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动物园1 动物园Desmond Moris在他的书<人类动物园>中曾写道:“人类是现代都市-这座动物园中的各种动物。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看,人类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而是各种type的动物组合成的混合体。
在这个eat or to be eaten的世界,有的人是predator,有的人是prey。
有人在食物链顶端作威作福,有人在底层苟且偷生。
有人为了觅食辛苦劳作,有人靠盗取他人的食物为生,还有人寄生。
如果这个说法还有些道理,你是哪一种动物?
2 狼Lorne Malvo是狼,他曾说: "You know what wolves do? They hunt. They kill."他长着冷峻的面孔。
穿灰色的衣服。
他有着敏锐的嗅觉,锋利的牙齿和武器。
他残忍而嗜血。
以杀戮为生并以此为乐。
一次偶然的遭遇,狼遇见了人类。
当人类走到他身边,狼凭着敏锐的嗅觉,立刻察觉到,这是动物园中,非常罕见的品种。
这个人身上没有动物的污浊之气。
他不像其他在欲望中打滚,只知道eat or to be eaten的兽类,他拥有智慧,懂得爱与慈悲。
人类由高级动物猿类进化而来,他们不仅有着高级的智商,并且具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情商---love and charity。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以植物为主食,以家庭为单位栖息。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但为了生存, 它们能够辨认出躲藏在绿色丛林中,各种伪装的predator,而躲避它们,因此猿类的眼睛,能够看到更多层次的绿色(more shades of green)。
猿类进化为人类,嗅觉退化,但保留了能识别猛兽的,智慧的眼神。
因此,当这个人类一眼看到Lorne Malvo,就知道他是狼。
即便是猛兽,也对人类充满敬畏。
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狼对人类除了敬畏,还有一些羡慕,羡慕他们清新纯洁的气息,和爱的能力。
而他自己,除了狩猎和杀戮,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带给他快乐和喜悦。
当狼听到人类的车上对讲机里传来小女孩叫爸爸的声音---这个人类是个单亲爸爸。
狼收起他的隐藏的武器。
他对人类说,回家,回到你女儿的身边。
人类惊讶地看着狼,在他眼前走掉。
再一次和人类交锋,是在另一次狩猎中。
狼被另外两只猛兽追猎,暴风雪中被夹击。
狼故意割破自己的手,假装受伤,找到躲藏的地方。
狩猎除了需要力量和武装,也需要智商。
一只猛兽上了当,追着血迹找来,被狼伏击割喉。
狼走出来,寻找另一只猛兽。
暴风雪中,忽然他看见了另一个人类。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出现让狼莫名的胆颤,凭着直觉,他知道她是职业猎人。
猎人的工作是追捕猛兽,保护自己的族群,并维持动物界的秩序。
真正的猎人,除了有辨认不同层次的绿色的眼神,还勇敢而坚定。
这个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猎人。
猎人向他举起了枪,但倒下的,却是他背后准备向他袭击的另外一只猛兽。
趁着这个缝隙,狼逃跑了。
逃离了猎人,逃离了这个城镇。
3 狐狸狼遇见狐狸也纯属偶然。
狼在一次狩猎中受了轻伤,在医院的候诊室,坐在他旁边的是被其他猛兽欺负的狐狸。
狐狸个子很小,穿着耀眼的红色的衣服。
狼虽然凶残,但并不欺凌弱小。
他一般不玩弄猎物,而是直接把他们杀了。
听狐狸诉苦,狼忽然一时心血来潮,要替狐狸出头,杀了欺负狐狸的猛兽。
狩猎是他的爱好,尤其是猎猛兽。
狼的出现和励志,激起了狐狸的兽性。
狐狸知道了自己也是动物,也具有攻击性。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长期喋喋不休看不起自己的老婆。
然后撞墙装死。
并栽赃给光鲜耀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兄弟。
狐狸没有狼的力量、敏捷和速度,但狐狸生性狡猾,品格卑劣。
被激起野性的狐狸发现,大部分动物看似凶猛,其实都比他笨。
大部分动物,不仅智商低,且贪婪成性。
狐狸利用他们,和他们周旋,自己获利。
他开始在人类动物园如鱼得水,时而还狐假虎威,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向曾帮助过他的狼挑战。
4 结局狡猾的狐狸,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女猎人找到了狐狸和狼之间的联系。
她设下陷阱,以狐狸为诱饵,要将到处杀戮的狼捉拿归案。
狼将计就计,重新回到小镇,寻找向他挑战过的狐狸。
在小镇的咖啡馆,他看见曾经遇到过的两个人类的照片。
这两个人类因为寻找狼的踪迹而相识,走到一起,现在是一家人。
看到照片,狼的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温馨。
他非常满意自己在人类的世界里所起的作用。
大雪天,森林,狩猎场。
Game On。
处处凶险,步步心惊,一不小心,狩猎者可能变成猎物。
狼攻破了人类的防线,但却低估了作为诱饵的狐狸,不小心步入了狐狸的陷阱。
狼倒下,狐狸举起枪来,但狼反应更快,飞刀过去,吓破了胆的狐狸转身逃掉。
狼艰难逃离陷阱,回到自己的巢穴。
受了重创的狼,拿出医疗器戒,开始为自己疗伤。
忽然他看见窗外雪地里,走过来一只和他一模一样的,孤独的狼。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候,人类出现,站在他面前。
有人狩猎,而有人守猎。
这是狼曾经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他放掉的那个。
有着清新的气息和纯净的眼神,能够识别多种不同层次的绿色的人类。
这个人类不是猎人,他不喜欢杀戮,但他必须杀掉狼。
因为他要保护他爱的女猎人。
有人狩猎为了食物,有人为了血腥和杀戮,有人为了爱。
狼死在人类的枪下。
他很满意这样的结局。
作为熬了几夜观看这场大狩猎的观众,我也很满意。
并向今年的神剧致敬!
The End
杀手Malvo就是魔鬼。
人类可以出于名利愤怒而作恶,但Malvo的兴奋点只在引诱人类堕落,那一箱录音带就是他的战利品名录。
伴随着邪恶的是超强的能力。
你简直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牙医?
牧师?
律师?
这几个角色恰好是美国社会中被视作砥柱中流、受人尊敬的职业。
万国的荣华对Malvo来说都是信手拈来,但是他的兴趣却只在腐蚀、毁灭人类。
现在这个游荡的魔鬼来到了明尼苏达,一个冰封之地。
此地最大的族群是德国后裔,操着奇怪的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英语。
主要城市的人口均不超过十万:封闭、保守、平庸。
身材肥硕的女警,懦弱无能的单身父亲,经历中年危机的保险推销员,充分代表了当地的气质。
他们只是一群固守Rule的笨蛋,当他们不慎遇到完美的魔鬼,似乎已注定遭受厄运。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尽管魔鬼大闹一番,付出了几条人命,最终还是死于他看不上眼的小人物之手。
他被左轮手枪连发五枪击毙的场景看似非常具有那个寓言中所说的“英雄气概”:一只挣脱陷阱的狼,却最终死于失血。
但仔细想来却并非如此。
Malvo的失败完全来自他的愚蠢,比如和酒店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讲关于宠物的笑话,以至于被人留下深刻印象;一定要偷红色的法拉利作案,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警觉(如果不是红色法拉利Grimly就没法这么轻易就发现他的藏身之地);干掉Fargo的黑社会和笨蛋杀手虽然非常帅气,但如果一开始不惹事杀死Hess,也就没有这些波澜;在医院里治疗伤口,和Lester谈论杀人,在第一话就被女警联想到真相…… Fargo中有很多一本正经犯蠢的人物,但其中最隐蔽却也最典型的正是这位Malvo魔鬼先生:破绽百出,左支右拙,其实是个蠢材,却能够蛊惑人心。
这就是外来的腐化可怕之处。
Lester处在小镇的封闭秩序的底层与边缘,他并非不属于这个Community(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却对自己的位置不满意。
他是整个秩序的那块松动的部分,是阶级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
对他而言Malvo就是“外来的真理”,一种带着新鲜味道的救世神话——我们是不是有点熟悉——带有砸烂不公正的枷锁——唠唠叨叨的老婆、貌合神离的兄弟、欺软怕硬的同学——的“解放力量”。
但事实证明,解放出来的不仅仅有力量,还有他的兽性,秩序对他的一切枷锁,其实都是让他免于毁灭的保护。
他所不满意的这一切,诚然有不公正的部分(这也是为何Malvo的蛊惑能够在他身上生效),却说到底代表了一种正常状态。
这种正常构成了生而自由的人类无所不在的枷锁,无比乏味、迟钝,但也对外来的异物有着近乎本能的排斥力。
到最后,所有外来的人物都死掉了。
一切波澜都来源于Malvo这个“外物”的入侵,Lester由于他的腐蚀,也变成了“外物”,一个感染体,他能够蒙混过关不是因为他的聪明,而是他利用了自己的身份,在这个Community里,所有人都彼此认识,所有人都彼此保护。
警长说我认识这个人十几年了,他不可能是凶手,在正常情况下,警长的判断并非不对。
小镇最后清除了感染,在血腥后恢复健康,仿佛经历一场异常重大的炎症。
Bill警长说:“我要辞职,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变了,变得恐怖。
”这就是他对触目惊心的感染与腐化的直观感受。
但女警一家——作为免疫的白细胞——承担起了责任,继续捍卫整个Community的健康,守望不息。
Grimly在最后遇到Malvo后说,我解开你的谜团的,Malvo似乎略带期待的说:然后呢?
似乎又在找机会施展话术,但Grimly没有给他机会,果断地开枪击毙他。
如果把电视剧版Fargo和狗镇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二者构成奇妙的对位。
狗镇讽刺美国乡镇精神的“虚伪”和“愚昧”,好像是Malvo在告诉Lester那个“可怖的真理”:你以为这里有规则么?
其实并没有。
(用某种哲学黑话来说,就是:并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道德实体的那种东西),所有人都是在假装,只要时机合适,你们都会露出野兽的“本来面目”——一种魔鬼称之为“诚实”的德性。
但Fargo却告诉我们:在魔鬼花言巧语的能力与机智面前,平庸而愚钝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也不需要进一步的探究。
我们只需要在剧终满意地默念:上帝保佑美国。
什么玩意儿啊!
这应该是我看过的豆瓣8分剧中最差的一部了,完全达不到科恩兄弟任何一部电影的水平。
整部剧剧情拖沓,故作深沉,一点都不复杂的事儿硬是靠安排了一堆弱智警察一直拖到最后。
再吐槽一下演员,Martin Freeman演这种智商不够还有点想法的角色时身边要是不配个卷福只能说做作到家了,另外最后几集安排Key&Peele出现导演不是脑袋让门挤了就是太高估这兄弟俩演正剧的能力了。
不过第二季我还是会看,看能不能刷新我对9分剧的认识!
《冰血暴》在某种程度上,和《绝命毒师》有点相像,都是开局平稳,不动声色,然而编剧却不知不觉编制出一种巨大的无所不包的网状,终至让你目瞪口呆的境地。
与《绝》剧相比,《冰》的编剧显然有着更为勃勃的野心,片中无处不在的隐喻、对比、哲思、寓言、暗示,让这部片子颇有点头脑风暴的意味。
好莱坞最著名的头脑风暴式编剧是艾伦索金,不同于索金的大信息量字字玑珠式的台词风格,本片的编剧另出机杼,以黑格尔式的思辨风格,用经济的笔墨,抑扬顿挫的节奏,深沉的怜悯,刻画出另一番不一样的精彩出来。
这部剧集中,人物的对白几乎没有任何废话的存在,人物口中所讲的每个小故事,不是在暗示,就是为下文做铺垫。
蜘蛛的故事是在暗示莱斯特的下场,罪恶的种子被播下,假以时日,终究会爆发出来恶果。
第八集中加入一个似乎漫不经心的非洲男孩的故事,却是暗示最终的结局:最后正是女警莫利的丈夫格斯,偶然间发现了马尔沃的巢穴,而得来全不费工夫,击毙了这个手上沾满无数鲜血的大魔头。
第七集莱斯特弟弟的小孩把暗中被夹藏手枪的书包,带到学校来。
一个看起来经常欺负他的小孩,把他推搡进教室,口中谈论着《黑客帝国》的尼奥。
这段对话其实暗藏无限玄机,是编剧对《黑客帝国》的致敬,即表明这部剧集和《黑客帝国》一样,充斥着哲学上的探求思辨,也是借此点题。
第一集中,马尔沃和莱斯特对话,马尔沃问“要不要我帮你杀死盖斯”,最后马尔沃抛给他一个关键的抉择:“yes or no ?”。
而在《黑客帝国1》里面,救世主尼奥也面临一个非常关键的抉择。
先知墨菲斯给当时还是普通公司职员的安德森一个选择题,选择红色药丸,将会从母体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了解到世界的真相。
选择蓝色药丸,则继续安稳地生活在母体的幻境里。
尼奥选择了红色药丸,正如莱斯特选择了YES。
尼奥在墨菲斯的引导下,看到了母体和锡安。
正如莱斯特在马尔沃的诱导下,启封了心中的恶魔。
在这里,不妨把马尔沃看作是类似于先知墨菲斯式的角色。
先知墨菲斯,毋庸置疑,了解世界的真相,而马尔沃在他自己的三观里,他觉得他比绝大多数人都更了解这个世界的真相。
这种自信反映在他的种种言行中,这位冷酷性感的大叔和古龙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杀人如麻,冰冷高奇,却又时不时吐出睿智深沉的格言警句。
比如抛给女警官莫利的“shadows of green”的谜语。
这些都不得不让人感叹,流氓有文化,实在太可(you)怕(mei)了(li)。
莱斯特在马尔沃的引导下,开始认识到这个世界的“真相”。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他开始硬挺起来,从一个被肆意揉捏的窝囊角色,转变成一个杀人越货撒谎不眨眼的腹黑人物。
当然很赞的是,花生在本剧中的表演,完全令人信服地诠释了这种转变。
马尔沃本人非常享受这种先知式的传道角色,从他珍藏的一大箱子录音带就可以看出这点。
他像是一个来到凡间的撒旦,时时刻刻在人间散播着邪恶的气息,诱惑着人类走向堕落,并以此为人生最大兴趣。
比如他在旅馆时怂恿被骂的年轻人往汽车油箱里撒尿报复。
在最后他寻找到莱斯特旧宅时,还不忘给那些小孩们以不经的恐谈。
当他以不容置疑的冷酷语气命令路警离开时,你会清晰地感受到马尔沃身上弥漫着的强大邪恶气息。
这个角色像极了《魔鬼代言人》里阿尔帕西诺所饰演的角色。
他不是像魔鬼,他其实就是魔鬼,他已经远远超越了凡人所能到达的邪恶。
剧中的配乐就非常精准地衬托出了这一点。
在很多段落,马尔沃大肆屠戮时,音乐却是基督教的格利高里圣咏。
就好象金庸用“天龙八部”这个佛家用语来化解书里的戾气一样,导演也用神圣的乐曲来衬托剧中的戾气和杀戮。
杀戮与静寂,邪恶与神圣,这种对比手法在本剧中的大量运用,以及大量抽离镜头、俯瞰镜头的使用,都强烈地传递出了含蓄致远意悠绵长的文艺感觉出来。
本剧最为人称道的地方是,分集片名大多取自禅宗和西方哲理故事,又与故事紧密相扣。
甚至连片中人物,一个个也仿佛哲学家化身。
《黑客帝国》里的台词,“the sound of inevitability”,从一个小学生嘴里说出,“庄生晓梦迷蝴蝶”式的迷思也在两个FBI的白痴探员口中出现。
这些都从侧面印证了编剧的野心,试图从哲学意义上去探讨这个世界,去网罗人生的本质意义。
包括最终的结局,也并不是为了践行“恶贯满盈,终有一报”的理念。
没有恶,也无所谓善。
片子里的那个小故事,一个男人因为不忍世人如此受苦,捐肾,捐掉全部财产,最后自杀以求解脱。
这种仁善和马尔沃的邪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这两者却是相克相生,缺一不可。
当你以一种超脱的态度来看待邪恶时,也会明白,邪恶只是存在的一种方式,而无所谓对与错。
只是在进化论的意义上,向善更有利于一个生物群体的繁衍下去。
人类的道德观便是由此而起。
所以整部片子看将下来,你很难对那样一个优雅的恶魔产生太大反感,但也不会对他最终的死亡感到任何痛惜。
这些都说明了,真正优秀的作品从来不会随意臧否人物是非,而是对善与恶一视同仁,以同情的目光去注视这个世界,而不是“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
还有片子中的一些对比也非常有意思,比如警局里的男性角色,几乎都是无能柔弱之辈,而锲而不舍追查到底最终令正义得以伸张的却是那个胖胖的女警官。
这种颠覆男权主义的构造和安排,还有上文所述的大量的隐喻、暗示,其实跟《红楼梦》的写作手法非常之相似。
片子中无处不在的“上帝”,暴发户老板于雪地发掘到的财富,那场诡异的鱼雨,还有最后让格斯偶遇马尔沃老巢的巧合。
这些并非是编剧的无能,要借助怪力乱神来制造偶然和奇观,推动情节进展。
而是编剧想借此表达冥冥未知的神秘和不可测知。
正是因为生命旅程和历史进程的神秘莫测,所以才有宗教的诞生。
编剧的这种手法其实已经有了让其成为伟大作品的潜质。
综上所述,这部剧集的神级指数堪称年度最高,我愿意将这部剧集奉之为个人心目中的年度最佳。
《冰血暴》,一季十集,讲完一整个故事,不留坑。
在这个年代这是多么难得的品质。
也许从这一点上就看出他对于艺术价值的追求高于商业价值-从一开始就打算完成一件艺术品,不为收视率改变。
从故事的角度讲,虽然很优质,但说不上充满巧思。
至少在我观看的过程中,不像侦探小说一样时不时的爆出一句“我操这段故事设计真巧妙”的感叹。
可看完之后,还是对他赞叹有加。
究其原因,在于这部电视剧充满一种调调,换句话说-高逼格。
以下是他高逼格的几点表现:1、“Based on a true story”我一直被这句话骗了,直到故事越来越荒诞,坏人连杀几十口子,我才开始怀疑:美帝真的这么不安全么?
警察这么弱智么?
后来在网友的帖子中证实了我的猜测,果然是骗人的。
可整部电视剧中充满了真实感。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最后一集小警察遇到了大杀手,一句废话没有直接崩了。
尽管之前已经被剧透了这个桥段,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爽。
每每看到好人坏人对质时非要废话一堆浪费优势战机我就无语。
或者反过来,每每看到坏人即将胜利可是非要进行自我剖析结果被反扑我更感到这真是不作不死。
这部剧终于完成了我对于一个正常人面对危机时的状态:坏人直接崩,好人直接崩,一句废话没有。
这才是真实世界嘛。
再说那些警察的愚蠢,关心自己的生活大于除暴安良,尤其是那个局长竟然见到杀人现场会吐,简直是现实中某些骗吃骗喝的公务人员。
并不是说这个故事真实可靠,而是我觉得他有一种莫名的真实感,即便故事荒诞,还是有真实感。
看到我如此词穷你就知道我也没办法说清楚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但这确实是我很强烈的感受。
2、隐喻这一招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也经常用到。
莫名其妙的给你讲一个故事,乍听之下不明白,想了一下还是不明白。
直到故事继续发展到一定阶段提醒了你“这就是当时那个故事的用意!
”,你还是需要动一番头脑才能理解个中联系。
忽然想起看到的一条对大卫芬奇的评论:他可以找到观众的G点,得需要琢磨一下才能想明白。
这样你既不会觉得创作者白痴,又会收获智商上的优越感。
我想这是提升逼格的一条十分有效的方法。
印象深刻的隐喻有圣经中的篇章、兔子狐狸卷心菜的故事、手套的故事、狼的出现。
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观赏性,并让人回味。
3、音乐和画面冰血暴,看到这三个字你会想到什么?
白茫茫的冰雪?
冷酷?
爆发?
是的,以上三点都大量充斥在这部电视剧中。
我举几个最明显的例子,第六集的暴风雪、最后一集的白色冰原、第八集的对着窗户的枪战、拉斯特锤死老婆、电梯中的“Is this what your want?
”这些经典桥段构成了整部电视剧的风格,冷峻而残忍。
音乐我也非常喜欢,可惜虾米上找不到原声。
尤其是主题曲那个低音铺垫紧接着连续有力的鼓点声,简直不能再赞。
以后凡事看到“爆发前的压抑”的剧情时估计我就要自动脑补这段音乐了。
如果说大家讲的故事都一样,那么讲故事的方法便成了创作者的风格,也决定了作品的水平。
而我的判断标准也很简单,能不能将一种感情强烈的传达给我,就体现了他的完成度。
从这点来看,冰血暴做得太好了。
4、黑色感经常看到大家评价科恩兄弟的作品有强烈的黑色感。
黑色感这是个很难定义的词汇。
但我想如果你把上面的几个元素加在一起,就有了黑色感。
如果这么容易说清楚就没意思了,想要体会,还是自己去看看吧。
哦对了,最好再有点冷幽默,逼格就更高了。
比起长篇作品,短篇最大的优势在于容易保持风格的统一。
可缺点就在于他和观众接触的时间太短,还没办法产生强烈的感情。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经典的作品往往都要是长篇-毕竟篇幅和世界观可以更大,观众更容易融进去。
希望冰血暴可以延续这种风格再拍几季。
最后演员方面,杀手和女警察演的最好,马丁虽然也很棒,但确实让人有些审美疲劳。
小汉克斯我也说不上哪里不好,但印象总是不深。
不知道换了他老爸,会能演出哪些更出彩的地方。
观众们就是这样,总能说出不好,却说不出更好的东西是什么,难伺候啊。
看完这个,考虑要不要开始开《绝命毒师》。
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胡子杀手就是尊严教父,到处宣言他的人性信条,三言两语就能煽动出一场战争,要是在动乱年代,活脱脱的一个精神领袖,像卡斯特罗和格瓦拉一样带领劳苦大众取得革命胜利,像《万万没想到》的王大锤一样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让人想想就是小激动!
这个冷血杀手不仅不冷血,而且带点恶魔式的幽默,不仅本职工作做得好,在其他领域也颇有建树!
一根筋的女警,这个人物刻画的简直的深入骨髓呀!
自从她见到两个蠢儿子打架后就像加菲猫见了米老鼠一样扑了过去时,我就深深的记住的这个角色--要知道,记住女N号是件很难的事情。
他的上司也是套路深呀,跟女警说:你会是个好局长!
一根筋女警竟然暧昧的一笑,这笑容有两层意思:1、我要当局长了!
2、现任局长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上司对下属说你将来会做我的位置,只有两种可能:1、嫉贤妒能,你的光芒已经刺瞎了我的狗眼,我得想办法干掉你!
2、谋权篡位,试探你的野心,如果你野心太大,我要赶紧想办法干掉你!
我敢肯定这女警没看过《三国》,刘备白帝托孤时对诸葛亮说:我儿子要是不行你就取而代之!
诸葛亮哪是等闲之辈,立刻跪地痛哭发毒誓:如果我不好好辅佐刘禅,就天打雷劈五雷轰顶!
这才逃过一劫!
当男主用锤子痛凿妻子头的时候,感觉天晴了,你终于向真正的男人迈向了第一步,这就是影视的魅力,你可以看到你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然后对人生有一个重新的审视,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不非要用杀人来证明自己的是男人(是一定不能用!
),但自己的尊严是任何人不能践踏的,一但你进入了我尊严的领地,你就要按照我的规则来,要不你走(si),不要我走(si)!
胡子杀手说:你花了一生的时间,想着如何去循规蹈矩,其实根本没规则,我们过去是大猩猩,拥有的一切是我们能拿的,能保护的,直到老板、妻子逼我们做的事情,日复一日,让我们精疲力尽,如果你不反抗,让他们知道你内心深处住着一个大猩猩,你就会被忘却!
如果触及你的尊严你仍无动于衷,你将会让凌辱变本加厉!
最后,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词送给你: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组成我们新的长城!
......
这种冰啊雪啊杀人啊犯罪啊没事儿引引圣经啊画风又好的片子我最爱看了 而且嗖嗖的三天就搞定 不过看到后面就有点像是看喜剧了 这么简单的剧情成立的条件有且只有除了女警官之外的所有人脑子都秀逗掉了加上这个小镇子只有三条主干道 而且最想不通的就是杀人恶魔到底是图个啥 人又没付你钱又没逼着你杀 死气白赖的瞎管闲事儿咋这么有瘾 潮爷的演技没话说 成功演出了一个进击的面瓜 就这样还号称艾美奖最佳迷你剧 我。。。。。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就没有像越狱那么好看的美剧了呢 so sad
美剧《冰血暴》科恩兄弟(奥斯卡最佳影片老无所依的导演)监制、亚当·伯恩斯坦(神剧绝命毒师的导演)导演、马丁·弗瑞曼和比利·鲍伯·松顿主演(前者是封神英剧神探夏洛克华生扮演者、霍比特人主演。
后者是真爱至上主演,奖项等身),豆瓣均分9.0,IMDB历史评分第九。
获艾美奖十多项大奖,被誉为超超越《绝命毒师》,碾压《真探》的旷世神剧。
okk,buff叠满了。
但,这是一部大狗屎剧,比抗日神剧,辣眼睛狗血剧,长臭婚姻伦理剧,还更让人恶心的大狗屎剧。
有一个经典问题,屎味的巧克力,和巧克力味的屎,你选哪一个?
冰血暴,没有给人选择的机会,全程,在给观众塞屎味巧克力,和塞巧克力味的屎之间横跳,这场面,前所未见,闻所未闻。
我几次想大喊,别塞了,吃不下了。
但架不住这部剧,卡司太豪华,网上一众信徒捧的太高了,有那么几秒,我会怀疑,也许它真是巧克力呢?
人物虚浮为了营造世事无常,狠人当道的氛围,或者其他神神叨叨的感觉,将所有人物的行为动机一律魔幻处理,坏人全部开了天眼,好人全部要脑干缺失,好人变坏人之后,智商立刻飙升到180,比我的心率升的都快。
有很多知乎大明白,说本来世界就是癫狂的,导演就是像展现这荒诞的现实,哦,fxxk,这句话套在逐梦演艺圈也挺适用的,怎没看到你为它振臂一呼?
低级把戏每一集开头,都煞有介事来一句,本剧根据真实事件拍摄,为了尊重死者,除了人名用化名,其余全是真实发生的。
老天啊,幸亏是在自由美利坚拍的,要不然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被枪毙的欺诈罪。
杀手可以堂而皇之的,在无数监控摄像头全程360记录下,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拖走,是从一栋坐满了白领,相当现代化的办公楼里面,从十几楼一路拖到停车场,然后塞进后备箱带走哦。
在警方捉到他,并且有监控拍到他人脸,并且至少有一千名目击者能够指认他的情况下,警察局几个上层领导,被杀手一番,hold on hold on,我是牧师,不是杀手的言论说服,哈哈哈哈,然后放了,大摇大摆的走出警局,继续作案,继续在无数人的围观下杀人。
简单来说,在美利坚杀人了,只需要对警察说,hold on hold on,我是牧师,我是牧师,您就可以想杀多少人就杀多少人。
这种事,且不论美国警察系统是不是真这么无能,就是放在世界任何一国都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台词肤浅且做作这部剧,之所以,被硬核高冷吊炸天,不装逼会原地去世的某类观众,捧上天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部剧充满了典故、宗教、和所谓的隐喻性台词,哈哈哈,我说实话,这部剧的台词,连王家卫谜语人台词的层度都没有达到,每一处能拿得出来说的,都是东拼西凑,编剧自己看了都觉得迷惑的台词。
为什么要谈这部剧?
因为它对观众的影响不是像烂片伤眼那么简单,而是植入精神的烂,它的伪装容易让人觉得华丽,时而接地气的黑色幽默,又让人觉得真实,这比任何想直接说教的影视都恐怖,潜移默化的,观众会相信这就是真实的世界,我不知道会相信什么,也许是,变成杀手会更自由,更聪明,更酷。
或者是世界荒诞,没必要认真。
或者是蠢人死有余辜。。。
等等等,反正就是求求了,别给观众喂答辩之后,还硬让一帮信徒按着我们说,这是巧克力了。
发现这剧不是很火,有点遗憾。
这是继让我失望了得美恐第三部之后第一步让我眼前一亮的剧了。。
与其说这剧在讲剧情,不如说是在讲心里,而且导演把每个人物的心理刻画的都非常好……1.首先说lester,作为一个小人物+万年loser,内心深处其实是很阴暗的。
墙上那副鱼画儿做了很好的暗示“what if i'm right but they are wrong”说明lester不满现状已经很久了,但是他没有去找自己身上的原因,而是在潜意识里认为所有人都瞧不起他是别人的问题,所以Molvo杀了大块头刚好给了lester一个契机,Molvo对他说的那些话教唆的话点燃了早已深埋多年的lester的杀意……一个心智不健全的loser为了改变命运能做到什么地步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但是lester实在太傻逼了,都happy ending了还要去招死神,可见无论怎么装13缺心眼儿依旧是缺心眼儿,lester作为loser的最典型心理特征就是他害怕承担责任,害怕亲口承认他做过的那些事儿,这也是一个一直让他走向深渊的动机,可是事实证明,敢于承担责任是心理学上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不敢承担责任的人内心永远无法真正的成长,从而滋生各种心理疾病。
这个原因就好复杂了……2.说说Malvo,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虽然他是个死神我还是好爱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精于心理学,真得档次太高了太高了太高了,我觉得他之所以杀人根本就不是为了钱……芸芸众生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些玩具,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掌控别人的生死,情绪,行为,对任何事物的操控都有恰到好处的把握(虽然最后被乱入的GUS毙了),他那个装满磁带的盒子可以说明他喜欢作为神一样的感觉…与其说他喜欢杀人,不如说他更喜欢导致别人走向深渊,轻而易举一言两句撩拨出人性最阴暗的部分,然后看(听)着他们走向毁灭,私以为马大人把这个作为人生的追求……当一个人牛逼到这种程度,无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都是可怕的3.说卢老爹。
9集的那场对峙说明,全剧气场唯一可以和马大人抗衡的就是睿智的卢老爹了。
给卢老爹赞一个。
4.我们的女deputy。
喜欢这个演员,恰到好处的情绪,机敏而不失分寸。
虽然胖胖的。。
但是越看越美。
赞一个。
5.GUS。
胆小怕事的暖男好爸爸,跟女deputy倒是绝配了。
其实我得梦想也是找一个这样的老公来的……虽然没什么出息,但是很踏实温暖。
没了,就这么多吧真得很喜欢这个剧啊,这么就完了有点不开森不过依旧有很多值得回味刑侦系的经典。
比电影版稍微差点。
《冰》作为电影改编剧最为成功案例值得赞扬,不再是生硬地炒冷饭,而是基于原作下的创新,随处可见黑色幽默般的神转折。剧集形式同样为“多线叙事”提供比银幕更合适的平台。莱斯特作为反抗的复仇同样值得同情。无论是极简主义构图还是随处可见存在主义哲学命题与科恩兄弟相比有增无减,惊喜!
好喜欢这种调调
哪里nb
Cinematography很棒,我承认,但是没有什么能挽救一个烂剧本。男一男二均为极大败笔:莱斯特起初是个无心做了坏事、但是让人同情的小丑,突然摇身一变成了个psychopath; 至于马尔沃,他的存在马上把片子变成警匪片,莱斯特+马尔沃是坏蛋,杀手们跑龙套,再怎么模仿科兄弟结构形式叙事也只换来个四不像
2014年看过的
看完第三集就放弃了
人物像是电影冰血暴和老无所依各取一部分,宗教意味更强一些,魔鬼、野兽与神迹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这他妈什么烂剧啊 这么牛逼的人被两个大傻逼弄死了 你逗我吗 为什么不能打零分
朱莉的前夫演技逆天啊。华生大叔也坏出了新高度
神剧神在哪里?感觉一直在进行无意义的对话,但是不光对话台词愚蠢,剧情也缺乏惊喜。最令人诟病的,就是演员的模式化表演,毫无精彩之处。剧集整体制作“工整”,但评分虚高到过份!
对这种低智商的人的生活完全无感,真实事迹改编是因为智商太低。不过拍得真的很好,7.0
有些情节蛮搞笑的…剩下感觉是垃圾,浪费我两晚上看这个傻逼电视剧…一星给寓言故事。那些说剧情丝丝入扣的、are u kidding me??
为毛全剧只有一个智商正常的警察Molly。第一集很不错,后面看得我心塞。
年度最佳剧集。
真的挺好看的 还好没有因为那谁弃掉... ps 结尾那个掉冰窟窿里的设定完全不对 才不会是那么好的下场...
终于有了值得追的新剧:《冰血暴》!戏写的筋道。科恩兄弟是监制,似乎也参与了部分编剧工作(头四集?)。第一季共10集,故事脱胎于电影版,不完全是另起一行。刚出了两集,第一集70分钟,娓娓道来,不嫌长。比利鲍伯松顿有几场戏,让人想起《老无所依》。华生演的好,如果能去掉一点点喜感,会更好。
最后一集片尾处沿用电影版主题曲《Fargo, North Dakota》,也就是《二王》,简直想跟着唱一遍了。
看来只有科恩能拍出科恩感觉的电影,不是科恩就别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