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集信息量好大呀(已经看过原来的那个剧本结局,同时觉得这个结局也蛮好的吧)。
彭莱白天不愧为母女吧,两个人乍一看都很狠,但是你细琢磨吧,又能品出一点柔情。
彭莱表面上:为了赢不择手段挑了个最弱的白天乐队,实际嘛:为了让最弱的白天乐队成功晋级,故意挑选他们做对手然后输掉(这点虽然有争议说彭莱并没有故意输掉,而是真的因为耳聋的问题,但是我觉得一来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彭莱一开始就没必要挑选白天乐队,彭莱这么不可一世的自信还会怕自己跟别人比会输?
会容许自己真的选个最差的乐队来比?
二来前面情节说她都有肌肉记忆了,不至于因为耳聋而严重跑调吧,明明前半首还是好好的。
三来比赛输掉后的发火显得有点刻意,在美国彭莱遭遇过摇滚梦碎的滋味,她的反应是试图自杀,那么在这里,如果真的是因为自身的疾病导致演出的失败,她这么一个以丧为底色的人,应该是会对生活失去希望吧,会丧到连对别人发脾气的欲望都没有吧) 。
白天表面上:既然你欺骗我,那我就报复你,给你希望再让你失望。
实际上:内心哭唧唧,我之所以这么对你是因为在你生命的最后时刻你还只想着舞台,心里一点也没有我,我不甘心,不能让你爱我就让你恨我(bushi)。
最后弱弱的问一句:那个装满冰淇淋的行李箱是哪冒出来的……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无可厚非,但打一星真的让我不得不为了平衡,特意为该剧激情打上五星了。
一⭐,真的大可不必。
女权、摇滚,这些是不是这部剧的宣传噱头我不知道,反正我看到的并不止是这些,我看到的是人类永恒的话题:爱。
结尾处,彭莱昏迷中跟另一个白色衣服的自己对话。
彭莱说,她搞摇滚就是为了要让自己刀枪不入,她把爱给戒了。
白衣马上反问,你真的不需要爱吗?
彭莱回答,我他么上哪找爱?!
是的,或许大部分人对摇滚的定义都是酷,冷漠,爱谁谁,天不怕地不怕,就像彭莱在舞台上拿吉他拍陈月一样。
有评论说,彭莱自己本就和丈夫关系不好,因为姐妹跟自己老公领证就打人,所以这不是女权。
但我想说,人家也没说这是女权,更重要的是,彭莱伤心的是姐妹和丈夫的同时背叛吧。
自己跟老公关系再稀巴烂,那也是自己的事,姐妹进来插上一脚算怎么回事?
我要是彭莱,我也拍陈月,俩都在更好,一起拍!
再说到与原声家庭的和解。
彭莱看上去是一副洒脱恣意的模样,谁的看法都不在乎,对亲生女儿都可以“下得去手”,完全没有当妈的样子。
到最后又要一副全世界都要原谅她,尤其是连12年没见过的女儿都该原谅她,惨兮兮又苦大仇深的样子,所以这样,人设就割裂了?
女主又当又立了?
我想不是吧。
彭莱她是要爱的啊,她一直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白天的啊。
可为啥这么别扭呢?
她害怕呀。
她从小就没感受过什么是爱,感受的是什么?
是被抛弃,是背叛,是被随意打骂,甚至被践踏。
你问她爱是什么,她怎么可能知道一个自己从来都没见过的东西呢?
她所有的别扭都来自于她强烈的不安全感,万一表达了被拒绝了怎么办,她会受到伤害的呀,就像小时候一样。
她表达她想留住父母就可以不被抛弃么?
她表达不想挨打就可以安然无恙么?
所有的现实都特别残酷地反复告诉她:你,就是会被拒绝的!
你,不值得被爱!
所以,我相信彭莱是需要被爱的,也是需要表达爱的,就像她为白天写的歌一样,即便不懂得,也凭着满心的爱意表达了出来。
我同情她,也理解她。
或许,这也是编剧想表达的吧,人性是复杂的,但爱永远是每个人的必需品,不管你搞不搞摇滚。
至于摇滚的定义是什么,我不确定,但正如白衣彭莱说的一样,摇滚也是要表达爱的。
摇滚,不会让人刀枪不入,更不会让人戒掉爱。
至于与原生家庭和解,不管是彭莱与妈妈的,还是与女儿白天的,确实可以不强求,只是在我看来,原谅他人最大的收益者还是自己。
没人能在仇恨里过得很好,放过他人,最终放过的是自己。
非要说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太短了,完全不够看啊。
而且姚晨简直人形衣架,穿衣服也太好看了吧!
妹妹也不错,人美演技也不拖后腿,未来可期嘛。
首先我不知道摇滚乐咋玩,其次我也不知道乐队咋玩,我就是个看剧情的(当然歌确实都挺难听的)。
但这个戏情节人物属实都挺有意思,好久没见过这种全员都真的有大病的国产电视剧了。
虽然我估计最后的亲情线和成长线还是得回到孝悌廉耻忠义礼信上,但至少现在看,大家真的在行为上都是精神病。
姚晨被她女儿毫不犹豫一把推进河里的时候,未免太痛快了。
怎么弹幕里还有人在那挑挑拣拣女儿是不是任性呢,她肯定是啊!
这里有一个人不任性纵情的吗?
任性,多爽啊[doge]以及这个戏只有12集,太令人快乐了,应该能在我对它感到厌烦之前看完。
剧情推进节奏很快,姚晨明明是死了前夫回国见女儿的,开头居然除了出现在电话里的“老白死了”,没有给前夫一秒钟的戏份。
母女没有一个人对前夫和爹表达一丝留恋,直接开干,爽快。
另外庄达菲不错,长得灵,戏也灵。
“属于狂花的时代过去了,但我们不能认怂。
我们要一起去创造狂花的新时代。
”彭莱,即红极一时的狂花乐队的主唱,丈夫出轨后只身远赴美国打拼遭到惨败,回国后和女儿白天之间的摩擦却不断升温。
两人针锋相对,用夸张的表现方式讲述一种另类的生活解法。
在国产女性剧的品类中,《摇滚狂花》无疑让人耳目一新。
摇滚小众元素的引入、边缘角色的“燃炸活法”、夸张风轻喜剧的剧情基调等等,都是目前女性剧集中相当罕见的类型。
“对敢于拓宽国内影视内容和人设边界的作品抱有敬意”;网友热评中,“新鲜感”、“力量感”似乎正是本剧圈粉的关键词。
《摇滚狂花》,新潮国产“燃”剧。
“失败者”,和生活犟到底不同寻常的是,《摇滚狂花》中的角色似乎都是世俗意义上的“失败者”、“边缘人”。
事业惨败从头打拼的女主唱、想退学搞乐队的叛逆少女,主角们顶着在生活中可能有些“抬不起头”的名分,在剧中却凭着不服输的劲头,在心中的摇滚路上咬牙拼到底。
狂花二字,正取自彭莱最喜欢的电影《末路狂花》当初由于当“末路听着不吉利”而用了后两字;却不想乐队最终真的走到了末路,狂花乐队的每个摇滚人也都在各自的人生陌路上苦苦挣扎。
回想起摇滚事业的巅峰期,彭莱永远笑着怀念着,即使彼时身在异国给人做苦累的护工兼职。
舞台上灯光摇曳,台下欢呼与掌声,曾经的光鲜永远留存在记忆中。
然而情感变故、乐队解散,一切乌有。
彭莱不认输只身“美漂”,却没遇见欣赏摇滚的“伯乐”;前夫病故回国,复出演出前又被女儿下安眠药毁了名声;被曾经的闺蜜嘲笑养不起孩子,面对“收养协议”彻底被激怒……怎么看都像是“巨星跌落神坛走向堕落”的故事。
但她愣是凭着一股倔劲儿,怀揣着摇滚梦横冲直撞。
彭莱是个“狠角色”,装失忆、邀请死敌陈月,为了成功复出几乎是脑汁绞尽。
干练的酷拽风格配上戏剧性的剧情,演绎出了“摇滚人”生命的张力。
“从今天起,我彭莱,站起来了。
”剧中的白天是叛逆乐队少女的人设。
白天从小经历破碎的家庭,以至于和亲妈有如仇敌;在彭莱回来后一盆水把她泼醒,后来也是处处对着干。
从学业事业上,白天也远远算不上“优秀”的线:三本学校、想退学、纵火、技术一般而被乐队开除……白天性格遗传了彭莱,愣是骨子里透着“犟”劲,放狠话自建乐队、和老妈站上《超乐》舞台上对擂;有一种Z世代追梦人的既视感。
白天的饰演者庄达菲灵动清新的外形,也消融了一部分少年戾气,让白天的角色更为立体饱满。
摇滚路线、精品短剧《摇滚狂花》,自然是以摇滚燃剧的面貌呈现的。
不得不说,《摇滚狂花》整体的色调设计、灯光效果都很契合摇滚风格,环境和氛围上都不会有悬浮的出戏感。
摇滚对于国产剧观众来说,并不算非常熟悉的元素。
导演在设计摇滚元素的置入时,或许正是考虑了这一点;因此在衣着、现场等效果的布置上,都做了部分的本土化处理。
对于非专业的观众来说,这正提供了一个接触摇滚的入口。
音乐不是高高在上的,摇滚精神也是从地底下生根。
我们不要怕摇滚被“玩”坏;要大胆地宣传它、共享它、发扬它。
剧的另一大“燃”点是极品短剧的形式——超短时长、高刺激性。
与动辄四十集的长剧不同,《摇滚狂花》作为12集精品短剧,将剧情浓缩在极短的时长容器里。
这也压缩了一些传统家庭剧中“婆婆妈妈”的琐碎情节,让剧情硬核、凝练起来。
彭莱母女互斗互损的情感线、彭莱白天追求摇滚梦的事业线串联起整个剧情,也让剧情节奏高度紧张、一环扣一环,“刚感动就反转”,颇有摇滚节拍的意味。
摇滚不是乌托邦摇滚不是乌托邦。
剧里呈现的,正是无数有摇滚梦的普通人的困境。
它聚焦一个个新世代旋律的奏响者,对现实问题做了更新的观照方式——新式亲子关系、中年危机新解。
彭莱和白天,一对冤家母女。
原生家庭的创伤在这里得到了艺术性的放大:扔衣服、放火烧床、推下河……制造了一系列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出现的闹剧。
这样的摇滚喜剧着重突出了情绪张力,也有借鉴美剧风格的意味。
是斗,但不是直接给一巴掌;是闹,但不会扣“不孝”等等帽子。
摇滚是舶来品,剧中呈现的也不是中式传统教育,但爱在心口难开却是真实的中式亲情困境。
新式母女如何在陈年的代际矛盾中,打破民族性的传统困境?
“摇滚”正是这一破冰的桥梁:它是梦想,也是母女的联结,可以消融坚冰与屏障。
从事业线看,狂花乐队个个是实力不俗的“滚人”,又都是面对生活危机焦头烂额的普通人。
如何被生活一次次粉碎又重新站起来?
彭莱可能教不好我们,毕竟她“站了一圈就重重地倒下去”——然而即使在昏迷中,她也反复想着摇滚事业成功的辉煌场面。
“大崔,这次我想赢”;她从来没有放下过摇滚,也没有忘记摇滚的梦想。
国产剧追求“新”和“燃”,或许正是打开市场边界的标志。
对摇滚元素的大胆运用,是一次创新,也是一场开拓。
“狂花”,同样是对女性剧传统叙述的突破——酷拽的人设和沸腾的人生,也可以是温情风之外的另一种女性映像。
作为一部摇滚题材电视剧,《摇滚狂花》出现了很多摇滚元素,有服装,乐器,歌曲,海报,乐手等等,由于精力有限,就聊聊乐队相关的海报。
海报多出现于家,排练房,演出场所,乐队大赛场地,默默地传达了很多摇滚知识,又丰富了画面的色彩和构图。
首先来看这个三室一厅的家,玄关桌上摆放着一幅黑白的COUNTRY JAMBOREE:
客厅也同样挂着一幅:
前面两张客厅图片都能看到一尊白色小雕像,就是Michelangelo's David Bowie:
客厅的电视墙上挂着几张专辑封面:
有Sonic Youth的《Daydream Nation》:
Sonic Youth:音速青春是一支发迹于美国纽约市的摇滚乐队,成立于1981年,于2011年解散。
创始团员瑟斯顿·摩尔、金·戈登和李·拉纳尔多的名字贯穿于乐队始终;在与数名鼓手的短期合作后,1985年,乐队邀请史蒂夫·雪莱加入。
这四人成为了乐队的核心。
The Clash的《Give 'em Enough Rope》:
The Clash:是成立于1976年的英国朋克乐队,是英国朋克摇滚浪潮的最初成员之一。
除了朋克摇滚之外,碰撞乐队也尝试了雷鬼、斯卡、Dub、放克、饶舌与山地摇滚等多种曲风。
他们的主要阵容,是以乔·史楚默、米克·琼斯、保罗·西蒙侬与“上等货”尼基·黑登组成。
这一乐队在1977年发行的同名专辑开启了他们在英国成功的大门。
The Cure:是一支于1976年在英国西萨塞克斯郡克劳利成立的摇滚乐队。
该乐团经历了多次人员调整,只有其核心、吉他手兼主要曲作者Robert Smith是固定成员。
他经常以其一头乱髮、苍白的面庞,并涂抹故意弄脏的唇膏示人。
乐团成员在1970年代末开始尝试推出他们的音乐。
接下来看看白天的房间:
最左边是电影《LETO》的海报:
床头最上方是PINK FLOYD:
Pink Floyd:平克·佛洛伊德是一支于伦敦成立的英国摇滚乐队,他们最初以迷幻摇滚与太空摇滚音乐赢得知名度,而后逐渐发展为前卫摇滚乐队,并获得国际声誉。
平克·佛洛伊德以哲学的歌词、音速试验、创新的专辑封面艺术与精致的现场表演闻名。
下方左边是《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
右边是BLINK-182乐队:
BLINK-182:出身于美国是加利福尼亚州的摇滚三重唱乐队,擅长玩流行朋克及朋克摇滚。
该乐队于1992年由主音和吉他手汤姆·迪朗格、低音马克·霍普斯成立,很快就找到鼓手Scott Raynor加入。
窗户这边,白色的箱子上贴着安迪沃霍尔画的香蕉,同时也是地下丝绒乐队《The Velvet Underground & Nico》专辑封面。
The Velvet Underground:地下丝绒是一个在1964年于纽约成立的乐队。
乐队最初的阵容由歌手兼吉他手卢·里德、多乐器手约翰·凯尔、吉他手斯特林·莫里森、和鼓手安格斯·麦克利斯所组成,1965年,莫林·塔克替代了麦克利斯成为乐队的新鼓手,成为了之后乐队唱片的主要演奏者。
接下来看看彭莱的房间,比较简单,就门上贴着The Clash和David Bowie:
房间里摆着一幅Led Zeppelin:
Led Zeppelin:齐柏林飞船是英国的硬式摇滚/重金属乐队,1968年成立于英国伦敦。
它的主要成员有吉米·佩奇,劳勃·普兰特,约翰·保罗·琼斯和约翰·博纳姆。
乐队早期专辑的风格根植于蓝调摇滚和迷幻摇滚。
他们与黑色安息日、深紫被视为“重金属音乐的三大元老”。
走廊过道也有一幅Led Zeppelin:
接下来是餐厅,盘子上方有一幅Queen:
QUEEN:皇后乐队是英国摇滚乐乐队,成立于1970年,成员包括主唱佛莱迪·墨裘瑞、吉他手布莱恩·梅、鼓手罗杰·泰勒、贝斯手约翰·迪肯,乐团最初期的作品受到前卫摇滚、硬摇滚和重金属音乐的影响,后来逐渐尝试往传统和电台广播的作品迈进,将其他风格像歌剧、民谣、艺术摇滚、竞技场摇滚和流行摇滚融入音乐中,对世界乐坛留下深远影响。
餐厅对面墙上是Queen乐队的《Hot Space》专辑:
餐厅餐具旁边的墙上是《Deep Purple In Rock》专辑。
Deep Purple:深紫是英国的硬式摇滚/重金属乐队,1968年成立于英国哈特福。
乐队被认为是重金属音乐和现代硬式摇滚的开拓者之一。
乐队的风格曾几次的异动过,成立之初是前卫摇滚,在1970年转向重金属风格。
深紫与黑色安息日、齐柏林飞船被视为“重金属音乐的三大元老”。
最后是排练房,全家海报最多的地方。
进门左手边放着一幅小画,是Dead Kennedys的海报:
Dead Kennedys:是一支美国朋克摇滚乐队,于1978年成立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
在最初的八年中,该乐队是最重要的朋克乐队之一。
歌词通常具有政治性质,通常会讽刺政治人物和权威,以及流行文化甚至朋克运动本身。
这幅小画的上方,是皇后乐队的海报:
门的右边,是一幅滚石乐队的LOGO:
CD架上,有一张专辑封面比较显眼,写着《El Paraiso Rico》,歌手是Deetah:
Deetah:原名Claudia Ogalde,是一位歌手,词曲作者和饶舌歌手。
她出生于智利,六岁时随家人移居斯德哥尔摩。
墙角挂着一幅PINK FLOYD的《WISH YOU WERE HERE》:
彬彬坐着打鼓的地方背后有很多海报:
The Who:
The Who:谁人合唱团是一支英国摇滚乐团,他们在1964年成军。
乐队后来成为一直以来最受高评和最受欢迎的摇滚艺术家之一,其现场演出尤其被推崇备至,被形容为“可能是史上最佳的现场演出乐团”。
乐团大部分时间及经典阵容为主唱罗杰·多特里、吉他手皮特·汤申德、贝司手约翰·恩特维斯托及鼓手凯思·穆恩。
The Cure:
Pink Floyd:
NIRVANA:
Nirvana:涅槃乐队,是一支美国的油渍摇滚乐队,于1987年在华盛顿州的亚伯丁组建,通过他们专辑《Nevermind》里的Lithium和Smells Like Teen Spirit两首作品打入美国主流音乐。
Black Sabbath:
Black Sabbath:黑色安息日是英国的硬式摇滚/重金属乐队,1968年成立于英国伯明罕,截至2017年共发行十九张录音室专辑。
它的主要成员有奥兹·奥斯本,东尼·艾欧密,吉泽·巴特勒和比尔·沃德。
乐团经历了多次阵容变化,东尼·艾欧密是其唯一不变的成员。
成立之初的风格为蓝调摇滚,但很快就融合了恐怖惊悚的主题和低沉的吉他声。
ABBA:
ABBA是瑞典流行乐队。
字母缩写源自于乐队成员姓名的首字母。
少数时候被记为Abba。
在1976年以前的乐队宣传材料中,乐队标志中的第一个“B”字母就已经被反转过来了。
乐队在1970年前后重组,乐队成员是昂内塔·费尔特斯科格、比约恩·奥瓦尔斯、班尼·安德森,及安妮-弗瑞德·林斯塔德。
在某个角落里看到了崔健:
上方挂着一件齐柏林飞艇的短袖:
彭莱在美国的住所,墙上海报从左到右依次为:大门乐队,披头士,滚石乐队。
书架侧面有3张ACDC贴纸,下面是Fleetwood Mac乐队的海报。
The Doors:大门乐队是1965年于洛杉矶成立的美国摇滚乐队。
大门乐队由主唱吉姆·莫里森、键盘手雷·曼札克、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组成,乐风融合了车库摇滚、蓝调与迷幻摇滚。
主唱莫里森模糊、暧昧的歌词与无法预期的舞台人格,并使大门乐队成为音乐史上颇负争议的乐队。
1971年7月3日莫里森去世,乐队并于1973年解散。
The Beatles:披头士乐队是1960年在利物浦组建的一支英国摇滚乐队。
乐团成员为约翰·蓝侬、保罗·麦卡尼、乔治·哈里森和林哥·史达。
他们被广泛承认为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的摇滚乐团。
The Rolling Stones:滚石乐队是一支英国摇滚乐乐队,于1962年4月在伦敦成立。
布莱恩·琼斯、伊恩·史都华、米克·杰格以及基思·理查兹,加上贝斯手比尔·怀曼和鼓手查理·沃茨组成了早期的滚石乐队。
伊恩·史都华虽然1963年在官方的团员名单中被移除,但还是偶尔会担任乐队中的钢琴手,直到他在1985年逝世。
AC/DC:是澳洲摇滚乐队,1973年由马尔科姆·杨和安格斯·杨兄弟两人在悉尼组成。
音乐风格主要被归类为硬式摇滚和蓝调摇滚,在1970年代至1980年代期间,他们被美国权威音乐杂志《滚石》和其他不同的媒体归类为重金属音乐,也是将硬式摇滚和重金属音乐结合起来的宗师。
Fleetwood Mac:是一个英美摇滚乐队,1967年成立于伦敦。
乐团成军至今经历多次团员变动,多次更换主唱与吉他手,但也因此不断融入新的创作元素,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各有特色的音乐风格。
桌上的专辑封面写着Billie Joe Norah,没错就是Green Day的Billie Joe和爵士天后Norah Jones,这张录制于2013年的《Foreverly》,是一张致敬上世纪50年代著名组合The Everly Brothers的翻唱专辑。
彭莱和白泽奇在树村的家,墙上有很多海报:
Black Flag:是一支美国朋克摇滚乐队,成立于1976年,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赫莫萨海滩(Hermosa Beach)。
该乐队最初名为Panic,由吉他手,主要作曲家Greg Ginn创立,是乐队中唯一的连续成员。
他们被广泛认为是最早的硬核朋克乐队之一,也是后硬核乐队的开拓者之一。
RUSH:是加拿大的前卫摇滚团体,主要成员为主唱兼贝斯手的盖迪·李,吉他手艾力克斯·莱夫森以及鼓手兼填词人尼尔·佩尔特,在1974年发行首张专辑。
匆促乐团于1968年成军,当时的鼓手是约翰·兰特赛。
而佩尔特则于1974年的夏天接替鼓手的工作。
排练房是海报非常多地方,先来看白天学校的排练房,墙上海报依次为:Kiss、Queen、David Bowie, Ray Charles, acdc,the beatles,nirvana,pink floyd,The Rolling St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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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是美国的摇滚/重金属乐团,1973年成立于纽约。
以其特殊的脸部妆容、舞台服装、精心制作的现场表演闻名于世,包括口中喷火、砸吉他、吐血、吊钢丝飞天、空降、冒烟吉他、飞天吉他、爆破烟火、悬浮式鼓座等。
该乐队已经经历了几次阵容变更,其中保罗·史丹利和吉恩·西蒙斯是仅剩的原创成员。
David Bowie:大卫·鲍伊,是英国摇滚音乐家、词曲创作人、唱片制作人和演员。
他是流行音乐界四十多年来的重要人物之一。
他的作品,尤其是在1970年代的音乐探索,对整个乐坛起著开创性作用。
他还以独特的声线、作品深度和折衷主义精神而闻名。
以带领时尚的先知先觉而被称为“摇滚变色龙”的鲍伊,十分坚持自己的理想及创意。
Ray Charles:雷·查尔斯,本名雷·查尔斯·鲁滨逊,美国灵魂音乐家、钢琴演奏家,是节奏布鲁斯音乐的先驱。
他是第一批被列入摇滚名人堂的人物之一,《滚石杂志》亦把他列为“100个最伟大的歌手”中的第2位 。
法兰克·辛纳屈称他为“音乐界唯一的天才”。
AC/DC:
Pink Floyd:
The Rolling Stones:
安哲排练的地方:
《嗨你还在吧》是赤褐色乐队2021年的巡演海报,暗示了拍摄日期。
走廊的经典乐队非常多,上面是the who,the clash,nirvana;下面是the rolling stones,david bowie,queen。
The Clash:
NIRVANA:
无处不在的BOWIE:
彭莱排练的地方有点简陋,但也是有海报的,鼓手背后海报有点像The Division Bell专辑封面:
狂花三人早期的排练室,背景海报是The Beatles。
接下来是演出场所,首先看彭莱在美国的演出场所,背景海报是The Clash:
一闪而过的画面里有张RAMONES的海报:
Ramones:雷蒙斯组团于1974年,为成立于美国纽约皇后区的摇滚乐队,由四名成员组成,主要风格是朋克,被视为纽约朋克曲风的代表者。
持续至1990年代中期,该团仍活跃于流行音乐界。
雷蒙斯沿袭1950年代的车库摇滚,最大表演特色为即兴演奏、富有创意、极具娱乐效果、无厘头风格及简单快速。
狂花早期在livehouse演出。
第一张是MAO Livehouse的演出海报,第二张难以辨认,第三张是黑豹乐队。
超级大乐队的比赛场地,绝对是一场海报盛宴:
金属乐队的《HARD WIRED》专辑:
David Bowie:
Pink Floyd:
乐队休息室墙上有太多的海报:
Pink Floyd:
Led Zeppelin:
The Clash:
Blondie:
唱片老总的办公室:
Bob Marley:牙买加唱作歌手,雷鬼乐鼻祖。
他成功将牙买加雷鬼乐带入了欧美流行音乐及摇滚乐的领域,使牙买加雷鬼乐传入西方,对西方流行音乐产生了巨大影响,后世尊称他为“雷鬼乐之父”。
他以充满激情、力量、斗志的灵魂之声,获誉“首位第三世界的流行巨星”,实践了音乐无国界的理念。
Medina Green:纽约说唱团体。
The Beatles 1965 us tour彬彬的房间,看得出来非常有钱:
最左边有张紫色的Black Sabbath海报。
彭莱摆摊,许多一手拿着红薯,一手拿的是Metallica的《LOAD》专辑:
给本剧的美术设计点赞,很多海报是不常见的,极具美感和设计感。
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打两星是因为前期我真情实感喜欢过彭莱,还有罗俊,还有大崔……还有《摇滚狂花》总之除了有点不喜欢女儿白天之外我觉得这个剧怎么都看不赖。
还发了朋友圈安利它。
没想到剧情越往后走越奇怪。
一开始我是迫切希望狂花三位女主重新走在一起的,结果最后走在一起居然是因为得了脑瘤的彭莱装、失、忆……看到这的时候其实我就已经难受了。
因为另外两位女主根本不是真心想回到乐队,只是同情她,可怜她,帮她实现个“遗愿”罢了。
这味道就变了啊。
暂且不提这件事,更奇葩的是女主都已经被大家这么哄着爱着宠着了,还一直都不知道收敛,最后选了白天乐队因为耳朵短暂的听不见了输给女儿之后,还在那个休息室里对所有人破口大骂。
最最最不能忍的,是她在这时候说出自己是装的。
意思就是她一直都知道大家因为她装失忆对她这么好,哄着宠着爱着,陪她上节目,这也让着她那也让着她,她还得寸进尺,又抢女儿乐队的乐手,又为了让自己晋级在二段赛上选了女儿的新手乐队,都这样了,那些话她还能说得出口!
我的天哪。
怎么会一个这样的人还能继续被人爱啊?
我的爱很廉价吗?
我对你好,不指望你给我什么回报,但你至少不能把它放在地下像这样践踏它吧?
其实我们一直都能看出来,和狂花有关的所有人,都是因为彭莱才聚在一起。
所以我觉得最后一集说的什么我不去表达,是因为我怕爱了被拒绝,我不能爱,我一直在原生家庭的伤害中没有走出来……妈呀。
你三十七岁了。
你三十七岁了好吗?
不是十七岁!
李大崔、白泽奇、陈月、许多、白天、罗俊、安哲……这么多人,爱过她,或者正在爱她,还有她那些曾经谈过的男朋友,曾经来往了又掰断的兄弟,还有三十年后又重逢的妈妈,这么多人和你相爱过,这么多关系、这么大个世界打磨下来,你脑子里就他妈剩下原生家庭那点事儿啊?!
你三十七岁了!
你后面二十年都是白活的啊?
你的音乐治愈了失去母亲的人,你穿着军大衣把头挨在白泽奇的肩上,你抱着小小的白天在简陋的屋子里转来转去的哄她……好家伙,这都他妈的是放屁是吧?!
什么狗j8逻辑啊!
诚心给编剧一个建议,不会写建议别写。
别说人物立不立得住了,这个剧的所有主要矛盾和主要戏剧冲突,从头到尾的逻辑就像在放屁。
一切铺垫了几百分钟的重要戏剧冲突(而且全都是女主犯贱作妖干浑事),都能像过山车一样“咚”的就下去了。
马上事情就过去了,马上就被大家原谅了,连一点儿缓冲都没有!
所谓摇滚的精神,难道就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就只能顺着我吗?
无论是女儿乐队的比赛成绩,还是女儿的心情,还是身边所有朋友的心情,还是喜欢我的人爱我的人他们的真心,我全都他妈的不在乎是吧。
都可以牺牲,都可以为了我自己的梦想,我自己的意愿改变。
说难听一点儿,他们都是工具人,只有我是人。
我爱怎么爱我的女儿就怎么爱,对她好也不用让她知道,就算在她看来我是个十二年没有回来见过她的妈妈,她也得原谅我,接纳我,还要给我的梦想铺路。
完全不用考虑她的感受。
就更不用说我的兄弟李大崔,我的粉丝罗俊,我的闺蜜许多和陈月了。
还要卖她住的房子搞乐队,给我兄弟李大崔画饼,对我的铁粉呼来喝去,假装失忆骗所有人陪我上节目所有人让着我,想挑我女儿当软柿子捏结果失败了,还要在休息室里对他们破口大骂。
说实话。
如果我身边有彭莱这号人,我只会在她第一次把我的爱像这样践踏的时候就永远的离开她。
我的爱很珍贵,这种人不配。
有个性是好的,有自我也是好的,放飞是好的,疏解欲望也是好的,我都喜欢。
但是底线是,不能把自我建立在对别人肆无忌惮的伤害之上。
编剧让一个女儿来等着她妈成长,凭什么啊?
女儿不可怜吗?
女儿才十九岁,妈已经三十八岁了。
心理学上有个术语,这种情况叫做,“做自己父母的父母。
”明明是儿女的人,却比做父母的人更成熟更明事理,还要去包容父母理解父母甚至“等待父母成长”,像李大崔最后劝白天那样,“你再给她一点时间。
”其实我已经给她很多时间了,大崔叔叔。
不是吗。
十二年了,整整十二年了。
她活了三十八岁,还是活在16岁留下的对爱的恐惧里。
……我还不如买一支股票,没事看看仓。
好女士,感觉这个名字更加贴切,潜伏夫妻档的陆远,是个失去了味觉的顶级厨子,用做菜,去证明过去,去和自己和解。
彭莱,逐渐失去听觉的歌手,用摇滚,去修复过去,去和自己妥协,尽管都是一塌糊涂的生活,尽管都是酒蒙子,只有黑夜走的干净,就会有白天,有将来。
(酗酒有害身体,吸烟有害健康)。。。。。。。。。。。。。。。。。
一、喜欢该剧的理由。
题材新颖。
人物关系新颖。
尤其是女性角色的塑造。
蓬莱简直就是新一代自由女性的代表。
狂飙突进,被遗弃的松子也要为自己loser的人努力生活下去。
二、母职制度的反思。
不同于以往的母慈子孝的温情剧,蓬莱上来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母亲。
为了梦想抛弃家庭,她的心里不是不痛的。
但谁说女性一定要以母职为第一性的?
蓬莱正是那种尽责家庭主妇的反面。
在美国作家阿什莉·奥德兰的在《我本不该成为母亲》中,主角布莱斯就曾经发出心底的质问:“我本不该成为母亲!
我觉得我是世界上唯一熬不过来的母亲!
”没有哪个女性天生就会当妈!
母职对女性的捆绑,让多少女性喘不过气来。
蓬莱在其中杀将出来,她没有因为母职的捆绑而放弃自己的摇滚梦。
三、loser人生的逆反。
多少伟光正的剧让我们温吞吞的感觉的有话很难说出口,多少电视剧还在写旧式传统女性(家庭第一、母职至上、贤妻良母)女性一直被压抑,似乎狂放了就不是女性了!!
蓬莱不是,白天更不是。
作为个体,她们只是普通的有脆弱有虚荣的人,她们的真实就在于她们的不掩饰。
四、烂泥中的人生!
看多了那种温吞吞的剧集,没个性,安安全全的走在人们的传统道德安全区内,不敢越雷池半步。
看看国外的剧集,人设都是对么丰富多彩,我们的呢?
都圈囿在一个让人舒服的安全地带。
就怕人们不喜欢。
创作者的个性根本看不出来。
像蓬莱、白天这样个性鲜明的真实人物多好哇。
五、烂泥中的人生!
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在一滩烂泥当中摸爬滚打?
无论多烂的一手牌,也要努力的打下去,我以为这就是摇滚精神。
有这样的意志,她才能不顾所谓的“体面”,蓬莱们是老一代摇滚人的代表,他(她)们身上从来不缺少“劣根”性,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有着时代的烙印,但是他们不屈服于生活,不被常规束缚,反抗所谓成功体面的人生:这就是摇滚精神的内核。
以摇滚来diss这部剧的人,忽略了审查制度,如果完全真实,恐怕这剧咱们也看不到吧?
剧本的整体完成度真的极高,女主角的人物塑造非常特别,不落俗套,剧中角色逻辑自洽是我对人物的最大要求,这部剧确实做到了。
除了第十一集,感觉十一集有人物崩坏的地方,这里就不赘述了。
彭莱是个极度别扭的女主角,没有扮演好人生中任何一个角色,事业和生活都极度拉胯。
表面上大大咧咧自信满满,实际上自卑又极度缺乏安全感,用酒精麻痹自己,仅仅是因为事业不顺,就会感到已经一败涂地,失去希望,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的女儿也会因此讨厌自己,会把自己送的东西全部扔掉。
因为这种一己之见,她十二年没有见女儿,这是前提。
要想不被人拒绝,就要先拒绝别人,是彭莱最喜欢的电影台词。
父母的离去和姑妈的虐待给彭莱带来了一生的伤害,最后一集内心对话中白衣彭莱问黑衣彭莱为什么十二年不回来看女儿的时候,彭莱列举了种种原因,当然,护照被扣、事业不顺都是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彭莱不想去看女儿。
或者说,彭莱不认为自己可以成为母亲、有资格成为母亲,当她事业受挫的时候,她解释不去见女儿的原因是“这样的妈有什么好见的”,完全否定自己的存在价值。
与此同时,和女儿的亲密关系让她非常恐惧,所以在多年后与女儿再次见面之前的想象中,别人眼中正常的母女关系,她却脱口而出“真恶心”。
在彭莱的世界里,一段正常的关系会让她深感不适,暴力和脏话才是她所习惯的,因为这就是她从小长大所经历的环境。
多年以后,即便离开了那个环境,她还是完美继承了母亲和姑妈的糟糕行为,无论是抛弃女儿,还是酗酒。
她深感愧疚,但是她无法面对愧疚,因为一旦承认她是错误的,她就再也无法面对她自己了,所以她只要空闲下来,就会酗酒,沉浸在酒精的世界里,对着酒说“我爱它,它也爱我”。
但是很显然,她爱母亲,母亲却抛弃她,她爱女儿,却抛弃了女儿,她爱摇滚乐,但是每一次演出都喝的烂醉如泥,把演出搞砸。
她的人生中满是悲剧,无论是她的性格还是她的命运,她失去了她的一切。
她在梦里幻想着她实现了梦想,红透半边天的摇滚乐队,乐迷大喊着她的名字,然后坐着豪车在欢呼声和掌声中傲然退场。
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幕,她在美国终于成为了摇滚巨星,来到学校接她的女儿,学生们在两边排排站投去羡慕的目光,而她带着拉风的笑容走向她的小女孩。
黑夜想成为白天的英雄,可惜黑夜却只是黑夜。
这部剧在我眼里,算的上国产剧里有血有肉的,觉醒意识很强的新型女性题材剧,它的意义远超大女主剧。
大女主剧是老旧穿新衣,其实就是符合了当下潮流价值观的口味,和过去的傻白甜一样,是市场的产物。
可是现实意义上的导向会对于女性的要求太过完美,不切实际。
女性,滋当是努力拼搏,活出自我,哪怕她的自我价值就如蝼蚁般,也一样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而蓬莱就很好的诠释了这样的女性。
她抽烟酗酒玩摇滚,没有教育陪伴孩子,爱吹牛皮耍混蛋,可她同时又具备了什么特质呢,她热爱摇滚,并且玩的出色,哪怕时不我待时过境迁,仍然愿意付出一切只为最后一次翻身。
她享受成功,也愿意不择手段的成功。
她是自己领土里的花木兰,不是替父只替己,但不妨碍她所向披靡。
我认为女性,不该被道德绑架,自由的灵魂不应该被封印在口口相传的舆论里,或成为怨妇,或成为泼妇,唯独没有成为蓬莱,成为自己。
這裡的影片中是記錄下一個二千年前後時期的歌手怎麽以一首歌紅遍全球在講她的生平因為歌首首歌聲動人,感人心弦,像是在講大家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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