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的好片,演技派的作用就是可以吸引人把看似平淡的内容专注的看完,影片里有很多的好台词,写给那些关于坚持信仰或者坚持正确的人看的,看到有人在一句话影评里说线人的年龄太小,就算坦白供出来她也没关系,道理是没有错的,但主角之所以宁愿忍受各种痛苦和压力而不揭发线人与线人的年龄并不关系,是因为主角许下的一个承诺,况且是对一个尚在疯狂的接受新事物和树立价值观的年纪的孩子,信守自己的承诺只是为了不影响孩子的价值观和信仰。
这个月看到的好电影只有这部《真相至上》,也是最近看到唯一值得记录的电影。
全片剪辑干净利落,色彩上除了小朋友的黄色上衣和黄色校车再难找到更亮的色彩,几乎没有配乐,只有对话和层次分明的环境音。
女主角的表演最赞,第一女配也很好,报社的法律代表和检察官太过重视形式,老律师很赞,丈夫嘛,看了就生气!
女主角的儿子是个小帅哥。
写这个记录又看了一遍电影,先用叙述的方式写一次。
看的同时发现还可以用刘小枫给牛虻写伦理分析的手法按人物角色的方式来做,有时间再补上。
剧情介绍女记者Rachel的儿子和女特工Erica的女儿在同一所小学读书,两个人都加入了照顾孩子的妈妈团,由于分工不同,两人从未见面。
直到有一天,Rachel找到正在看孩子们踢足球的Erica,表示自己是一名在太阳报工作五年的时事专栏记者,明天,太阳报将会刊登一篇她写的报道,内容涉及 Erica。
她知道Erica是一名CIA探员,曾授命去查明美总统前段时间被刺杀是否与委内瑞拉有关,完成任务回国后Erica的报告表示委内瑞拉与刺杀无关,但白宫无视报告,将矛头指向委,发动袭击,表示委要对刺杀负责。
绝对的killer story,一旦这件事被报道,白宫将面临公众质疑,而Erica的特工身份也将暴露,对特工来说,身份第一重要。
更复杂的地方在于,Erica的丈夫是一位大使,他对当前白宫不满,写了很多批评文字,就连Erica本人也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的丈夫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同时,她本人也被怀疑是否由于报告被忽略而选择找到安全的渠道公布此事。
电影很快将进度推进到见报的第二天早晨,报道引起媒体行业极度关注。
Rachel送孩子上学后被FBI请去谈话,检察官要求她说出消息源,要求她去找消息源谈谈,让那个人同意公布自己的身份以保护Rachel,否则Rachel会因此坐牢。
因为这篇报道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危害国家安全。
如果 Rachel拒绝1,她就是在做一件危害国家安全,藐视权利的事。
而另一方面,Rachel站在她所代表的媒体的一方需要她保护消息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今后再发生类似政府欺骗公众的事件发生时,有人能够对公众说出真相,媒体需要保护消息通道,否则在权利的渗透之下真相必定荡然无存。
回到报社后,律师得知检察官已经和Racel见过面之后,告诉她联邦政府在调查国家安全问题时没有法律可言,即使有49个州制订了保护记者的法律。
但“有人泄露了国家的最高机密,这个人叛国。
”联邦政府就是这样看的。
特别检查官的权利高于FBI,“他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出你的消息源。
” 可见虽然太阳报已经为这则报道做了法律上的准备,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政府反击的更为猛烈。
这一天,Erica找到Rachel,表示自己和丈夫就要分道扬镳,丈夫将带走女儿,她并不要求Rachel说出是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只希望 Rachel告诉自己是亲近的人还是工作伙伴,Rachel拒绝了。
Erica是电影里最可怜的人,由于身份暴露被同事怀疑,被组织调查,无法正常工作。
为了女儿的安全,不能同她生活在一起。
丈夫也在这时同她离婚,实际上他们过去一定是幸福的一对,Erica的丈夫是她在耶鲁的教授,那时她丈夫正处于另一段婚姻中,巨大的吸引力让他们结婚,但现实使爱侣由爱生恨,坚强的女人要面对现实接受突如其来的一切。
更大的不幸还在后面。
Rachel被传唤,审判的进度快的惊人,以至于太阳报请到的大律师只能和Rachel以及她丈夫寒暄两句没有任何准备就开庭了,由于Rachel 拒绝2说出消息源,法官判定她因藐视法庭被监禁。
她入狱的时候镜头拍到她那做着法式白边手指,这个优雅的女人不知道她将有很久的时间不能获得自由。
几个月过去,她一直被监禁看守所中,和CIA的代表检察官尝试在法庭审理前讨价还价(不太懂法律我的理解是这样)。
媒体对于这件事的关注度降低,报社在不断为 Rachel缴纳高额罚金,她的处境越来越差。
被监禁7个月后她接受了一位著名老牌主持人的采访,看的出来中年女主持人想引诱她表现出脆弱,老公,孩子等等,还想要求她说出消息源。
Rachel说3,你们在引诱新闻同行做违背原则的事情,你知道我需要保护消息源,至于你所提到的“他们披露消息也有目的”,我想一旦事情的影响像水门事件或者五角大楼文件事件一样时,那些目的已经不重要了。
你们之所以不会被政府调查,是因为政府根本不关心谁告诉你帕里斯希尔顿昨天在哪里吃饭。
多厉害的嘴巴啊。
也是在这段时间,她获得了普利策奖提名,而最终没有获奖。
Rachel入狱后,她的小说家丈夫曾经希望她告诉自己消息源是谁,但被拒绝4,丈夫很吃惊,认为自己不被信任,他同时对Rachel抛弃家庭为了个人原则去坐牢而心怀抱怨,他带着儿子生活,带着儿子去监狱看母亲,直到有一天他带着新女朋友到餐厅吃饭被Rachel的老律师看到,律师说“如果你认为你妻子要为此负责的话,你俩就不应该成为一对。
”再说回Erica,她由于无法忍受CIA的怀疑而辞职,于是失去所有保护,几个月后被枪杀,知道这个消息后,Rachel第一次问自己“Am I doing the right thing?” 这时她的伤心和愧疚绝不仅仅是现在看上去那样,说到影片结尾大反转的地方我再来解释。
又一次的Rachel得到摆脱这一切的机会,控方检察官拿出一叠CIA人员签署允许被指认的豁免书,Rachel被要求从这些人里指出她的消息源,她又一次拒绝了,她不相信这些是自愿签署的,如果不签字就代表反复调查不得安宁,当然她还有别的理由。
她的老律师私下对她说“一个人活的备受尊重,但参加他葬礼的人数却因天气而定,大环境变了,在过去这样的斗争会容易很多,但现在的媒体开始停止这抗争,开始倾向政府一方,包括你所在的报纸几个月前就停止了对这件事的跟踪调查,而你现在像什么样子?
你的儿子没有母亲!
我保护的是你的这个人,不是你的原则。
”“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家人进了监狱,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
一个男人离开自己的孩子去参加战争,人们为他建立了一座纪念碑。
现在一个女人在做同样的事,她却被当成怪物。
如果我们做出让步,我们该怎么说?
'相信一个记者的前提是她不能是母亲?
因为母亲会崩溃',事实上,如果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知道这会让我和儿子分开,也许我就不会这么做了。
但一切都已经发生,选择了这条路,就无路可退,我相信最后我儿子会很好,因为雷是以为好父亲,他们都会很好,这一切都和我的情报人无关,我的情报人会被指责杀害了Erica.我保证,这一定会毁了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情报人。
这不公平。
” 然后Rachel说她的情报人在提供情报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这也为结尾埋下伏笔。
接着,一个叫stan的CIA站出来接受调查,承认自己泄露过情报,一切看起来有转机,但并不,stan只是在酒后的谈话中确认了情报,而并非第一个泄露情报的人,这表示Rachel还要在监狱度过更长的时间,鉴于此,老律师告诉她关于她丈夫外遇的事。
接下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接受审理此案,在庄严的法庭上,老律师的发言足以让对民主知之甚少的人看了汗颜。
他说“监禁记者是那些害怕指责的国家做的事。
”在被囚禁360天之后她在午夜被释放,然而就在她乘车回家的路上,再一次被拘捕,理由和上一次相同“藐视法庭”。
接下来她因妨碍联邦调查被判入狱两年,在去监狱的路上她回忆起她在校车上给照顾孩子们的情景。
Erica的女儿Alison找到老师和她,说自己被一个小男孩扯住辫子不放手,于是老师让她坐在Rachel旁边。
Rachel的儿子就做在后排,他对alison说"你告状,you just told on nicky.你不应该告状!" “我告诉过他放手,但他总是不听我才来告诉老师的。
” 两个孩子争吵起来。
Rachel 叫儿子不要这样,timmy说 “But you're not suppoused to tattle.” Rachel告诉儿子“Well,you're not supposed to have to put up with bullies,either.” 不能打小报告,但是也不能任人欺负。
接下来坐在她身边的Alison见她一直在用笔记本打字,问她“你是作家吗?
我爸爸是个作家,他写评论文章,但我妈妈不喜欢。
” “你爸爸写什么呢?
” “他写总统的事。
” “为什么你妈妈不喜欢你爸爸写的东西呢?
” “有一次我听到他们吵架,因为她发现爸爸用了一些她发现的秘密。
” “你妈妈发现了什么?
” “委内瑞拉的事。
” “你妈妈去那里做什么,度假吗?
” “不,她去那儿为政府工作,但你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这些好吗?
” “好的。
”一直被保护的情报人,是Erica的女儿,如果Rachel说出来,Erica当然会因对丈夫不能保密而被指责渎职,再后来Erica被害,如果说出了Alison的名字,她会背上害死母亲的十字架,她的人生必定崩溃,所以当她得知Erica的死讯后,问自己是否做了错事。
我想Rachel除了保护她所在媒体阶级的原则之下,这些原因让事情更加复杂和细腻。
Rachel 是母亲,她爱自己的儿子,她的高尚让她同样也保护别人的孩子,她却因此失去了儿子的监护权。
当然这些都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交换或者报应,事实要更复杂。
更要命的是,Rachel的这些心理感受是永远无法讲出来的,无论对外界还是对自己的孩子,我想象在她出狱后,她儿子问起为什么不选择回家照顾自己,而去坚持那冷冰冰的个人原则时,她不能说出其实她是个多么疼爱孩子的母亲,她甚至为了保护一份母爱放弃了自己的自由。
如同她自己说过的话“一旦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退路。
” 有的人说这部电影最后的处理方法是折中和妥协,把Rachel坚持的理由转移到保护孩子的角度上,也为对抗国家安全找到良心的道德的支点,我并不那么理解,这个结尾非常巧妙,特别是看第二遍的时候,结尾和开端像迷,像钥匙和锁,答案很早就在,非常东方的处理方法。
“A man leaves his family to go to the jail to protect the principle, and they name the holiday after him. A man leaves his children to go fighting a war and they erect a monument to him. A woman does the same thing and she’s a monster. If we back down, what we’re saying, Albert? Trust a reporter as long as she’s not a mother, ‘cause they’ll crack. The truth is, if I had known that writing the fucking story would separate me and Timmy, I would never done it. But here we are, the story’s been published and the path’s been chosen, and there’s no way back.”因为是讲述女记者所代表的对真实的追求与检察官所代表的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之间的矛盾,所以我对此片兴趣很浓厚。
看过之后也很喜欢。
但由于我对美国司法体制的不了解,因此对于女记者被控诉、被投入监狱,之后出来后再次被投入监狱的这个问题理解得。
上次给刘乾坤同学说这影片,让他回去看过之后给我说说这个问题,至今未有联系,因此也就不得而知。
尽管女记者最终被投入了监狱,但至少可以看到的是在美国,个人是可以在国家利益问题上进行公开审判的,至少的至少,还能有所辩驳。
但是对比一下,在贵国,遇到触犯国家利益(其实说白了是党政利益)的问题时,基本没有什么审判一说,直接被国安秘密带走然后关押是通行的做法。
据说七月一日那天,香港还有民众举行游行,有的人是为那个写了某某宪章的被关押的作者而喊冤的。
这里就不多说这些事儿了,博客被和谐事儿小,人被和谐事儿大。
话说我还想留在喧嚣的烟火俗世中多吃两口美食多看两眼俊男呢。
影片令我感兴趣的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正如开篇的那一段话,这是女记者Rachel对她的辩护律师所说的一番话。
非常精辟而发人深省。
Rachel刚刚被关押时,新闻界为其鸣不平,发表言论攻击政府的行为,为Rachel辩护。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力量的悬殊渐渐显现,一个弱小的个人是难以从时间和精神上与强大的政府权力对抗的。
可看的戏码就在此时出现,她开始承受逐渐被新闻界淡忘,丈夫由最初的支持变成主张妥协,孩子也和Rachel渐渐疏离,而丈夫的生活里也开始出现别的女人。
普利策新闻奖题名并未给她的困境带来多大改变的动力,尽管有著名电视栏目对她重新产生关注的冲动,但这种冲动并非是因为她的报道具有多大的现实意义,而是出于对一个女人的好奇,对她所渐渐失去的好奇,对她眼睁睁看到自己正处在被消解过程中的恐惧、害怕和孤独产生好奇。
新闻舆论本可以起到的推动力量由此发生转向,她被彻底地抛入了一个无人顾及和理解的境地。
一开始或许人们都愤怒都同情,对她的坚持和勇敢表现出最大的敬佩。
可是到了最后,人们则变成了对此举的无法理解,对这个人的憎恶和鄙夷,她的坚持倒成了一出滑稽的、无意义的表演。
一个男人为了伟大的正义做出了牺牲,他很可能被载入史册,被世人铭记住。
而一个女人做出这样的牺牲,人们往往就会选择残忍地关注她的痛楚而忘记施予援手和给与敬意,人们会看到:哦,这个女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她承受了放弃家人的恶果,她注定孤独一生。
这样的语调里带着一种不容反抗的强权式思维和隐秘的诅咒。
影片的最后以巧妙的方式交代了Rachel所坚持拒绝透露的线人身份,原来是那位特工母亲的女儿。
观众看到这里多半会有所动容,倍受震撼。
Rachel是为了保护这个小女孩的承诺而选择放弃自己的可能获得自由的权利的。
我不愿意从母性的意义上去理解这个举动,它令我感动的原因乃是从中同样可以看出作为一名女性,同样具备坚韧的品质和高贵的德行。
导演并未清晰地要观众去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也没有试图让观众站队的倾向,他只是呈现:在所谓对事实的追求中,是不是一切事实都是好的,都是无害的?
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问题,它需要面对理想和现实的冲突。
这个故事的结尾很冷,没有皆大欢喜的结局,没有峰回路转,只有让人感受到一股彻底的冷。
不仅仅是严肃,更是悲伤。
这样的片子能拍的出来,证明这个国家有这方面的意识;对于那些拍不出这样电影的国家而言,只能说要么是无意识,要么是默认这种制度存在并不愿让人知道。
就目前的道德发展水平而言,无意识的国家几乎没有。
这样的国家,我们随处可见。
每个人都是do his job,每个人,无论是正面还是反面,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努力,于是造就了这样一个结局。
当我们为记者感到不平的时候,是否真的需要进一步反思,究竟是为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局?
难道仅仅是因为她的坚持,她的不妥协?
新闻媒体有报道权,不过一旦面对触动整个体制的事件,这时往往是最敏感的时候。
处理得好,媒体名声大噪、并会名垂青史;处理的不好或者被冷处理,倒霉的就是个别人和个别机构。
在这样不对等的对抗中,后者取得胜利的机会几乎于没有。
正如第一修正案无法对抗国家安全一样,在国家利益和道德之间,究竟需要怎样的平衡?
女记者瑞秋从线人处获得了一份情报涉及政府一次相当不光彩的行为,刊登了这起新闻报道。
政府最终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将瑞秋推上被告席,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帕顿的层层逼问,瑞秋坦然地叙述了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公众心中的天平也开始往瑞秋方面倾斜,但是艾伦坚持要求瑞秋必须说出资料的提供者是谁,瑞秋逐渐地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部影片真是让人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局……令瑞秋一直坚持原则就是保护她的信源,坚持人们获知真相的权利。
然而当最后回忆到那个信源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惊了一跳。
像是升华,瑞秋保护着这个小女孩不被公众所知,不让她受到伤害。
坚持不说出泄密者,信守承诺,善良无畏,人性的升华;揭露真相的代价可能比我们想象的大的多。
真相是什么?
事实是什么?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公平和自由。
个人的利益在国家面前算什么?
1,,记者若是从一开始就和法官或调查官私下说了小女孩的故事,那么小女孩她妈就不会死(虽然政府官员还是会追查她跟谁confirm的这些消息,但是怀疑小女孩她妈的理由就有至少一半是已经使用过所以不成立的--比如她们的孩子刚好在一个小学)。
另外这个消息的知情人会仅限于机关内部,连小女孩自己都不会知道,别的帖子好像已经论证过了。
2,中后部调查官威胁记者说如果她敢以受害者姿态上庭,那么她会听到一个精彩绝伦的“记者为得奖而危害国家安全、害死小女孩的母亲的故事”。
这个真是搞笑了。
就直说国家安全永远大于言论自由得了,加上小女孩母亲只会削弱“检察官一定会赢”的逻辑。
因为rachel这边完全也可以打出更好的一个故事牌,小女孩的母亲的死可以归到cia的罪责上,再加上她自己的生活、她自己的儿子,整个国家媒体的言论自由和未来发展。。
单靠比故事的话真的未必检察官会赢,何况rachel的律师,那个老头,应该也是超级金牌律师来着。
3,中间说过,有个cia探员给rachel偷出了那份报告看的。
可是按影片后来的暗示讲的话我觉得根本就没这么个人、这么个事。。
如果说是那个副参谋长告诉记者这个消息、并且给她看了那份报告的话。。
我只能说作为一个政治工作者,他的anger持续时间还真是长得很。
4,我不是政府拥簇者,但我真觉得rachel这事情做得从一开始就不该兴冲冲去披露这个事情。
的确,出于记者本能,听到这么个大消息肯定是想赶紧确认一下然后揭发出来。
但问题就是,即使她调查到了这个是真相,但她有没有去调查一下,这是否是全部的真相呢?
partly true在很多时候都是最好的谎言。
她根本没有能力去调查到完整的真相。
那么,她是否有资格去披露她偶然得知的部分真相给全国的民众呢?
那两个cia探员说了,她不是唯一一个被派往调查这件事的人,但却是唯一一个得到这个结论的人。
所以总统看了复数份报告,选择了他觉得正确的结论。
然而女记者只看了一份报告,就用自己在情报工作上的零经验选择了相信这份报告并不遗余力向公众揭露了出来。
她不知道其他报告的存在,然而这个无知把全国民众都引到了一个错误的方向上。
政府官员们掌握了所有资料,得出了一个结论。
记者同学看了一份偷出来的报告,觉得这个结论不对。
于是她立刻忘掉了其他所有可能性,而认定是总统故意扭曲事实,故而大无畏地牺牲了自己邻居的人身安全、家庭生活、自己的家庭幸福和国家安全,决定披露这件事。
如果说只有“总统说谎”这一种可能的话,这些代价也许值得。
但考虑到其他所有可能性,加权的收益恐怕真的是远远小于这些代价吧。
不要说什么”把尽量多的真相(哪怕只是部分真相)带给民众,让民众去选择、判断“。
民众自古以来什么时候会过选择判断了。。
智力分布曲线从来都是高斯分布,更何况”三人成虎“可不是中国特色。
所谓“肉食者鄙”,我不确定。
但我确定,”民众“是鄙的。
“大多数人”总是愚昧的。
majority总是轻信的。
所以我根本就不支持这种“揭发一个是一个”的心态。
群众的眼睛也许是雪亮的,但头脑绝对不是。
如果真想把真相带给群众,还请耐心调查到整个真相。
如果没有能力,请闭上嘴、把自己听到的那点小truth吞进肚子里。
ps,记者的行为就是,明明知道除了那个自首的人之外没有别人泄密,却死活不肯告诉政府,害政府内部大家相互怀疑惴惴不安、花无限时间和精力来调查另外一个叛变者。
属于”明明知道真相但就是不告诉deserve to know it的人“。
但可笑的是就在这之前,她听到了另外一个”部分真相“,然后就兴冲冲地把它告诉给大多数dont deserve to know it的人了。。
有人觉得结尾揭示出小女孩是消息来源是一个败笔,因为国家不会为小女孩的童言无忌定罪,甚至女记者的这种无畏的保护和带来的牺牲也变得毫无意义.但我得说,除了结尾让我有点意外,有点感慨,也对女记者之前的坚守原则更加尊敬,尽管她最后妥协了.因为她衡量的不是利益,而是作为一个记者操守的本身,我也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揭发"小女孩并不会给被揭发人带来恶果,如果那个人是成人的话,女记者还会继续承受下去的.从结局来看,记者的罪是白受了,连她自己都说,如果早知道这样,她压根不会写这个报道.但是作为反思的人,我们应该看出真正出问题的不是她的固执. 作为我自己,我了解了应该更深地去看待矛盾和罪恶.如果一个人被打劫了,他事后会埋怨自己不应该那个时间选择那条路回家,这是因为我们习惯对比我们强大的人和事妥协,这种埋怨的前提是接受强者可以对我们不公的权力.但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这种权力本身就不应存在.但是人,往往是弱小的人,都习惯于站在权力的一边衡量对错,就像小时候被老师歧视的孩子往往会遭到全班人的白眼一样.这是因为哪怕是孩子,生长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都会没来由得对权力有种安全感,迫不及待的站在代表权力的一边,而权力的对立面则可以被侮辱,被损害,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杀人,但却可以心安理得的以法律的名义宣判死刑.所以当道德和法律紧密得联系了在一起,正义和真理就可以得到保障了么.难道我们的恶不是以一种被压抑扭曲的方式通过权力宣泄出来么?
假如《 真相至上》仅仅纠结于国家安全&新闻自由&新闻职业操守之间的利弊轻重,那么它充其量也就是一部叙事紧凑的司法类型片。
但直到此片的最后5秒我才明白, 这是一部非典型的人性伦理片。
随着那个贯穿始末的悬念被揭开,我瞬间被它所呈现的人性极致柔软的一面感化了——背负不亚于叛国的罪名,仅仅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与一位五岁女孩之间小小的约定……【巧妙的软广】https://site.douban.com/215175/ (我的小站)
好吧,我是被贝美女骗进来的,要不然我不会在刚看完天安门之后看这样一部大闷片。
差点呕血。
玛卡的纪录片:http://www.youtube.com/user/dinzzz414#p/c/0938BF24000377A1/0/r7ou2-Kv4UA#p/c/0938BF24000377A1/0/r7ou2-Kv4UA能上youtube的一定要看,国内能翻墙的尽量翻吧。
有些事情不是藏就藏的住的,如果没有理性,历史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演。
然后再看这片子,本来指着美式的惊险刺激平复一下心情,没想到里面的每一句台词都像在暗指着这个国家发生过的事情。
在最高法院的一段台词,来源:http://www.douban.com/subject/discussion/16396126/?post=ok#last(用楼里截下来的英文重新翻了一个中文版,主楼的中文太诗化了我看不懂)In 1972 in Branzburg v. Hayes this Court ruled against the right of reporters to withhold the names of their sources before a grand jury, and it gave the power to the Government to imprison those reporters who did. 1972年的BRANZBURG V.HAYES案中,最高法院驳回了记者在陪审团前保护他们线人,不说出他们名字的权利,同时,它给了政府监禁这些记者的权力。
It was a 5-4 decision, close. In his descent in Branzburg, Justice Stewart said, 'As the years pass, power of Govern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pervasive. Those in power,' he said, 'whatever their politics, want only to perpetuate it, and the people are the victims.' Well, the years have passed, and that power is pervasive. 那是一个5-4的微弱差异。
在STEWART大法官的反对意见中,他说,政府的权力变得越来越无孔不入,那些掌权者,不管他们持有何种政见,他们想做的只是让自己永垂不朽,而受害者,是人民。
很多年过去了,一切如他所料。
Mrs. Armstrong could have buckled to the demands of the Government-she could've abandoned her promise of confidentiality. She could've simply gone home to her family. But to do so, would mean that no source would ever speak to her again, and no source would ever speak to her newspaper again. And then tomorrow when we lock up journalists from other newspapers we'll make those publications irrelevant as well, and thus we'll make the First Amendment irrelevant. ARMSTRONG女士本可以在政府的责难之下屈服,她可以因而抛弃她曾对线人许下的保密诺言,她可以因此轻而易举的脱罪,回家。
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再也不会有任何线人给她提供信息,再也不会有任何线人给她的报纸提供信息。
如此,当我们再次逮捕别的记者的时候,我们会让整个出版界无关紧要,再然后,我们会让第一修正案也变成一纸无关痛痒的空文。
(关于第一修正案,传送门:http://en.wikipedia.org/wiki/First_Amendment_to_the_United_States_Constitution)And then how will we know if a President has covered up crimes or if an army officer has condoned torture? We as a nation will no longer be able to hold those in power accountable to those whom they have power over-and what then is the nature of Government when it has no fear of accountability? We should shutter at the thought. 再然后,如果总统包庇犯罪,如果军官虐囚,谁来让我们知道?
我们,这个国家的权力将再也不对那些赋予他们权力的人负责。
如果它再也不需要畏惧这种责任的时候,政府是什么?
不寒而栗。
Imprisoning journalists-that's for other countries, that's for countries who fear their citizens, not countries that cherish and protect them.Some time ago, I began to feel the personal, human pressure on Rachel Armstrong and I told her that I was there to represent her and not her principle. And it was not until I met her that I realized that with great people there'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rinciple and the person. 监禁记者是别的国家做的事情,是那些,惧怕他们的国民的国家,而非珍视和护佑他们臣民的国家。
不久以前,我开始感觉到在RACHEL ARMSTRONG肩上的个人和家庭压力,我说我只是在替她辩护而不是她的原则。
但是,当我见到她的时候我意识到,对于伟大的人来说,她和她的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可惜,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没有第一修正案。
所以本质上,这是个和我们无关的片子,无关的原则,无关的感动。
在道德与法律冲突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
你该怎么办?
是选择尊崇内心的道德体系,义无反顾的坚持下去;还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维护国家法律的神圣性?
片子的结尾很无奈,也更加重了观众对女主角这么做是否存在意义的质疑。
精神强大的母亲,刻板有趣的法律很精彩的电影。
但是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这部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女主,这个演员很给力,so你们懂得 两点忍不住讲,女的,不好混啊,压力大,弱点多;还有在社会大环境中,坚持什么实在是太难了。
一直记得电影里那句台词:一个人可以活得很好,受人尊敬,做慈善事业,单最终能参加他葬礼的人数,是由天气来决定的。
这么说吧,没感觉到宣扬的所谓真相至上,如果她能在动笔前想到对她的誓言,哪怕只是想一想,可惜女人闭不上那张争强好胜的嘴
她揭露了所谓的真相又能怎样?没有任何政党或政府垮台,她坚持的真相除了让两个家庭破裂,让自己获得个普利策提名并且深陷牢狱外,没有一丁点正面的作用。她的原则,只害人害己。
这个结局让我有点搞不懂。
这才叫真正的操守,即使结尾无比讽刺又耐人寻味
fucking press freedom,fucking humanity,所谓的记者“职业道德”都是瞎扯,为了销量泄露国家机密都是愚蠢的,什么新闻自由都只是影片噱头,都是B.S.
又是美国式的个人与政府斗争的故事,但没有夸大个人而倒是做出了绝望的调子,结局也着实意外,靠情节和表演抓人,两位女主演的表演真的很好;或许在天朝一辈子也看不到这样的片子吧。
看了好几遍才看完还没看懂
根本没看懂这电影要讲什么!是想说永远不要试图跟国家对抗么?还是仅仅批判一个不合理的所谓的民主与法制.题材太不和谐了=.=
当你发现别人将要面对无法承受的伤害时你敢不敢牺牲自己。
凯特贝金赛尔的表演不错,但是感觉没有评论的那么好。故事也有些牵强和刻意为之。
当你渐渐倾向于相信她所坚守的真相是泯灭人性的时候,最后发现其实她的坚守才是真正的人性。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对伟大的人而言,个人与原则没有区别”?
没想到是那样的一个结局。虽然是为了坚持自己的原则,但是代价呢,是不是太大了?而且最后也没有赢得这场斗争啊!PS:剧中表现的美国当局的手段真是让人觉得恐怕,哪怕是CIA成为了受害者。
很多演技派。故事似乎取材与尼日利亚核武器情报的故事,但加了很多人为的曲折因素,最后那个结局有点让人啼笑皆非——如果真的是ALISON,她根本不需要负责任,因为她还是个小孩子。那么RACHEL也不必那么辛苦地隐藏她了。
金句很多: A man can live a good life, be honorable, give to charity, but in the end,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come to his funeral is generally dependent on the weather.
Don't Reveal the Source
this movie really tells us nothing but truth...
虽然是个现实主义题材,可是看起来就像科幻片一样。因为里面的任何一个细节,都不可能发生在中国。
政治总是这么丑陋。。。
Kate Beckinsale
真相重要还是保护真相的原则重要 剧情稍闷 结尾还算出彩无论一个人多伟大,受多少人尊敬,爱戴,但最终有多少人参加他的葬礼,一般只取决于当天的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