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两部部同一个演员参与饰演的电影,本片必然会被拿来与杀人回忆做对比。
本片不像杀人回忆一样是悬案,而是最后罪犯得到了审判,看起来皆大欢喜,但是留下的剧情漏洞极其严重。
首先是老头这个凶手是怎么确定的,线索是雨伞和车,但是那辆车是套牌的我记得,雨伞人数可不少,这个女人是怎么在短时间内确定的嫌疑人存疑。
其次就是老头的烟蒂指纹什么的是怎么取得的。
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小女孩是活着的,谁带走了他她她是能说的,只要他说出了是一个女人,那警方前期调查都会被推翻,而严正花实验的受害者母亲也会被牵扯进来,可是最后就这么草草结案了,被劫持者的母亲可是犯罪人的女儿啊,自己爸爸莫名其妙绑架孙女都不过问吗?
所以这种草草收场的结果令人无法满意,或者说剧集后半段剧情已经失控了
看过紫金陈的小说,和法医骆闻的做法一样,不知道谁抄谁还是纯属巧合。
故事引人入胜却不够惊艳。
技巧足够创意差点。
如果是我,小木屋外,祖孙三代都活不了。
或者把老头子这条烂命留着,看着心爱的女儿和外孙女受尽折磨。
程序正义区区15年,太便宜他了。
法律还是太克制了,司法的惩治性完全没有发挥,以现行的中国法律来说,杀人基本做不到偿命,坐牢还可以减刑,贪污几十亿坏事做绝也仅仅是无期,待的监狱还和普通犯人不一样。
有时候觉得满清十大酷刑真的可以用,文明社会不应该对犯人也文明。
谁来体会受害者的心情呢?
看完《杀人回忆》再看《抓住那个家伙》,猛然发现十年的岁月流逝在金相庆的脸上竟然没怎么留下痕迹,依然是面目俊朗,依然是眉头紧锁,不同的是,《杀人回忆》里的罪犯逃出法网、逍遥法外,至今连凶手长什么样都无法清楚,但电影获得了极高的荣誉,甚至被评价为“完美罪案片”,而《抓住那个家伙》里金相庆扮演的警察找到了真相,并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只是绳之以法的同时,他最终也染上了污点,付出了代价。
在《抓住那个家伙》这部电影中,能够很容易地嗅到《杀人回忆》的味道,一是因为金相庆在两部电影里都饰演了警察的角色,二是因为两部作品同样皆涉及到往事以及连环作案等等悬疑元素。
虽然情节各不相若,风格也有差异,然而最后终究回归到了人性这个本源上来,只不过在《杀人回忆》中被欲望所奴役,而在本片中则被救赎所扭曲。
影片用平实的镜头,一边叙述今事,一边回溯往昔,逐渐揭开一段残忍的悲剧,罪犯韩哲在15年前因为急需巨额医疗费用救治女儿而绑架了一个女孩,却不慎导致女孩死亡,这一事件不仅令韩哲在15年中心怀愧疚,也让另两个当事人受尽折磨,一个是女孩西珍的母亲,还有一个便是负责此案的警察吴青浩。
《抓住那个家伙》围绕一起马上就超过15年追诉期绑架杀人案展开,延伸出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金相庆扮演的警察吴青浩15年前亲身经历了案发过程,自此沉入案中无法自拔,但在追诉期最后时刻却依然与罪犯擦肩而过,愤而辞职;另一条是被绑架女孩西珍的母亲,在痛苦中期望警察能有所作为,最终才发现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于是,她决定铤而走险,绑架了罪犯韩哲的孙女,并复制出当年案件的过程,既混淆了警方的视听,又能让韩哲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吴青浩也屡次将这个案子形容成“完美犯罪”,15年的时间,查不到任何线索,罪犯无疑是个心思极其缜密的高智商,15年难以破案的羁绊令其备受煎熬,以至于选择了辞职。
不过此次类似的犯罪过程让警方又把他找回来帮忙,亦使他重新燃起了斗志。
当警方受误导而将韩哲定为本案的实施者时,吴青浩起先据以力争,可是在他弄清真相后却站到了西珍母亲的那边,以归还孙女为条件,迫使韩哲认罪伏法,为当年的错误付出应有的惩罚。
生命是个不可逆的过程,过分地沉溺于往事,不仅让人活在阴影之中,甚至会走向极端。
西珍母亲“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最终让过了15年追诉期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即便情有可原,但终属犯罪行为,手段也非高明,也是不被法律所容许的犯罪行为。
因果轮回,一饮一啄,报应不爽,当年的受害者和警察为了救赎而变成了违法者,当年的罪犯则转而成了受害者,其中的阴差阳错和人性之微妙恐怕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西珍母亲和吴青浩得偿所愿,却背负违法的头衔,韩哲罪有因得,却仍会为当年的罪行抱愧终生,三个想要救赎的人没有一个能得到真正的救赎,既是命运,也是生活,我们只能面对,不能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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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珍妈妈这辈子都不会原谅犯人,但至少她在最后抱住大树的一刻原谅了自己。
说真的是让人很难过很难过的故事,哪怕到最后都没有欣慰。
我看着小春轻轻摸西珍妈妈的头,耳边却还响着桥上撕裂的喊声。
十五年前开始一辈子都放不下的罪孽,苦痛地过着失去孩子的余生,你说要她释怀忘记,怎么可能办得到。
所以她尝尽了苦用尽了办法找到犯人,以牙还牙地让对方感同身受,只是有一点不同。
十五年前犯人在黑压压的树林里,从小箱子里抱出西珍。
十五年后西珍妈妈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和小春面对面坐着微笑。
每个人都有情感,却不是每个人都有人性。
犯人爱自己的孩子大过一切,却在决定实施绑架的一刹那失去了作为人的本性。
西珍妈妈穷尽了半生只为复仇,却在得到孩子之后像妈妈一样温柔地疼爱。
比起看到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我更愿意看到西珍妈妈最终释怀的一幕。
她平静地拿着花走在去看望西珍的路上,太阳从身后照着,鸟叫声,树叶声,全片从未如此平静。
感恩最终至少是一个让观众放心的结局。
金相庆严正花比起从前演技都莫名其妙大大地提高了,特别是从此我完全对严正花改观。
当初一个晚上百无聊赖跳着看完魔女的恋爱感叹怎么还会有这样的角色给这样的演员,微微的整形后遗症脸加上浮躁夸张的演技,看完即删心情也并不愉快。
可是这次我却真的看到了严正花脱离狗血偶像剧后本身的样子,好演技,好情感,还有动人的影响力。
其实就算曾经是歌手出道又怎样,就算经历大大小小整形又怎样,至少人家以演员活动的现在并没有愧对她的身份。
是演员,演好戏,就是值得称赞的。
不知道为什么名气不响,但是是我近期看过最好的悬疑片之一。
笔者没有研究过韩国刑法,所以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分析,但其实,公法的法理已经为各国所共识一、追诉时效相关法条: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韩哲15年前的行为绑架罪无疑,且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达到死刑,根据87条,20年的追诉时效,注意,该条第4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认为必须追诉的“,何为认为?
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要控方认为有必要,且得到最高检的批准,时效条款就不予适用,各位认为咬牙切齿的警察们会不会认为有必要呢?
且慢,再看看88条,”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你干的事被警察发现了,追诉条款根本不适用。
结合本片情节,吴警官都已经追查了15年了,你觉得人家立案了没?
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追诉时效适用的空间。
最后,89条的规定,意思是只要你在追诉期内犯了其他刑事案件,即使是小偷小摸,你之前的绑架罪的追诉时效要重新计算所以,韩哲怎么才能因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
大概情形是这样:他绑架了孩子,结果孩子他妈一直没发现,或者发现了一直没报警,结果20年过去了,韩哲也一直没暴露,这样,理论会上他就不用被追诉了,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
因为别忘了,控方还有一个”认为必要时,可报批追诉“的杀手锏好多人动不动就说过20年就彻底没办法了,你们这是对法律多没有信心啊!
二、孩子的话相关法条:《法院执行解释》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片的一个明显漏洞,很多人都提到了,就是15年后被复仇母亲绑架的女孩(韩哲的孙女),在被绑架过程中是完全看到犯罪人的,回家后只要告诉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洗清爷爷的嫌疑。
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人反驳:”没什么漏洞,儿童证词不可取证,所以小孩说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我去!!!!!!!!!!!!!!!!!!!!!!!!!!!!
体育老师教你的法律吗!!!!!
还这么信誓旦旦!!!!!
首先,小姑娘告诉家里人谁把她带走这个行为,首先就不是证人作证,而是被害人陈述,其本身具有独立证明价值。
其次,作证在我国法律中是一种义务,它对案件真相的还原价值极高,法律不可能简单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就放弃一个接近真相的机会。
一个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需要根据目击者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具体案情来综合分析。
比如说一个7岁的小孩,他可能无法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中作为证人,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东西,但是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准确的描述犯罪人朝受害人开了一枪。
这样的证言不但是证据,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足以定案的直接证据。
在本片的第二个案件中,韩哲的孙女又不是智障,对于谁把她带走这个事实,当然可以清楚的描述。
三、复仇母亲逃脱法律制裁影片的最后,以韩哲顶罪而结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母亲的脱罪是法律的失败。
无论动机多么无辜,原因多么悲痛,犯罪就是犯罪。
暂时就想起这么多,根据回复再补充吧
影片围绕一起马上就超过15年追诉期绑架杀人案展开,延伸出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金相庆扮演的警察吴青浩15年前亲身经历了案发过程,自此沉入案中无法自拔,但在追诉期最后时刻却依然与罪犯擦肩而过,愤而辞职;另一条是被绑架女孩西珍的母亲,在痛苦中期望警察能有所作为,最终才发现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
现在韩国犯罪悬疑真是获取高分的绝妙题材。
蒙太奇最开始是建筑学上的术语,意思是“装配”。
之后它转引成为电影学术语,意思是电影创作中把镜头组接起来进行叙事抒情的表意手法,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剪辑。
在《蒙太奇》这部电影里它更是成为了一种犯罪手法。
女主运用蒙太奇手法混淆视听。
让15年后发生案件和15年前发生的案件重叠组合在一起,运用15年前的录音,让已过追了诉期的绑匪最终落入自己的声波铁证之中,完成了这歌迟到了15年的审判。
这就是将蒙太奇运用在生活中最好的例子。
在这两场间隔15年绑架案里,加害者变成受害者,而受害者则变成了加害者。
警方和司法系统都没给这位失去女儿的母亲一个公道和正义,难道真只有以暴制暴以恶制恶的手段才能惩治坏人吗?
这背后讽刺了韩国在司法上存在的漏洞,警察里的很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对受害者没有同理心,导致案件拖了15年也没有进展。
《蒙太奇》出了剧情吸引人,里面也充满各种人性的拷问,15年前的真凶说起因他而死的受害者,眼睛里竟然没有一滴泪水,没有痛苦,甚至还有些生气。
他认为是小女孩没有像一个听话的布娃娃任他摆布,结果才导致小女孩滚下山崖死亡。
但当他回想起自己的女儿因疾病所受的痛苦折磨,她孙女被人绑架时不知下落。
眼里缺迅速涌上了泪水,别人因他而起的痛苦与挣扎并不存在于他眼里。
他想起的只有自己15年里的担惊受怕。
鲁迅曾经说过:“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最近类似这种题材的类似,始祖版本其实是2013年用印度小语种“马拉雅拉姆母语”拍的《较量Drishyam》,然后2015年印度翻拍的《误杀瞒天记》,2019年与前两部结局大相径庭的中国版《误杀》。
十五年前,为了给心脏病发奄奄一息的女儿筹集手术费用,韩哲一通物色后,绑架了单亲家庭出身的小女孩西珍(不作详细调查吗?
单亲妈妈抚养孩子,经济条件应该不宽裕吧)。
西珍母亲报警后,警方指示她用假币支付赎金,以便追踪假币的流向,追踪绑匪。
然而,狡猾的韩哲早就看穿了这一切。
他警告西珍母亲不要耍花招,要想孩子平安,要听自己的指示,不再跟警方合作,带上钱独自去某个地方跟自己接头。
因为警方的官僚主义,西珍妈妈获得机会独自驾车跟韩哲进行交易。
韩哲的行事动机,就是为了自家孩子。
不管是15年的绑架案,还是15年配合西珍妈妈的表演,都是如此。
按照他的说法,要不是西珍一直逃跑,他本没打算杀死西珍。
对于这种说法,我是不相信的,这个人物,怎么都洗不白。
为了自家的孩子,就可以绑架别人的孩子。
自己失去孩子了痛苦,别人失去孩子就不痛苦吗?
这种反社会人格,最善于说谎。
西珍已经看到他的长相,就凭这一点他也会撕票。
总之,因为现场一些意外,韩哲拿到钱后顺利逃脱。
15年追诉期马上就要结束,警方没有什么进展,深感内疚的吴青浩警官,因为这件案子跟上司闹得很不愉快,辞职。
然而,西珍妈妈这些年一直没有放弃努力。
通过一把银行搞活动的赠伞,用最笨的方法,一一排除,作了大量工作后,她最终还是找到了真凶韩哲。
通过暗中观察,了解了韩哲的家庭,设计将他年幼的外孙女绑架。
然后,进行了一系列要挟,让他用15年前的方法重新作案,假装自己绑架了外孙女...准备用这种办法将他送进监狱。
这部影片,其实还是有很多漏洞的,西珍妈妈、韩哲都是普通人,又不是职业罪犯。
他们到底是怎么学会这些犯罪手法,还能确保完美实施的?
韩哲至少五十多岁的老人,体力怎么这么好?
钻铁轨,飞速爬行什么的,都很溜。
韩国是全民兵役国家,难道这位老哥是特种兵退役,并且退伍不褪色,状态保持很好。
以至于拉面馆里,面对两个警察的围堵,能够抓住时机一跃而走,顺利逃脱。
另外,光天化日之下,韩哲一身黑,长得又丑,走在路上不知道有多扎眼,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犯罪分子吗?
总之,圆得还算不错。
虽然剪辑有些乱,但基本上条理还算清晰。
而且,惊悚元素用得也不错。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长期有个不怀好意的人盯着你的家庭,了解家庭成员的一举一动,简直细思极恐。
比如,西珍妈妈抱走小女孩那段,先后用几个电话进行骚扰。
很明显,她知道家里面当时只有韩哲一个人,也是个可怕的女人。
还有一个地方也挺吓人,录音机播放“哈拉布机”...
韩国悬疑类型片中的佳作,精致又缜密的剧情设计让影片自始至终有着足够的吸引力,可以感觉到导演在剧本上的研磨付出了极大精力,而在如此特别的故事背景下,一些细节上的处理和某些逻辑上的漏洞是在所难免的,因此也会留下不少被质疑和吐槽的空间,甚至会给人一种过度戏剧化的痕迹,但总体上瑕不掩瑜,讲述的事情可以令人相信,影片的根基也就扎住了。
多级反转的故事最容易搞砸,也是非常难驾驭的,一不留神便会成为刻意与生硬的背景板,但此片从前期铺垫伏笔到后期进入高潮,层层递进自然流畅,特别在剪辑的视觉技巧方面运用得十分恰当,让观影者瞠目结舌的同时醍醐灌顶,解开谜底的一霎那更是升华了主题,打开了人们内心思考的空间,节奏感可谓满分。
片中对警方的讽刺和嘲弄基本成为了韩影固定的环节,几位演员的演技爆裂,片名则完美呼应了故事内容。
目前为止看过最好看的犯罪推理电影。
逻辑缜密,思路清晰。
刚开始以为凶手另有其人,到后来以为凶手是那个爷爷,再到后来发现凶手是那个片头就出现的失去孩子的母亲,最后发现那个爷爷是十五年前的凶手,而这个妈妈是十五年后的“凶手”。
一共四个反转,都非常精彩。
剪辑也很利落没有拖泥带水。
案件的发展很清晰,情绪很饱满。
这个案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不同的作用。
它是那个落魄警察的心结,是失去孩子的母亲的痛苦,是凶手的解药,是警察局其他警察的功勋章。
一个案件,人生百态尽显。
谁杀了谁,重要的不是推理和案件侦破的过程,而是隐藏在行为之下的人性。
我发现韩国人特别爱拍这种追击片,而且一拍种追击片,警察就特冒失,特冲动,智商特他妈的低,而且还特别爱说脏话。(严正花老了)
剧本十分厉害,一个声音剪辑的蒙太奇犯罪手法,虽然导演拍的不足够好但这个本子的节奏完全可以吸引人一步步的紧跟节奏看下去。在复刻犯罪的基础上,在情感上的笔墨也未过多煽情,恰到好处的关联所有人的宿命,即使是罪犯也没成为那个被隐藏的邪恶工具人,也是一个有动机且有血有肉让人唏嘘的人,忽略不顺畅的地方整个反转和谜底在剧本的设置上做的也十分好。《误杀》借鉴本片完成的也十分好,就是结尾的差异让人不得不感慨我们这种对电影硬性的“合理”追求什么时候才能中止?
昨天看了误杀。电影里提到这部。以暴制暴。证据蒙太奇,想法挺好的。但是有点零散和平。结尾妈妈哭泣那段好令人心碎
打的又是十五年期限的牌,这张牌似乎被用滥了。演员的表演还行,前半段也还行,但是,后劲不足。
叙述手法有点搞,插来插去。太过故事性和传奇色彩,没有草根气息的悬疑犯罪,总是别扭的。
。。。警察:坐那歇会儿,说不定嫌犯就送上门了;爷爷:这犯罪手法我很熟悉但我想不起来;结局孙女:只要能回家,爷爷抓走就抓走吧。神之bug
十五年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复仇故事。剧本设计得很精致,两次反转层层递进自然流畅,最后赢得很绝望,正义无能为力,只有邪恶能战胜邪恶
构思其实不错,就是几条线拍的很凌乱,看着看着经常要出戏...
劇情有點造作,不是很特別,質素還算可以。叙述尚算合理,但沒有新意,比起同類型的片還差一段距離。
那么多BUG还能把过程编地紧张刺激,这也是一种水平啊
很韩国,很装13,很狗屁不通,评分很豆瓣
一个很好的想法。
剧本写得很好,警察部分显得太业余,扣分。结尾还满足道德、司法和人情,真不错了
日影《昭和64年》
冲着《蒙太奇》这个电影术语看了这部7年前的韩国电影,匪警片,迷底悬念设置结构得还不错;其他就没啥了。
中规中矩的韩国犯罪惊悚片,没有重口的犯罪,也没有过于尖锐的主题,作为韩国电影在国际上最受追捧的类型片,影片在制作的各方面都很有水准,不过如今这年头大段大段的闪回早就是过时的讲故事方式,剧作在这方面算不上聪明,倒是几次反转之后在道德上圆出一个不错的结局。★★★
又是前一个小时好戏后十分钟硬煽毁掉的韩国电影…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没有人能全心而退,补充个细节,爷爷最开始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说:听绑匪的话孩子就一定能回来! 这个细节大家感受 细细体会下。
硬伤就不提了。男猪老了之后真像我二舅。
韩国电影最后都需要用离职了的前警察用社会的方式解决?