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影评人的评分平均下来不高,而观众们则用票房表达了喜爱。
艺术与娱乐当真是水火不容的吗?
这种冲突又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启示呢?
《马戏之王》的影评人与观众口碑的巨大差异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烂番茄上只有55%的媒体给出了好评,但却有90%的关众喜欢;在metacritic上影评人给出了48/100的评分,但用户却给出了7.7/10的评分。
普通观众对《马戏之王》的喜爱造就了一匹本不被人看好的票房黑马。
《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巴纳姆被称为“马戏团鼻祖”,其马戏给众多观众带来欢乐,但也被当年的批评家认为低俗、不入流。
当然,历史上真实的巴纳姆要比电影所表现的更加低俗,欺骗、炒作都是他的常用手段。
《马戏之王》虽然是基于真人真事,但它更像是从真人真事中提炼出自己想用的故事,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掩盖在它华丽的歌舞之下,当然也被掩盖在它苍白的剧本之下。
在说这个想法之前,还是来说说华丽的歌舞和苍白的剧本吧——这是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和不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各自观点的落脚点。
客观地讲,两边的人都有道理。
电影的歌舞设计夺人眼球,气氛高潮之时令人的每一个毛孔都震悚起来;而电影的剧本也确实异常简单且套路,尤其是其传记元素压缩严重,传主的几个人生关键点都一带而过。
但歌舞与剧本,都不是今天我想评价的。
我今天想说的,是“评价”本身。
我认为这是这部电影——或许可以称它为歌舞传记片——的一个主题。
电影中巴纳姆所创的表演艺术,是非常具有争议,人们对它的评价两极分化(当然,历史上的巴纳姆还要更受争议)。
比如,巴纳姆深谙人们就喜欢猎奇,于是到处搜集能人异士,利用他们的一些生理缺陷赚钱,很多人为此不齿。
可是,当他叩开拇指将军汤姆紧闭的房门,说他看到了一位将军时,汤姆的脸上并不全然是怀疑,还有憧憬。
这时我又暗自思忖:难道这些人自己在房间中封闭一辈子,就是更好的选择吗?
巴纳姆如是说:他们无论怎样都会笑你,干脆收他们点钱。
这不失为一种底层人的智慧。
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评价的差异永远存在。
问题是,你要如何对待它?
《马戏之王》中的巴纳姆,出身卑微,却娶了来自上流社会的妻子。
尽管妻子非常爱他,但阶级的鸿沟(具体而言,就是他与他岳父的矛盾)仍旧影响了巴纳姆的艺术观。
尽管他早年以不入流的马戏表演起家,但他心底里却努力去追求上流社会的认同。
为此,他才不惜担着风险邀请“瑞典夜莺”珍妮·林德来美国并力捧她。
然而,巴纳姆骨子里注定与上流社会无缘,他与林德关系破裂导致破产,这次获得上流社会认同的努力以惨败告终。
在这里,电影做了一次非常大胆的对史实的篡改——历史上,巴纳姆因为“瑞典夜莺”狠赚了一笔,而其破产则是因为投资了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却经营不善。
但电影将两件事合二为一,是为了突出其主题。
这个主题首先是由巴纳姆的妻子查芮蒂点明的,在巴纳姆失败前她就劝说道:你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而一直看不惯巴纳姆马戏的批评家詹姆斯则在博物馆烧毁后进一步点拨说:我永远不会将你的马戏称为艺术……但你将这些人聚到一起,或许可以称之为“人性的狂欢”。
我们看到,詹姆斯全片唯一一次有节制地鼓掌,是在林德的演唱会上。
由此可见,他确实是一位颇为挑剔的艺术批评家;但同时,它也具备某些自诩上流人士的人所不具备的开明之心。
无论是查芮蒂还是詹姆斯,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主题:一个创作者的作品是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而且更进一步地,即使你的作品没有艺术价值,也不代表它没有存在的意义。
也许它不能世代流传,但它能给当时的人们带去快乐,这便已经足够了。
在电影结尾,巴纳姆正是被这些当初自己以赚钱目的招来的“奇人异士”的快乐所感染,看到了自己那“不入流”的马戏存在的意义。
于是明白了:最崇高的艺术就是使人快乐。
The noblest art is to make others happy.
《马戏之王》用巴纳姆面对的争议,乃至它自己上映后所面对的评价两极分化,在顶级的歌舞之外,还给了我们一些关于艺术评价的小建议。
任何电影——包括那些不被人看作艺术的电影——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每个人的心里也都有一杆秤来衡量这些优点与缺点。
你喜欢看光影构图,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哲学思辨,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古典大师,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你就喜欢看血腥暴力,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唱歌跳舞,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帅哥美女,也没有问题。
《马戏之王》看上去是一部励志片,因为巴纳姆的妻子一直告诉他:活出自己。
每个人都想活出自己,活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所以说,活出自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
导语2017年的歌舞电影《马戏之王》(The Greatest Showman)以绚丽的舞台和激昂的歌曲再现了P.T.巴纳姆的“造梦传奇”。
影片的主角是美国娱乐产业的先锋人物,他被描述为一个逆袭成功的商业天才,带领一群被边缘化的人群,追求梦想并打破成见。
表面上,这是一则充满希望的逐梦童话,但深挖影片内核,我们却不得不直面其在历史与文化叙述上的复杂性。
这部作品不仅避重就轻地粉饰了巴纳姆的剥削与猎奇商业模式,还在无意间唤起了杰克逊民主时代至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某种政治文化隐喻。
1. 白人男性的“逆袭”神话:虚构的平等叙事《马戏之王》的核心是一则白人男性从贫民到富翁的励志故事,这种叙事框架在美国文化中由来已久。
巴纳姆的成功被描绘成天赋、毅力和机遇的结晶,而影片却有意无视了其剥削边缘群体的历史现实。
从马戏团中那些被定义为“怪胎”的演员来看,巴纳姆实际上是通过商品化他们的“非正常性”来迎合主流社会的猎奇心理。
这种叙事与19世纪杰克逊民主的价值观不谋而合。
当时的美国政治以白人男性的权利扩张为中心,强调“平民”对抗精英,但这种平民主义并未惠及女性、非洲裔、原住民或移民。
在《马戏之王》中,巴纳姆的“成功”同样未能真正赋权于那些“怪胎演员”,反而将他们变成展示其雄心壮志的工具。
2. 猎奇与商品化:马戏团的娱乐政治影片对边缘群体的描绘充满矛盾。
一方面,歌舞场景中“怪胎演员”似乎在庆祝个体独特性的胜利;另一方面,他们的故事和身份却始终服务于巴纳姆的商业成功。
历史上的P.T.巴纳姆以夸大宣传和猎奇展览闻名,这与杰克逊时代的娱乐文化如出一辙。
19世纪的美国社会以民粹主义为基础,推动“平等”叙事的同时,也在文化消费中大肆迎合平民的好奇心和对“他者”的排斥心理。
今天,电影工业的成功公式依然延续这一传统,通过精心包装来吸引观众,却鲜少对其伦理后果进行反思。
3. 杰克逊民主的影子:从历史到当代巴纳姆的故事与杰克逊时代的“平民崛起”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二者都以白人男性的成功为中心,通过削弱传统精英的控制,来吸引底层民众的情感认同。
然而,这种“平等”仅仅是表象,实际却巩固了主流社会对边缘群体的压迫。
2017年,《马戏之王》的上映恰逢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政治背景。
特朗普的竞选策略也借助了“民粹”包装的娱乐元素:夸张的竞选集会、对政治精英的抨击、以及对白人蓝领阶层的直接吸引。
这种政治表演同巴纳姆的商业表演如出一辙——通过煽动感性认同来实现自身的目标,同时抹去边缘群体的真实声音。
4. 身份政治与文化复兴的悖论在《马戏之王》的歌词中,个性与团结的主题不断被反复歌唱,似乎是一种对多元文化的肯定。
然而,影片并未深入探讨这些边缘群体如何真正获得主体性。
相反,这种“团结”更多地服务于巴纳姆的个人传奇,最终加深了“造梦大师”本身的权威性。
身份政治的兴起在奥巴马执政期间达到顶峰,但到了特朗普时代,这种政治话语却被反转为对“精英左派”和“政治正确”的强烈反弹。
《马戏之王》的成功与这一社会情绪密切相关,它利用了怀旧情感和普遍认同的励志叙事,为观众提供了一种逃避现实的文化消费体验。
结语:娱乐与政治的交织隐喻《马戏之王》表面上是一部娱乐性强的商业大片,但在其光鲜外表下却掩盖了更深层次的文化矛盾。
它无意中再现了从杰克逊时代到特朗普时代的政治文化轨迹——通过虚假的平等叙事和商品化的猎奇娱乐,重新塑造了白人男性主导的“成功”神话。
这样的故事令人沉迷,但也值得我们质疑:靠身份政治上位的民主党白左政客把进步主义谈得光鲜亮丽,他们在强调梦想和希望的同时,它是否再次将边缘群体的声音排斥在外?
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
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
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
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
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
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
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
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
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
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
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
《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
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借用自评论区豆瓣网友弥的图,阴影部分是官方预测的票房走势,黄色的曲线是《马戏之王》实际的票房曲线。
这样票房走势意外着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观看《马戏之王》,凭借着12.8的票房系数,《马戏之王》已经成为了美国本土票房后劲第二强的电影,排名第一的是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在一个艰难的开局之后,休杰克曼主演的马戏歌舞片已经成为了全球口碑爆款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
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对于歌舞类型片来说,音乐好听就已经成功了一半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
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
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
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休叔和扎克在酒吧讨价还价一段的歌舞和调度都令人赞叹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传统的美式合家欢:给怪胎们的归属感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现实中巴纳姆与拇指将军的合照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
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
刺耳却也真实。
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
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
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美国梦的真实演绎:他的故事是绝佳的造梦机器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
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
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
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巴纳姆本人VS休·杰克曼扮相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
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
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
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
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电影中的珍妮VS现实中的瑞典夜莺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
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
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开头的歌就感动得想哭。
因为两个对梦想充满着期待的孩子,慢慢长大了,见到了生活中不美好的那一面,但是最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在向往着未来。
Barnum通过自己的想象力,聚集了一班怪人,聚集了财富,但是因为“低俗”“媚俗”被上流阶层拒绝在外。
他为了更多的尊重和名利曾经“出轨”过,对上流阶层的代表Jenny说“之前干的都是蒙蔽人心的,现在要给他们看点真的”。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was。
但是其实他拥有的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This is me让我疯狂泪崩。
“I made no apologies!
this is me!
”感同身受。
和自己的不完美和解,是一条要走很久的路。
随便记几个点:在剧院都笑不出来的评论家、歌舞青春的男主成为了合伙人、赞亚达!
、女主好漂亮、好名声坏名声都是宣传,黑红也是红、人的高度只局限于眼界敲海报、撕海报这段的镜头开头和两个女儿在阳台上那段、男主陪Jenny参加巡演这段都好美。
陪Jenny这段的转场做得很好,也很有对比,马戏团这边大家备受指责,女主一家都在挂念父亲,巡演那边也是鲜花与掌声
一二刷cineworld普通厅三刷VUE杜比厅音效最棒 四刷pcc全场大合唱 五刷BFI IMAX脸太大了六刷VUE杜比厅(冒着大雪来回)实在不能再刷了已经把台词都背下来了(._.)这个流水账更多是抒发被圈粉的观影感受而不能算作严肃的影评。
改了标题是因为1. 恶补了新老X系列,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对这部电影有那么大热情-这就是个马戏团版的X学院呀,狼叔终于踢开教授当上了院长!
2.本片创下了我在伦敦五家电影院总共六刷的个人纪录,论互动体验是查尔斯王子电影院的“大家一起唱”官方特别专场最欢乐,论屏幕还是BFI IMAX比较巨大,然而论观影效果还是我Vue west end画面音乐最细腻,真皮沙发最舒服,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真的和在家里看电视电脑不是一个级别享受)1月27日,伦敦查尔斯王子电影院,福克斯公司官方举办的Greatest Showman Singalong特别放映人气火爆,排队进了放映厅还每人领到一件官方T,导演也来到现场致辞,简直超级惊喜。
现场有人一刷有人十刷,相比之下我的四刷也就普普通通。
特别放映版就是给每首歌都加入了跳跃着小红礼帽的实时字幕,全场观众的卡拉ok水平比预料中水准高很多,从开场音乐一直大合唱到片尾字幕结束,唱到激动时还全场起立边蹦边唱。
除了大合唱,大家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一起尖叫欢呼一起大声吐槽的镜头,简直是实体化的大型弹幕直播。
而且散场之后大家还在影院门口聚众聊天自拍合拍久久不肯散去,真是太欢乐了。
大雨中影迷排队入场
现场主持人cosplay休叔发放抽奖福利,导演惊喜登场
进门时每个座位赠送的官方T,因为现场人太多还是偷一张摆放整齐的官推图
因为太喜欢休叔和这张原声了,单独写了一篇ost乐评在这里:https://music.douban.com/review/9063697/从电影院出来之后脑子里一直盘旋着马戏团团长和他的团员们光芒四射的歌声和舞姿,不写似乎摆脱不了这个魔咒啊。
看之前已经拜读了不少的影评,基本上都说到了剧情薄弱歌舞华丽等等。
反正看这个片就是冲着休叔歌舞去的,台词精简正中我的下怀,剧情不足wiki凑嘛。
wiki一看可真不得了,这位PT先生简直就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川普啊,商而优则政,美国文娱演艺行业开山祖师级的商业领袖,一边剥削奇形怪状的演员一边搞慈善,他创办的玲玲马戏团运营了一百多年,2017年才倒闭。
怪不得片子写意地现代地展现了他的创业故事,这个波澜壮阔的生平想写实地表现在一部音乐剧电影里确实难度有点大。
现实中PT先生制造和面对的问题可不少,电影里却有着童话般的剧情转折和结局,我明知道它不够复杂不够现实,但是生活已经如此艰难,好不容易花了两小时休息时间进电影院去放松一下,这样一个没有勾心斗角暴力血腥虐心虐身的,充满了浪漫而感人的爱情友情亲情的片子,看完可以满血复活哼着歌扭着腰再去迎接生活的挑战,又有什么不好呢。
本片群星闪耀,代唱的的只有小男孩和瑞典夜莺(和休叔在片中的一句台词形成鲜明的反讽),其他人都靠真本事毫不含糊,然而休叔还是最闪亮的那颗星!
马上就五十的托尼奖得主,依然唱跳俱佳,精彩至极,看来是要焕发作为音乐剧爱豆的第二春呀。
这片子从开始筹备到拍摄制作磨了七年才上映,中途休叔都不知道演了几次金刚狼,然后还在近两年在脸上做过六次皮肤癌手术,在本片献唱却是从头到尾激情澎湃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保留。
导演是视觉效果专业出身,这是第一回执导电影,还提议搞成原创音乐剧形式,吓得制片方磨了这么多年都拍不出来。
导演三顾茅庐请来了一对从没写过电影原声的好基友谱曲,结果这片子还没制作完毕,基友们就参与创作了另一部叫做lalaland的电影还拿了小金人。
慢工出细活,不但歌都很好听(参考乐评)而且每一首编舞和表演都可以说是教科书级的经典。
如果喜欢休叔,喜欢zac,喜欢zendaya,喜欢自爱自强的人们,喜欢音乐剧(lalaland也算吧),那就不要犹豫进电影院来看一场最精彩的秀吧!
1月31日补截图:美国上映六周,英国上映五周,海峡两岸评论家惊呼这部片子从首周砸锅到票房长虹,从圣诞节火到了情人节,再这样疯魔下去总票房要突破拉拉蓝的记录没问题,而且这次可没啥奥斯卡光环哦(只提名了一项原创主题歌)。
再来看一个全球票房榜,上映一个月来北美票房近1.3亿美元,而海外票房已经超过1.3亿美元,其中英国票房近3000万,是海外最大票房(英国人民对musical爱得多么深沉)。
澳洲票房近2000万,然而人口只有英国三分之一哦(澳洲人民对狼叔爱得多么深沉)。
而此时中国日本两个人口大国还没上映呢,可以2月底再来刷新全球票房。
从圣诞档上映,直到四月底还在英国周末票房第6位:
一个一定要在电影院看的电影,光是音乐就值回票价好听到爆炸。
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男主成长史powerful到泪奔,男主招募男二那首精彩到想二刷,全员舞台功底在线,跳得太有力太流畅了!
剧情是真的emmm,不过也挑不出大的糟点。
人生低谷都修正的太快了,叙事方法也不高明。
不过,节奏快总比慢好,才开场10分钟就把别人讲一部的老梗丝丝入扣讲完了,情节虽然老套,但是presentation非常出色,如此出色的歌舞原声和美轮美奂的场景已实属不易,如果故事能再精妙一点,一定是经典。
我个人不喜欢好莱坞英雄片(popcorn movie),无论是视觉还是情感上都觉得无聊,但这里的uplifting mythology却很有感染力,因为剧情弱了有歌舞凑啊,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
好剧情会把歌舞带入观众的心(la la land),走心多半要讲平凡的故事,如此题材大大受限也不妥,所以我也不苛求一定要有共鸣,看着能让人enjoy就是好。
更何况我也不想看太多坎坷,借用结尾谢幕的台词: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豆瓣评分之低让我差点错过它,请很爱歌舞片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
——————后记——————男友知道我喜欢马戏之王,便在我们相遇周年庆准备了一个惊喜:马戏之王的现场音乐剧come alive! 沉浸式的体验,一场盛大的梦。
兴奋了我一个晚上。
不过杂技看多了有点累,还是电影剧情更精彩!
丧文化、佛系文化风靡了一整年,难得在年底见到一部又燃又燥的歌舞片。
这部歌舞片由《爱乐之城》的音乐团队打造,“狼叔”休·杰克曼领衔主演,讲述了美国传奇人物P.T.巴纳姆的真实经历,影片的名字既是巴纳姆最著名的头衔——《马戏之王》。
巴纳姆(休·杰克曼 饰)出身于社会底层,与富家小姐查丽蒂(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是青梅竹马。
虽然两人存在地位差异,巴纳姆的奇思妙想却总能吸引查丽蒂的好奇心。
长大成人之后,查丽蒂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巴纳姆,并且有了两个女儿,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过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巴纳姆突然失业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
为了养家,巴纳姆突发奇想,他贷款买下一家博物馆,并且广招奇人异士,组建了一个马戏团。
巴纳姆召集的这些奇人异士中,有社会上的小偷、骗子、杂技演员,也有侏儒、巨人、毛孩、胡子女、连体婴这种能够吸引观众的边缘人。
为了制造噱头,巴纳姆运用了营销炒作的包装手法:将500磅的胖子虚报到750磅,谎称巨人拥有爱尔兰血统......说服这些受尽歧视的边缘人站在舞台上并不容易,作为精明的商人,巴纳姆给出的理由直击痛点:反正别人总要嘲笑你,为什么不借此赚点钱?
巴纳姆还向这些边缘人保证,他们在舞台上不会受到歧视,得到的只有观众的赞美和掌声。
金钱和尊重正是这些边缘人所需要的,所以巴纳姆很快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表演团队,每一次演出都赢得了满堂彩,巴纳姆也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在保守的19世纪,也有不少人抵制马戏团的表演,认为他们是怪胎、异类,甚至在马戏团的周围抗议......《马戏之王》更多是在表现歌舞,弱化了对巴纳姆人物经历的描写,因此并不算一部传记片。
历史上的巴纳姆除了创办马戏团,还是一位“骗局大师”。
他曾在博物馆里展出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著名的“斐济美人鱼”,以及号称活了161岁的黑人老妇,不过这些展品后来都被证明是假的。
可以看出, 巴纳姆玩的这些噱头可以哄骗普通观众,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则是嗤之以鼻的。
《马戏之王》里就有一位苛刻的剧评家,在报纸上将马戏团批的一文不值。
巴纳姆于是反问他:为什么你作为一名剧评家,却在剧院里找不到快乐?
不过出于商业角度考虑,以及自身的凤凰男心态,巴纳姆还是决定转型。
他不惜重金挖来著名的剧作家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以及有着“瑞典夜莺”之称的歌唱家珍妮·林德(丽贝卡·弗格森 饰),希望借此取悦上层社会。
作为一部歌舞片,《马戏之王》既有马戏团的下里巴人,也有“瑞典夜莺”的阳春白雪,没有踩一捧一,可谓雅俗共赏。
影片最大的亮点就是编舞、剪辑和原创音乐,其中几段舞蹈的设计可谓巧妙:巴纳姆与妻子刚刚成家时,两个人在雾气弥漫的夜色中起舞,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氛围。
随后镜头一转,舞台变成挂满白色床单的阳台上,既体现了生活气息,床单也成了一项重要道具,和舞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巴纳姆在酒吧里拉菲利普入伙时,两个人(外加一个酒保)以酒杯为道具贡献了一段舞蹈。
在这段歌舞中,巴纳姆向菲利普陈清利弊,菲利普则摇摆不定,趁机加价。
两人的觥筹交错中,酒杯被不断的抛来掷去,却又无一失手。
以酒杯为道具,不仅易碎的特质让观众提心吊胆,酒本身也是结盟的象征。
最终菲利普决定入伙,杯中酒也被两个人一饮而尽。
影片难度最大的一段歌舞,可能就是菲利普与黑人女孩安的双人高空对唱。
其中饰演菲利普的扎克·埃夫隆是《歌舞青春》三部曲的男主角,饰演安的赞达亚也是舞台剧出身,两位演员的舞蹈功底自然不在话下。
这段舞蹈发生在菲利普与安的感情出现危机的时刻。
因为地位不平等导致的自卑心理,安对菲利普刻意躲藏,利用绳索和吊环在舞台中来去无踪,菲利普多次想攀上安的绳索,却重重的摔倒地上,弄得满身尘土。
伴随着双方在歌词中倾诉情意,两个人的步调开始合拍,舞姿开始和谐,但是彼此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舞蹈最终以安的离场结束。
除了近乎炫技的舞蹈,影片的原创歌曲也广受好评。
《马戏之王》电影原声带(由大西洋唱片发行)连续4周位列Billboard(美国公告牌)专辑榜前三。
其中“胡子女士”Keala Settle主唱的《This Is Me》还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奖,以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提名,据悉Keala Settle将在第90届奥斯卡现场演唱这首歌。
如果说《This Is Me》是一首激昂、励志风格的歌曲,那么“瑞典夜莺”演唱的《Never Enough》则属于那种直击灵魂的抒情乐。
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瑞典夜莺”在片中以惊艳的美貌亮相,不过为了歌曲达到最好的效果,这首《Never Enough》是由参加过《美国之声》的专业歌手Loren Allred演唱的。
这首歌有多好听呢?
反正夜莺一开嗓全场都安静了,大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艺术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无论是马戏团还是歌剧院,无论是“胡子女士”的《This Is Me》还是“瑞典夜莺”的《Never Enough》,只要好听好看,观众就会买单。
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就不一样了,在他们的固有思维中,阳春白雪才是艺术,马戏团只是杂耍。
但是看到巴纳姆马戏团给人们带来的欢乐与笑容,之前那位苛刻的剧评家也不得不改口:这也许不是艺术,但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十分应景的是,和片中那位剧评家的观点一样,《马戏之王》在上映后也遭到了口碑的两极分化。
影评人和娱乐媒体对这部影片弃如敝履,普通观众却趋之若鹜。
在专业影评网站烂番茄上,影评人给《马戏之王》的新鲜度是不及格的55%,而观众的满意度却达到了90%;在大众影评网站IMDb上,有6万多名影迷打出了8.0的高分。
大海完全能想象专业人士们想要一部什么样的《马戏之王》,就像各大电影节最热衷的题材一样,传记片、文艺片、LGBT片,最好着重描写一下马戏团的奇人异士们怎样受到歧视,然后去抗争、求平权,这种套路最合学院派的口味。
如果再加上动物保护主义者与马戏团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因素造成马戏行业逐渐凋零的现状,影片的立意和深度绝对可以更上一个档次。
不过就像巴纳姆曾经想跻身上流社会,最终发现还是马戏团更具人情味一样,《马戏之王》在106分钟的时长里也做了取舍。
影片舍弃人物的争议,而是选择呈现一场完美的,能够让观众快乐的歌舞秀。
事实证明,谁说又燃又燥的歌舞片就不受观众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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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因为主演是Hugh Jackman,就决定去电影院里瞅一眼。
等待入场时看到海报介绍LaLaLand团队写了电影歌曲,才意识到原来是个歌舞片。
故事虽然老套,很像机场中信书店出售的成功人士回忆录,但我还是看的很兴奋,时不时一边笑一边眼角泛泪。
第一个镜头,狼叔的背影,几个定格pose有点像杰克逊,声音非常抓耳。
intoxicating是当时脑中飘过的词。
与LaLaLand类似的歌舞开场,让我这个假音乐剧迷看得很过瘾。
从范海辛知道他,到后来的澳大利亚,金刚狼系列,Prisoners, Real Steel, 悲惨世界,他成为心中男神。
唯一一次追星在寒风里等首映看明星走红地毯就是为了近距离瞅他一眼。
虽然金刚狼成就了他,但也限制了他,为了更好地塑造形象,让他一个中年人为之每天几百斤硬拉。
悲惨世界中,看他塑造冉阿让,从年轻到革命到死亡,我觉得歌舞剧里的他看着很轻松很舒服。
感谢这部电影,又让我看到狼叔唱跳的大长腿。
没仔细看海报,并不知道Zac Efron也有参演。
当看到hot as fuck的Zac跟狼叔第一次在酒吧合唱的时候我激动地在座位上小幅度摇头晃脑。
奶油小生出身,后来跟seth rogen拍了许许多多荒诞喜剧片。
在我看来虽然路数有点离奇,可能是他为了摆脱high school musical的形象,但至少现在身材秀色可餐。
这部片子里有几个独唱片段,感觉烟酒对他嗓子saute过度,有点沙哑,但不影响我全程星星眼犯花痴。
最后穿上戏服的时候,身高问题让他无法撑起背后旋转跳跃的马戏团,替他流一滴泪。
戏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的,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最后突破了自己,影响了别人。
有点过于政治正确的安排,让我有些无感。
但似乎就如之前看到了一句评论:现在社会对于LGBT很多的理解和赋予的公平,军功章上少不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挥着皮鞭和彩旗的酷儿们。
最后看到胡子姐姐带着马戏团大合唱,脑海中飘过X战警里的三个词:mutant and proud. 歌曲很好,比LaLaLand励志和鸡汤更多。
LaLaLand就是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歌,这部电影因为它的主题更广一点,歌词更容易与听者产生共鸣。
毕竟,大部分的人出了影院还是要被生活继续蹂躏,可能还没实现自甚至不曾拥有梦想,可能还是生活中的underdog,可能内心里的枷锁还没打开。
我猜大多数观众都会看电影后转去音乐平台搜索原声带,甚至在朋友圈分享This Is Me。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I was' 是支撑男主及其所有行动的执念。
嗯,谁都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做的更好,不求超过隔壁小明,但至少可以为自己重要的人提供些保障。
这碗鸡汤我干的很乐意。
希望2018年能再多几部歌舞类的电影,毕竟比看音乐剧便宜。
And, that makes me happy.
二刷马戏之王imax版,上午场只有四五个观众,没有一刷时的前排狂奔嚎叫儿童加后排谈笑风生合家欢,左侧爱聊天保洁阿姨加右侧手机瘾君子的密集打扰,太清爽了。
依然从第一分钟开始嗨,前三分之二泪点密集,停不下来,后三分之一稍弱,可能是为了上价值观。
剧作看似简单,实际却细密周详,很多铺垫是以画面来完成的,让我联想到自己为小说插画时提炼内容和选择节点的方法,某种角度说有相似性,有跳跃感,但隐藏着轮廓,节奏处理相当高级,声画方面的讲究程度明显优于其他电影,在这几年的电影院经历中算是难以置信的体验。
比如开场热闹无比的马戏表演后,男主一个人站在黑暗中,这种指向寂灭的明悟是直击心灵的,比如童年时,男孩和女孩在旧屋里,斑斑驳驳的光影已经是一出热闹的马戏,比如男孩女孩离别,失手把布匹滑落,在脚下戏剧铺开的彩色道路,比如男孩在街头流浪,接过了一个畸零人的苹果。
这样成长中蕴含的隐线,都是一笔带过,点到即止的,人生很漫长,与其把电影的时长浪费在看似有说服力的过程,不如蜻蜓点水。
比如削铅笔时,男主一眼望见对面的写字楼和墓地并置,同样整齐到毫无生气,比如男主说服拇指将军的嘴炮,其实是因为一脚踩到了玩具将军,洞悉了对方藏在心底的渴望,这样安排非常紧凑,看似不经意,轻舟已过万重山。
畸零人当然不可能都是身手灵活的舞蹈演员,这有点失去弱于常人的畸零本意,但人群和阶级的描绘还是提供了一些真实感,他们并不被认同为社会底层的一员,而是同时遭到贵族、中产和底层的歧视,在社会中没有归属感,几次爆发都极具催泪效果。
男主漫不经心的伤人之处,唯利是图和弄虚作假,都是同时被体察又同时被原谅的。
影片结尾,马戏团的立意被拔高到了人性的狂欢,男主被升华成了畸零人的救世主,但当胡子女孩按着他肩膀时,却说出了这样的台词:我不管你是只为挣钱,还是压根就是个骗子,马戏团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家(大意)。
这种一厢情愿正是编剧的本意,电影赋予这个角色纯真的理想主义,朴实到需要藉他人之口来拔高,不是为了阐述现实中的马戏之王巴纳姆。
最遗憾的是翻译似乎逊色于预告片,比如女马戏演员和男二的初次见面,男二说他不会表演,电影把她的回答翻译成:这里每个人都会表演。
显得冷漠和排外,仿佛下马威一样,但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每个人都有一技之长。
这句台词恰恰体现了她的自尊和敏感,包容和善良,错译是非常遗憾的。
女主有些敦厚,不怎么迷人,瑞典夜莺演唱时声色俱厉,知行合一,令人印象深刻,男一虽然有骗子属性,还是几乎被塑造成了天才和圣人,但夜莺歌喉响起时,和女马戏演员暗自确认心意、十指相扣的男二才是人生赢家。
甚至那种阻力带来的酸楚滋味也最令恋爱中的人欲罢不能,炫目无比,从天而降,随时脱手,难以把握,高贵和低贱合二为一的吉普赛女郎,仿佛不属于人间的精灵啊,爱上女马戏演员是每个男孩的梦想。
歌舞片就可以不好好讲故事了?
没劲,剧情太老套了,歌舞片不是剧情烂的理由,这么有趣的原型、人性与尊严之间的议题和宏大的布置,居然保守于剧本的“正确”套路,说难听点跟流水线般的英雄电影一样,简直侮辱观众。两星给歌曲,马戏团演员们唱的那首歌很震撼,扎克埃夫隆比狼叔更有歌舞片气质。
其实情节有点傻白甜,但这不重要,因为歌舞环节太棒了。每首歌每支舞都极美极富感染力,这才是百老汇歌舞的水平,远非爱乐之城那种业余歌舞片可比。
歌舞很不错了 不过我就是很好奇 这个storyline。。。真的不坑?顺便 我怀疑狼叔内心可能就是一个特别热爱歌舞剧的人 只不过因为生活所迫演了金刚狼才如此被人熟知 现在大概是终于可以不演金刚狼了 看他拍歌舞剧的还是轻松很多
在歌舞层面上,《爱乐之城》与《马戏之王》相比就是一票友。
一个野心勃勃智计百出擅长游说与投资的精明男主角,一群饱经摧残畸形百态犹如来自地狱的残障儿,一座冠冕堂皇利用怪疾和伤痛吸引眼球的华丽剧院。这题材是多么浑然天成的绮丽与暗黑啊,然后导演生生拍成了《欢乐好声音》升级鸡汤版……还好歌舞是真漂亮,漂亮到几乎忘了米歇尔恐怖的苹果肌
故事講得不怎麽樣,依舊把少數人群當作噱頭的感覺;但忍不住抖腿。又唱又跳的休叔加上又唱又跳的Zac!好喜歡酒吧那段。最後的大象不知怎麽想到了Yoyo,衹不過一個是走出世間,一個是走入。
3.8星。1.休叔跳舞真带劲儿!谁说高个儿跳舞不协调!2.几位主角观众缘都不错,休叔米歇尔Zac。3.金刚狼和Zac酒吧斗舞惊艳,剪辑和表演都一流,这是托尼奖得主和《歌舞青春》男主的对决!4.音乐完美配合画面。5.比起边缘人物的勇敢更让我动容的是男女主角守护一个家的决心。6.某些故事段落发展的很唐突
剧本太糟糕了,完全是不走心制式化的好莱坞套路片,把这个故事放在任何一个创业凤凰男身上都能成立,对主角的美化粉饰意味比马戏演员的妆还浓重,这种freak show的猎奇玩意能被美化成人人平等,好莱坞你的念经水平下降得太厉害了哈。电影节奏也很赶,100分钟里面塞了太多东西。受到好评的歌曲也是一股快餐口水味。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把欧洲国宝级女歌剧演员拉到美国舞台上唱流行,台上台下还一副“这才是真正的艺术!”的震撼表情,暴!殄!天!物!
【历史说】男主炒作投机、弄潮作秀;【剧情是】男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歌舞演】做表演业,观众快乐最重要!开马戏团,就做最有噱头的宣传、推最抓眼球的表演。做歌舞片,就找最会唱歌的演员、谱最好听的原声,做到如花似梦,美轮美奂。到最后,即便你想吐槽剧情叙事,都不舍得少打一颗星。
歌舞功力强大,场面调度完美,以歌舞承载情感转折,较忠实还原歌舞片本质,圆融纯熟的工业化作品;《This is me》感人,一群畸零人勇敢向全世界宣告自身的存在,源于物质利益的趋同,在光芒肆意的歌舞中,阶级差异的消融,跨越鸿沟的爱情,重拾初心的勇气,皆水到渠成;「魔法」回归「电影」初心。
愿对好莱坞歌舞片持续献上坚定不移的偏见。歌舞片 = 空洞,尴尬,然后用喧闹的形式主义填补这种尴尬
每个人都站上了人生的C位,然而每个人物的动机和情感转折都很突兀。工整,简单,粗糙的剧情逻辑。缺乏惊喜,歌舞部分也局限性特别大,没有太多的创意。扎克埃夫隆的眼睛真好看,空中飞人少女条子真好。
遵循好莱坞传统歌舞美学的杰作!我觉得某种程度上超越了爱乐之城,非常具有震撼力的歌舞秀,每首歌都超级好听,舞蹈也跳的非常专业。母题依旧是诱惑之后的自我救赎,完成度却非常高。可见编导演之娴熟技巧,能让老套的故事模板焕发出别样魅力。
7/10。无缝剪辑的手法随处可见:镜头由瑞士夜莺靠着窗平移至妻子靠着窗,隐喻巴纳姆通过夜莺得到成功也冷落妻子;和爱人从铁轨烟雾转到天台一片片白床单中跳舞,以及说服合伙人时把酒杯扔给酒保,镜头旋转移动营造完美舞的台效果;马戏带给边缘人梦想的舞台,假快乐的上流社会和高雅艺术反而更像骗子。 @2018-06-30 21:42:48
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非常享受,作为串联歌舞的情节竟然也也颇有可看之处,倒是有点超出预期。酒吧的两场最好,高空飞人的爱情二重唱十分动人,但我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马戏团员愤怒走会博物馆的那场,简直有点激动人心,如《悲惨世界》的“听到人民高歌”选段。Jackman的魅力无以伦比,不爱不行。
不仅剧本很平庸,为什么连歌舞场面我都觉得好一般,只有Jenny Lind第一次演唱时有惊艳感。
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明明是一个有地发挥的故事硬生生被搞成了high school musical,要说一无是处是不公平的,闪光点也有几处,但真的无法原谅牵线木偶一样的人物,情感思维都是单次元的,所有所谓的人物情绪都是推动叙事的垫脚石,关键还特别拙劣。然而最骚的莫非就是一个音乐电影音乐画风特别氢气
看的时候只觉得以前学的那些编剧名词砰砰砰往我脸上跳,什么附属故事、失去一切、灵魂黑夜,怎么会有如此死板的叙事架构啊?关键是故事还讲得莫名其妙,男主人公毫无角色魅力,和主线剧情一起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说严重点就是情绪不稳定加人品堪忧,这样一个角色你写他拒绝了丽贝卡?简直毫无说服力。女主角扁平得要死,又是个提线木偶,副线也是无聊得要死,让人失语了。唯一让我能够稍微宽容一点的是中间有一部分马戏团成员们的发泄,让我觉得幸好还有一点对普通角色的关怀吧。真的很害怕这个故事完全围绕男主人公,类似传记来写,结果还是写成一团糟。现在看来应该算是90%的一团糟。开场起家那一段和丽贝卡唱的这两首歌还挺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