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人物原型不谈,单纯看这部片子的构成的话,它其实和音乐没啥关系,也和所谓天才与平庸没啥关系,它重要的是人对于自己的认知,对于团体的认知,对于环境的认知。
Jon理解自己的平庸,只是拒绝承认。
"I may not be the best, but I'm far from the worst",别说,我太懂努力了那么多那么久依然只是piece of shit的感受,也懂那种拼命想要融入团体,无法表达自我,被他人否定和排挤的感受(btw,即使如此,我也更乐意能像Jon一样,如果首先否定自己的话,下场只会像前两任键盘手一样,厚脸皮的人至少能有更多的机会)Frank理解自己的才华,也知道有人欣赏他,但他希望更多人能理解,渴望与世界构建连接,奢望改变别人的想法,这也是他不断妥协和尝试的原因。
Don理解自己的平庸,并把自己和一个无法企及的存在做比较,他想变成一个永远不可能成为的人。
Jon和Don都在钻自己的牛角尖。
我们很难从影片中直观感受到其余几人的能力和水平,但是他们对于自己之外的世界是完全不了解的,也很排斥去了解。
他们对自身是另类这件事有清楚的认知,并且切断了与其他欣赏他们才能的人连接的可能。
我想他们应该才是经历过痛苦的人,而不是Frank。
现在,每个人都对自身的情况有了基本的认知,可以举着自己的标签和环境对号入座了。
Jon,你选择离开了乐队,因为长达一年时间的努力得以看清了,你即使把自己逼到极限,即使做出牺牲,你还是不属于那个录音室,不属于舞台,你没有自己的东西。
Don,你选择离开了所有的环境,因为你在以你自己为最小单位的环境中,都是无法认可自己的(当然这和他的精神疾病也有关系)。
Clara,你们继续留在原地,不被其他人接受,也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只是在此时此刻此处,三人之间是互相理解的。
而Frank,你是在影片中是唯一做出了改变的人,你尝试走入新的环境中,你渴望被接纳和理解。
但是你最后还是回到了原来的乐队中,因为当你踏出脚步以后,发现其实你只有在那个小环境里,才能做自己,才不会失控,你自己没有强大到可以独立构建连接,改变别人的看法(当然这和他的精神疾病也有关系)你的压力系统仅可支持你在森林中唱歌,最好再带上头套。
千篇一律的办公室也好,网路上的乐子人也好,排挤你的森林小屋也好,所有的环境都是一坨狗屎。
那么,就在各自被接纳的环境里生存吧。
不强迫你摘下头套的地方,也就如同可以摘下头套顺畅呼吸一般。
影片的画幅构图非常漂亮。
色调非常漂亮。
只是这个故事压抑的透不过气来。
(好吧,如果给了五分就假定为法鲨的脑残粉,那我就是怎样?你来打我啊→_→)这是以乐队为主题的电影,那首先音乐要过关,结果不仅过关还大大超乎意料之外的好!看着法鲨平时哼哼的水平没想到在frank中表现大有长进(或是平常隐藏能力?)低沉磁性的声音+神经质的肢体语言+逗逼的头套把带有实验性电子性迷幻性的乐队特点表露无遗不愧自己宣传时也桥说要跟昆导拍歌舞片(这是在走伊万的路线么...)其次电影有萌点有笑点有泪点有爆点就是没有尿点故事轻重缓急控制还算可以突发事件层出不穷的同时主线没掉也是关键得分如果说音乐+2故事+2那最后的一分就是我自己的心情原因了这部片子让我想起了00年之后有段独立电影大爆发的时期圣丹斯也是在那个时候慢慢走进大家眼帘成为了每年必须关注的电影节其中之一而就是这些独立小制作,可能也带有一些小清新小文艺色彩吧?的作品又带来了一批优秀的演员,其中不乏现在在好莱坞混迹很好的一些同学.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回到家,翻出了JUNO,THUMBSUCKER,LARS AND THE REAL GIRL,LITTLE MISS SUNSHINE,TRANSAMERICA等很多电影开始重温是的,他们都是逗逼的小人物但是他们都在做自己btw,一美那filth里还有frank节目的镜头......
(芷宁写于12月7日)与其谈及影片《弗兰克(Frank)》的拍摄手法和表现方式,倒不如聊聊它所表述的典型现象和典型人设。
看这部影片,大概会让很多特别文艺的文艺青年感慨万千,相较于普通青年,极端文艺青年就像片中的弗兰克般只能存活于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一旦落入现实社会,便会无所适从,即便基于好的出发点,欣然摘掉了用于掩护或依赖的屏障,却依旧找不到适宜自如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种境况是比较残酷的,这类“不合群”的人往往被各自的“文艺基因”激发着催动着,他们不安于世俗,想过能自由创作并尽情表达的生活,然而,一旦被迫从自己过得惯的生活状态中抽离,他们便如初生的婴孩般脆弱无助、不堪一击,任何一个嬉闹的玩笑都会彻底毁了他们。
如果将弗兰克们的音乐创作置于大众的视听中,或许一时间无法确认那究竟是天才之作,还是毫无天赋的呓语胡闹,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当初乐队在森林木屋中制作所谓的新 专辑的时候,弗兰克们是快乐的,自在的,无畏的,仿佛几个在属于自己的国度里肆意放纵的精灵,至少像是从外星球放逐来的。
Don在位于湖光山色的小木屋的自杀了,带着一种预示性,也代表着彻底意识到始终也无法达到心之所系的一种幻灭,这种幻灭是致命的,仿佛提前预告了弗兰克等人参加西北偏北音乐节的行为也是一种致命的幻灭。
弗兰克整日整夜以大头娃娃的头套示人,就连吃东西、洗澡时也都带着,他以这种方式避免自己和这个世界做无阻碍的接触,那里只容他独自踯躅,Jon的加入以及Jon以网络曝光乐队轶事的方式,让渴望得到认可的弗兰克误以为有了新的和世界接触沟通的途径,却不料,这样的方式和他适宜生存的模式是相悖。
最了解弗兰克的是Clara,她在音乐节表演前夕选择离去,看似是分裂乐队的始端,却是在敲响警钟。
不少观众认为该片拍得诡异,剧情属极端类型,其实内心存有弗兰克式生存模式的人并不罕有,只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能在内心和俗世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侥幸度日。
而弗兰克们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只能孤僻而偏执地存在于自己创造的一隅中,你可以认为他是天才,也可以同意医生的诊断,他就是个神经病,不过,似乎很多天才都是神经病。
普通青年Jon在乐队的历程,便恰似以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呈现弗兰克式生存模式的局限性和不适应性。
此番戴着娃娃面具头套的迈克尔·法斯宾德给出了不错的表演,法鲨的这一演出令人想起了在影片《天国王朝》里饰演麻风国王的爱德华·诺顿,和诺顿一样,法鲨仅仅以肢体动作和情绪语言就突破了面部被遮挡的表演局限,于是,虽然在大多数时间里弗兰克都以大头娃娃的形象示人,观众却仿佛看到他的神情,继而窥到他的内心。
片尾,摘掉头套的弗兰克以奇特的嗓音,有点局促,有点羞涩地为他的伙伴们唱了一曲“I love you all”,世界是冰冷的,也是无情的,幸而他们还有彼此,彼此的存在和容纳形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空间,让他们得以存活。
(杂志约稿)
一个月以前我在梵高艺术博物馆里转,没有租解说器,一切全凭一双毫无天赋的眼睛。
馆中熙熙攘攘的游客大多跟我一样:中年人推着眼镜凑到画前,几秒钟后探回头时还对四周露出一个愧赧的笑,少年女子握着男伴的手,在《麦田群鸦》或者画家的自画像前叹一口气。
大家都专注又怅然,于是我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段话,大意是喜欢艺术的女孩子合上书,想象着自己生在19世纪的巴黎,她要去找到落魄的画家梵高,告诉他自己爱他,请他不要伤心,不要伤害自己,但是同时她知道,即使自己真的身处梵高的巴黎也永远不会爱上他,永远不会去找他,因为无论给人们多少机会,历史还是会重复原来的道路,梵高的色彩还是会被嗤笑为疯狂笨拙。
平民和天才艺术家间的错身而过大抵如此。
有些人生来就与众不同,他们站在云端,低处的人或许能仰望他们,或许一生中能有几个特定的时刻跟他们交汇,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一生都跟其无缘。
他们就像星星,芸芸众生自然知道高高在上的地方有这些人物,但是大多数人不会耐心观察这些太远太陌生的“异类”,大家纵容他们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肆意恣睢,但是唯独到了星星爆炸或者陨落时,大家才会一同抬起头来,感叹着这其实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的奇迹。
L`artiste est mort, vive l`artiste! 艺术家死了,艺术家万岁!
那么艺术家对平民的态度呢?
《弗兰克》给出了一份相当浪漫又很经典的答案。
那是一个刚刚招进一名新键盘手的地下乐队,乐队主唱和核心人物Frank是个天才音乐家(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他的音乐是艺术,虽说我还挺喜欢的),是个怪人,因为他从不摘下巨大的头套,为了不摘下来甚至开了医学证明,随时拿给各处安检看。
他无时无刻不在大声宣告给世界听:我是个怪人,你和我说话时只管看着这张假脸,随意给我贴怪人标签就好。
——仿佛他只想留在自己的云端,不愿接近有血有肉的世界似的。
他和怪异的一群人站在一起,其中唯一一个能跟平凡青年Jon说上话的Don也是个睡塑料模特的疯子,于是年轻又天真、没有天赋还不自知的Jon想象着头套下面是一张残缺的脸和一颗残缺的心,这个人的一切对于他都是谜,面罩下面或许是个疯子。
平凡的、连野心都很平凡的Jon大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那次合演中的音乐残缺的惊艳所吸引,还是被这群人的怪诞所吸引。
他和他们一起生活了一年,拍摄他们的生活并且放到网上,简直是个只身入丛林观察野兽生活的摄影师。
但是直到分道扬镳、乐队已经成了几亿年前爆炸的星星,他才在一个路人的话里看到自己:“你们牛,你们乐队里还有个带着大头套的家伙和一个疯疯癫癫的妞,哥们,你们完全火了啊!
”原来平凡人在乎的并不是艺术,而是特立独行本身,他们喜欢看到几个孤零零的怪物站在高高的舞台上面供他们欣赏取闹,看到无数个自己站在这些怪物对面,就像照镜子一样看到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从而短暂地认识到自己——大众是盲目的,是认不清自己的一个集合体。
试图接近Frank的Jon站在两岸之间,以为自己可以扮演调和者这样一个角色。
他被乐队的洒脱吸引,却误将洒脱看做疯狂,并且试图以疯狂为噱头吸引大众,可惜Frank从来不是一个疯子。
是啊,那是大众的误解:艺术家都是疯子。
事实上我们只是觉得跟我们不一样的就是疯子罢了。
艺术家永远是那群最理智的人。
他们可以在被缪斯附体时、最痴狂的状态下触摸到神灵的火花,毕竟也可以冷却下来,冷静甚至冷酷地用世俗的材料拓摹下那朵火花,为了固定住这朵火花他们可以抛弃爱,抛弃作品中的生命(极端例子就是聚斯金德的《香水》),只有热切之后冷静才能创作,或许创作出的是一座幽灵石厅,但是触摸到了某种只能通过死亡留存下来的美,建立了一个新世界,正因如此,艺术家才能被人拔到创世神的高度。
他们冷静地观察着世界,同时观察着自己,他们知道自己和世界之间的距离,那或许是个永远无法抹平的距离,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这样温暖嘈杂的世界永远不会接纳自己这种冰冷的、死气沉沉的异类,于是一些人选择逃避,他们只为自己和自己的同类歌唱,就是那种远离观众的艺术家,像电影中的Baraque和Nana那样,看似无法接近也不太正常,实际上是最冷静的旁观者,还有Clara,穿着一袭白裙,唱着“我想嫁给一个看守灯塔的人”——这样的艺术家,他们发声就是为了体味死亡,他们所有声音也会随死亡一同归附黑暗,或者说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漫长的死亡。
并不是绝望,而是一开始就没有希望。
可是Frank是不同的,他不为死亡创作,他不是厌世的疯子,如果和他交流,会发现面具下面是个聪慧幽默的人,而且像孩子一样稚拙胆怯,我想他是因为胆怯才戴上头套的:摘下头套的他只是一张和众人一样的平凡面孔,站在众人之间却不敢抬起头,向大家伸出手,孤独醒目得犹如尖叫;可是戴上头套后他就变成了众生之外的一员,因为从来不属于他们,也不必害怕被他们拒绝,可以随意地对他们唱出莫名其妙的歌曲,可以拉着精神紧张的陌生太太漫山遍野地转圈嬉戏,用“逃离”这样一种极端的手段接近自己害怕且热爱的一切。
他是爱着那些自己始终无法接近的人的,不断地寻找连接自己和世界的途径,爱着难闻的啤酒和臃肿的人群,那一切渺小低贱,并且为了得到人们的爱不惜放弃自己,这种艺术馆古老而浪漫,追求的是为人类歌唱,创作生命而不是死亡,从生命中创作生命,就像梵高的向日葵那样,燃烧自己的生命创作出的绚丽绽放,让观看者从那画作中汲取新的生命,学会爱生命。
但是Frank,你忘了,当你戴着头套对人们说话,没人注意到你的生命,所有人只看到了你的面具。
靠艺术无法填补与生俱来的距离,你可以千百次站到他们面前对他们说kiss me,但是他们会千百次地把你当做哗众取宠的小丑,或许千百次中有一次,人群中会有一个褐色卷发、双眼柔和的年轻人走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唱,但是最终你还是会发现,吸引他的只是你的神秘。
于是Frank的头套碎了,他最后站在一群“冷酷艺术家”脚下,和他们共唱“I love you all”时哭了,额头上两道头套的勒痕,看上去简直是个卸了妆的小丑,或者从马上跌入尘埃的国王,或者刚刚戴上荆棘冠、还没被钉上十字架的神子。
《堂·卡洛斯》中有一段,写国王哭了,因为他被自己信任的侯爵欺骗。
宫中大臣都十分意外又窘迫,因为这样一位倔强严肃的君主,站在人类的顶峰,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竟然流下了眼泪,这样一来那高贵神圣的面具就裂开了,再也粘不回去了。
国王也好,艺术家也好,这些云端上的人即使落了泪,眼泪也不会掉到地上人们的脸上。
面无表情地把这部电影从第一分钟看到最后一分钟,片尾曲《I love you all》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摸摸脸,才发现原来已经泪流满面。
泪是为孤僻怪异却天真善良的音乐天才Frank流的吗?
应该不是。
那是为了始终不能融入“怪胎”乐团,到最后一秒才领悟到自己的平庸的男主角Jon流的咯?
是,但不完全是。
不费力气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噢,泪是为我自己流的啊。
我想,看完全片的人之中,有百分之九十,对Jon是有巨大的恨意的。
从电影一开场,Jon就处在 对音乐无比热爱却始终无法在这领域一炮而红的尴尬局面之中:无时无刻尝试在生活之中得到灵感,写出来的却只是残缺而平庸的,“shit”一样的曲子;在推特上近乎病态地分享着自己与音乐交织的点点滴滴,可现实中只是一个屈身于平凡办公室工作的小白领。
这时,他应该就要明白了啊,他向五彩缤纷的音乐世界呐喊着,滑稽地跃起招手,希望被那个世界上哪怕一个人发现,回应他的,一般来说只有沉默而已。
为什么是“一般来说”?
因为偶尔,音乐女神会因为睡懵了,误以为那个小小身影也是属于他们的一员——一个神经兮兮的乐队出现了。
成员尽是些奇葩:爱着塑料人偶的Don,一脸阴沉的暴力Clara,从不说英文的法国乐手,还有那乐队的绝对核心人物——终年戴着巨大头套,洗澡睡觉也从不脱下的Frank。
偶然被拉入乐队替代尝试淹死自己的上任键盘手的Jon,在与世隔绝的小木屋之中,和这些奇奇怪怪的成员制作唱片的过程之中,竭尽力气想要融入队伍并谋取一席之地,但依旧未果。
即使他拿出自己的钱保持乐队的正常运转,他触碰到的只是越来越厚的屏障。
电影看到这里,我想Jon应该醒悟了吧——他不属于这个地方,他不是被命运馈赠(才能上)的,被一根小线头都能激发灵感写出美好音乐的Frank,更不是那些牺牲成名机会只为守护这个遗世独立的纯真天才的其他成员,他只是一个自以为一步步接近梦想的平凡人。
可他毕竟是暂时失明的局中人,他通过偷偷把成员制作音乐的日常拍下了上传至视频网站,小小地火起来了——甚至得到了有名音乐节的参加机会。
影片的气氛从此处开始急转直下,我仿佛成了一个身在其中的片中人,和深谙悲剧结局的成员一起,看着Jon一步步“毁掉”Frank的纯真和才能。
“毁”虽是客观事实,但绝非Jon的主观意图,他只是想要自己的曲子被认可和喜爱,只是想要在自己热爱的领域中掀起风浪,他甚至是想人们看到Frank绝妙的天赋的,可他低估了Frank内心的脆弱程度,也低估了自己离才华殿堂的距离。
打击过后,Frank失踪了,乐队也早已分崩离析,深觉羞愧的Jon踏上了寻找Frank的漫长旅途,最终在他仅仅提过一次的老家中,找到了没有了头套,也再也写不出美妙音乐的Frank。
他也知晓了,Frank的惊人才华,并非来源于什么恶劣的家庭环境或者可怕的生活经历,他只是Frank而已。
换句话说,Jon从来没必要追赶Frank,因为他根本追不上。
他是凡人,而Frank是天才。
影片的最后,脱离头套的Frank在破败少人的酒吧里,向曾经朝夕相对的成员哼唱起表达感激的哀歌,而Jon留下的,只有落寞而孤单的出走背影。
他直到最后都没有融进那个世界,即使那只是一个满是“freak”(怪胎)的,永远不可能大红的乐队。
Jon,其实才是电影中最成功的人物塑造,可是却没有人愿意谈谈他。
为什么。
你懂了吗,大家为什么怨恨着从头到尾都洒尽心血的Jon,并不是因为他追名逐利,也不是因为他 伤害了脆弱善良的Frank,而是因为我们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啊。
明明只是个平凡人,却做出了最努力的姿势,那个拼命往上爬的背影,真是太可笑,太可怜了。
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也是一样的,把辉煌的梦想挂在嘴边,可能也做出过巨大的努力,可把双臂伸到最高处,触碰到的,也只是自己的小小王国里的天花板而已,而那些被上帝爱着的孩子们,正翱翔在广阔的天空中,不自知地挥霍着用不尽的天赋呢。
在写这篇影评的时候,我总想起我喜爱着的另一部作品《冰菓》。
那也是一个披着推理故事外衣,诉说着天才与凡人之间不可逾越的距离的残酷物语。
可不同的是,冰菓的男二号福部里志在看清自己和推理天赋异禀的男主角折木奉太郎间难以逾越的巨大鸿沟之后,选择“执着于不执着”,转而努力构建自己作为“信息库”的人物设定。
这算是一种在面对人生中的悲剧情节时,尽力用乐观心态改变现状的积极手段,而有些人,可能会选择《弗兰克》此片中Don的方法——终其一生都在追赶Frank而未果的他,最终选择戴着象征Frank身份的巨大头套,把自己吊死在树上。
我不知有多少人在看完这部电影后,和我一样流下为自己而流的眼泪,但我知道那些人大概也是和我相似的,比较清醒的懦夫:我早已看清自己作为凡人国度一员的身份,并悠然自得,或者说无计可施地默认了自己的平庸。
还有比这更可悲的事吗?
无论是Jon还是Don,甚至是放下执念的福部里志,还有更多更多其他人,他们为了让自己在那些巨人身畔显得没那么灰暗,尽全力燃烧着自己。
他们身上的火焰那么光芒四射,一不留神,就灼伤了我这个,站在远处仰视的小小身影。
Frank是一个天才。
Frank是一个怪胎。
怪胎Frank无法成为正常人。
无法成为正常人的怪胎Frank从未放弃想成为被人接受的正常人。
怪胎Frank成为了头套Frank。
Jon是一个正常人。
Jon羡慕怪胎Frank的才华。
正常人Jon认为Frank的才华来自于他的怪胎。
正常人Jon想成为怪胎。
喧鬧、怪誕、可愛、歡樂。
光看Frank的預告絕對會誤以為這是一部描寫叛逆創作者的歡鬧喜劇,但面具、頭套、奇裝異服卻是一首唱給自己聽的孤獨情歌。
拙作插圖: http://ww4.sinaimg.cn/mw1024/725f21d5gw1eh4t176gacj20rs0l7jyv.jpgFrank借用與Bob Dylan傳記電影"I'm Not There"類似的致敬手法,描述一個與Frank Sidebottom這個虛構喜劇人物類似的歌手與他的怪咖樂團,包括不露真面目的主唱、暴力的鍵盤手、心事重重的混音師。
透過一個渴望成名卻沒什麼音樂天份的普通年輕人,將這個怪異小樂團拉到社會大眾面前。
前半段電影保持著歡樂驚奇的趣味,多虧於Michael Fassbender的表演,讓這個單看有點creepy的大頭人充滿不可思議的可愛魅力。
看他們與世隔絕、如同修行般自在的探索創作音樂的樂趣,看身為普通人的主角努力的想要融入這個團隊,觀眾會忍不住想為他的笨拙加油。
但當隱藏在大頭面具中的真相暴露後,觀眾又會為主角的一意孤行感到焦躁。
作為一個功能型的主角,Domhnall Gleeson的角色後半段的轉折被寫得略缺乏層次,除了惹人厭以外沒能給這部片帶來什麼作為,算是本片主要的一個缺點。
好在電影的整體感是流暢的。
中段混音師對Frank的才華羨慕忌妒憾恨的情緒,與後半段主角與社會大眾對Frank的誤解達到了很好的連結,讓喜劇轉悲劇的過程不至於突兀。
描寫cult角色不容於社會的故事,Frank並非第一部,手法算不上特別。
但尾聲處呈現出的浪漫憂傷卻讓人印象深刻。
我想這很大部份必須歸功於演員。
Michael Fassbender很精準的掌握了演員在呈現喜劇與悲劇間相異的表演元素。
前半段他把握到喜劇人物常具有的笨拙單純,同時也表現出演員本身俱備的領導魅力。
後半段則切換到更為寫實的悲劇肢體語言,光是茫然無措的站著就能讓人鼻酸。
以小眾獨立片的完成度而言Frank可說是超越期待的交出亮眼的成績。
它有趣、幽默、反英雄,很好的提供觀眾一次從喜悅、興奮到感傷、反思的旅程,但又不至於過度沉重。
如同劇中他們表演的那些歌曲一般悅耳輕巧。
Frank的私心也太过明显,想出名,想让全世界看到他的才华,他利用Jon,毫不手软的花光了Jon的积蓄,甚至以无比可信的态度伪心夸赞Jon的才华。
Jon的才能其实在与乐队生活的这段时间其实已经被引导出来,只是他的作品和乐队的走向南辕北辙,如果自己的歌在被Frank和Clara完全改掉的时候就意识到这一点并选择离开,开辟自己的道路,会不会是另外一番光景?
所谓的致郁,其实这里的每一个角色都在依附并寄望于他人,Frank依附在Jon宣传乐队的能力,Jon把野心依附在乐队上,Clara将自己的音乐乌托邦寄望在Frank身上,Don太清楚自己才华有限又无所寄望,选择了最彻底的离开。
惟愿随势、顺势完成自我,不依附、不寄望。
整个影片是以jon的第一人称视角展开的,乐队各成员被拔高到才华横溢必须与世隔绝的程度,而jon却被描绘为才能平庸的配角。
也许导演本人是这个原型乐队的脑残粉,才会把jon这个角色不遗余力的一黑到底,尽管他才华平庸,但是他毕竟真诚付出了很多,为乐队,为音乐,何至于这样黑他,黑他真的很有快感?
没听过原型乐队的音乐,但是从影片中所能听到的,我个人觉得也很平庸,有点故作怪异哗众取宠之感(也许他们本人觉得是曲高和寡)。
乐队成员一个个也都不正常吧?
神经病啊,精神病史啊,暴力倾向啊,抑郁倾向啊,自杀啊什么的,难道你们有病你们就酷?
可笑。
对主角Frank的偶像崇拜简直是登峰造极。
本来就是个怪胎乐队,成员都是怪胎,jon一个正常人进去,想按照正常人的路子发展乐队,结果搞砸了,于是导演说,怪胎大法好,怪胎万岁!
致敬影片。
非粉勿看。
我觉得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关于追寻的故事。
对这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我们常常犯的错就是妄图追寻不属于或者不适合自己的东西。
你想要绚烂而璀璨的存在,却没有勇气承认那不属于你,所以你假装爱它,你为了得到成功试图改造它,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才明白,有的东西天生就不属于你,而你只是回到你所在的世界就好了。
法叔牛逼爆了,带上头套,演技更遮不住了。
最后首歌值2星
不解。。。。可能是音乐细胞不够吧
这是一类看完之后会觉得电影好无聊的电影
实在看不懂,逼格不搭
男主就是不配
让我本来就郁闷的心情更郁闷的一部片子。
这都什么鬼…
违背主流不等于好
豆瓣所有上海电影节的片子都虚高至少2分,另外因为法鲨主演,评分也掺了很多水分,这个电影的真实水平大概在5.9分左右吧。5-star? srsly ladies?? I'm tired of Fassbender's bitter face, he was good in a fake head. Gleeson was great and adorable, love him
这片就是要说独立吧,随便也了解了一下独立乐队的奇葩而又创造性的存在方式。一支特立独行的乐队,容不得任何一个与主流靠拢的人,所以键盘手都不得善终--片子有一股呆萌欢乐气质,如果结尾不是那么伤感就更好了。
这算是致敬还是黑indie啊,音乐难听哭……唯一的好感给Domhnall Gleeson
本片是典型的回锅肉电影,第一次看沉浸在对Frank本身的猜想上,第二次看沉浸在对头套后面法鲨面部表情的猜想。电影本身和片中Frank的乐队一样,很才华横溢,很特立独行。
日本拍治愈,英国拍致郁,一个古怪的独立乐队,背后对音乐的执着和野心,和现实对才华不care的悲哀困境,戴上面具后的主唱,特立独行散发迷人而神秘乖张气质,而底下是个自闭交流障碍的躲在音乐乌托邦里的怪胎。看完只会心塞无比
居然有很多人覺得衹有片中這樣才算是真正的音樂,不是説本片誤導,偏偏有一群自稱逼格高的看不起很多非常優秀的流行音樂。
一群有天赋的神经病中混入一个没天赋的正常人,正常人注定要退出
纠结但是清新的小电影,情节不复杂音乐欢快有意思。B站弹幕环境太差了,总是在批判,但实际上就这个电影来说,每个人都没有错误,他们的行为都能理解都有自己的立场,男主只是普通人而已。
法斯宾德和大头套掩盖了这部电影剧情的模糊,音乐的糟糕(除非你是一个自认为音乐口味很独特并且了解这种音乐的人)。它在神经病和一意孤行的脑残上的自鸣得意实在让人很难受。这是一部,除了变形金刚那样的电影之外,少见的,你光看海报和预告片就能满足所有冲动的电影……
典型的没想明白就拍了的,似乎有个不错的点作为动机,于是匆忙上马,但那个“点”拍完之后就只能生搬硬凑,三分之二都陷入了意淫和胶着当中。开篇的有趣和怪咖感都演化成了俗不可耐。特别可惜。浪费了一帮好演员。2014.7.30加“想看”,历经8年终于看了。
I love your wall, I love you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