比的地方也是让我将本片突然与门徒联想到一起的是,加工厂设置在一个普通居民楼里,其外部环境和内造工序与港版中昆哥一直讳莫如深的“货仓”何其相似!
(行行都有红宝书啊^o^)当然我说他是美版纯属比喻,两者在版权上是没有一点联系的。
题外话:70年代扰乱全美白粉物价的“蓝色魔法”,其追本溯源竟然是龟缩于越南丛林里的蒋介石的国军。
罗伯茨那个老头子上司一出声就听着特耳熟可就是想不起是谁(脸呢?
影版嘛~是这样滴),末了终于想起来是我们伟大Monk的挚友——Captain 还能和此博的娘家扯上点关系,好有成就感啊,呵呵!
原文:http://www.friends6.com/117497/viewspace_3865.html
除了提起枪就杀人象个黑帮老大,其他部分怎么看都象是500强的总裁,而且还不是那种势利,傲慢、自以为是又金钱至上的那种。
真想对他说,你不做毒品,一样能发财。
虽然警察先生也很让我肃然起敬,但是他太失意了,家里弄得一团糟,没法喜欢他哦!
1,要想赚钱,就要占有市场,就要有产品,就要有创新,而且一定要保证产品标准不降低,像apple。
2,真正有实力的人,往往默不作声,越是叫嚷的,很多时候是最没实力的,只是为内心的懦弱在寻找平衡。
3,真正控制局面的人,往往都在幕后,你看不到,也最好不要让人知道。
4,要记住,人外有人,永远都有比你厉害的角色存在。
5,一定要有原则,并且要捍卫自己的原则,这样才能让别人恐惧。
6,人生就是一出戏,你根本就不知道过程是如何的,结果又会怎么样。
7,一个人要知道感恩,更要知道学习。
8,一定要找出问题的关键在哪,如何去解决,更要去学会如何向别人表达出自己的决心,一颗勇敢的心是最少的。
9,每个人都是这样,没有完美的,在你觉的自己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并且坚守原则的同时,你却可能在生活上一塌糊涂。
10,记住,生活中总会有一小撮与众不同的人,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生活了。
请留意片尾曲以后的最后画面……他到底杀了谁
看了三小时加长版,真心拍的很长 很慢 很无聊,雷太公整个职业生涯真有不少不好看的电影
看得我....累啊!!接近三小时长片,然而并没什么亮点,看到一半能坚持下去理由也就里玛丽的美貌和最后的十分钟。老雷浪费了我三小时的时间。。失望,and今年看了毒枭之后,我感觉这类型黑帮片都不是事。。哎
格局上终归小气了一些,RidleyScott 离顶级也始终差了一些。
有味道的奥斯卡~嘿嘿。很欣赏里面的那个检查官,什么叫诚信?这就是诚信~~!!!
对于这个可以很精彩故事来说,电影拍的太平庸了
太酷了
怎一个差字了得
- 试图在现代语境下进行黑帮的传统演绎,结果只是个双雄片
美国人以为自己很美国。
装逼的片子。剧本完全没有节奏。最近这种装逼的伪史诗片成堆。参考德尼罗的烂片《Good Sheperd》
差强人意
可怕
浪费演员
终于看完了=。=
还不错,不过差一点点什么……三颗半水平
太主旋律了吧
很不错,前面确实过于分散了,但其实有导演的意图
不见力度,更别提深度了。反转后也是莫名其妙的怪。
大家知道美国黑帮是啥东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